支持及訂閱請按 Like

星期五, 11月 23, 2012

梁振英再大話冚大話(一)

續集:梁振英再大話冚大話(二)

1. 笑話!!簽正式合約前三日賣家突然改條款,話「可能有僭建物」,因此天真、無邪、可愛的產業測量師梁振英,在其代表律師胡關李羅律師行的反對之下,都決定簽買賣合約,卻仍然真心相信「唔一定有僭建」...

胡關李羅有冇提醒你風險呀?佢有冇話畀你聽點解佢地反對賣家改動合約呀?大話精,如果人地簽左臨時買賣合約要賣 Good Title 畀你,佢冇 Good Title 點賣畀你呀?傻的都識踢契啦呵?臨時加入一條「可能有僭建」條款你都冇懷疑佢有僭建,一係你係弱智的,一係你當市民係弱智的!

更好笑係梁振英第二十段的說話:「按劉先生說法,我相信4th Schedule只是保障業主的防踢契條文。」
冇錯,4th Schedule 就係保障業主的防踢契條文,因為你果時可以踢契,你可以取消交易,可以迫對方減價,因為對方擺明就係有僭建物,所以先加呢條條款,而你卻違反律師行的反對,走去「欣然同意」人地的條款,除左你係弱智,就當我地市民係弱智的。


2. 羅范話個衛星圖發表你僭建個花架係你老婆「記錯」,原來係佢自己起的,而家又變左係你記錯拿?
有線報導

原來你自己都未查清楚,今年六月又可以出來亂吹?吹完又發現自己記錯,嘩,真係神乎奇技呀!
「37. 4 號屋室外有一個葡萄架,屬木支架,5 號屋室外有一玻璃棚,屬金屬支架。這兩個構建物是我於搬入後加建,我在今年6月曾經向傳媒說: 5號屋的玻璃棚前身是木架,是上手業主留下。現經參考土地測量師的報,證實我當時記錯。我當時將4 號及5 號屋混淆,因為上手業主留下的花架,可能是在4 號屋,而5 號屋並沒有上手業主留下的花架。」

「39. 不論上手業主有沒有留下木花架,我在買入後曾在4 及5號屋各搭建一個木花架,幾年後再改為今年6月拆除的玻璃棚和葡萄架。如果當時知道這些搭建物需要申請,我肯定會像買入物業後進行其他加建和改動一,主動入則申請(見上文第25段)。」

--笑點,你明知自己有份起,仲故意在傳媒面前話係上手業主留低?就當你六月時真係記錯 5 號屋係 4 號屋好啦,之但係你家下又自認 4 號 5 號都有份自己起木花架喎,哦,原來人地問你有冇木花架僭建,你就答 5 號係上手,然後轉個頭被人發現唔係,又變成哦原來 4 5 號都係自己有份起,真係無敵!大話精就係大話精,自己有份起都可以答係上手?

3. 「如果當時知道這些搭建物需要申請,我肯定會像買入物業後進行其他加建和改動一樣,主動入則申請」?

哦,原來唔知需要申請就可以起?起果時原來唔需要問專業人士o架?產業測量師話自己唔識睇僭建卻又可以唔需要搵土地測量師來睇,就「以為」可以起花架,真係立即專業又得,轉頭唔識又得,得左!

4. 「 地下低層的部份樓面--
(45) 部份儲物室在我買入前已被改建為淋浴室和桑拿房,專業人士認為:淋浴室和桑拿房是否可以保留,或者需要還原為儲物室,要與屋宇署商討。

(46) 此外,地下低層的原有儲物室在我買入前已被改建和擴建。2011 年10 月左右,4號屋地下低層的小睡房玻璃門損壞,經察看,發現位置有偏差,再核對該層其他部位,發現洗衣房、部份儲物室和工人房在我買入前已被擴建,擴建部份面積約二百呎,我發現後不久即將玻璃門復位,擴建部份則於2011 年11 月拆除和以磚牆密封,至今沒有再使用。此部份除密封外是否需要進一步處理,將由我聘任的專業人士與屋宇署商討。當時並無任何人查詢我家中僭建問題,我當時並不知道有其他問題,否則會一併處理。」

原來自覺好專業,起花架唔需要搵專業人士意見因此「唔知原來要申請」的梁振英,又突然變成「傻的嗎」,對於地下多左層樓,內有淋浴室、桑拿房、儲物室,連對住圖明明冇呢 D 間格都唔知;更離奇的「部份儲物室和工人房在我買入前已被擴建」--哦,又話地底只係得儲物室,而家又成個「狼宮」咁?桑拿房都有!真係信佢一成,雙目失明!

對比起六月時的報導,梁宅的240平方呎地庫唔係話兩星期之內填平咩?唔係話只係得儲物室咩?原來仲偷偷保存「淋浴室和桑拿房」?仲要保留到而家?仲要而家話要同屋宇署商量可唔可以保留?

可以保留點解唔一早公開?可以保留點解唔一早講清楚?你而家先來公開,屋宇署話畀的結果係乜野?就係政府公信力破產--因為你梁振英又呃多我地一次,儲物室變左沖涼房同桑拿房,點解而家先講呀?

六月報導:餘下兩項僭建,一是停車位下的240平方呎地庫,候任特首辦表示會與屋宇署商討如何處理,相信需時填平,預計兩星期內完成

5. 根據梁振英公開的資料顯示,梁振英買樓的地產經紀,係「梁振英測量師行有限公司」,而且唔止係代表買家佢自己,仲代表埋賣家發展商....

林奮強交易之中的地產經紀,就係中原,同時代表買賣雙方,因此冇可能偏幫一邊的利益;梁振英間私人公司作為經紀代表埋賣家,你話自己唔知僭建???

梁振英測量師行有限公司

梁振英提供之「解釋」全文:
http://www.ceo.gov.hk/pdf/CE_Statement.pdf
http://www.ceo.gov.hk/pdf/Annexes.pdf

庫斯克:梁振英呢個人相當有嫌疑
梁振英嚴格遵守法律卻犯法喎
香港水門:梁振英官位換林鄭月娥輕放?
續集:梁振英再大話冚大話(二)



熱門文章

最新文章

  • 由妖票到乞票 - 近期常有些政治人物,不斷「屌票」,即自己作為候選人,不但沒有用耐性去說服選民,反而走去怒罵自己的選民,這種作風當然不但無法爭取別人支持,反而罵走選民。 但另一個極端,就是認為自己那一票真的「非常寶貴」,認為有如一位萬眾觸目的美女,要多次追求,乞求其投票,以至開出大量動人吸引自己的承諾,或者作出利益交換,才會走...
    5 年前

最近文章

再次伸延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