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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 3月 31, 2010

堅決反對一億五千萬送予大陸

揭發豆腐渣要坐五年,兒子因為毒奶案被害,出來揭發維權,再陪同上訪被強姦的女仔報案,原來在中國都可以是罪行,要被控以「尋釁滋事罪」。

看看趙連海的辯護陳詞:「就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檢察院“京大檢 刑訴[2010]0043號 起訴書”指控我涉嫌尋釁滋事罪的起訴,我將做一些必要的說明及辯護。

首先,我不認同起訴書指控我以社會熱點問題,煽動糾集他人在多個公共場所呼喊口號,非法聚集起哄鬧事等事情。下面我就指控內容作必要的簡要說明。

起訴書指控所謂社會熱點問題的事情 主要有二個,一是有關2008年9月11日被正式曝光的三聚氰胺有毒乳製品事件,此事件泛稱 “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此事件與我密切相關, 我的孩子就是受三聚氰胺有毒乳製品侵害的幼童之一,我也是此事件維權帶頭人。第二個事情是有關2009年8月4日安徽上訪女青年李蕊蕊來京上訪被外地政府駐京辦截訪人員非法關押並被強姦的事情,我在當天協同李蕊蕊及事件證人去北京市公安局報案。」

看看趙連海這樣都可以由受害人變成被告,純粹是毒奶以及報警有官員強姦少女,就知道如果香港通過廿三條,我們就只有移民一條路--當年納粹上台,有很多猶太人都不願走,或者走不了,最後的結果就只有一個,就是全部送去集中營殺害。

最近流傳一單假新聞:「強姦犯生殖器折斷而亡 被姦女子被判有罪」,大家都看不出背後其實是在諷刺中國的司法制度,有如揭發豆腐渣殺害無數兒童的譚作人被判五年,有如今次為了自己兒子喝了結石奶粉,以及為被姦少女李蕊蕊伸冤的趙連海,和「強姦犯生殖器折斷而亡」比較,本質上有分別嗎?

更不要提之前的「鄧玉嬌案」了,差別只在於「生殖器折斷而亡」,還是反抗時用水果刀刺傷強姦犯而已!如果沒有維權,如果沒有全國網民出來抗議,鄧玉嬌早被「故意殺人罪」處分了,這就是今日中國的司法制度,比起七、八十年代更無恥、更下流、更多的官商勾結。

以前純真的中國人常常以為,只要不理政治,就可以「拚經濟」,最近大家終於開始明白了,就算你不想理政治,政治也會走上門找你;沒有民主,就沒有民生,由強拍、高鐵、慳電膽、廿蚊最低工資、永遠不會取消的零票小圈子功能組別等等,大家可以清楚見到,今日的香港的終極問題只有一個--就是一個賣港的政權,一套賣港的政制,以及一班賣港的惡賊;這班人控制了香港的政治、傳媒、商業,作為一個「官商勾結複合體」,不斷搞利益輸送,不斷出賣香港人的利益,巧立名目向大陸輸誠。

港台:「財委會下周四審議撥款1.5億 賑濟內地旱災 2010-03-26HKT18:07
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將於下月一日召開特別會議,審議政府申請撥款一億五千萬元撥入賑災基金,賑濟內地旱災災民。

政府發言人表示,建議其中一億二千萬元直接撥予三個旱情較嚴重的省區,包括雲南省、貴州省及廣西壯族自治區,每省區各四千萬元。其餘三千萬元則預留給非政府機構申請。」

看!旱災的最直接解決方法,不是運水去救嗎?可是大陸永遠都不接受物資,不接受境外的 NGO 救援,卻永遠只是要求錢、錢、錢;四川救災再揭發大量的豆腐渣,有官員用救災的錢來買百幾萬的豪華越野車,再有村委用五十萬來建一個廁所!正如蘋果張華所說:「在昆明、南寧等城市,全然不覺旱災,也沒限水措施,桑拿浴室、洗車服務如常開門。相反,廣大農村則是變成地獄,河塘見底、水井乾涸,人畜缺水,連學生也要喝污水度日。更荒謬的是,為保證城市用水,水庫將水閘放下,並防偷水行為,以至庫區周圍及下游村民,也無水可飲。」不是說旱災很嚴重嗎?為何桑拿浴室、洗車服務都可以照常營業?這樣的情況下,我們為何要捐錢?這和北韓一面製造核彈,一面餓死自己的人民,要外國救援本質上有何分別?把這一億五千萬捐畀大陸,根本只是用來給貪官,這不是對香港納稅人的錢最大的浪費嗎?

另一方面,說甚麼水資源不足,是誰造成的?廣東省近年也傳水量不足,但為何要強迫香港人買遠超於香港需要的東江水,而且不容許退款?由 1998 年到 2005 年,大量東江水強迫香港人買,然後倒哂來海;2006 年的新協議簽署之後,特區政府厚顏無恥說唔會再倒落海,其實卻是由香港人倒落海,變成大陸人倒落海--今天都適用的所謂新協議,就是無論香港人用幾多,都要付出從來未用過的 11 億立方米價錢,而且價錢仲年年加!

年份:2008水價(元):24.948億累積加幅:-
年份:2009水價(元):29.59億累積加幅:18.6%
年份:2010水價(元):31.46億累積加幅:26.1%
年份:2011水價(元):33.44億累積加幅:34%

看到了嗎?這和北韓一方面賣糧食給外國,一方面餓死自己的人民有何分別?特區政府明知有新的海水化淡技術可用,大規模生產的話價錢應該可以和東江水分別不大,可是他們偏偏不做,目的就是要強迫香港人接受「東江水」的「恩惠」,強迫香港錢用來畀大陸貪官(賣東江水的是一間上市公司),而大陸人卻因此而沒水喝,這是誰的錯?

同樣是一億五千萬,用在公投補選,受惠的是誰?是郵政服務,是印刷公司,是兼職的香港市民,可是我們偉大的政府以及保皇黨,卻認為這些香港人的錢,用在香港人的身上是「浪費公帑」;明明基本法 106 條寫明:「香港特別行政區保持財政獨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財政收入全部用於自身需要,不上繳中央人民政府。中央人民政府不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徵稅。」可是他們卻可以一再違反基本法,厚顏無恥地不斷撥款給大陸貪官;災就由我們來救,錢就由佢地來賺,正如趙連海由受害人變被告,今日的中國與香港,就是黑即是白,白即是黑。

亦因此,在這班賣港賊心目中,香港人的時薪只值廿蚊個鐘--錢佢地要賺哂,位佢地要霸哂,又食又拎,仲要大聲夾惡再侮辱埋你人格,香港人,你們忍夠了嗎?

(圖片:由公民黨設計師 lam lam 提供,為免違反選舉法例而由每日一膠改版,除了去一切和選舉有關的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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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連海辯護陳詞全文

趙連海辯護陳詞全文

趙連海的無罪辯護(陳述)詞

就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檢察院“京大檢 刑訴[2010]0043號 起訴書”指控我涉嫌尋釁滋事罪的起訴,我將做一些必要的說明及辯護。
首先,我不認同起訴書指控我以社會 熱點問題,煽動糾集他人在多個公共場所呼喊口號,非法聚集起哄鬧事等事情。下面我就指控內容作必要的簡要說明。
起訴書指控所謂社會熱點問題的事情 主要有二個,一是有關2008年9月11日被正式曝光的三聚氰胺有毒乳製品事件,此事件泛稱 “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此事件與我密切相關, 我的孩子就是受三聚氰胺有毒乳製品侵害的幼童之一,我也是此事件維權帶頭人。第二個事情是有關2009年8月4日安徽上訪女青年李蕊蕊來京上訪被外地政府駐京辦截訪人員非法關押並被強姦的事情,我在當天協同李蕊蕊及事件證人去北京市公安局報案。
先說三聚氰胺毒奶事件維權:起訴書 指控我“於2008年9月至2009年9月間,利用社會熱點問題,煽動糾集多人先後在河北省石 家莊市及北京市大興區、豐台區等地公共場所採用呼喊口號、非法聚集等方式起哄鬧事,嚴重擾亂上述地區的社會秩序。”就這些指控我要提出反對意見,首先我們 要簡要說明起訴書所說的這個“社會熱點問題”就是2008年9月11日被正式曝光的舉世震驚並令眾多受害家庭痛苦至極 的三聚氰胺毒奶事件。我年幼的孩子即是受三聚氰胺有毒乳製品侵害的腎結石寶寶。我的孩子從小母乳餵養,在一歲多後開始消費各種乳製品,截止到他被確診為腎 結石患兒之前,已累計消費了長達二年多大量的含三聚氰胺的有毒乳製品,涉及的種類幾乎涵蓋了所有的含乳製品。孩子在被確診後,我們身為孩子的父母想到孩子 曾消費的乳製品數量之多,時間之長我們的心情是極其痛苦並擔憂的,想必每個有血肉的人都會理解我們的痛苦與擔心,那些痛苦的經歷現在想起來仍歷歷在目,痛 苦及擔心焦慮程度在此暫不多述。
悲劇在我們尚小的孩子身上發生後, 身為受害患兒家長的我及眾多受害家庭自然想到為我們尚小的孩子維權並為孩子們一生的健康保障呼籲。我們眾多受害家庭由此因孩子自發的走到了一起,組建我們 的維權團體,但沒有想到的是,我們的孩子被無情的殘害,我們在維權的過程中也經歷了太多的艱辛、壓力與阻撓,讓我們眾多家庭經歷了更多新的傷害與痛苦。但 我們在即便非常痛苦的維權過程中依然做到了理智。我本人也作為結石寶寶維權帶頭人與相關部門進行了多次的積極溝通及回饋,但我們提出的太多積極的合理性建 議都石沉大海沒有任何回應,即便如此,我們眾多家長依然克制著我們痛苦委屈的情緒,繼續理智的與相關部門溝通呼籲,期望相關部門能正視我們受害群體的痛苦 心聲。我們眾多家庭相互安慰、相互幫助,也極力勸撫幫助那些被傷害更嚴重的家庭憤怒不理性的情緒,避免發生其他更不想看到的悲劇。我們理性、積極的方式讓 有些例如死亡、手術等嚴重情況更痛苦的家庭感受到很多安慰,及時避免了多例危險事件的發生。說到此,應肯定我們的維權團體起到的積極有益的作用。
2008年12月 中旬,我們眾多家長得知政府即將出臺賠償方案(並且我們也認為那個賠償方案是打發人的、不公平、不合理的賠償方案,是沒有與眾多受害家庭協商溝通、且不尊 重受害家庭的方案)。我們眾多受害家庭得知這些情況後自然想到結石寶寶事件也將會隨之淡落的處理下去,我們太多家長想到我們孩子後續定期檢查、繼續治療、 永久健康保障以及三聚氰胺深度危害等等實際問題依然沒有得到完善的解決,我們的心情是焦慮不安的。在這樣的心情下,我們與相關部門溝通的願望更加強烈,我 們期望能與相關部門及企業進行彼此坦誠的溝通對話,我們也期望我們真誠的態度能讓相關部門及企業重視依然存在眾多問題及聽取我們對事件解決的建議。
我們曾努力與中國乳製品工業協會等 部門積極溝通但都被無情拒絕。我們的心情是非常痛苦無奈的,我們期待相關部門能在尊重我們做為受害家庭的前提下,更合理、更公平、更公正的能與眾多受害家 庭協商來解決出現的各種問題,把孩子們的生命健康放在最重要的高度來重視。當時的情況大致是:有很多需要住院甚至手術的孩子都被拒絕免費治療,致使一些孩 子的治療被嚴重人為的拖延,讓孩子們的生命健康受到嚴重的威脅,還有例如有的孩子由於漏報等情況根本就沒有列入國家承認的結石寶寶名單,導致各種治療費用 都由受害家庭自己來承擔,而有的孩子更是在事件被曝光前就已治療或手術多次,家庭已為此不堪重負而債臺高築,而孩子依然面臨繼續治療而需要的高昂費用,很 多前期或後期治療費用都不給予解決,而最讓人無法理解的是在三聚氰胺事件曝光後繼續死亡的結石寶寶患兒除了不被承認死因與三聚氰胺有關,並且在死亡患兒家 長就死因提出質疑後申請屍體檢驗來確定死因竟被拒絕。例如:2008年12月4日死亡的湖北麻城的馬雪菲小朋友(女孩,死亡時僅1歲,她的相關資料在我被警方扣押的電腦裏有)。馬雪 菲在12月4日死亡前就已被承認是三聚氰胺毒奶粉侵害的結石寶 寶,但相關部門在她死亡後否認她的死亡與三聚氰胺有關。馬雪菲在死亡之前就已因腎結石導致腎積水無法排尿在醫院進行過置管、排尿排石手術,也曾有國內媒體 對當時在醫院治療的馬雪菲作過報導。馬雪菲死亡後,我們眾多家庭及相關專業人士懷疑是腎小管裏依然有三聚氰胺顆粒導致腎臟或其他器官嚴重受損導致生命出現 危險,故都想到只有通過嚴謹的屍體解剖檢驗才能確定最終死因,但相關部門在否認馬雪菲的死因與三聚氰胺有關之後卻拒絕推諉家屬提出的屍檢申請(稍後在09年1月6日死亡的山東青州候海淇小朋友也是被如此對待,候海淇家長將孩子屍體在醫院停 屍房冷凍多日找過多個相關部門提出屍檢申請都被拒絕)。
馬雪菲死亡後對她及其他新死亡患兒 進行嚴謹的醫學檢驗的重要性不僅僅在於對死因有更明確的判定標準牽扯到對其家庭的賠償等級,更重要的意義在於通過嚴謹的醫學檢驗、病理學研究、通過屍檢對 腎臟、肝臟、心血管系統等重要內臟器官進行切片等專業的病理學研究來更深入瞭解被三聚氰胺侵害的結石寶寶的腎臟等重要器官到底造成了如何傷害,傷害到何種 程度、長遠潛在危害到什麼程度等等。這樣的研究重要且必要,也將對至少官方公佈的30萬結石寶寶的後續治療、長期監控防治有重要價值,但這樣難得的實體研究竟然在家屬的積 極申請下被浪費甚至推諉拒絕,讓我們實在不能理解並心痛,看到2008年東北因三聚氰胺飼料死亡的動物貉子在解剖後腎臟被嚴重侵害的照片(我被扣押的電腦裏有照片及相關資料),讓我們更加想瞭解三聚氰 胺乳製品到底對我們的孩子們的腎臟等器官具體造成了什麼樣的傷害。
2008年12月 中下旬,我們在種種疑慮,擔憂及與中國乳製品工業協會等相關部門溝通被徹底拒絕或置之不理後自然想到通過媒體反映我們關心的問題及建議,並期望我們的呼籲 能得到相關部門及社會的高度重視。在我們眾多家長自發的商議下,最終決定於2009年1月2日下午在豐台區的一家停業的酒店中餐廳與媒體記者見 面反映我們的呼籲及發現的問題。擔心這個見面會被干擾,我們選擇的這個酒店地處非常僻靜。在與該酒店中餐廳負責人事先商談後,他們也非常樂意於將中餐廳租 用給我們使用並徹底約定下來。
1月2日 的這個事情本可以進行的非常順利,但我在1月1日 晚即被警方在豐台區強制控制,與我同時被控制的還有其他4個家長代表(他們都是孩子受傷害很嚴重且都動過手術患兒的家長)。我們在1月1日晚被警方強制關押在大興區團河農場會議中心內,在我們提出意見後,警方告訴我們第二天上午將有領導與我們談話溝通,並承諾我們第 二天上午11點前無論談話是 什麼結果都肯定會釋放我們。
當天晚上我們晚飯也沒吃,我們幾個 人就在多名員警看押下在團河會議中心一個會議室的椅子上又餓、又困、又累的坐了一夜,即便這樣我們還是滿懷期待第二天上午的談話能有好的進展,期望領導們 能傾聽我們的建議。第二天上午,我作為代表與到來的領導們進行了談話,我談了很多我們面臨的實際困難、問題及建議,並明確表達了期望政府能協調相關部門及 企業與我們進行溝通的誠意。但當天上午現場的領導們不僅不理解我們的合理訴求及建議,反而以一種居高臨下的姿態一味的強加我們他們的意見,一上午的對話明 顯在被壓制的狀態下進行,並且在時至11點後也不按他們曾經的承諾釋放我們。
時至下午,我們依然被強制看押在團 河會議中心內,位於豐台區那個酒店的記者見面會如期但被嚴重干擾的在進行,其他幾個沒有被控制的家長代表和一些媒體記者趕到了那裏,但到後才得知該酒店及 中餐廳不能再繼續租用給我們使用,酒店外也有警車及警方人員在現場(事後證實當天警方介入要求該中餐廳停止給我們租用),那些家長與到達的記者由於無法進 入中餐廳,只好在酒店的大廳及酒店門口的便道上進行了簡短的訪談,後由於擔心我們幾個被關押在團河會議中心,幾個家長隨即趕到了團河會議中心來關注並詢問 為什麼關押我們。當天下午在團河會議中心的警官找到我說有家長在會議中心外要求釋放我們或進來見我們,讓我勸勸他們,情緒不要激動。我當即非常配合的與在 會議中心外的家長們通了電話,讓他們都冷靜,不要衝動,在我與會議中心內警官們的請求下,最終讓在外面的家長們進來避冷。
在當天最後,政府官員又與我們進行 了談話,同意我們只要不在1月4日至1月15日推行賠償方案期間不公開反對賠償方案即協調我們與相關部門及企業的溝通, 展開對話機制解決遺留問題,至此才將我們釋放並請我們在大興區的一家餐廳的一個包間吃了一頓飯並在第二天陸續都回到了各自的家中。
簡述當天在豐台區及大興區的情況即 是:我們沒有進行起訴書內所指控的我煸動糾集多人在北京市大興區、豐台區採用呼喊口號,非法聚集方式起哄鬧事,更不承認我們嚴重擾亂上述地區的社會秩序, 我要說的是:如果沒有警方的強行介入阻止,1月2日 的事情會進行的更好,在當天因此而造成的任何不良影響都應由警方負責。並且我們每個家長在當天也都極力配合了現場警方的協調或指揮,並且當天也有眾多媒體 記者在現場可以作證,如法庭不認同我的辯解,我將請求法庭允許當天去現場的家長及媒體記者出庭作證。
綜上簡述,我完全不認同起訴書對我 的指控內容,我不認同指控我煽動糾集多人在北京豐台區、大興區的犯罪指控,我也不認同我們是非法聚會,更不存在呼喊口號、起哄鬧事的情況。上面是2009年1月2日在北京豐台區及大興區的大致情況。
再次在大興區的聚會就是2009年9月11日,三聚氰胺毒奶事件被正式曝光一周年當天,我們幾個受害家長代表在北京大 興區的一家餐廳的包間內進行了一個小型的回顧性座談會及傍晚後進行了一個短暫的燭光紀念活動。我們選擇的這個地點也是年初1月2日官方請我們吃飯的那個飯店、那個包間,我們也期望借此提醒官方年初對我們的 承諾。我們以此來悼念因三聚氰胺毒奶死亡的孩子,並祈禱祝福所有手術及被侵害倖存的孩子們能一生健康幸福的成長。
這次結石寶寶周年聚會得到北京市公 安局的批准,並且當天現場的秩序也不存在任何問題,如有質疑,請參見我們當天拍攝記錄的全程錄影,該《結實寶寶周年紀念》錄影在我被扣押的電腦裏或網路上 也可下載到,我也期望我們當天凝重悲慟的氣氛能打動每位觀賞者並有所深思。我們作為成年人到底該為我們的後代為所有天真無邪的孩子們營造一個什麼樣的社會 環境。
《結石寶寶周年紀念》座談會錄影在我此次被強制關押前正準備 隨同另一份剛剛完稿的致衛生部的問題匯總回饋函一併提交給相關部門以期得到重視(該問題匯總回饋函也在我被扣押的電腦內),在此再次提醒相關部門依然要重 視並解決三聚氰胺事件遺留的所有問題,尤其最重點的是三聚氰胺對人體尤其是對孩子們長期的潛在傷害及威脅。
其他一年期間內的多次致衛生部信訪辦,國 家質檢總局信訪辦,國家信訪局中國消費者協會,中國乳製品工業協會,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門上訪反映問題的地點都不屬於起訴書所說的豐台區、大興區、也不存在 任何起訴書指控的內容,故不必敍述。
下面再簡述起訴書提及的河北石家莊情況。
我在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後一共去過4次石家莊分別是2009年1月16日,1月22日,3月4日及6月24日。下面開始簡述。
先說第一次1月16日去石家莊,1月16日前2天, 在網路上有傳言說16日上午 在石家莊中級人民法院將開庭審理宣判田文華,我們一些家長在得知這個消息後商議我們作為受害孩子家長應該到現場去關注庭審結果並接觸到現場的媒體反映我們 的問題,期望引起重視。但16日 早上我與另外兩個家長到達石家莊中法後才得知那是一個假消息,當天去了,三五家媒體與我們簡短談了一會兒就各自回家了,這是1月16日的情況,不存在任何起訴書內指控的情況。
再說第二次1月22日,這次審判田文華是真實的,我們共有7個家長代表自發的到了石家莊中法,下面說說這天情況。
當天我們到達中法後,中法已實行全面戒嚴 狀態,眾多防暴員警及治安警察在中法周邊拉起了警戒線並組成嚴實的人牆阻止無特殊通行證的人員進入。我們當天在現場是非常理智的,與維護警戒線的員警們溝 通得知我們不可以穿過警戒線的情況下我們沒有任何過激行為,我們也理智的按警方的要求在指定地點待著。我們在警方指定的地點與媒體記者談我們亟待解決並急 需重視的重要問題,我們最關心的還主要是孩子們的身體健康。期間,記者拍攝了我們手拿寫有“關愛孩子健康”等字樣的A4紙,但我不認為此行為構成犯罪。
當天,我們在那裏是非常理智的,沒有起訴 書指控的任何行為發生,並且也一切聽從了現場警方的指揮與協調,讓我們在哪待著,我們就在哪待著,更沒有所謂呼喊口號,起哄鬧事等行為發生。並且在審判田 文華結束後也各自儘快的離開了石家莊。
當天現場情況也有眾多媒體記者可以作證。 如法庭不認同我的辯解,我請求法庭允許當天在現場的眾多記者到庭為我作證。
上面是1月22日在石家莊的情況,不存在任何起訴書指控的行為。
再說第三次3月4日,這天是曾經的國家免檢產品,中國名牌產品等眾多榮譽於一身的三鹿集團剩餘 資產被拍賣的日子。我們作為結實寶寶的家長們,理應來關注這次拍賣,我們也期望能表達我們合理的意見:即將拍賣的剩餘資產優先用於受害家庭尤其是很多被拒 絕免費治療的孩子們。
當天情況是:我們4個家長開乘一輛車前往石家莊中法拍賣現場,但我們的 車輛被石家莊警方刻意的阻撓下本能10分鐘的車程就趕到中法,但卻千辛萬苦的經過幾個小時後才到達。我們到達中法後拍賣會已經結束,後有記者給我們打電話告知我們正在三鹿 集團進行拍賣後的新聞發佈會,我們隨即趕了過去,但三鹿集團當天組織了大量人員阻攔我們,我們在請求進入未同意的情況下也沒有強行進入等過激行為發生,並 且在當天大量三鹿人員將我們圍堵在角落裏甚至將一位死亡患兒的奶奶拉扯在地上的情況下我們依然保持了極強的克制力。最後我們在極度委屈的心情下離開了。當 天也有石家莊警方在現場,也沒有指出我們有任何構成犯罪的行為。我們也認為我們的行為沒有構成犯罪,更不存在起訴書指控的內容。
第四次去石家莊是6月24日,當天我與另外3名家長代表去向石家莊新華區人民法院,石家莊中級人民 法院,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遞交我們受害家庭致全國各級法院系統的公開信,期望能公平、公正進行三聚氰胺民事訴訟案,當天遞交過程非常順利,更不存在起訴書 內所指控的任何行為。
以上是四次去石家莊的大致情況,綜上所 述,我不認為我這4次在石家 莊的行為構成犯罪,並且我還要重點強調,我的每次出行都有警方人員在現場或隨從,也沒有任何警方人員提示說我們的行為構成犯罪,故此,我更認為我上述事情 都沒有構成犯罪。
自2008年9月11日三聚氰胺事件發生以來,我作為維權帶頭人被警方多次談話,但從未提及我曾 經的事情構成犯罪,另在2009年7月 後因準備進行結石寶寶周年紀念,與警方再多次頻繁解除溝通,在7月至9月11日結石寶寶周年長達兩個月與警方多次接觸的時間 裏,也多次談及曾經的這些事情也從未指出我這些事情構成犯罪,並一再好意的勸告我千萬別有什麼衝動的事情發生構成犯罪。這些情況也證實我曾經的這些事情並 沒有被警方認為是犯罪,我也沒有因這些事情收到過警告或提示說我構成犯罪,讓我不能理解並痛心的是事後竟指控我那些在警方嚴密監控下的事情構成犯罪。
我們身為被傷害的孩子們的父母們,我們是 希望切實解決發生在我們孩子們身上的傷害以及有效保障我們孩子們一生的健康。迄今為止,不僅僅中國甚至全世界也沒有任何一個權威機構敢斷言三聚氰胺對孩子 們的傷害僅僅是腎結石,而已有的研究和相關報導都是讓我們緊張並焦慮的,我們至今擔心一些隱性的傷害將會影響孩子們一生的健康。
世衛組織發佈的通報明確提到了通過動物實 驗發現三聚氰胺是可以導致動物有膀胱癌等病變發生(請參見世衛組織中文網站內有關三聚氰胺病理學方面的研究通報),而我們在國內也通過南方都市報08年底有關三聚氰胺的專題系列報導瞭解到東北餵養三 聚氰胺飼料而亡的動物貉子的屍體解剖後發現腎臟都有明顯的嚴重破壞,其被破壞殘蝕的腎臟實物照片讓我們每個給孩子消費過三聚氰胺產品的孩子家長都不得不心 有餘悸,恐懼萬分,並且這種擔憂並未隨著孩子結石的消失而停止。我們迄今仍強烈呼籲相關部門重視這個問題,儘快出臺公示相關的專業研究及進展情況,防患于 未然。
我們身為孩子的家長最關心孩子們生命健康 及一生有效地保障,我們的維權也一直是合理合法且理性文明的,我們也從沒有指控的所謂“非法聚集,呼喊口號,起哄鬧事”等這些無中生有的事情。
最後再說起訴書指控的2009年8月4日的事情。
這天起因是因為我的一個朋友被關押在外地 政府駐京辦私自設置非法關押訪民的一個黑監獄中,在當天竟駭人聽聞的發生了一起性質及其惡劣的黑監獄看押人員當眾強姦安徽上訪女青年李蕊蕊的事件。我在當 天得到求救的消息後去營救她們,在前往的路上得知她們自己闖出被關押的黑監獄後前往北京市公安局報案的路上又被截訪人員攔截的情況下,只能更加義無反顧的 趕過去營救,擔心剛剛逃出魔窟的她們再陷入惡境,並最終協助了李蕊蕊她們成功報了案。對於這次極其正常並屬於見義勇為的報案,竟被指控為煽動糾集多人起哄 鬧事,對於這樣的指控不能不令我心痛,我們正確並帶有正直的行為談何犯罪呢?
對於本指控我完全不認同,我們在當天不僅 沒有任何過激的行為發生,並且在警方強行抓人導致嚇跑一些訪民的情況下,將一切害怕且跑開的當事人及證人勸說留了下來,我不僅不認為我當天的行為構成犯 罪,反倒更認為當天在我的堅持及推動下能得以最終報案、立案成功,得以最終有效地打擊了罪犯,在我及多名訪民證人被東交民巷派出所強行扣留關押一天后,8月5日中午警方多名領導找我談話說馬上釋放我們,但要求我 們走後不要再對記者多提這個事情了,然後就讓我們就離開了。
從8月4日被強行關押直至8月5日離開,警方自始至終也未說我們的行為構成了犯罪,故此,我不認為我在8月4日的行為有任何犯罪成分。如果法庭認為我的行為構成犯罪,那我認為是對真正犯罪分子無形的庇護,是對正確行為的打擊,由此會導致的 不良後果不堪設想,正義、正直被壓制的情況下只能讓真正的犯罪分子更加囂張,也將會錯誤引導正確的是非判斷觀。故此,請法庭慎重考慮,並作出正確的判定。
我在8月4日當天的所作所為,可由多位當天現場的當事人作證,如法庭不認同我的辯解,我 將請求相關證人出庭為我作證。
以上是我就起訴書指控的內容做的必要說 明。
我身為一名結石寶寶的父親及社會的一員, 我堅信我自三聚氰胺事件以來所做的事情沒有犯罪,我反而要自豪驕傲於我所做的所有努力,我在盡力盡職我應肩負的責任,我也期望自己曾經的所有努力與付出能 對我們社會的進步有所推動,並且我堅信我所做的一切無愧於我自己的良心、無愧於我們身處的這個時代,我認為我所做的都是正確的,反而我倒認為如果我不去做 這些事情,我將認為是一個罪人有愧于自己的良知與靈魂,也有愧有罪於我身處的時代及我們的後代,我們努力讓我們的思想與行為更加高尚,堅定我們正確的做人 信念,並期待能對社會進步有積極有益的作用。我們身處這個時代,有責任堅持正確的事情並讓人為的錯誤儘量減少。我們作為社會的一員,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甚至 使命為我們的後代努力營造一個更有道德、更公正、更公平、更美好的社會環境。
我因為維權及協助別人報案被冠以莫須有的 罪名而失去自由,在此我期忘這樣的傷害與委屈儘快結束,並期望是非被顛倒的事情不要再發生。
在此,我要說:如果維權有罪,那勢必會助 長利慾薰心的奸商繼續喪盡天良、肆無忌憚的將自己的利益建立在殘害他人的基礎上,我們本已日漸淪喪的社會將會變成何等扭曲的樣子。
在此,我更要說:如果報案及揭示犯罪有罪,將會就此扼殺正直的行為,將會縱容更多的罪犯肆無忌憚的為所欲為,如果這樣,我們每個人都將處於危險的社會之中,正義與勇敢將逐漸不復存在,想必這是每個具有良知善德的人都不想看到的。
今天的我,由於錯誤的指控被強行關押失去了自由,我所能期待的也只有祈盼法律應有的公平公正來為我主 持正義還我于清白。在此也真誠期望我們的政府相關部門能正視已犯下的錯誤,不要一錯再錯。
我堅信,正義與真理的光芒必將照耀我們這 個國度的每個角落,而我所能做的也只能是倔強的堅持,不為別的,僅僅為了我自己良心與靈魂的安穩,以及為了我們的後代們能生活在一個具有優良品質的社會 裏,更為了我們這個民族,我們這個國度能以健康的體魄繼續存在於世界。
我堅信我所做的一切都沒有犯罪,也 期望擁有權力的人能擁有高尚的人格與美德,想想所有被三聚氰胺毒奶殘害的孩子們,秉持懲惡揚善的準則,做出無愧於這個國度、無愧於良知與靈魂及無愧於子孫 後代的決定。這樣,我們才無愧於我們做為一個生命在這個世界、在這個國度的意義。
最後,我要再重申,我沒有進行起訴 書內指控的犯罪行為,我堅信我所做的一切都是身為一名公民應擔當的一份責任,我堅信自己所做的事情都是文明且沒有錯誤的,我也祈盼自己的努力能讓社會有所 進步。
為了將正直、良知的品德保留在我們 的生命及靈魂中,我們只能堅定正確的信念和準則,否則將動搖我們正直的心靈並錯誤的影響我們的後代,那樣,我們才將是罪人。
綜上所述及事實,我堅信我無罪!
辯護陳述人:趙連海
2010年3月

星期日, 3月 28, 2010

由 Sa 基戀看中國人的雙重標準

在 Facebook 看到一個群組,叫做「強烈斥責蘋果日報係人地個傷口上灑鹽,迫人承認離婚,不尊重藝人私隱!」,再一次引來林忌的興趣--咦?為何次次關乎壹集團,總會好多人出來抽水呢?

記得當年阿 Sa 的另一位拍擋阿嬌,在馬來西亞的後台疑似被壹本便利偷拍,客觀地甚麼都看不到的一張「偷拍照」,全港婦團人人憤慨,又燒便利又示威又在記招落淚人神共憤甚麼的,才不過幾年,輪到和娛樂一點關係都冇的港大碩士陳巧文,在家的私人空間被娛樂雜誌偷拍,仲要連內衣內褲都影哂,比起當年阿嬌「偷拍」多好多倍,但係我地香港的婦女團體就死左十分之九,而香港的市民又突然冇哂良心,既冇人出來罷買燒東方新地,真係令人諗極都唔明--咦?乜唔係話藝人的私生活無關,因此唔應該歧視藝人嗎?(不應考慮阿嬌私底下 Open 云云)點解一講到陳巧文,呢套理論就唔適用了?難道原來藝人的私隱.應該高過港大的碩士學生嗎?更不要提那位八婆查小欣,佢前後相反的偉論,簡直就係無恥的代表作。

好啦,到今次阿Sa 結婚講大話被踢爆,我地又見到一群疑似 fans 出來抽水,唔單止唔怪自己偶像講大話,仲反過來話人地侵犯私隱--對對對,而家唔係事必要你講,但你所講的將會作為呈堂證供;人地問你問題,你可以唔答,但誰叫你講大話呢?舉例說,陳志雲說「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反過來一大堆人還說他沒有承認云云,阿Sa 和鄭中基最大的錯誤是甚麼?就是當眾講大話也!難道在中國說謊已經成為了常態,誠實不是中國人常常強調的美德嗎?原來今日的中國人社會,完全唔重視誠信同誠實o架?

當以商業掛帥的蘋果被 Fans 狂鬧,又說甚麼阿 Sa 從來冇否認結婚時,我們不妨回一回帶,看看 2009 年 9 月 1 日的人民網,轉載自文匯報的訊息:

「近期多位藝人被爆已婚,阿Sa又會否都是已婚一族?阿Sa聞言即笑說:“總之我不會刻意公開,也不刻意隱藏,也不會向公眾交待,知道就知道!”提到千嬅、華仔、黎明同在拉斯維加斯結婚均被踢爆,她笑指都是個危險地方,她寧願選擇在港結婚,因她的爺爺奶奶和公公婆婆都健在,結婚都想他們一起看到,不過現她只二十六歲,想結婚是遠了一點的事情。問鄭中基是否已求婚?阿Sa笑著回應:“不想這些,也不想講,有都不講你知。”是否計畫結 婚已有默契?她笑笑口說:“隨緣啦!”」

「總之我不會刻意公開,也不刻意隱藏,也不會向公眾交待,知道就知道」--那為為何阿 Sa 要開記招呢?既然大家知道就知道,為何要向公眾交待呀?

「她寧願選擇在港結婚,因她的爺爺奶奶和公公婆婆都健在,結婚都想他們一起看到,不過現她只二十六歲,想結婚是遠了一點的事情。」、另外「阿 Sa對外聲稱 35歲才會嫁人」--記得香港傳媒上年年尾窮追甘乃威,說有好感等如示愛,那麼上述對話,是否顯示阿 Sa 更沒有誠信呢?

可是很奇怪的,在中國香港,對一個又唔靚仔,又冇乜公眾緣的議員有冇同助理「示愛」,甚至單純只係「有好感」的膠爆級別胡鬧,全港報紙可以用成十日八日頭條來追擊,單就有冇示愛這個字又拉扯到誠信問題,我地偉大的市民又憑這一點狂踩議員,覺得佢地冇公開清楚交待示愛、有好感的細節,就係嚴重的誠信問題,更有立法會議員,要用此去彈劾佢;但反過來,我地報紙娛樂版踢爆明星講大話,連好多人相信人生最莊重的結婚都可以大話連篇,偏偏就冇人敢出來大鬧,這是誠信問題,仲反過來怪傳媒踢爆?

對,報紙應該關心時事,不應該關心娛樂明星--那麼報紙為何要有娛樂版呢?娛樂版不去揭娛樂事,難道去報時事嗎?如果連中共喉舌人民網,以及文匯報都走去採訪阿 SA 有冇結過婚,那麼商業主導的蘋果日報,原來不應去採訪嗎?

呀,還是我們的市民認為,傳媒應該「和諧」,明知公眾人物不斷公開講大話,都不應該去報導呢?那些傳媒人人說的甚麼監察的「第四權」哪兒去了?

比較一下外國的例子,我們就會發現香港這種生態是極度荒謬--法國總統薩爾科齊、意大利總理貝盧思科尼,就和明星亂搞一樣地普遍,講真話講大話,市民亦見怪不怪,早不當是甚麼的一回事。在美國呢?看看 Tiger Woods 的婚外情、 Britney Spears 的處女論、再對比起克林頓的「口交不是性行為」大話,顯示無論係明星定係政客,凡在美國公開講大話就係罪大惡極,只會被傳媒追殺到體無完膚,公眾唔會反怪罪傳媒。

偏偏在香港,明星的地位卻是最高的!明星仲威過政客,講大話係傳媒迫佢地講的錯,影相係傳媒的錯,反過來小市民以及從政的,講了半句唔清楚的說話,就已經係誠信有問題!如陳巧文被偷拍,查小欣之流仲大大聲講:未益左你囉,證明你有人氣上娛樂版呀!中國人這種雙重標準的偏愛,真的令人嘆為觀止!

亦因此,活在這樣的民族,大家都寧願去做明星,做唔到明星,都可以做下財經演員等等,都唔鍾意去做實事--例如從政幫人;殺人放火金腰帶,修橋搭路無屍骸,理得你係殺人放火,理得你係強搶民產,理得你係靠偷呃拐騙,只要你有錢、有權、有名利地位,就係萬民景仰的對象!

在中國從政,有如通渠一樣,搞到一身屎仲要被人鬧,永遠說你是污穢的!你唔係名人,卻走去做善事或幫人,人地就會話你搏上位,有目的!有企圖!反過來你係有權有勢有名利地位呢?做下演員隨口發音就變成好偉大啦!你睇!佢幾純情可愛?你睇!佢幾咁正直英偉?你睇,佢有咁多錢都願意幫人,簡直就係神一樣啦!

畀你選擇,你會選擇從政幫人,定係做明星搵銀呢?畀我就打死都唔願去從政啦;又反過來,剩下來從政的會是怎樣的人?劣幣驅逐良幣,有機會上位的,點解仲唔立即去官商勾結呢?抵你仆街啦中國人!

有怎樣的人民,就有怎樣的政府;有怎樣的鑑賞力,就換來怎樣的社會。亦因此,中國就成為了地球病夫,成為廿一世紀的最後食人族--吃人不吐骨頭的政府與官員,編寫地球歷史令人作嘔的新一頁。

伸延閱讀:
如果婦科醫生偷拍查小欣
查小欣踩過界做中共打手評時事
查小欣請切腹以謝香港人

星期六, 3月 27, 2010

傳說中的飛龍新標誌

donalddragon
香港飛龍標誌引入新設計,增加藍、綠及紅色彩帶,其中紅色彩帶勾劃出獅子山山脊線,象徵港人“我做得到”的拼搏精神。

財政司長曾俊華說,政府用一百四十萬元修改設計,新標誌會在五月上海世博會亮相。

港台新聞:新香港飛龍標誌 表現大都市多姿生活
2010-03-27HKT17:08
新香港飛龍標誌(新聞處圖片)
曾俊華表示,新的飛龍標誌將於五月在上海世博會上展示
政府更新「香港飛龍」標誌的設計,財政司司長曾俊華表示,新標誌將於5月在上海世博會展示,國泰的航機亦會使用新的飛龍標誌。

曾俊華說,標誌的設計費用為140萬元,舊有的標誌已用了10年時間,當局會逐步將舊有的標誌轉為新的標誌。

設計師陳幼堅表示,更新了的飛龍標誌,線條比原有的簡潔,飛龍身後加上三條彩帶,橙色彩帶代表獅子山的剪影,不同顏色就代表大都市多姿多彩的生活及多元變化的特質。
同時間由於有網友用左一百四十蚊,請林忌修改設計,新標誌會在五月十六號五區公投亮相

歡迎大家繼續設計「慳電膽」版、「八成強拍」版、「官商勾結」版的香港新飛龍標誌?

林忌說,標誌的設計費用為140元,舊有的標誌已用了10 小時,林忌將會逐步將舊有的標誌轉為新的標誌。

設計師陳丙西表示,更新了的飛蟲標誌,線條比原有的簡潔,精蟲身後加上三條彩帶,橙色彩帶代表獅子山的剪影,不同顏色就代表精蟲多姿多彩的生活及多元變化的特質,以及擁有無限的體力,努力向上力爭上游的潛能。

互聯網時代的韜光養晦

林忌:互聯網時代的韜光養晦

前國務委員唐家璇12月4日在北京外交學院演講時表示,國際社會心態複雜,中國外交堅持韜光養晦、積極有所作為的戰略方針是正確的,而且要長期堅持下去。作為中國外交界的前輩,唐家璇這種堅持事出有因──觀乎近年年青一代,紛紛認為中國大國崛起,因此積極為中國追求大國的地位甚至是超強的地位,這種危機的迫切性,其實甚於一些人民內部的矛盾。

經歷過中美之間的糾紛歲月、經歷過奧運、經歷過台海危機,新中國的外交政策,最大的潛在問題有幾點:1.民族主義的危險;2. 對西方的瞭解不足 ;3. 資訊透明化的難度;4. 內政與外交的不可分割性 ──上述的問題,當在下文一一細述。

按此進入全文閱讀

後記:近日不斷一日出幾十個留言洗版的一毛黨,好好訂閱領導者雜誌回去認真學學三個代表論、科學發展觀及社會主義榮辱觀吧!

星期五, 3月 26, 2010

有違公德罪的法律研究

律政司近年針對網絡的檢控,唔係莫名奇妙就係九唔搭八--迪迪尼案廿一歲傻仔在討論區發音說要炸迪迪尼,律政司先以「企圖罪」來控告網民,最終被官質疑失禮收回,輸打贏要用「浪費警力罪」,把警方不合理亂用警力查案的行政失當,推落去被告要佢自己承擔「浪費警力」的罪名,偏偏被告又會選擇認罪,被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罰款1萬元及終生留案底。

今次到 24 歲的陳姓少年在圖書館上網,去高登貼:「喺香港邊個地方強姦學生妹無咁易比(畀)人捉?」、「我爛命一條,一萬蚊幫你殺一個人」、「我想整個炸彈炸曾蔭權間屋,要咩材料?」及「我係粗框眼鏡色魔,非禮女個感覺真爽」--警方可能唔好意思再浪費大量警力,走去搬走哂圖書館的電腦查訊息,然後再老屈陳姓少年「浪費警力」,因此佢地就轉用另一條罪名,就係近年用來捉偷拍裙底,於 2006 年被陸啟康法官及律政司「發明」用作起訴在網上討論區發膠音,「快閃強姦案」的「有違公德罪」(Outraging Public Decency)。

在快閃強姦案中,陸啟康法官先引用了 1973 年的英國上議院案例 R v Knuller (Publishing, etc.) Ltd. [1973] A.C. 435,指出一份雜誌刊登男同性戀者邀請一起搞同性戀的廣告,是有違公德;該案的五名法官中,只得三位同意判決,其中 Lord Simon 雖然認同此罪行,以下的一段話卻被陸啟康法官所引述:

It should be emphasized that ‘outrage’, like ‘corrupt’, is a very strong word. ‘Outraging public decency’ goes considerably beyond offending the susceptibilities of or even shocking, reasonable people. Moreover the offence is, in my view, concerned with recognized minimum standards of decency, which are likely to vary from time to time. Finally, notwithstanding that ‘public’ in the offence is used in a locative sense, public decency must be viewed as a whole; and I think the jury should be invited, where appropriate, to remember that they live in a plural society, with a tradition of tolerance towards minorities, and that this atmosphere of toleration is itself part of public decency.” (at p. 495 C-D)"

連 1973 年的英國法官都大聲指出,陪審團(香港呢幾單案根本冇陪審團,只有法官講哂)應該被提醒他們生活在一個多元化的社會,有容忍弱勢社群的傳媒,所謂「公德」本身,就包括了對少數社群的容忍。

而且法官指出 Outraging public decency 的 outraging,即指「駭人聽聞」的事,中文的「有違公德」的翻譯,比起原本英文的罪名輕得太多了;在中文的理解之中,亂拋煙頭都可以說成是「有違公德」,但在英文卻絕對不會構成 Outraging public decency,而是參考最底那堆令人人驚嚇的案例,如在智障婦人仆街倒地重傷時在她身上小便才算;這個罪名的中文翻譯實在太失真了!另一個譯名「破壞公眾體統」就好少少,但仍無法達到英文的意思。

因此「快閃強姦案」的判案關鍵,是陸啟康法官於判詞第 32 段所說的:"the Messages were in substance a public invitation to others to indulge in such sexual perversion with the Defendant. Specific mode to commit the crime was suggested in the Messages, and according to the wordings, the Defendant was serious about his plan. "
即由於留言本質已構成一個「公眾邀請」去集體犯案,甚至已經去到討論如何去執行的問題,因此字面上令人覺得,被告的計劃是認真的。

因此「快閃強姦案」才會被定罪,反之今日的高登陳姓少年留言,卻完全不是這樣的一回事,勉強說四句留言之中,和快閃強姦案相似的只得「喺香港邊個地方強姦學生妹無咁易比(畀)人捉?」這條問題,但這只是一條問題,而和快閃強姦案的公眾邀請完全不同!

快閃強姦案在 she.com Gossip 討論區的留言:「正經問:我想搞快閃強姦有冇兄弟想加入?快閃強姦(Jack Rolling)係由一組約五至六人既男仔組成,專阻截單身女子,每次其中一人從後將個女仔強姦,其它人就幫手同睇水,搞完將佢封口綁手然後一齊閃…正啊~這種手法源自南非,現傳到國,我好希望香港都可以搞下!」

高登 24 歲用戶的留言,遠遠比唔上陸啟康法官在快閃強姦案的標準--公眾邀請的認真犯案,反過來高登用戶人人都當佢係傻仔,不斷「安已不」和「警已報」,因此冇理由冇得打。

然而被告卻選擇了認罪,就和浪費警力的迪迪尼案被告一樣,選擇了認罪,亦因此本應有得打的 case,都變成了唔使打;正如你被人屈握手變打人,你仲話唔係握手,自認係打人,咁法官都冇理由判你係握手o架,係唔係?

上述被告「自認」的低等法院案例,網友和傳媒都誤以為足以成為新的判例,大家對於律政司有理無理亂用法律告人視而不見,卻把「傻仔」在法律程序上自殺當係經典--特別係經常在一被控就乜都向警方認哂,連唔需要認,明明唔係的都認埋。

特別係「有違公德罪」,本身就係用來告 1.「偷拍裙底」、2. 在公眾場所現實地做出令人作嘔、或公眾不能接受的行為,而唔係用來告出版物-- 1973 年的案例,是連同性戀都未合法的時代,用 Lord Simon 的講法,這種觀念理應跟隨時代而改變,試想想如果在討論區令人不安都要「有違公德」,那麼在報紙的「叫雞指南」、不雅照片,或者令人反感的文字,律政司是否也可以因此引用「有違公德罪」,去控告不聽話、不喜歡的傳媒呢?

再翻查近年英國和香港的案例,當可知道由「快閃強姦案」到今日的「 24 歲陳姓高登仔發音案」,其實同有違公德罪本身係九唔搭八,問題就在於律政司特別喜愛「選擇性檢控」,對「要是老夫出手,陳巧文就會有 BB 」的控嚇視而不見,卻對完全冇可信性,只因拉到特首二字,就對網友立即選擇打壓--包括連智障童的司法覆核官司,都要追收廿七萬。

英國近年重要案例:
R. v Ferguson (Mark Brandon) [2009] 2 Cr. App. R. (S.) 8 變態佬十九次在人家窗外露體
R. v Anderson (Anthony) [2008] 2 Cr. App. R. (S.) 57 一名智障婦人仆街倒地重傷,變態佬見死不救之餘,仲在人地身上小便
R. v Birch (Stephen) 2007 WL 1425553 被影到在閉路電視露下體
Rose v DPP [2006] 1 W.L.R. 2626 深夜在銀行某處被閉路電視影到兩人進行性行為,而當時閉路電視有一個女保安員監看,被判只得一個人看到,不算公眾而無罪
R. v Walker (Steven) [1996] 1 Cr. App. R. 111 一男在家中向到訪的二女露下體,被裁定自己家中不屬「公眾地方」而脫罪

香港的有關案例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楊顯光 HCMA604/2008 皇室堡U.A.戲院地下後樓梯性行為有違公德--只有一個人目擊,因此不算公眾而脫罪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羅世康 HCMA177/2008 電梯偷拍裙底沒有第三者(公眾目擊),因此脫罪
HKSAR v Chan Sek Ming [2006] HKEC 1769 快閃強姦案罪成

看完上述的案例,大家應該知道有好律師,而又唔會胡亂認罪的話,好多 case 都有得打,甚至打甩;偏偏香港由迪迪尼案到呢單案,被告都莫名其妙選擇了認罪也--問題除了錢,還看你自己的智慧與知識。

伸延閱讀:
有強權冇公理的香港
前高級督察恐嚇陳巧文分分鐘有 BB
民建聯成功爭取進攻美國領使館

什麼叫做「浪費警力罪」?
膠力多:有關炸迪迪尼的法例

星期四, 3月 25, 2010

林鄭月娥累死小業主鐵證

林鄭月娥說八成強拍加速舊樓重建令八成小業主得益?政府與土共說這是打壓「棺材釘」、「死人霸生地不肯賣樓」的小業主?條例才通過不足一星期,財團就一口氣取消十三「高價貨」交易,以降低發展成本,透過八成強拍來廉價強搶民產!

(星島日報報道):「政府降低樓齡五十年舊樓收購門檻至八成,即時令財團收購舊樓策略出現巨大變化,消息人士指,恒基等收購西半山舊樓美麗臺,至今已收逾七成業權,加上另一大型發展商新世界,亦購入一成業權,兩家公司已合共集齊「關鍵」的八成業權,在新例下一、兩年後將可申請強制拍賣統一業權。據悉恒基既有足夠籌碼,就一口氣取消十三伙「高價貨」交易,以降低發展成本。」

商台:「恆地指不涉及美麗台多個單位取消收購
[24/03 星期三 22:28]

樓齡接近五十年的港島西摩道美麗台,部分被高價收購的單位,近日遭發展商取消交易,估計發展商已取得八成業權,等待日後申請強制拍賣,以減低成本;恆基地產表示,事件與他們無關,相信是另一發展商新世界發展取消買賣合約。」

有圖有真相,從 Google Map 街景看看這座所謂 47 年的舊樓,就可以發現這座保養好,設施佳的舊樓,座立在半山又細又窄的街上,絕對沒有理由重建做 50 層以至更高的舊樓!美麗臺 2006 年才進行包括外牆翻新的大維修工程,八成強拍通過之後財團就取消十三單交易,打算用平價八成強拍來強搶民產。既然被強迫拍賣,舊樓業主仲點解仲要夾幾十萬出來維修呢?維修的錢邊個賠呢?

八成強拍通過之後,不少真心相信政府的小業主紛紛發夢期望賣樓發達,因此佢地唔願意再出錢維修舊廈,打算賣左佢算數!事實再一次證明,政府根本唔係想維修舊廈,而係想通過驗樓、強拍等迫遷,強迫小業主低價賣單位,畀發展商賺到盡!

東周:「美麗臺於六三年落成,有五幢十四層高住宅物業,合共提供一百九十六個單位及一百二十三個車位,住宅地積比率九倍,純住宅重建後樓面約四十七萬平方呎。如此大型地皮在港島區十分罕見,故此之前一直為發展商爭奪的對象。」

Yahoo 資料:設施包括:健身室、網球場、游泳池、遊樂場、公園、停車場、私人會所、壁球室、穿梭巴士

請告訴我,這樣的優質舊樓和馬頭圍的倒塌舊樓相同嗎?請告訴我,發展商用腳投票,用事實證明了他們用八成強拍的法律,不是用來重建舊區,而是美麗臺這種半山豪宅!

「業內人士指,由於恒地希望對美麗臺獲批的二幢五十層重建圖則,有一定的決定權,適逢有小業主願意出售單位,恒基承接,成為小業主之一,方便與則師樓聯絡及洽商。該建築圖則重建一百九十六個單位(每伙平均建築面積二千八百方呎),惟現時建築物條例十六(三)條規定,若圖則批出逾兩年,屋宇署可拒絕工程展開,所以日後能否使用該圖則,仍是未知之數。

西摩道4A至P號美麗臺,1963年落成,項目佔地約52,466平方呎,現有物業面積20.29萬平方呎,
共有196伙。該項目於去年底獲批建築圖則,可建2幢樓高50層的住宅大廈(包括6層平台),重建地積比9倍,可建樓面約47.22萬平方呎」

南華早報頭條報導政府打算於 2014 年,取消自 1972 年以來的半山高度發展限制,因此這地皮將可由十四層改建成五十層以上,隨時達七十層的高樓,無恥的政府還用假數據來呃市民,說這樣做不會大量增加住宅單位,還說 2021 年半山區只會比今日多二千個單位,每個重建的住宅,都只會比原來多十三個單位!那麼看看這條窄到得人驚的西摩道以及衛城道,將來會塞滿幾多架私家車呢?這些車將會全數塞入堅道以及羅便臣道出入,請告訴我,這對半山已經塞到爆的交通會帶來幾大的影響呢?

「西灣河豪宅物業嘉亨灣原先賣地條款中說明,地盤可建總樓面面積為92萬平方呎,約可建1,000個住宅單位,但發展完成後卻變成145萬平方呎總樓面,合共2,020 個住宅單位,政府只從過程中收得發展商600萬元的改動補償。」

對比起來,梁展文就真的似傻仔了;他只收了600 萬,把地積比率由九倍改到十倍而已;今日的政府卻打算釜底抽薪,全面放寬半山高度限制,美麗臺等到 2013 年就 50 年,加埋強拍的手續搞多兩三年,咁就等埋 2014 年的放寬高度,到時就唔係九倍地積的47.22萬平方呎,隨時係半個嘉亨灣咁大啦!

重建累死半山區市民,政府唔關心;八成強拍累死小業主,明明發展商已經可以賺得咁多賺到咁盡,把十四層高的大廈變成五十層、甚至七十層,偏偏政府都仲要覺得九成強拍唔夠力,壓的價唔夠低,要幫佢地賺到盡,把九成變成八成!

再次告訴我,這不是官商勾結是甚麼?這不是強搶民產是甚麼?

伸延閱讀:
2014 半山區沉沒
十二年來強迫拍賣了甚麼?
騙徒之港
供完一世都仲要強制拍賣
塌樓多得特區政府

星期三, 3月 24, 2010

張宇人廿蚊都唔值

張宇人的廿蚊最低工資論,引發全港包圍譴責,可是最荒謬的,除了廿蚊最低工資之外,就是自由黨以及其最終的表態--又要威,又要戴頭盔,衰左又唔認,除了無良之外,還要背叛他們自稱代表的右派。
張宇人就最低工資言論道歉
2010-03-24HKT18:13

立法會飲食界議員張宇人,對自己有關最低工資的言論道歉。他決定在飲食業的工資調查報告完成前,都不會再就最低工資作出評論。他又希望各方以理性客觀的態度,討論最低工資水平。

張宇人在講完咁多有關廿蚊最低工資之後,居然否認廿蚊係佢或者自由黨的立場,而純粹係廢 up 發音!我真係唔明白,點解張宇人有膽講,又冇膽認呢?如果張宇人深信廿蚊的最低工資,咁點解要出來道歉呢?

對呀,林忌一直以來寫的文章都反對最低工資,也從來沒有需要出來道歉--因為我只寫我相信的,我說的亦是有理據支持的,我深信在香港今日的制度下,在今日的政治大環境之下,最低工資要不就會出現自由黨或張宇人的無恥價,或者在無良的法制政制之下,只有名份,卻沒有實質!因此與其立假法,不如不立;其與未見其利先見弊,就寧願不做。

不信?看看這幾年的例子吧!強迫金表面是為了保障退休人士生活,實際上卻成為了基金經紀人搵大茶飯的無恥法律,自己投資的收益都仲高過呢班人幫你投資,而且仲唔使蝕錢都要畀佢地的管理費,點解要把利益輸送畀佢地呢?我地偉大的政府同立法會,做過乜野去保障我地的退休儲蓄呢?

更多需要保障的低下階層,大量公司把員工改為「自僱合約」,於是所謂退休保障成為一紙空文,我地的政府做左乜野?我地的立法會議員做到乜野?事實證明,我地的硬膠社會只求虛名,只要表面上有,大家就自我感覺良好;事實真相唔重要,真人受苦都唔重要,只要表面上、數字上阿 Q 可以自我安慰,大家就好興奮、好快樂!

對,就係強迫金推行之後,法律上根本冇野可以阻止商人把強迫金的成本轉嫁畀員工,而事實上今日的強迫金,就係 10% 的強制稅款,迫使低收入人士,都要把自己的辛辛苦苦果筆錢走去養基金經紀!由議員到政府嘈左咁多年,話要畀員工自己選擇公司,結果呢?呢句廢話講左咁多年,有推行過嗎?

不要說其他硬膠到底,影響基層生活的無恥法律了--例如大家口口聲聲不應該年齡歧視,但為何 65 歲以上的人士不得做看更(除了那些更危險,更冇設施的單幢式大廈,可以做到 70 歲);這些不合理的法律,林忌在博客以及報紙講到口水乾,大量阿伯繼續日日等份工等到頸都長,結果轉去開的士,做小巴司機,為社會製造更多風險去了,冇人跟進的問題就繼續冇人跟進,一條法律開始硬膠了,就可以硬膠到直至永遠;這個弱能社會的潛規則就是,中國人只愛表面,只愛吹水,只愛懶人,因此表面好看就夠了,表面有保障就有,真實係點的一回事,冇人關心!

其實林忌又唔想從政,又唔想做看更,點解要日日出來為班老人家大聲疾呼呢又?亦因此,如果連那些代表商家的所謂右派如張宇人與自由黨,都為了擦政府及中聯辦鞋,連商界都要出賣埋,唔敢出來反對最低工資,仲出埋來一份支持最低工資的話,那麼我們這些「閒人」,就更加沒有必要做他們的擋箭牌!因此大家要立法,就去立吧!要立就要立真的,而不是假的!半調子的假立法,反是最不公義,也傷害最大的立法!因此我相信要立法,就應該學歐洲,最低工資每小時最少 $80,這才是真真正正合理的制度!

各位由始至終支持最低工資的,請緊記這十幾年來強迫金等的教訓--如何防止外判呢?如何防止種種規避最低工資的方法呢?舉例說,如何計算工時?

看看這篇中大大學線的《會計界 Big4 非人生活》一文,當可知道世上的公司,有無限個規避最低工資的方法:『超時工作在行內十分普遍,小嘉(化名)在德勤(Deloitte)工作了一年多,曾連續四個多月超時工作,每天工作十五小時,凌晨二、三時左右才可回家。甚至星期六、日都要返公司,所謂放假,也要工作,完全沒有休息時間。

外人認為他們薪酬豐厚,工作量多實是無可厚非。但以小嘉為例,她零八年入職,起薪點約一萬二千元,每天工作十五小時,扣除無薪假四天的薪水,每月只實收一萬零四百元,時薪大約只有二十一元。

強迫放無薪假期、升職凍薪

為節省成本,去年起四大會計師行有不明文的無薪假期規定,雖名為「假期」,但其實仍要工作。德勤及羅兵咸永道本來分別有每月四日及每年十五日的無薪假,都分別於去年十二月及九月取消。而安永(Ernst & Young)及畢馬威(KPMG)則仍要求僱員一年多放四十天假,薪金以兩折計算。

此外,僱主還故意要求員工「放病假」,減少訂單所需的工作時數。阿程就曾受管理層指示「放病假」,但仍須在家工作。』

看看會計界的例子,他們經常被上司要求報少工作時間,經常被要求「在家休息」時工作,遲些如果強制立法最低工資之後,例如午飯時間計不計算在內?如果算工作時間,公司只提供五分鐘的午飯時間,長過五分鐘要扣錢點算?我們是否要立法規管午飯時間?要放幾多才為之足夠?30 分鐘、60 分鐘、90 分鐘還是 120 分鐘?又或者公司不放午飯,在門口放度閘,你出去要收五蚊出入費?又例如公司廁所以後要「用者自付」,每次收十蚊又可不可以?

如果午飯時間不算數,那麼公司可否幫四小時的午飯時間,等你每日實際只返 4 個鐘,所以只畀 4 小時的工錢畀你,而做唔哂野就即炒,係你自己慢因此要你自願帶回家工作,或者自願冇補水加班。好了,加班是否一定要補水?用咩方法計算呢?用你平日的時薪,定係畀最低工資的補水費畀你?例如 $33 一個鐘?定係索性否認你返過工?

再另一方面,如果公司開出合約係「以件計數」,例如洗碗以碗數計算人工,而非時間,反過來佢仲可以收返你「水電費」,畀你以自僱方式幫佢洗碗,咁我地可以點做呢?這些無良方法隨口已經可以諗出一大堆,我地如果要認真立法,是否只係得個價錢規定,然後就乜都唔理呢?

張宇人再一次證明了,表面支持最低工資的人,一樣可以是「玩假的」,這些建制派只是聽阿爺的指令行事,而阿爺就正正係「官商勾結複合體」;張宇人可以無恥地講得出廿蚊一個鐘,大家請醒醒定定,要預計他們可以比無恥更無恥,去規避通過的法規。口說一聲支持很容易,到真正推行問題百出之時,請拿出勇氣和決心去推動改革,而非好似強迫金、保安員條例一樣,膠到冇朋友都當冇事發生過。

星期一, 3月 22, 2010

沙麈暴下的思覺失調

空氣污染指數直迫 500,一個最簡單的環境問題,落在我們那位高智能的環境局局長手上,又再次為全港製造笑話;曾特首,你連跳幾級升的邱騰華,是否平日的興趣就和你一樣,天天在擦鞋作消遣?
2010-03-22HKT13:10
環境局局長邱騰華表示,本港空氣污染指數創破紀錄新高,政府特別關注,已舉行跨部門會議,他呼籲市民停車熄匙,盡量使用公共交通工具、不要吸煙,政府亦已聯絡兩間電力公司,要求發電時盡量用清潔燃料。

被問到政府今日凌晨兩時才發稿預告空氣污染指數上升,是否太遲。邱騰華強調,政府過去十多個小時已作出及時行動,包括啟動機制通知相關部門,教育局已就上課安排作出公布。

環保署助理署長莫偉全說,昨晚八至九時已留意到本港的空氣粒子濃度上升趨勢,已即時聯絡天文台,並分析內地數據,因此在凌晨兩時預測空氣質素會惡化。

邱騰華局長,在閣下呼籲市民今日「盡量使用公共交通工具」之前,不知道邱騰華本身,今天會否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呢?不知到那三司十幾局的局長,今天會否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呢?不知道那些姓李呀的大地產商人等,今天會否盡量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呢?

我可以好肯定說,你們今天都不會使用公共交通工具!為甚麼呢?當環境咁差的時候,要你們這些位高權重的人士,不理自身的健康,走去使用公共交通工具,萬一一個唔好彩,心臟病發果時,點算呢係唔係?單係坐私家車,已經感到好辛苦,叫你地行上行落吸死氣坐地鐵,唔係對健康更壞的影響嗎?有車唔用,偏偏選在空氣最差的時候唔用,對車主的健康會造成幾大的影響呢呵?

將心比己,如果你有得早些回家,唔使吸死氣,你都會選擇早些回家;那麼你期望那些可以早些回家的人,走去「作出犧牲」,一齊走去迫地鐵,令地鐵更加迫,令公共交通工具在繁忙時間更爆滿嗎?這是甚麼智商?這是甚麼人格?閣下收幾十萬一個月,原來就係作出這樣弱能的政策嗎?

邱騰華局長,你去到今日中午才出來發音,呼籲市民使用公共交通工具,第一,那些已經返工出了車,叫佢地把車留在哪裏?政府停車場今天是否免費,供全體公務員留在停車場呢?第二,平日放工時間,例如金鐘站,好多乘客都要等三四班車才上到車;就假設全體公務員人人坐地鐵好了,唔知道地鐵、巴士有冇配套安排呢?有冇加開班次疏導人潮呢?如果冇,你叫大家一齊坐地鐵,係唔係令本身已經塞到死,本身已經吸入大量死氣的市民,未見其利先見其害呢?

今日的空氣污染源頭,就係大陸;本身就算全港的私家車全面唔開,空氣指數會唔會由 500 下降到 450 呢?我好懷疑;偏偏就在數據都唔會減的時候,我地偉大的環境局局長,唔係走去叫公共交通工具增加班次疏導人潮,唔係呼籲公司提早放工,畀有呼吸道疾病的員工早些回家休息,唔係走去搵教署停課,等學生可以提早回家休息,唔係走去呼籲貨車押後送貨,或者和東西隧傾傾,令排廢氣的柴油車早些收工或改道,反而走去呼籲埋 d 完全唔相干的廢話--停車熄匙,舉行又遲又廢的跨部門會議,「聯絡兩間電力公司,要求發電時盡量用清潔燃料」的廢話,發電廠係唔係今日即刻有反應呢?如果唔係,乜你今日先知道原來發電廠好唔乾淨咩?

笑了,真係好想笑... 香港真係人材輩出,哈哈哈哈哈哈哈哈!邱騰華你唔係叫地鐵增加班次都唔識嘛?你唔係連呼籲大家彈性放工都唔識嘛?台灣屏東都識咁做,你呢?思覺失調呀?叫人停車熄匙,停左車之後又點呢?

出來講咁多廢話,唔該,搞好自己的網頁啦!今日最需要睇污染指數的時候,全日都慢到癡肺,load 極都 load 唔到!

http://www.epd-asg.gov.hk/cindex.php

星期六, 3月 20, 2010

曾特首傳說中的擦鞋減壓絕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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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台新聞:曾蔭權稱擦鞋是自己減壓的一種方法
2010-03-20HKT09:46

行政長官曾蔭權表示,出任行政長官接近5年,凡覺得要為香港爭取的事,都未有放棄過,並用了最大能力向中央解釋,爭取對香港最有利的政策及安排。

他出席一個電台節目時形容,國家珍重一國兩制,領導人亦很掌握香港的實況。

曾蔭權又透露,會藉看電視和擦鞋,為自己減壓。他說自小跟父親學習如何擦亮皮鞋,從中學習到做事要有耐性及集中。





特別嗚謝:陳大文部落

星期五, 3月 19, 2010

2014 半山區沉沒

昨日南華日報的頭條: Limits on building in Mid-Levels could go,揭發特區政府原來打算在推動八成強拍之後,於 2014 年取消半山區的高度發展限制!理由是西港島線通車,以及兩條新加的行人天橋,相信會令半山住幾千萬豪宅的有錢佬放棄私家車,改以行樓梯同地鐵返工!哈哈哈哈哈!

政府的笑點!原來政府「估計」,在 2021 年的半山區,只會比今日增加二千個單位!原來強拍八成通過後,在取消高度限制下的發展商重建,政府估計每座大廈只會增加十三個單位!即係原來增高幾十層,每層一個單位都冇!

原來唐英年的《一億人毀滅香港計劃》的真義--首先是把半山區、山頂等全部換哂做大陸的貪官移民!借林鄭的八成強拍,收回香港中產及冇權冇勢有錢人的家產,再由鄭汝樺負責做運輸評估,說不會影響中區的交通!

不是說今日中環的交通已經嚴重到要甚麼「電子道路收費」嗎?哦,怪不得政府說要等中環灣仔繞道通車之後再考慮,還以為是有番少少人性,錯!原來只係為左大地產商「重新發展」中環等半山區鋪路!以後中環只由大陸來的富豪行哂,你地班香港次殖民地居民,收三千蚊一呎的呎價,搬番去天水圍啦!噢,對唔住,到時天水圍你都買唔起,坐高鐵搬返福田啦!哈哈哈哈哈!

也難怪政府突發「善心」,要建設世界最貴的西港島線!原來是用來應付對交通一點都唔明白的一般市民--用此作為藉口,去推翻港英早於 1972 定下的半山區高度發展限制!嘈塞車又係佢地,「評估」唔會惡化塞車又係佢地!說唔需要增加隧道的係佢地,叫一般小市民在已經飽和的隧道再開去西隧畀四十五蚊益榮太子的又係佢地!

果然一貫如此!因此呼籲市民不斷倒海落海維修舊樓的佢地,呼籲年青人唔好心頭高,買舊樓的都係佢地;轉個頭就降低強拍到八成,然後再取消再發展的高度限制,畀大地產商強制收你樓!絕呀!特區官商勾結賣港政府真係日日都有新橋呀!

機心高到咁,大家真係要寫個服字畀佢地!如果呢班官用佢地官商勾結的 1% 心,去認真少少做下市政民生問題,點會搞到咁低民望呢又?其他的問題,林忌今晚冇時間再評論同分析,明天補上--請看原文吧

According to a document submitted by the Transport and Housing Bureau to the Central and Western District Council for discussion today, removing the moratorium would only add 250 flats to the 32,080 projected for the area by 2021.

This suggests the impact of the move on traffic flows would be limited. Officials predict that morning peak-hour traffic will grow by 11 per cent by 2021 with the projected home construction, and by 11.74 per cent if the moratorium is lifted.

But a district councillor and a lawmaker believe its assumption that the number of flats in the area will only grow by 2,080 - or 7 per cent - in the next 11 years is unrealistic. The area has 30,000 flats now.

Officials expect the opening of the MTR line to take one in 12 vehicles off the roads around Sai Ying Pun, th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and Kennedy Town. They also point to road improvement works and plans to build two more escalators - one connecting East Conduit Road to the Sheung Wan MTR station via Seymour Road and Ladder Street, the other between West Conduit Road and the new Sai Ying Pun MTR station via Lyttelton and Bonham roads.

Like the existing Mid-Levels escalator, they would carry people downhill in the morning and uphill the rest of the day. Officials believe the escalators would encourage people who now drive to work to take the escalators.

The findings are contained in a review the government commissioned on the Mid-Levels Moratorium two years ago after the Ombudsman criticised the policy as ill-conceived and poorly planned. The study was meant to show whether the policy was useful in easing Mid-Levels' traffic problems and whether it should be supplemented, strengthened or replaced.

While the government promises the moratorium will not be lifted now, it says doing so once the West Island Line opens will not have much impact on the area's traffic.

There are 420 plots of land in Mid-Levels, but only 47 of them - four government sites and 43 private sites with leases containing restrictions on redevelopment - fall under the moratorium's control. A further 26 sites are designated for government and community use.

That leaves 347 private plots - many of them the sites of old tenements a few storeys high. They are not governed by the moratorium and there are no provisions in their land leases to restrict the size of buildings. The government says only 161 of these unrestricted sites have redevelopment potential.

Some believe blocks dozens of storeys high could be built on them.

"If you say the redevelopment of 161 sites would only add 2,080 flats, that means each site will only bring an extra 13 flats. Is that even logical?" asked legislator Cyd Ho Sau-lan.

A government planner said the sites were bound by building height and plot ratio limits in the Buildings Ordinance or outline zoning plan.

The chairman of Central and Western District Council, Chan Tak-chor, said the government's assumption about growth in the number of flats was wrong because the plot ratio of many old buildings was still far below that allowed by the zoning plan. He fears an underestimate of the number of additional flats redevelopment will create will aggravate traffic problems. A 2005 study showed vehicles travelled along Bonham Road and Caine Road, two of the area's major arteries, at only 14.6km/h.

The review the government has sent to the district council says imposing further limits on the gross floor area of new buildings could reduce the number of flats by only 930 and would do little to mitigate traffic jams since the sites are are scatter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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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年來強迫拍賣了甚麼?
騙徒之港
供完一世都仲要強制拍賣
塌樓多得特區政府

星期四, 3月 18, 2010

十二年來強迫拍賣了甚麼?

林鄭月娥以及一眾地產發展商,借馬頭圍道塌樓事件為例,抽死人水來為推行強拍護航,說降低強拍門檻,是為了舊區重建。

港台新聞:「發展局長林鄭月娥在立法會降底舊樓強拍門檻辯論中表示,在馬頭圍道塌樓事件後,重建舊樓的需要提高,更新香港舊區是整體社會要解決的問題。

她表示,討論重建問題時,不能因為感情,凌駕理性,她反對有議員將降低舊樓強制拍賣門檻解讀為強搶市民產業,亦不認同是官商勾結,亦非漠視私有產權。政府不能議而不決,決而不行。」

真的嗎?林忌早在 2 月 11日的文章《塌樓多得特區政府》已經引述 1039 期壹周刊報導提過,倒塌的馬頭圍道 45J 業主,「唔係咩富豪有錢佬,只係一位九三年已經離婚,現年五十二歲的婦人,其前夫於 1991 年只以六百五十萬的價錢,已經購入全棟物業」。

林鄭口口聲聲以馬頭圍道塌樓為例,事實呢?馬頭圍道的塌樓,根本就和分散業權無關,也和甚麼《強拍條例》無關!全棟物業都由同一業主擁有,為甚麼沒有發展商向佢提出收購重建呢?

政府偷換「重建」的概念,再玩弄「舊樓」的概念,其無恥程度就和十二年後完全相反取態的民建聯不惶多讓;舊樓就是不好的嗎?就算有五十年樓齡,舊樓就代表和馬頭圍道的倒塌舊樓一樣的維修水平嗎?政府和我們口說無憑,就看看事實根據--由 1998 年至今的十二年間,所謂「舊區重建」的「舊樓」,究竟是甚麼舊樓吧?

數字會說話,當林鄭不斷口說大話,說這條條例是為了舊區重建的時候,看看這十幾廿個例子,除了一個因為四級大火災燒燬的嘉利大廈,全部都位於旺區!再除了太子道西也屬半個高質住宅區,以及通菜街發展商場,全部都位於港島區!而且還是港島北最優質的黃金地段!不是半山就有海景!

發展馬頭圍?林鄭月娥你想騙誰?由始至終,這些被強拍的物業,大部份都屬於優質保養的靚舊樓,當中不少比起今日的新樓更高質--那些新樓落成年幾兩年就漏水,部份優質舊樓四、五十年樓齡都冇這方面的問題,特別是港島半山區的舊樓,由樓底、牆身、用料,比起「靚盤」甚至如太古城都要優勝,更不要說九十年代以後起的鑽石型薄牆單位了!住在這些優質舊樓的住戶,不少一住就幾十年;當中子女成家立室的,更不少棄新樓而買同座的舊樓!

再看看 2005 年 11 月 17 日香港經濟日報的報導《西半山舊樓併購大形勢》,看看發展商「重建」的是甚麼大廈?

「將聯合標售
 1. 羅便臣道105號翡翠園︰89%業權推出招標,下月14日截標
 2.西摩道51至53號及堅道140至142號︰大部分業主同意出售,下年初招標
 3.西摩道27至29A號︰逾90%業權推出招標
 4.西摩道9A至9H號︰大部分業主正商討聯合放售
--------------------
獲併購項目
 5.西摩道4A至4P美麗臺︰獲發展商出價併購
--------------------
發展商持有項目
 6.衛城坊4至6A號︰太古地產併購項目
 7.些利街23號︰嘉里建設年中購入項目
 8.干德道 16至18號︰長實年初購入項目
 9.干德道53號︰信置去年購入項目
 10.干德道39號(前樂基山村)︰恒地重建中項目」

這些重建的單位,不是馬頭圍,也不是那些測量師說的破爛舊區,而是塞車已經塞無可塞,完全沒有任何空間建新路的港島半山區!我想請問,林鄭作為發展局局長,其工作是否要剷平半山區,去「再發展」香港島的半山?為甚麼絕大部份的收購項目,以及絕大部份的「強拍」項目,都位於半山或同級的地段呢?這些舊樓的質素很差嗎?這些舊樓沒有法團嗎?這些舊樓就來倒塌嗎?

香港島其中一個交通死結,就是港島半山的塞車,連環影響中環、灣仔、跑馬地、銅鑼灣,甚至塞入舊隧;政府堅持不建第四條海隧,堅持不回購東西隧,甚至說甚麼要「電子道路收費」,其中一個目標地段,就係港島半山區;反問一句,那些買得起幾千萬一個單位的業主,會不會怕你電子道路收費?這些單位一個月的管理費,就足夠普通人租樓有餘,未計他們租車位等養車費用,政府打算收一千蚊一程,去減少半山區的塞車嗎?

哦,原來政府打算大開綠燈重建半山區--把四、五層、十幾層的舊樓全面「強拍」,變成七八十層的摩天大廈!這樣做的結果會怎樣?我們香港島的居民,以及在香港島工作的市民,應該怎樣做?跳落海游水嗎?

發展局局長不理港島的基建,以「重建馬頭圍」為由,卻走去大開綠燈「重建港島半山區」;林鄭口口聲聲說「討論重建問題時,不能因為感情,凌駕理性」--對呀,林鄭可否出來解釋一下,為何這十二年來的重建項目,從來都沒有馬頭圍、深水埗這些舊區,卻全部都是港島北的黃金地段,而且和保養沒有直接關係呢?

「立法會辯論9個多小時後,否決6名議員提出的全部14項修訂,包括撤銷公告、押後一年生效、只適用於工業樓宇及訂明要先調解後拍賣。

民主黨涂謹申提出押後一年的修訂,獲得部分建制派支持,但最終在分組點票下,在功能組別以3票之差,支持票不過半數,否決修訂。」

包括「樓換樓」的修訂都全部被否決,我們再一次看到那些自稱代表功能組別垃圾的嘴臉--住在半山的,就是這些功能組別的專業人士,就是他們自己的階層的「高級中產」,偏偏可以在分組投票制下,全面出賣中產、專業人士的利益,為發展商大開綠燈,令小業主失去議價能力,出賣香港人,認真勞苦功高!

2004 年置地項目的大坑麗星樓,就是「樓換樓」的特例--位於黃金地段,大廈保養本身一流,發展商願意和業主分攤利潤,談判就可以成功;把「強拍」由九成改八成,類似麗星樓的成功機會就更低--發展商可以透過分裂業權的利益,例如只和份數大的業主談判,然後就以八成強拍,再以極低的底價強拍,結果殘餘小業主就會任人宰割,當中絕大部份個案都是底價成交,再一次證明數字會說話。

更荒謬的就是說小業主阻礙「重建」--大地產商屯積土地不建,或者屯積建成的樓宇不賣,大家就說這屬於商業行為;小業主買入單位不賣,這又不屬於商業行為嗎?難道香港這個所謂「自由港」,原來只容許那些如姓李的大地產商發達嗎?原來買樓搏升值係犯法的!因此政府要立法去打擊!原來發展商用三千蚊一呎買入,轉頭「再發展」賣兩萬蚊一呎就係偉大的商業行為,小業主買入單位想賺多些,就係無恥的「棺材釘」!

不如立法只許大地產商賺錢,其他人只許幫佢地打一世牛工好唔好?佢地壟斷就合法合情合理,小市民想分享下從商賺錢的成果,原來就係無恥的人渣?就係要政府去干預強迫佢地賤價賣畀大地產商的奴隸嗎?

二十宗的強拍已經證明了一點--無利可圖的重建,地產商絕對唔會做,連市建局都唔會做!因此政府的立法,只會令地產商賺得更多,令佢地將來出價更低,令佢地更唔願意去和小業主分享將來的利潤!

改完法例,馬頭圍的舊樓會因此而強拍重建嗎?林鄭月娥你可敢擔保,四月一號後的重建,將會以馬頭圍等的舊區、殘破區為主,而不是港島半山區呢?有違者,你會怎樣去道歉?切腹?自殺以謝天下人?還是學梁展文,退休去為大財團工作呢?

人在做,天在看!

伸延閱讀:
騙徒之港
供完一世都仲要強制拍賣
塌樓多得特區政府

星期三, 3月 17, 2010

騙徒之港

18:00 號外:前工聯會 (1998-2000) 勞工界立法會議員陳國強參加公投挑戰長毛

2010 年民建聯表態支持政府提出修例九成降到八成。議員陳鑑林指出,近年社會以保育、環保等理由反對舊區重建,口號動聽,但實際是損害舊樓小業主的利益,削弱舊樓重建的潛在價值。 陳鑑林又指,本港樓宇迅速老化,九成強拍門檻不足以滿足市區重建需要,修訂三類地段的強拍門檻,已經廣泛諮詢,批評政府強搶民產,有欠公允。

1998 年臨立會的葉國謙:「強制一些小部分業權業主出售其土地,某程度上是侵犯了他們的權利。故此,堅持在充分兼顧小業主利益的前提下,才能作出強制收 購,這是民建聯審議條例草案的原則。民建聯認由於舊區重建的主要障礙是來自“ 棺材釘” 及下落不明的業主,為數應不太多,故若申請的業權份數過分低,對小業主並不公平。故此,民建聯堅持發展商只能在擁有九成或以上不可分割份數的情況下才能申請」


特區政府除了喜愛「選擇性檢控」之外,最新的做法就是「選擇性科學」,繼續他們永遠如一的官商勾結標準。

馬頭圍道塌樓事故和的士死火兩件事,看似風馬牛不相及,可是兩者都是嚴重影響市民安全的事故!第一件事死了人,第二件事沒有「直接證據」,證明目前任何的交通意外和死火有關連;但既然兩者同樣是影響公眾安全,政府在兩件事上的態度有何不同呢?
「政府短期內公佈馬頭圍道塌樓事故調查報告
2010-03-17HKT10:34
民政事務總署副署長梁振榮表示,有關一月底馬頭圍道塌樓事故的調查報告,短期內會公布,不過因涉及檢控問題,未必會全部公開。

另外,梁振榮在立法會一個委員會上又說,當局下月起至明年3月,會推出試驗計劃,以大廈群組為單位,協助業主組織法團,管理及維修舊式大廈。

對於有議員質疑計劃的成效及政府如何持續地跟進有關問題,梁振榮表示,當局會在計劃後作出檢討,並再視乎情況協助有需要的業主,強調署方一直與房協等機構合作,責無旁貸處理問題。」

馬頭圍道塌樓事故的樓宇,已經有廣泛報導過,成座大廈都屬於單一業權--即同一個業主擁有,當時業主更在執行屋宇署的清拆僭建物工程,我們目前不知道意外和工程有沒有關係,但肯定的一點,就是事情絕對和法團成立與否無關--只有一個業主,組甚麼法團?難道叫業主掛名同時做哂主席、秘書和財政的工作,樓宇就會安全一點嗎?難道巧立名目可以保護市民的生命財產嗎?

在沒有任何證據,更沒有任何理據的情況下,我們的政府卻進行反智的政策,把單一的塌樓事件,歸罪於「沒有法團」!
「中石化﹕沒有按程序沉降石油氣 不影響石油氣質素
2010-03-16HKT19:09

對於機電署的專案小組指,中石化沒有按照程序讓石油氣沉降4小時,中石化回應說,相信不會影響石油氣質素,亦不會讓水份或雜質進入石油氣車。

中石化香港油站有限公司營銷部高級經理廖佩賢表示,公司有指定程序,讓石油氣輸出前,在氣庫內進行沉降,將水份等沉在底部。她強調,專案小組沒有證據顯示,不按照程序讓石油氣沉降4小時,會直接引致死火事件。」

全港幾千架的士一齊死火,事後再由機電署證明,中石化沒有按照程序畀石油氣沉降4小時,我們政府可有拿出針對塌樓那種態度,去小心保護市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呢?沒有,不但沒有提出甚麼機制去針對油公司,又沒有好似和甚麼檢毒計劃一樣,加強檢油,卻在明知中石化犯規的情況下,說「沒有證據證明和死火有關」--好呀反問一句,馬頭圍道單一業權的樓宇倒塌,和沒有立案法團有關嗎?為甚麼後者明明無關,政府卻要立即加速建立法團呢?反過來,為何證明了中石化違規,政府卻用「冇證據證明有關」,來幫中石化開脫呢?

同樣的,法團真的對舊樓那麼重要嗎?政府如果真的相信法團如此重要,為何不把成立法團列入「免強拍」的條件呢?只要成立法團,就令舊樓維修有保障嘛,因此為何還要強拍重建呢?

特區政府無理施政,已經去到一個離譜到無以復加的地步!明報社論調查通過《強拍條例》十年以來,廿宗強拍的個案,有十八宗只以底價成交,最過份的有灣仔海景的呎價被壓低到三千蚊一呎,有北角寶馬山腰的繼園台被壓低到 $3475 一呎,這些壓倒性的證據--超過九成幾的壓倒性證據,政府可以視而不見,卻說修改強拍可以加速舊區重建,而非強搶民產!

鐵一般的事實證明,由民建聯到特區政府,永永遠遠都是說一套做一套,十二年前承諾過的九成標準保障小業主.就和 0708 / 2012 的普選承諾般,完全變成了廢紙;香港人被呃完一次又一次,被搶完一次又一次,都仍然有一大堆傻佬,甘心情願做羊祜,寧願被這個無恥之極的獨裁政府,繼續欺負到底,直至永遠。

為何香港人會懷念港英政府?這就是答案了--英國人的殖民政府,就算沒有民主,都會尊重基本人類的普世價值,要貪要錢,都唔會做到好似今日的黑社會政府一樣,既要貪,又要搶,更要侮辱市民的智商,一腳把你們踩到腳底下!

「兩議員動議廢除降低強拍門檻公告
2010-03-17HKT14:06
立法會今日表決,降低強制拍賣業權門檻由九成降至八成的公告,6位議員提出共14項修訂。

公民起動何秀蘭及民主黨何俊仁分別動議廢除公告,何俊仁批評,條例實施12年來,21宗強拍個案,有17宗在無競投之下,以底價被大業主收購,大部分個案亦位於港島優質地段,樓宇狀況不是太差,不急需重建,反而深水?、觀塘的舊樓,則無人問津。

何俊仁又指,主體法例當年經臨立會通過,政府可透過先公告後先刊憲降門檻,議員反對,只能動議修訂,他對如此重要法例以這種形式通過,感到非常驚訝及憤怒。

何秀蘭則表示,早前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提出「不修訂、不撤回、不重提」決議,態度近乎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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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完一世都仲要強制拍賣
塌樓多得特區政府

星期二, 3月 16, 2010

供完一世都仲要強制拍賣

1998 年的葉國謙於臨時立法會:「強制一些小部分業權業主出售其土地,某程度上是侵犯了他們的權利。故此,堅持在充分兼顧小業主利益的前提下,才能作出強制收購,這是民建聯審議條例草案的原則。民建聯認由於舊區重建的主要障礙是來自“ 棺材釘” 及下落不明的業主,為數應不太多,故若申請的業權份數過分低,對小業主並不公平。故此,民建聯堅持發展商只能在擁有九成或以上不可分割份數的情況下才能申請,而遇特殊情況,須經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方可將要求降至八成。」

看看臨時立法會的發言紀錄,當可清楚民建聯的一貫手法--於 1998 年時,他們為求通過「強拍條例」--即香港法例第 545 章《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條例》,就以上述的發言應付市民,說通過條例的目的,是為了「為數應不太多」的「主要障礙」--「棺材釘及下落不明的業主」。

可是才不過 12 年,難道香港人突然多了很多「棺材釘」嗎?難道香港的業主突然大量下落不明嗎?為甚麼民建聯今日居然要支持政府的議案,把強拍的門檻由九成下降到八成?

即使上述一切不可能的事情都為真,以 1998 年的民建聯要求作為標準,法例也只應修訂為--「而遇特殊情況,須經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方可將要求降至八成。」而非全面改為八成!

那為甚麼要把條例改為八成?原因--就是我們的政府和地產商官商勾結!

當政府口口聲聲說,80 後不願意買舊樓,只願意住「有會所」的新樓,才抽水說年輕人心頭太高,反轉頭在他們推年輕人買完舊樓後,就立即露出原型,就係呃你買完,再強制拍賣你的居所。

新樓是天價,冇人買得起;一大班中年人說:「買舊樓吧!買唐樓吧!」,請問今日比較合理價錢的樓宇,有哪些不是有幾十年樓齡?

政府把 50 年樓齡就列為可以強制拍賣的條例,那麼市面上有優越地點的舊樓,一一被拍賣之後,那麼年青人住甚麼?被迫遷的搬去邊?

對,計算樓價的時候,就以舊樓折舊來計算,甚至好似市建局般以實用面積來計算;買樓呢?呃你面積,以建築面積來計算,你買乜?

舊樓的價錢搬不回新樓,市面上的舊樓卻被強拍重建了,那麼你要搬去邊?搬上深圳?

今日的法例,就是臨時垃圾會通過的產物,本身已經極不合理;偏偏大地產商仲未賺夠,呃完你「買樓」--供都供廿五三十年之後,就要強制拍賣回收,這叫買樓定係租樓?住都未住滿一半時期,就要強迫你賣番出來?

這條法例用來做甚麼用的?就是趁今日樓價高時先通過,他日樓市仆直的時候,用來全面收購你們的產業的;呃你在樓市高峰時買樓,再等樓價仆直時強迫你賣樓,這樣發過豬頭的生意,這樣無恥的屈錢絕橋,就是靠冇民主的議會,令你地民不聊生。

政府常常叫我地要舊樓維修,那麼我們如果可以維修,政府憑甚麼要我們集體搬走賣出重建?不是說大量「優質舊樓」嗎?不是說只要業主立案法團好好保養維修,就可以保障舊樓嗎?那為甚麼不加入一條強制條款--即不願意維修,缺乏保養的舊樓,才可以強制拍賣?政府保有這個監督權呀?為甚麼政府不願意相信自己的監督權利,卻要一刀切,凡五十年的樓就可以拍賣?如果是這樣的話,我是舊樓的業主又為何要維修?等五十年就由佢拍賣算了,我為何要花幾萬蚊、甚至幾十萬去維修?維修完政府和發展商都不會計算在樓宇價值之內,那麼政府憑甚麼呃我地畀錢去維修?

明明是我的私有產權,你憑甚麼強迫我去賣?如果說土地年期已過,買時一早應該知道,那麼大家都心甘命抵;如果土地業權未夠,今日土地法仍然是行英國的衡平法-- Equity,其大原則就是公道,你強迫拍賣自己的財產,這是公平嗎?這叫公正嗎?

香港的土地契約,原本 1848 年 3 月 3 日的憲報中,訂明為 999 年期,其目的即為把土地契約等同永久賣出!1860 年簽署《北京條約》之後,九龍也被割讓給英國政府,幾位港督想把港島的 999 年期應用到九龍,但為英國的殖民地大臣 (Secretaries of State for the Colonies) 的約瑟.張伯倫 (Joseph Chamberlain)--即他日成為姑息希特拉的英國首相尼維利.張伯倫 (Neville Chamberlain) 之父,反對把 999 年期應用到九龍及新地契的安排,原因是 999 年期是「變相」 Freehold (永久賣地),令將來的殖民地政府失去收入,以及失去土地的控制權。

由於倫敦發聲干預,後來香港的土地契約,都變成 75 年及 99 年期;後來中英談判,中方列出 2047 的 50 年不變保證,把土地契約延續到 2047 年不變!

才不過一回歸,一班大地產商就無視香港的土地契約原則,巧立名目去立《強拍條例》,強搶民土;不是承諾五十年不變嗎?不是鄧小平保證過嗎?現在一眾地產商憑甚麼,去強搶民土來「重新發展」呢?

百幾年前的港督,都會為香港人堅持 999 年期的土地,只因殖民地大臣反對要作罷;但最起碼他們都會尊重 75 年期或 99 年期的土地契約,賣了就是賣了,不會巧立名目去變相買回來;如果一塊土地賣了出去,可以隨便「強制收回」,這是甚麼道理?這有尊重過市民的私有產權嗎?

土地是比一般財產更重要的,因此英國的土地法才比其他財產更特別,才保留了《衡平法》--例如實質供樓者比起掛名擁有者有更高的權利;例如「逆權侵佔」--小農戶可以保留得自大地主的土地等等;今日政府不去保護小業主的權益,不去保護市民最起碼的一個家,反而站在大地產商的立場,比起百幾年前的殖民政府更不堪,去強搶民產,再次告訴我,這不是官商勾結是甚麼?

大公報:新世界統一北角繼園里版圖
北角繼園樓B、C座舊樓昨日強制拍賣,為今年首宗強制拍賣會,項目底價7.09億元,唯一參與競投者為持有項目逾90%業權的新世界發展,集團執行董事梁志堅更親身上場舉牌,在沒有對手之下,以底價7.09億元順利投得,以項目可建樓面20.4萬方呎計算,折合樓面呎價約3475元。

繼園台位於寶馬山腰,是北角最早期最靚的地王!強拍價居然是呎價 $3475 元?當元朗都可以賣七千蚊一呎的時候,當「北角女人街」--馬寶道呎價都可以賣一萬蚊一呎的時候,繼園台強拍只值 $3475 元一呎?

舊樓業主,你地唔驚嗎?今日九成強拍都可以咁,他日八成之後,強拍你個單位,有冇二千蚊一呎?

星期日, 3月 14, 2010

認真你就輸了

香港光怪陸離,已經去到比荒謬更荒謬的地步;認真對待,就只會爆血管。

鐵道部:滬杭磁懸浮項目已獲批複
2010-03-14

鐵道部總規劃師鄭健昨天在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新聞中心舉行的集體採訪中說,上海至杭州磁懸浮項目立項已獲批複,目前正在做深化研究。

鄭健說,這也是中長期規劃中唯一的磁懸浮線路。

目前我國已經建成的磁懸浮項目只有上海浦東機場線,一共建了31公里。

問題:
為甚麼上海可以建一條 31 km 長,時速可達 430 公里的高鐵?原因就係人地距離短,因此決定用磁浮才有效益。

那麼香港點解唔可以用磁浮?撐香港高鐵的人說,是為了接駁全國才要建一條時速只有 170 公里,又貴又慢的廢鐵。

但為甚麼人大又會批准上海至杭州的磁浮項目?上海不怕變孤島嗎?上海不怕無法和全國高鐵接駁嗎?為甚麼香港就會不能接駁,上海卻可以接駁?還是香港這班撐高鐵的人士,認為全國人大的決定不知所謂呢?

認真?你就輸了;信呢班膠人一成,你雙目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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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陶傑寫了篇文,恥笑說龔仁心的「天地有正氣」,根本是甚麼正氣也沒有;今次陳志雲被捕,林忌也作如是觀。

陳志雲如果真的有做到傳媒披露的貪污事件,只證明了一件事--陳志雲真係一個傻仔!因為曾為「一人之下,萬人之上」,權傾一時的陳志雲,居然只係貪呢 d 雞毛蒜皮的小錢?以香港傳媒的生態來說,簡直就係大清官了!

介紹閱讀:韓寒:韓峰是個好幹部

『... 1, 這位幹部在半年的時間內僅僅受賄6萬元,這是我近幾年第一次看見受賄兩次後面跟的是一個5位數,現在哪里去找這麼清廉的局長。

  2, 在他已玩,正玩,穩定的玩和待玩的那些床伴中,無一人屬於包養性質。

  3, 這位局長不賭博,不嫖娼。在公共場合辦手機卡的時候按順序排隊,一排就是兩個小時。

  4, 在他的日記裏,我們看到了一個以最小的成本在泡妞的國家幹部,在其他幹部都送二奶房子車子的時候,他送給自己的女人最貴重的禮品僅僅是一個手機或者一個MP4。
...
在現有的國情下,他絕對是一個標準線以上好幹部,這樣的幹部屬於自娛自樂容易滿足型,對國家和人民造成的危害是最小的。我們 看到了一個僅僅幾個千把塊錢就能讓他樂不思蜀的國家幹部,當他買了一部手機後,連續三天的日記內容都是「在家玩手機」,連女人都不玩了。在他這個位置上,比他罪大惡極的幹部多的是。我強烈的建議網名們放過這位幹部,讓他繼續在他的工作崗位上研究他的數碼產品,如果他下臺了,接替他的人很可能比他對社會的危害要大很多,唯一的區別就是人家不寫日記。』

今日香港的傳媒生態如此,連評論版都要搞關係,都玩小圈子,都有大量名人收錢寫稿做打手,那些娛樂圈的瘋狂事,如想上台播歌又要收片,大家都知道天天發生,問題只在乎你知與不知,信與不信,認真?你就輸了。

陳志雲只是一個權鬥的失敗者,甚至是 CCTVB 無恥政策的一個替死鬼,拉了一個陳志雲,還有千千萬萬個陳志雲,甚至比佢更差,更貪,更無恥的都大有人在...

制度不變,拉一個人係冇用的;因此我真係笑唔出,雖然香港人真係好鍾意睇人仆街...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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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咁的,林忌看完記者瘋狂追訪陳志雲之後,決定認真討論一下,在 fb status 寫了以下這段:

「強烈譴責香港記者衝擊陳志雲! 1. 為衝而衝,不知所謂的暴力行為 2. 製造混亂,令社會人士感到不安 3. 未審先判,視法治為無物 4. 非法集會,未經向警察申請,超過三十人集會」

上述 status 得到網友一致力推,幾十人 likes 了迫近一百,還留下這些言論:

「個班記者都顛,扒係陳志雲車頭影佢,簡直完全不尊重別人,另人髮指。」
「行為如暴民,擾亂公眾治安」
「又吾見班建制派出黎話班記者係暴民」
「就算不是非法集結, 也是行為不檢, 重案組出動!」
「對! 記者在非法集會, 及擅闖私人地方」
「震驚,要出兵!」

對呀,高鐵對香港咁重要,仲關乎六六九億的公帑,可是那些親建制派的記者,卻口口聲聲說示威者及 80 後衛擊鐵馬係暴民云云;今日佢地夠竟為左咩世上更偉大的事,居然在面對廉署車輛,仲走去衝擊 ICAC?成百幾人非法集結,強烈擾亂公眾治安及秩序!

用呂大樂的講法,就算有 99% 的記者係守秩序,只要有 1% 的害群之馬,傳媒就需要負責!因此用呂大樂的標準,全港傳媒必須向香港市民道歉!

反過來,林忌之前大力譴責記者踩示威者鞋踭腳鞋踭,傳媒以及一眾評論人都冇乜興趣,有見及此,陳志雲等可考慮效法下佢地,試試踩記者的踭腳鞋踭,以測試佢地有冇反應也!

五毛黨?認真你就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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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建磁浮仲平過香港高鐵
踢爆高鐵接駁歐洲的神話
高鐵股權大騙局

星期五, 3月 12, 2010

踢爆高鐵接駁歐洲的神話

北京交通大學教授王夢恕說:『我們的目標是讓高速鐵路跑得和飛機一樣快。』這樣一句的吹牛--把時速三百幾公里吹到九百幾公里的牛,居然會愈吹愈大,吹到英國傳媒報導再吹返來香港,令蘋果日報的兩岸版吹得比中共喉舌更大,令人嘆為觀止。

中國打造新東方快車 北京到倫敦僅 48小時

睇完呢條題,林忌己經打左個突--中國起高鐵起到去英國?唔係嘛?嘩,真係好興奮呀!

有任何地理常識的朋友都知道,如果中國要建鐵路去歐洲,由於地球係圓的,只有利用高緯度才可以縮減距離,再加上中亞的惡劣地理環境,因此最有效的只有一條路--就係經過俄羅斯。

全程絕大部份都在俄國境內,只要駁到去莫斯科,就可以用歐洲現有的鐵路網接駁德國的柏林,再由柏林去巴黎,由巴黎去倫敦,因此由始至終的問題根本只有一個,就係俄羅斯幾時有高鐵。

再看看報導:『京除了在國內斥資約 5.55萬億港元興建一個時速 344公里的高鐵網外,還正與 17國磋商構建「新東方快車」鐵路網,打造三條跨境高鐵線,連結東南亞、中亞和歐洲。』
...
「洽談中多是發展中國家,欠缺高鐵技術和金錢,但擁有豐富資源,北京於是提出以資源換技術,合作建高鐵網。」

讀者睇完就會有一個感覺:「中國好強大呀!」--輸出「偉大的高鐵技術」到全世界!中國真強!中國真牛!中國真他媽的厲害!

如果這是真的,連林忌也忍不住感動了起來,中國人民站起來了!!!

由香港到大陸常有憤青恥笑韓國人,說韓國人甚麼都說成是韓國的,由端午到李時珍,甚麼都說成是韓國的;可是我們中國人呢?在天天恥笑韓國人的時候,看看我們偉大的中國人自己做了甚麼?

這個只有看看大陸成都日報的報導吧:

「中國曾承諾提供技術、設備及高速列車,甚至為願意對華輸出自然資源的國家提供修路費用。目前,伊朗、巴基斯坦和印度正就鋪設高鐵線與中國談判。」

對呀,原來吹了半天,又說和多國合作,又說用輸出高鐵換取自然資源,來來去去的不是和去歐洲有關的俄羅斯,而是根本和計劃無關的路人甲乙丙。

再看看蘋果日報的資料來源--英國每日郵報的報導:"Mr Wang said most of the countries already at the negotiating table are in south-east and central Asia. The talks involve a trade of resources for technology. Many of the countries are under-developed but mineral rich."

人地原文寫得清清楚楚,各國只係已經在「談判桌上」,而這些國家只有「東南亞」以及「中亞」的國家,和去歐洲的問題半點都無關,而且係十劃都未有一撇,只係純粹呢位王夢恕的一廂情願。

再看看英國另一份更權威的報紙--每日電訊報的報導,真相就更清楚了:
"It was not China that pushed the idea to start with...It was the other countries that came to us, especially India. These countries cannot fully implement the construction of a high-speed rail network and they hoped to draw on our experience and technology," Wang said.

連王夢恕都親口承認,「這不是中國在推廣這個計劃,而是其他國家聯絡中國,特別是印度...」原來隻牛吹到去倫敦,最終都係講緊同中國有大量邊境糾紛,視中國為最大的假想敵的印度!印度長年「聯蘇制中」,在冷戰結束後就同時和俄國以及美國交好,是其中一個對中國敵意最大的國家,加上今日還擁有了核彈,你話最終印度會唔會畀中國去佢地國家建設一條有戰略意義的鐵路,來換佢地的「天然資源」呢?任何擁有地緣政治以及戰略常識的朋友,都應該知道答案,係唔係?

咁俄羅斯呢?吹左去大西洋(倫敦),點解咁耐都冇任何部份講駁去倫敦最重要的部份俄羅斯o既?

蘋果報導:「歐亞線由北京經東北、俄羅斯直抵西歐洽談中多是發展中國家,欠缺高鐵技術和金錢,但擁有豐富資源,北京於是提出以資源換技術,合作建高鐵網。」--留意標點句號的位置,前文和後理係無關的;真心膠的讀者,睇完就會以為係中國輸出高鐵,換來歐亞線、俄國等的資源,畀中國起高鐵囉,嘿嘿

英國每日電訊報:"The Northern network will be the third one to start, although China and Russia have already agreed on a high-speed line across Siberia, where one million Chinese already live." --中俄同意了高速線的「走線」而已,幾時起?嘿嘿嘿

成都日報:「中俄已就鋪設橫跨西伯利亞的高鐵路線達成一致。」--都係大陸傳媒對假大空比較有經驗

蘋果引述的英國每日郵報原文:"The third would start in China's north-east and go north through Russia and then into Western Europe."--人地都唔敢吹啦

好啦,睇完四篇由太平洋吹牛吹到去大西洋的報導之後,有冇覺得好空虛呢?有就恭喜你了,因為你發現左一個好大的問題,就係吹到天花龍鳳,都冇講過俄國幾時起高鐵!我地幾時先唔需要坐七日七夜的鐵路,才能橫跨中俄領土,去到歐洲呢?

參考下呢間積極在港上市吸傻佬錢的俄羅斯鐵路 (Russian Railway) 的網頁,又會有開心大發現

"On 17 June 2008, Prime Minister Vladimir Putin signed the Strategy for Developing Rail Transport to 2030. One of the key tasks within this strategy was the development of fast (up to 160km/hr) and high-speed (up 350km/hr) passenger rail travel."

2008 年總理普京簽署《2030 鐵路發展策略》,包括建設時速達 160 公里的「快鐵」,以及時速達 350 公里的高鐵。(噢,原來香港高鐵比人地快鐵快左時速 10 公里!)

有圖有真相,林忌複查了果堆會接駁的俄國城市名之後,再看看呢張圖,終於肯定了所謂俄國高鐵的真相,就有如上圖--計劃在廿年後完成的《2030 鐵路發展策略》,只有上述的城市之間,會有高鐵接駁。

請問,橫越俄國的高鐵去左邊?請問,咩用高鐵接駁北京同倫敦的計劃,點解冇影o既?

哎,仲有唔知大家有冇研究過,中俄的路軌係不相容的嗎?俄國的列車軌,係同中國的列車軌不相容,一到邊境就要換車!如果換車都算接駁高鐵,咁點解我地要起香港高鐵,而口口聲聲要浪費六百六十九億去接駁呢?而家一毫子都唔使起,都可以接駁啦,再唔係西鐵接駁又點解唔得,但係在俄國換車就得呢?

當中國仲大量依賴俄國的軍事高科技,在各個尖端領域都仍被人遠遠拋離的時候,我地就有一班真心膠,信左傳媒同那個說高鐵會同飛機一樣快的傻佬吹牛。

更好笑的係,傳說中的俄國高鐵,人地係同德、法及日本協商;至於橫跨歐亞的高鐵,根本俄國就未有打算起。

阿 Q 精神自我安慰,把子虛烏有的吹到好快就有,真係令人懷疑,這是否收了「撐起高鐵」錢的文宣呢?

至於把俄國及各國的高鐵吹到係「中國打造」,這種行為就有如「笑甚麼,畜生,你也是中國人」了!
(圖片:1931-1945 偽滿洲國時代已經有的科技--時速達 150 公里的快鐵!只比造價達六六九億的香港高鐵慢 20 公里!)
(蘋果的圖片再出了致命的錯誤--俄國的西伯利亞鐵路,不會進入中國的東北境內,比對英國的原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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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鐵股權大騙局

星期四, 3月 11, 2010

有強權冇公理的香港

寫了無數次「選擇性檢控」、「選擇性執法」,今日又來兩單令人嘔血的新聞,香港核心價值的基石--法治,已經被中共搞到危危乎。

京官竟說基本法冇講即唔准 余若薇:話違法就變咗違法 呢個係人治

【本報訊】大律師公會前日質疑北京指五區公投違反《基本法》,卻無法指出違憲之處,人大法工委副主任李飛昨日反駁稱,公投「從根本上就違反了《基本法》」,就算《基本法》沒有條文禁止,只要未獲授權去做,公投已經違法。泛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對李飛的言論感譁然,認為已違
背了香港法治原則,將公投上綱上線至荒謬程度,只會激發市民踴躍投票。

【本報訊】曾於連鎖咖啡店工作的失業抑鬱男,在公眾圖書館輪候使用電腦時,不忿職員態度惡劣,竟在網上討論區留言自稱「粗框眼鏡色魔」,更發送「香港邊個地方強姦學生妹無咁易俾人捉」、「一萬蚊幫你殺一個人」及「想整個炸彈炸曾蔭權間屋」等四則訊息。涉案青年昨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四項有違公德罪,還柙候判。

在普通法下,冇法律條文或案例禁止的事情,即係可以做;這就是香港法治的傳統,這就是所謂五十年不變的法治,結果在中共的口中變成了如何呢?大家看到了吧,如果通過「愛國法律」廿三條,結果只有一個--就是和大陸一樣,踢爆地震豆腐渣要坐五年牢,受害家長踢爆毒奶案,要坐三年監。

迪迪尼案就告浪費警力,報案投訴警察討論區的前督察說「如果是老夫出手,陳巧文就會有 BB」就無聲無息;網民上高登亂講一句:「想整個炸彈炸曾蔭權間屋」,又被判有違公德罪;民建聯貼街招要進攻美國領使館,或者土共拿出林彬的相,在網上威脅要炸泛民議員,或炸泛民支持者如我地,警方就當係唱歌。

仲有咩好講呢?噢,更荒謬的在後頭!

平機會:法例不管國籍 巴籍港人被拒開戶
(明報)2010年3月10日 星期三 05:10

【明報專訊】就巴籍港人到銀行開新戶口時,遭銀行職員以「巴基斯坦是恐怖分子國家」為由拒絕的事件,平機會透過信件回應,《種族歧視條例》只規範「種族」的歧視,但不管「國籍」問題,相關銀行亦指沒有就種族作限制。融樂會策劃主任丁惟彬不滿答覆,至今他們已收到近60個相關投訴,認為平機會應主動跟進。

平機會居然主動說《種族歧視條例》無法保障巴籍人士?唔係嘛?平機會的角色係乜野?唔通佢自以為係法官?或者自以為係律政司?我地一齊認真讀讀法律原文?

種族歧視條例 - SECT 8 “種族”、“基於種族”、“種族群體”的涵義以及各人士之間或不同種族群體之間的比較個案

「(1) 在 第(2)及(3)款的 規限下, 在 本條例中—
(a) “種族”(race) 就某人而言,指該人的種族、膚色、世系、民族或人種;
(b) 凡提述基於某人的種族而作出的作為,即提述基於該人的種族、膚色、世系、民族或人種而作出的作為;
(c) 某作為僅在以下情況下構成基於世系而作出的歧視︰該作為是基於社會分層(例如世襲階級及相類似的世襲地位制度)的方式構成對社會成員的歧視,而該歧視取消或減損他們平等享有人權的權利;及
(d) “種族群體”(racial group) 指藉參照種族、膚色、世系、民族或人種而界定的群體,而提述某人的種族群體,即提述該人所屬的種族群體。 」

見到有咁複雜的條文設定,諗住條法律一定好有保障力係唔係?再望下面就會明,點解平機會的混帳,會大大聲講上面的說話:

「(2) 基於第(3)款指明的 任何事項而作出的 作為, 並不構成基於某人的 種族、 膚色、 世系、 民族或 人種而作出的 作為;

(3)(d) 有關的人根據任何國家或 地方關於其國籍、 公民身分、 居民身分或 歸化的 法律所享有的 國籍、公民身分或居民身分。」

平機會看過 (3)(d) 之後,就大大聲寫一句不管「國籍」問題而了事!好,就當平機會的法律觀點是對的,平機會的成立目的是做甚麼?做律政司選擇性執法的工作嗎?做警察的工作嗎?法律條文如果不能保障,平機會係唔係應該大大聲出來說,甚麼「冇王管」,甚麼「法律不能保障云云」,如果連今次的事巴籍香港人都法律不保障,要條法律來做乜?呃人呀?

更好笑的係,搞清楚--國籍當然不管,但正如其他寫明「無關種族」的問題一樣,有冇居留權又無關,是否原居民又無關,單單國籍當然無關了。

但因為種族而頒布的國籍呢?根據中國國籍法,九七前具有「中國血統」--種族的香港人,包括居英權計劃下的五萬個家庭,中共都會自動塞一個「中國籍」畀你--連退出都唔畀的中國籍;中共說自己唔承認雙重國籍,卻把那些持居英權人士的英國籍視為「不存在」,然後虛構一個中共國籍畀你,說這才是真的;反之,九七前在港沒有中國血統的香港人,就要好似海洋公園主席盛智文咁,辛辛苦苦求一個「中國籍」返來。

因此,香港的巴籍港人,就因為佢地的血統,因為佢地的種族,而沒有中國國籍;亦因此,他們就和其他居英權,或移民外國卻沒有申報的香港人一樣,實際上都係持有外國國籍,分別只係,因為佢地的血統,而缺乏了中國國籍。

亦因此,佢地受到雙重歧視--1. 同樣九七前已在香港,因為佢地冇中國血統,因此被歧視而沒有中國國籍 2. 因為沒有中國國籍,持有原本的巴基斯坦籍,就被禁開銀行戶口。

這在法律上有沒有歧視?不敢說有得打,但最少有得嘈下;作為平機會,就算輸官司是否也應該去做呢?輸了就證明法律無法保障,因此要修改法律呢?

如果「巴籍」不算「種族」的邏輯都講得通,那麼希特拉下的納粹德國也可以說沒有種族歧視了--猶太人沒有德國籍,因此歧視沒有德國籍的猶太人,就不是種族歧視。

這就是香港偉大的法律!

至於那位教育局的政治助理楊哲安,他的回應如下:
「我不認識林忌?我沒有看他的blog.也不打算在個別blog流言.多謝你們的link我才看了.我覺得互相的溝通要坦承.我當然願意和林忌溝通(公不公開問題不大).恐怕林忌未必願意和我面對面溝通呢:)如何和一個化名的人在現實世界溝通或發言? 希望林忌會直接找我把.

Jeremy Young 不如我有請林忌和我見面三小時吧,一個小時應該不夠,事關我看他對教育有很多好建議我想了解,也希望他可以更了解我.

Jeremy Young 但請不要怕我啊!!
對,在fb的其中一個目的是和網民溝通.但也希望大家能了解我一個人是不可能向所有網民的發問做出回答.
你想看我的回應,我也會盡量回答:
1) 政府暫時不會重新檢討全日制小學的政策.
2) 任和人說話時也會有錯(我前幾天都用錯字啦)
對個別"精英"問題,教育局根本不適合作出任何的解釋,也沒有權力做出解釋.讀書的精英不等於做事的精英.希望大家同意,不是所有的知識都應從上課時讀書或回家溫書學能得到的.更重要的,是希望學生求學求知識的動力不知是從(交功課/考試)做出發點.
3) 文理分科在新高中學之內不再成為必然的分流,有助同學們接受比較廣和寬的課程.一般來說,同學不必要那麼早就斷定了自己的科目.現代社會,未來,是將多選擇,變數大.我們希望同學畢業時有更寬的出路.」

蘋果李八方報導:
女星張燊悅老公,即係教育局政治助理楊哲安早前喺 facebook因一句話出事,博客林忌單挑楊助理,提出三個問題,分別係全日制後,為何小學生功課越來越多、精英高分低能同中學課程片面,請教楊助理回應。

楊哲安後來喺 fb回應,話想約林忌面談三小時傾教育問題,又話政府暫不會重新檢討全日制小學政策,至於精英的常識問題,佢話讀書的精英不等於做事的精英,希望學生求知識動力不是從交功課或考試做出發點,對於中學課程問題,佢指新高中有助學生接受比較廣和寬的課程,希望學生畢業時有更寬的出路。睇完答案,八方覺得楊哲安真係有做好佢份工,既官腔又言不及義也。

林忌回應:
「如何和一個化名的人在現實世界溝通或發言?」,楊哲安一定連最基本的功課都冇做,因為佢上司教育局副局長陳維安,就係其中一位主動在 Facebook 加林忌為網友的人;如果連佢上司都可以同我溝通,既作為下屬亦作為「年輕人」的楊哲安,是否應該檢討一下自己呢?

究竟政治助理的工作是甚麼呢?溝通,副局長陳維安比他做得好;制定政策?林忌問佢小學全日制功課多到冇人性的問題,佢居然答:「政府暫時不會重新檢討全日制小學的政策」--即係打算視而不見,又或者見死不救,又或者冇人死就當冇事發生,因此任由全港小學生功課繁多而唔理--楊哲安如此灑脫,是否已經打算送女兒 LucyJaen 入讀國際學校,因此視香港小學生的急切問題,當作不重要的廢話呢?

更荒謬的是第二題,一篇北極人少企鵝多的成篇港台左右紅藍綠的評論,居然可以說成「也會有錯」,然後又重覆甚麼求學不是求分數,讀書和工作不同的廢話;1. 張國鈞是無知還是一時之失,楊哲安你要用人格來擔保嗎?連中一學生都知道只有南極才有企鵝,這樣的錯是「一時之失」?全篇原文是討論北極航道的問題,搞錯南北極,就有如寫一篇奧巴馬是英國首相的評論般可笑;2. 問題正正就是考試標準的問題,教育局應回答怎樣去減少「高分低能」,他卻走去回答我說:「大家請不要介意高分低能,畢竟考試高分不代表工作高分」--那麼政府是否身先士卒,不以成績取錄青年人呢?荒謬!

第三題:「文理分科在新高中學之內不再成為必然的分流」--原來之前是「必然的分流」嗎?楊哲安有沒有聽過港島區的瑪利曼中學,有如她們的會考班早沒有必然的分流,因此新高中制根本沒有改變到這一點;另一方面,問題不在於是否「必然」,是在於「選擇」,全港有幾多間提供新高中學制的中學,將會提供「選擇」讓學生可以文理合修呢?

更爆笑的是,林忌問的「分流前」--初中的問題,佢答都冇答過;其實標準答案好簡單,楊哲安先生承諾會多多關注初中課程的不足,任務就完成了,偏偏連這樣簡單的問題都答不了...... 哈...

眼利的讀者當知道,林忌已經非常留有餘地,不要說林忌以大欺小,楊哲安比我老!最錯的不在於楊哲安,而在於制度--我們特區政府用了一億八千萬,請了甚麼「政治人才」回來呢?大家有目共睹。

沒有民主普選,結果就是今日這樣--沒有民主,沒有民生,連法治都快玩完了!

伸延閱讀:
三問楊哲安
蘋果:隔牆有耳:楊哲安約見博客講教育

星期三, 3月 10, 2010

三問楊哲安

一直以來每日一膠很少談教育問題,但既然楊公子有興緻,林忌一定奉陪也。

教育局政治助理楊哲安在 Facebook 大放厥辭,說:「搞對抗的人士要如何才會接受我的邀請,坐下一起溝通?」事後被網民搞鬧,他卻仍然反問大家唔用「搞對抗」可以用乜,例如 opposition party。

這位楊哲安口口聲聲借用外國的反對黨觀念,卻忘了自己是誰;楊哲安,你以為自己是祖國--英國的政治助理嗎?你以為自己是憑選票選入國會,然後憑才能成為英國內閣大臣的嗎?你是否忘了自己是誰?

「搞對抗」--和誰對抗?就是和閣下這種,手持英國護照居英權,口卻吐出土共狂言的人對抗;如果你深信「搞對抗」的一套,那麼請閣下先退出英國籍,別又要擁抱英式民主自由議會的保障,同時又要來專制獨裁的香港當官;別要說泛民時就以「反對黨」的觀念去視之,你們呢?你們是否和外國的執政黨一樣,是靠選票上台的?

楊哲安先生你既然口口聲聲認為「搞對抗」的不願意和你溝通,不妨就由林忌作個東,由一眾博客以及其他「搞對抗」的民間團體,一起為你而設一個香港教育論壇,我們就給你一小時時間,任閣下表演發言,談談閣下的教育理想與理念,究竟你憑甚麼的能力與抱負,能做到今日這個教育局的政治助理吧?

我們不介意在台下做個小觀眾,看看閣下精湛的表演,只要閣下承諾,要不由民間組成一隊辯論隊和你辯論,又或者讓我們事後向你發問好了,不知閣下有冇興趣和我們這些「搞對抗」的人士好好溝通呢?

林忌不是教育專家,但也技癢想「越級挑戰」一下楊助理,不要說我突襲你,給你機會找補習老師準備答案吧!

1. 小學初轉全日制之時,政府一再宣傳目的是減輕學生的功課,令學生在學校做完功課回家云云;然而今日聽到的,隨便一間小學一晚有六、七樣功課,另一間小學一個周末有十幾樣功課,比起我們當年更填鴨;請問教育局會不會重新檢討全日制小學的政策--要不強制禁止、限制小學生的功課,要不取消全日制呢?還是教育局對今日小學生功課堆積如山的現實,全不知情呢?

2. 林忌認識不少「高分低能」的人,其中一位高考 4A 的朋友(包括一科地理 A),她居然不知道美國在美洲,以為就在印度的旁邊;另一位是中央政策組的張國鈞律師,他居然以為北極有企鵝--這些都是香港教育制度填鴨培訓出來的「精英」,不知道教育局對這種情況,有何解釋呢?

3. 在新高中學制下,傳統的文理分科是否會繼續存在呢?我們的中學課程好似甚麼都要讀,可是讀出來的學生卻最終甚麼都不懂--舉例說,讀完中三歷史,也不知兩次大戰;讀完中三物理,也不知道愛因斯坦究竟做過了甚麼。

請問教育局對這個文理分科的結構問題,有何對策呢?

楊哲安,今次就是閣下證明自己不是靠關係,而是真材實料成為教育局政治助理的好機會,你會不會錯過呢?

(圖:這是各位網民為你訂製的小丑蛋糕,接實了!)

有趣連結:

『也許民政處新聞官也覺得這個第一位太笨,連忙找了第二位參加者"phone-in",這位參加者較聰明, 聰明過頭, 竟然無啦啦自稱自己是聽眾, 聽到沈天誠同學的說法感到不滿自行打上電台....甚麼?主持也料不到這人如此聰明絕頂,唯有好心告知剛才他致電入電台的是我們剛才給予民政處新聞官的「嘉賓專用內線」,非一般坊眾所能得悉;這位參加者是否真正的聽眾,明眼人一聽就知曉。」』

民政事務局官方五毛踢爆實錄--Happy Idiot 若要人不知

星期二, 3月 09, 2010

愛國就要出賣良心

很多年輕的朋友,都不知道一位表面慈祥的范徐麗泰,曾得到「香港江青」的「美譽」;這位表面打著甚麼「中肯」、「中立」旗號,口口聲聲要加強「愛國教育」的范婦人,其實當年愛的是英國,叛英而降中,再口聲聲要愛中國,其變色變臉之快,令人作嘔。

『1983年12月16日,港督尤德親自到兩局議員辦事處向立法局議員首次透露「香港回歸」,引起立法局議員極大震盪,不少議員對英國將於1997年撤離香港表示不能接受,范徐麗泰更因此低頭落淚...』

再看看今日的她:范太籲港府及早把愛國教育納入課本..

【文匯網訊】和教育打了半輩子交道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香港前立法會主席范徐麗泰,如今依然對教育格外關注。從學生如何「乾淨」做人,到如何培育師德,再到大學生的就業難……不過最讓她擔心的,就是香港學生的愛國主義教育遲遲不能納入課本,如果港府再不果斷出手,未來的香港年輕人,可能要吃大虧了。


前政壇教父鍾士元回憶當中,踢爆這位范婦人當年如何聽到港英就要放棄香港,居然當眾落淚的往事;一個愛了英國這麼多年,內心深處如此抗拒香港回歸中國的范徐麗泰,因被港督彭定康棄用,就背叛了自己的良心與良知,去為中共服務;在 97-98 年的臨時立法會期間,作為「臨時垃圾會」主席,多次通過出賣香港人的法律,包括恢復殖民地打擊港人的公安惡法,包括廢除 97 前已通過的工人集體談判權等等。作為一個香港人,對於這些「有奶便是娘」,當年為了權力可以向港英獻媚,今日為了中共可以臉不紅,耳不熱說要加強香港青年人的「愛國教育」,年青一代的香港人,請你認清范徐麗泰這位賣港賊的嘴臉,請大家認清這位賣港賊收益政治利益,包括連兒子都送入香港特區的中央政策組後的嘴臉,歷史不會忘記,總有一天這位賣港賊將會遺臭萬年,為千千萬萬將來的香港人所唾棄!

今日這班所謂中國人,口口聲聲說要「愛國」,說到愛國好似天經地義一樣,然後用他們的方式去曲解中國的愛國思想,這種行為就和日本右翼份子篡改歷史一樣,是一種最可恥的行為。

今日大家所知的愛國主義,是 1789 年法國大革命後才「發明」的思想,因為法國大革命帶來的「自由、平等、博愛」(Liberté, Égalité, Fraternité) ,為了抗拒專政獨裁,上層社會貴族控制國家的寡頭政治,才誕生了全民皆兵,人人為國家而戰的愛國主義;愛國和民主自由一樣,都是外國輸入的產物,如果說民主自由不適用於中國,同樣源自法國大革命思潮的愛國主義,理應同樣不適用於中國。

古中國沒有愛國主義嗎?真正的答案是:「沒有」!古中國的所謂愛國,是忠於君,忠於王朝,最古老的中國式愛國主義,就是商朝滅亡後,孤竹的伯夷、叔齊為商朝守節,死不吃周粟,這就是中國歷史最著名,在信史之初人所皆知的愛國故事;用伯夷、叔齊的愛國來和范徐麗泰比一比,范徐麗泰是甚麼?就了英國人的奶水,卻叛國賣國的惡賊!人人得以誅之的賣港賊!這樣的人,有資格來教導我們年青人要愛國嗎?還是應該以范徐麗泰為榜樣,先愛國後賣國,這樣道德觀的人,還有臉出來向我們的年青人說三道四嗎?

愛國?香港人就是一直都傻呼呼地愛國!早在 50 年代的韓戰起,經濟遠遠拋離中共的香港,大量港人年年向大陸的親友寄錢寄糧食寄醫藥品,由 50 年代到 80 年代,當香港的經濟仍然比大陸好時,我們香港人只有無限的付出,反過來中國只是宣傳香港是一個邪惡的資本主義之地;好了,中國開始富起來了,大量港商把工業全部搬走,比一比同是亞洲四小龍的新加玻,為甚麼人家可以保留工業,而我們而不能?原因就是新加玻沒有「背靠大陸」,因此往「高增值」的方向改革,以賣高級貨來過渡到發達國家;反之香港的港商,卻依賴大陸廉價的勞力,繼續一味靠平,靠大陸公安去對待外省民工,結果卻扼殺了香港本身的發展。

香港把一切都獻給中國了,結果換來甚麼下場?就是今日有錢的大陸人,對香港人呼呼喝喝,幾十年前承諾的民主普選,一再跳票彈票,所謂五十年不變的「一國兩制」,早已變成中聯辦全面控制的「假港人治港」、「賣港港人治港」的局面!就當不要計較港人還是中國人治港吧,統治我們的是一個怎樣的政權?就是不斷欺騙人民,不斷殘暴對待人民的賣國政權!八九六四說是很久以前的事,那麼零八憲章的劉曉波呢?揭發四川豆腐渣小學及死傷兒童的譚作人呢?維權而被禁錮到失縱的高智晟律師呢?毒奶案受害者家長趙連海呢?他們不愛國嗎?這些為了真相,為了國家人民利益的智者、勇者,居然反過來被迫害,被判監,甚至最後人間蒸發,范徐麗泰,你敢以你的家人子孫的未來作誓,出來說一下這些愛國志士為何要受到這樣的對待嗎?你愛的是怎麼的一個國家?你口口聲聲的愛國教育,就是顛倒是非黑白,出賣良心良知的賣國教育!卿本佳人,為何作賊?范徐麗泰的建議,就有如當年納粹德國建立黨衛軍、希特拉少年隊的賣國賊一樣,必定世世代代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遭到後世的鞭屍!

冬奧3000公尺女子滑冰接力賽,南韓隊被揭發衝撞中國選手,被消金牌資格;愛國傳媒大力報導,還不斷恥笑南韓隊可恥,說沒有體育精神云云;同樣的,中國女子體操隊員不斷更改歲數,如 2008 年奪得女子團體金牌及高低槓金牌的何可欣,早在 08 年己被國內外,以及本博客的追查,發現何可欣根本就是報大數,然而由於中國政府用護照來「保證」何可欣的歲數,國際體聯唯有說「沒有足夠證據」去「證明她的歲數是假的」,真相如何,我們中國人當心知肚明。

當「愛國愛黨」人士口口聲聲說國際體聯都認同就不是假的時候,經過仔細調查之後,國際體聯認定,中國體操隊的董芳霄在參加2000年悉尼奧運會時的年齡為14歲,而不是參賽時登記的17歲。「因此,國際體聯決定取消董芳霄2000年奧運會、1999年世錦賽等比賽上獲得的成績。國際體聯還同時對中國體操女隊前隊員楊雲提出了警告,因為楊雲在參加2000年悉尼奧運會時的年齡也有造假嫌疑。國際體聯已經將對董芳霄的處罰決定送交國際奧委會,一旦國際奧委會支持國際體聯的決定,中國女隊在2000年悉尼奧運會上獲得的女團銅牌可能會被收回。」

沒有體育精神可恥嗎?看看同樣發生在中國,「愛國」的中國人可知道甚麼叫做羞恥?可會知道自己國家犯了錯誤應採用甚麼態度來面對呢?

「中國體操協會在昨天發表聲明,對國際體聯的決定表示遺憾,並提出申訴。今天,有媒體報道稱,中國體操女隊主教練陸善真已經承認董芳霄的年齡存在問題。

體操中心主任羅超毅今天下午向記者表示,這是媒體誤解了陸善真的表態。對於董芳霄參加1999年世錦賽、2000年悉尼奧運會的年齡,中國隊確信是沒有任何造假情節的。

羅超毅同時表示,董芳霄的年齡在退役後被改小了三歲,應該是她個人及家人的行為。」

不是說中國的護照可信,年紀不可能亂改嗎?怎麼?原來隨隨便便就可以自己自行更改歲數o架?香港人如果想呃歲,唔知可唔可以隨便去入境處更改報細幾歲呢?如果連運動員自己都可以改細,那麼國家機器說不能改大,你信嗎?

就是中共一貫的手法--中國的人權是最好的,中國是民主國家,中國有最好的網絡自由,四川的地震沒有豆腐渣,中國的奶粉沒有落毒,中國的體操隊沒有任何造假!有,都應該是她個人及家人的行為,因此揭發豆腐渣要坐五年監,飲了毒奶粉要索償的家長要判三年監,退役後改回真實歲數的體操隊隊員,就應該是她個人的家人的行為,很快就會有黨的機器攻擊,董芳霄的行為等同叛國,對不起國家,對不起人民,因為她說真話。

這代表了甚麼?就是愛國要出賣良心,愛今日的中國政府就要說謊,要做一個愛國的人,首要條要就是要做個無恥而出賣良心的人類,你願意愛這樣的中國嗎?你願意成為人類社會的渣滓嗎?

就是因為香港人真心的愛國,而不是愛黨,因此中共就要在香港推動廿三條立法,以保護國家安全為名,把大陸一套用在香港上!揭發豆腐渣、毒奶粉、體操隊年齡,都全部是「危害國家安全」、「泄漏國家機密」、「尋釁滋事」、「煽動顛覆國家政權」,這樣的香港你還敢不敢住落去?這樣的中國人你還敢不敢做下去?

為了良知,為了公義,為了人類社會的正義,真了對表達真正對中國的愛,請拒絕殘暴政權的假愛國,請不要埋沒良知與良心,和這些賣港賣國賊一起,成為歷史永遠的恥辱。

人民不會忘記,歷史不會忘記......

(圖片:lovemelovemydog.gif)

星期日, 3月 07, 2010

紙掟唐英年之香港真面目

唐英年被飛紙掟中,這樣的新聞如果在民主自由的國家發生,必定會成為所有報紙的大頭頭條;香港呢?一單理應成為全港頭條的新聞,唔計用來攻擊青少年的文匯,偏偏只餘下蘋果日報做頭條,為甚麼?

一單新聞就試出各傳媒係人係鬼--唐英年作為下屆特首的「熱門人選」,被掟中咁失威的事,又點可以報導呢?又點可以成為頭條呢?又點可以登上報紙呢?因此即使係最 hit 的相,即使係會引起無數話題的相,我們新聞界已經可以和諧到當沒有事情發生過,當這是沒有新聞價值,沒有報導價值的東西。

更過癮的係昨天的電子傳媒,除了短暫播出這個畫面之外,去到夜晚就集體消失了,這不是太恐怖了嗎?香港人對一班賣港賊在北京說甚麼廢話,根本沒有任何興趣,偏偏他們把甚麼胡總溫總習總彭總的廢話重覆播放一百次、一千次,對香港人真正關心的問題,就完全不處理,甚至連發生了的新聞,都可以完全不報導。

香港還有新聞自由嗎?香港的記者,你們還敢大大聲說甚麼新聞專業,去為這樣的殘障自由歡呼嗎?

警察為了方便唐英年極速潛逃,就指揮唐英年衝紅燈離開,完全不理會這樣做會對社會帶來甚麼「教育意義」!記得一月十六號,鄭汝樺局長就在立法會外,停車卻不熄匙個幾鐘,我們新聞界、環保界,居然沒有人公開向佢提出譴責,要由林忌在 facebook 組成千幾個網友的群組大鬧,到今日大家都可以當冇一回事!邱騰華仲好意思要再推「強制立法停車熄匙」?事實再一次證明,呢條法律一旦通過,只會成為警察選擇性執法,用來打擊異見或小市民的工具;有錢人和權貴?黑玻璃冇人理,衝燈冇人理,任意浪費地球資源都冇人執法,那些真心膠支持政府,在沒有普選下推出這些法律,是否要成為政府的打手,去合作打擊其他市民呢?

對呀,看看警方高調走去爆門入屋,跟蹤 FM101 的電台成個幾兩個月,又派出大量警員去跟蹤、偷聽香港的異見人士,我們的傳媒默不作聲,我們的知識份子默不作聲,警力過多嗎?用打擊黑社會的手法來對付異見人士,反過來那些漒水狂徒就繼續消遙法外!政治異見的「禮義廉」T-Shirt 就海關扣查,大量侵權物問就視而不見,市民,你們仍要傻呼呼的,去支持這個完全沒有公平公義的體制嗎?

事實擺在眼前的是,香港特區政府今日的全部所作所為,根本都只是為了方便官商勾結,以及以政治打擊異見;由真正的廿三條、網絡廿三條、甚麼反侵權、假青年活動、假教育、假醫保、強迫金、假環保、道德塔利班反色情云云,由始至終都係以此作藉口,去搞官商勾結利益輸送,以及同時打擊異見;看看陳巧文被偷拍,所有親共婦團默不作聲就知道,香港已經由根部都腐爛到透了!

最悲哀的是,香港就是太多蠢人--政府拋一塊骨頭,就引來一班被迫害者互相殘殺,進行鬼打鬼--例如塞車明明是政府不建隧道的錯,是建路、修路管理奇差的錯,那些真心膠就要支持政府迫害小市民的車輛,令使用道路的貧富懸殊大幅增加--只有最有錢的人才有權自由使用道路!

政府有大把錢去搞環保,有大把資源去監管電廠,佢地偏偏唔做,又拋一塊骨頭--以打擊小市民的生計,美其名「用者自付」來搞銷售稅,然後真心環保膠,又突然棄基層小市民的生活不顧,去支持政府迫害其他小市民,再來鬼打鬼。

有七億五(或最少五億五)去搞甚麼冇人用的青年中心,冇錢搞環保?大量公帑用來請廢人做廢事,用億八來私相授受的副局長、政治助理,冇錢搞公投?

「兩名身材健碩的私人保鑣將賭王連輪椅帶人,登上方便照顧老弱及殘疾人士的福祉七人車,然後以 50公里時速慢駛往淺水灣道 1號大宅,沿途有一部警方鐵馬及七人車開路;大宅外也有四名警員維持秩序。賭王返家後,各房妻兒子女陸續抵達大宅探望。」

賭王有病,都需要警察去開路?佢自己的保鑣仲唔夠多嗎?都仲需要警察去維持秩序?我地香港警察其實係權貴的保鑣,定係用來打擊罪案?

由醫療、退休保障、屋屋、你數得出的問題,特區政府都是在做相同的事--保障最有錢的地產商,親共社團、大陸富豪、官商勾結的利益永不退讓,然後就搞分化市民,引誘其中一部份市民的混亂邏輯,去打另一班少數派,或者聲音弱一些的人。

夠了嗎?你們認清了今日香港發生甚麼事了嗎?還是你們要繼續當傻仔,去成為政府與權貴的殺人幫兇?

香港的親民主朋友,你們何時才懂學會團結一致,去對抗這個邪惡政權?你們何時才懂得在爭取普選之前,先放下你們各自的政策偏見,組成左中右同盟,先聯手對抗這個不斷出賣香港人的政府?

Facebook Group: 強烈譴責鄭汝樺停車不熄匙污染香港及坐霸王地鐵

星期三, 3月 03, 2010

中女危機診所

無線星期二檔案的《中女告白》節目,再次引起網絡熱爆討論--幾位介乎三十幾歲的「中女」,在節目上訴說難覓另一半的苦惱,有網友希望林忌分析問題的成因,因此特別寫一下香港感情問題的荒謬之處,作為大家的參考。

在討論「中女」之前,首先要指出人類始終是一種生物,有自己獨特的生理時鐘;古代人類多尚早婚,原因就是青春期過後個體,有生理上的需要,也有情感上的需要,然而這一切卻因為今日的社會扭曲了,令婚姻推遲了好幾年,以至十幾年仍屬常見--生理成熟了,偏偏現實無法滿足,一大群生理適婚的少男,以及一大群生理適婚的少女,要組織家庭結婚,卻為社會種種的限制所不容--港媽說:「諗清楚先啦,你咁就一世o架啦!」;港媽說:「等事業(自己或對方)有基礎先啦」;港爸說:「阿仔,點解要為左一棵樹,放棄一個森林?」、港爸說:「大丈夫何患無妻?畀心機搵錢先啦!」(婚姻歷史及生物學的問題林忌會專文再論)

遲婚的成因可分為心理以及現實兩大類,再細分幾種不同的問題--第一種為「未玩夠」、「覺得唔適合」、「唔肯定是否 Mr. Right」;第二種為結婚無妨,但冇樓、冇車、冇錢...甚至冇錢擺酒;第三種係「遇人不淑」、「背叛」、「始亂終棄」、「臨門失機」;第四種係性格出現缺憾,或者生活方式出現問題等等,又或者以上皆是。

第一種心態未想結婚,係「自由戀愛」的產物,以往指腹為婚的年代,根本沒有選擇對象的自由,因此心理不適應,是一個今日社會的新問題--在艱苦的歲月(如戰爭、貧窮),人就唔會有太多要求,在幾十年前科技冇咁發達的年代,唔會有咁多「誘惑」--例如全天候的傳媒,以及明星鋪天蓋地的產品,高清電視電影,甚至是成人 AV 產業等等,對今日的年輕人來說,他們成長於「有得揀」的年代,以往一萬人、十萬人先有一個的俊男美女,今日卻成為佢地朝夕相對的對象;見過最好的,就會有夢想,就會有憧憬,甚至不切實際的妄想,因此這個年代的毒男與毒女特多,男的以為演藝界的明星係完美無瑕的「素顏」,女的以為騎著白馬,翩翩風度的王子才是男人,因此在一堆少男少女活躍的討論區上,大家當可觀察到今日這樣的獨特現象--只要女明星身上有些正常女性會擁有缺點,就常被男網友鬧個體無完膚;只要男的不是無限付出送禮包洗費,就總有女網友評為「咁的男朋友邊要得過o架?」

虛幻當成了現實,少男少女總有詩一般的夢;有夢最美,希望相隨--可是沒有照照鏡,沒有考慮自己是甚麼料子,這樣的夢就只會「燒炭相隨」;另一方面,除了少數有智慧的人會自動夢醒之外,往往要靠經驗的洗禮--問題就在這裏,成長來自於經驗,如果從未戀過,又何來成長呢?當少男變成了毒男,少女慢慢變成了中女,既對現實有不合理的要求,又不願意降低自己的要求,或者等願意放低的時候,實在做得太遲了。

第二種的現實折磨,就是源自於社會「晉升流動」停止了;今日的四代人、70 尾 80 後,多成長於香港發展最快的日子,耳濡目染的都是「努力就會發達」,其父母更是把這套人生哲學深信不疑;今日香港的樓價屬天價,以往工作幾年儲夠首期買樓的基礎不再存在了,但自小受港媽港爸薰陶的「結婚買樓」、「買樓結婚」的觀念,卻根深蒂固,悲劇亦因而誕生。

世界變了,可是最不願改變的,多數不是港男港女,而是港爸港媽!身邊聽過無數個故事,喜劇的--父母買樓畀仔女,畀佢地結婚;悲劇的--子女買唔起樓,不准結婚!這些荒謬的故事極多,偏偏主流傳媒卻為了港爸港媽的市場,報導特別少;很多仔女不敢反抗,或者根本無法反抗,極多美好姻緣,就這樣錯過了;就算冇咁差的,純粹係「阿媽唔鍾意果個男仔咁窮」、三姑六婆姨媽姑姐的批評,甚至是一群被貶為「老姑婆」的「是非精」,因為以往的失敗而遷怒於男性,甚至因為妒嫉,「唔想失去好姊妹、好朋友」等離奇古怪的原因,偏偏女方「為朋友」、「為面子」都可以拆散姻緣。

第三種往往戀愛過,卻背叛、分手而錯過時間點的,除了埋怨命運之外,往往亦有跡可尋--古人說竹門對竹門,木門對木門,今日沒有了這種門當戶對的心態,可是由情侶變為婚侶,本質上卻有明顯的差異;喜愛「浪子」、「靚仔」的,就自然要預了對方會定下來的機會特別低;做過「第三者」的,其被背叛的機會也自然高些,這些老生常談大家都知,可是感情盲目起來時卻不願相信。

客觀去觀察這些個案,同類型的失戀發生一次,你可以怨命運;發生第二次,你是否要檢討自己錯了甚麼呢?相同的錯誤發生第三次,那事情已經明顯得很了,是否應該把責任放在自己身上呢?但就和叫高官認錯一樣,要人認錯一樣難上加難!次次都「遇人不淑」,次次都成為「二奶」、「第三者」、「被人呃」,那要認錯的不是欺騙你的人,而是你自己了!點解你咁蠢,次次都要被人呃?點解你咁蠢,次次都要犯上相同的錯誤呢?

午夜夢迴,你可有真正面對自己的錯誤?你可有發現自己喜愛的類型,其實和真正的自己不適合?人生最悲哀的事情,莫過於對自己都不能了解,對自己都不能理性分析,愛情係盲目的,但人生唔能夠係盲目的;十八廿二對愛情盲目,撞牆你輸得起;廿八三十二你仲走去為愛情犧牲打真軍,相信「不要問,只要信」,成功機會就同中六合彩一樣咁低。如果你仍然相信買六合彩可以中頭獎,我地唔會阻你發達,繼續努力吧!

最後提醒一點,世界上男人分手的爛藉口,往往只有當事人才會相信--舉例說,甚麼你太堅強啦,你太叻啦,你太靚啦(係,咁都有人講過),你太 x x x x 啦,凡如果係優點,保證就係永手的藉口,你千萬不要相信,而自己放棄這個優點。

另一方面,你仲要提醒自己係唔係反話--例如讚你口材好,可能係嫌你太「巴咋」,讚你太叻,其實你講你佔有慾太強;讚你太高學歷,係講你太自以為是等等,點解連呢 d 都要解說?因為感情係盲目的,看看星期二檔案一眾中女,卻把被人拋棄的爛理由當真,這種情況其實很常見,而最常見的原因,而當事人堅持不肯相信,就是第三者。

第四種係最被人忽視,最少人探討過的--性格出現缺憾,或者生活方式出現問題;何出此言呢?身邊見到不少未婚中女,外表不算差呀?身材也適中呀?比她們條伴差很多的女性,好多已經結婚生子,為何這些長期抱怨「冇拖拍」,甚至連機會都冇的女性,會咁悲慘呢?坊間好多分析,把問題扯遠到學歷呀、身高呀等等次要的問題,卻沒有面對人性最基本的問題--要和一個人相處,最需要是甚麼條件呢?「佢性格好隨和」、「佢性格好溫柔」、「佢份人好體貼」等等,在今日遠遠比不起「嘩!佢靚女到一見就流鼻血!」、「36D 呀!」等等的外貌因素,甚麼美白護膚產品,大量的纖體減肥課程,其實都係呃緊自己--你係靚女或者「準靚女」,或者呢 d 產品就有用;如果你唔係美女,對男人來講,一件五成熟、七成熟、或者全熟的豬扒,其實只有味道上的分別,而唔會令人增加食慾。

因此最有效的方式,係改變自己的行為,改變自己的心態,改變自己的生活習慣!你唔係為他人而改變,而係為自己而改變!因為你有所求,你想得到一些本來不屬於你自己的東西,因此你要付出,用改變習慣來換取自己想要的東西!改變看似是最難的,其實永永遠遠都好似做運動減肥一樣,卻是最本小利大的方法!

那麼甚麼改變呢?那麼甚麼性格或習慣最易帶來「冇異性」的後遺症呢?正如毒男第一死症「打機」之外,「有毒」中女--搵唔到伴侶的女性,最常見的死症,就係沉迷電視劇。

一個冇學術根據,亦冇任何可供參考的數據顯示,沉迷 CCTVB 等劇集,係中女的頭號殺手--某些女性放工之後,就是連續掃清三線劇集,返工的時候,就係和其他女性討論劇集的劇情,又或者娛樂版的衫長褲短等,呢種行為對大部份的異性來說,都有如毒藥一樣,令人難以親近;偏偏主流媒體冇人敢挑戰呢一點,於是煲劇的煲劇,港女中了「煲劇」的慢性毒藥,放工趕返家睇戲,連朋友約會都唔去啦,忙了幾年變成了中女,當然等極都冇男人從天而降啦。

二號殺手亦常見,叫做「懶有寶」--身邊一些女性朋友,她們不了解男性社交的潛規則,唔明白男人常可以四處搭訕,因此結識異性比女性易;這些中女不努力去經營自己「小圈子」以外的朋友,永遠只和「最熟」、「最親」的女性朋友交往,不自覺地討厭有男友,或者已婚的女性,結果只和一堆「有人性,冇異性」的同類女性結交--後遺症很明顯,就是永遠都困在一個對象的生活圈子,繼續無限的等待。

已婚的男女成雙成對,往往令中女不自覺心內「唔舒服」,因此自我保護的「防眼冤」機制就會自動執行,令自己不自覺疏遠已婚男女;已婚男女的家庭生活未必對對成功,但最起碼走出了成功的第一步,因此多和這些人交往,最起碼可以提供更多的認識朋友的機會,以及理解男女感情長跑的問題。

對於「唔熟」的「遠朋」,常見的是中女極少搭訕,甚至有朋友主動搭訕,佢地都懶得回應;言語乏味已經可憎,唔覆留言簡直係罪無可恕,有好野,都唔會益你;這些奇怪的女性,往往因為片面認為對方「冇利用價值」、「同佢唔係好熟」、「唔知同佢講乜好」、「佢唔係我對象」,於是就已經拒人於千里之外,從來冇諗過朋友,往往係靠朋友再介紹而認識的,自己生活圈子偏狹,其實是咎由自取!數一數,平日你會傾談的 MSN/Facebook/Gtalk/ICQ/QQ 的網友有幾多個?平日你會電話聯絡的朋友有幾多個?平日你會見面出來飲食的朋友有幾多個?其中身為異性又有幾多個?未必要單身,也未必要有興趣,只係多個朋友唔得咩?連朋友都冇,點會有異性對象?

「林忌版最低社交指數」:(以今日 70 尾 80 後社群作準)
Facebook 朋友 200 個
MSN 朋友 100 個
會定期交談的網友最少超過 30 人

電話聯絡因為今日有網絡而不能再作指標,但定期出來飲飲食食見面的朋友,最少需要 15 個以上,而且要來自不同的圈子,這樣你才會有足夠的社交圈,去結識足夠有條件成為伴侶的異性。

見朋友可能無聊過睇 CCTVB,但朋友會帶來異性機會,而 CCTVB 不會;道不同或者不相為謀,但想遇見意中人,就需要增加潛在媒人的機會!這些簡單顯淺的道理,有些人卻好似牛皮燈籠一樣,點極都唔明!人地 MSN hi 你,你就「懶有寶」唔回;人地同你講野,你冇興趣就求其亂應,有邊個鍾意對牆講野呢?你唔肯主動結識、招呼、維繫朋友,冇人畀機會你,可以怪邊個呢?

結論:
中女危機就和世上其他問題一樣,最緊要「病向淺中醫」;何時結婚甚至選擇獨身,都是你個人的選擇,然而如果閣下想生兒育女,想成家立室,生理較易老的女性,當然應該早日提醒自己,以免蹉跎歲月,不知不覺成為「不婚中女」。

以下的數字只用作參考提醒之用,純粹屬於作者的一廂情願,各位大可一笑置之,或者加減幾年來乎合自己的實際情況。

「林忌版中女感情警戒線」

女性初次拍拖的警戒線: 21 歲
女性維繫一段較長感情(1 年以上)的警戒線: 25 歲
女性遇到考慮結婚對象的警戒線:28 歲
女性緊急結婚的警戒線:32 歲
女性退出感情戰場的警戒線:37 歲 (和足球員一樣)

如果你在以上歲數時仍未達標的話,請由頭重讀本文,特別第四種問題,看看在交友方面是否也同樣不達標。

如果兩者都未能達標,請你由今天起改變自己的習慣,首先多多趁早結識朋友,多多維繫和陌生、較生疏、不太認識朋友的感情,去增進自己打入其他社交圈子,認識其他朋友的機會。

預防勝於治療,早些擴闊自己的生活圈子,勝於日日敷 Mask 美容修身,願天下有情人早成眷屬,願天下冇情人為時未晚!

愛情問題的伸延閱讀:
港媽、買樓與浮士德的交易
港男港女的誕生
港男港女之上進篇
港男港女之港媽篇
毒男與毒女(二)
毒男與毒女(一)




特別嗚謝:陳大部部落★★★星期二檔案《中女告白》配對遊戲★★★

星期二, 3月 02, 2010

評沈旭暉與呂大樂的論戰

中國真的是一個奇妙的地方,記得晚清國之將亡前夕,一大群腐儒還在開口閉口之乎者也,為了「中學」、「西學」的問題爭論不休;林忌非常尊重呂、沈兩位學者的學術成就,可是在日報的評論版上,大拋任何「非社會學」的廣大讀者完全不知所云的文章,其實是否浪費地球資源呢?又是否可以簡單直接一點呢?

把這些學術論術抽離,簡單點來說的話,先是呂大樂在幾篇文章說,反高鐵「衝擊立法會」很激進,因此擔心有反效果--如北京更強硬,如土共反動員包圍泛民云云;然後沈旭暉加入論戰,但由於批評呂大樂的「過猶不及」,其中的東拉西扯又引來質疑「抽水動機」、「賣廣告」、「利益衝突」、「新舊方法論」等等其實和主題無關的質疑;之後雙方大戰,把問題的重心放在甚麼社運理論呀,甚麼論述是新是舊呀,於是雙方支持者談來說去,都只是在玩皮影戲!你打打我的影子,我又打打你的影子,看官眼花瞭亂,事實卻一無所得。

記得中史談到魏晉南北朝的時候,常有一句「清談誤國」!今日是甚麼時候了?當香港的「一國兩制」已經名存實亡,甚麼香港的核心價值--例如甚麼中央政策組,都變為太子黨官商勾結的政權時,我們這些學術界的大老爺--士大夫,不是活用他們至高無尚的知識,走進民間去為香港力挽狂瀾既倒,也沒有活用他們以名氣、地位得來的版面,去批判這個辜負人民信任的政府,反而為了雞毛蒜皮的面子問題,東放一記冷箭,西放一記冷槍,偏偏還有一大群喫著花生的觀眾,在台下搖旗吶喊,看著那些艱辛深奧的學術名詞,就好似吃了「學術偉哥」般,虛火急升!

人性其中一種最大的弱點,就是很喜歡把人「神化」、「偶像化」;呂大樂寫出了一本《四代香港人》,當然是一本好書--因為他是首先有系統地把香港近年的現象,歸納出來的一本受歡迎作品;可是帶出了討論,不代表是獨一無二,看見有些討論在這點上大造文章,說甚麼有些人讀完出來,有作者都沒有的意思呀,甚麼讀完出來,居然得出和作者相反的結論呀云云,這就是最荒謬的批評--連《聖經》,都可以帶來完全不同的教派;連論語,都可以帶來 N 種不同的解讀,《四代香港人》難道比《聖經》更權威嗎?難道比《論語》更需要「正統」的解讀方法嗎?

呂大樂的《四代香港人》,其優點以及缺點如一,就是這是一本「社會學」寫出來的作品,因此你不能期望在此薄薄的書中,能讀到其他的角度去切入分析,如比較學--和其他社會比較;如歷史學--和其他的社會經驗比較;如心理學--為何某些人會形成獨特的心理云云。

亦因此當呂大樂以學術角度以外,以個人的觀點去批評反高鐵運動時,就令這麼多人驚訝了!甚麼?這位寫出了《四代香港人》的作者,居然會用這種「保守」的觀點,來看待社會運動?

信報 1 月 19 日呂大樂文章《呂大樂: 衝擊立法會超出和平抗爭範圍》:「我會承認自己思想保守。如果「反高鐵」的圍堵行動也不算是衝擊立法會,而整個過程也只不過是另一種和平的抗爭,那我相信我們已經改變了一貫對社會秩序的定義與理解。......假如今天我們可以接受以真民主之名,來衝擊被視為不代表民意的立法議會,他朝到另一種主張的群眾舞動他們的政治旗幟,來圍堵一個由民主派(或自己所支持的政黨)取得多數的議會時,我們便無話可說。規範與秩序並不只是一方的壓迫工具,它同時也保障到另一方。它不單只會束縛我們,而是也可限制反對我們的人。全面否定規範與秩序,大家都要付出很大代價。」

這點林忌早已寫過,可是熱愛討論的雙方,卻沒有人跟進討論,呂大樂所說的「一貫對社會秩序的定義與理解」--這種理解是常態嗎?比較世界各地的示威活動,香港以往那種小學式的「和平理性」定義,就和七十年代三蘇的文章指出,香港的議會的「問答比賽」--活似小學生舉手問問題,是完全過氣過時的戰前殖民地遺風!說到底的一點,就是呂大樂這一群「二代香港人」,仍然要把他們年輕時見到的「殖民地式和平穩定」,而不理會這是反常的,這是荒謬的,而繼續套用在廿一世紀,要我們的三、四、五六七代香港人,繼續遵守他們定下的遊戲規則!

月前巴黎除夕倒數,幾百個青年放火燒車,一燒就是幾千架車,可是他們所受的批評,還遠遠不如香港那些衝擊鐵馬的 80 後;大陸官迫民反,無數鄉市包圍、火燒、反打進去公安局,如鄧玉嬌案、貴州甕安 628 事件,番禺垃圾焚燒廠事件等等,都只會比起香港的 80 後更激,也難怪人說香港發展追不上大陸!最明顯的例子就是這些第二代香港人的思想--他們的思想到今天,都停留在 60-70 年代初的「前殖民時代」歲月,少少衝突就叫做亂,怕的是甚麼?就是土共當年的六七暴動!這些斯德哥爾摩症患者,繼續把自己藏在世界角落的井底,不願看看井外的世界,繼續欺騙自我感覺良好,有錢搵、有飯食、健健康康就得了!我尊重你們這樣思考的自由,但更請尊重事實--和世界脫軌而奇怪的是你們,而不是井外的 80 後!

無論是推翻旁波王朝的法國大革命,抑或推翻滿清的辛亥革命,全部都代價驚人;難道這點我們不知道嗎?問題是除了好似鴕鳥一樣,把頭埋在地底甚麼都視而不見,當知道今日香港的局面,除了一起毀滅之外,己經只有向神祈禱,希望最後的奇蹟可以出現了!歷史上沒有一個改革,是靠呂大樂口中的「絕對和平理性」能成功爭取的,正如范徐麗泰自爆,所謂的 2017/2020 普選神話,首先就要這些統統受中聯辦節制的功能組別成員,不理中共意願而人人願意揮刀自宮,放棄他們打算千秋萬載的政治特權--連英國上議院兩百年都做不到的事,呂大樂打算叫我們繼續用同樣形式爭取嗎?

80 後既沒有政治上的話事權,也沒有經濟上的發展權,那麼最簡單的做法,就是自爆和你們同歸於盡好了,要年輕人當奴,供他們千秋萬載地奴役,是否癡人說夢呢?偏偏就是有人不信邪,叫 80 後多用多幾十年的光陰,去勸服慈禧太后好好改革體制。

今日香港的問題,已經不再是有沒有普選,有沒有民主的問題,而是連民生都沒有了,連公平都沒有,連社會公義都沒有了,連新聞自由--除上網之外,都幾乎沒有了!民怨沸騰,卻還有人敢公然說甚麼「不是民不聊生,而是官不聊生」;高鐵股權居然沒有主流媒體,沒有財經人、沒有學者出來質疑,我們這個社會已經病入膏肓,就差最後幾口氣了!不要革命,那麼出來領導和平改革呀?出來用一切合法的手段,好似大陸的維權人士一樣,用法律和知識來維權呀!可是千山我獨行,孤身走我路,為何只見一眾「中立」、「理性」的士大夫,發表些不痛不癢的言語呢?說到底他們既不願意去改革,更不願意你們搞革命,總而言之,就是要年輕人繼續逆來順受,千秋萬載直至永遠。

看看這些人今日的所作所為,當明白為何中國會由漢唐的盛世,最終變成東亞病夫--就和兩廣總督葉名琛一樣,不戰不和不守,不死不降不走!眼看大禍臨頭,就閉上自己眼睛,看不見為乾淨!當有死士揭竿起義,他們還要把這些勇士先扼殺於自己人手中,希望姑息可以換來和平,希望「自律」可以換來希望。

你們是否自私了一點?對,自私是人性,因此你們可以繼續自私下去,那麼我們又是否可以自私一下呢?這就是典型的囚徒困境,大家一起自私,最終一起玩完的 Nash equilibrium

星期一, 3月 01, 2010

紅隧塞車之真心難求

這個世界很奇怪,很多人有料唔會成日晒,但更多人係冇料充有料,最鍾意就胡亂發音--家下唔係事必要你講,但係你唔識卻亂UP 當秘笈,就累人累物誤盡蒼生,辜負天下人。

對,近日「消息人士透露」,政府那個甚麼三條隧道分流聘請的咩專家建議,就係調高紅隧的貨車收費云云,聽完好多人都好憤怒,因為這個近乎弱智式的「加價」建議,真係除左講一聲呃錢之外一無是處--加價又使唔使搵「專家報告」來建議呢?

近日見到高登有一個「真心難求」的討論,一個疑似假膠的發言,卻又來一班既對塞車冇認識,卻又唔願做功課亂發音的人士,最好就是用來作為反面教材,讓大家理解一下,點解香港有幾多無8聊人,好鍾意識扮扮冇代表的代表作,現引如下:

高登用戶「朱茵莫望報」:[男人三十好失敗] 紅隧好多私家車都係得一個人
內文:「平日返工放工塞成點, 我諗唔駛我點講都知;星期六日亦都塞到爆;望出去, 好多私家車都係得司機自己一個人;塞哂成條紅隧;其實好多人好多車都唔係過海, 只係個樽頸位;咁就一齊塞

唔係話有車唔渣, 走去迫巴士;但既然三十歲咁成功, 為咩慳o個幾十蚊, 唔行東西隧呢??

在一堆甚麼「養車」、「改用電單車」、「三十歲成功問題」之後,我們見到一位高級會員「到此一遊」,提出超智能的建議:「大幅增加私家車隧道費 巴士免隧道費 (大前題要同時減票價)」

嘩,好似好合理呀!拿,巴士隧道費減,一定令更多巴士行舊隧啦!咁平左隧道費,巴士公司慳左錢,就梗係應該減票價啦!

簡直係完美的邏輯思維方式呀!經常被小明、五毛評為「冇料到」、「不學無術」、「窮人」等等的林忌,絕對係因為自私自利開私家車,所以唔提出呢個建議啦!到此一遊的建議,絕對係驚天地,泣鬼神!絕橋呀!

只不過,雖然世事都佢看透了,但有些基本常識,卻是「發音」的基本關鍵--例如建議北極企鵝觀光團係好,如果搞得成一定發大達,不過最基本的問題,卻係北極有冇企鵝囉,係唔係?

其實有時要避免硬膠,最簡單就係發音前做少少功課--例如查查紅隧的巴士收費,就可以膠少次,而唔會失禮囉--各位網友,大家可知道舊隧的巴士收費係幾多錢呢?

# 公共及私家單層巴士:HK$10
# 公共及私家雙層巴士:HK$15


冇錯,一架單層巴士只收 $10,一架雙層巴士只收 $15,咁唔知如果免收佢地隧道費,你估巴士公司可以減幾多錢畀你呢?

就當一架巴士平均只得 75 個客好唔好?每程減兩毫子畀你囉,如果繁忙時間坐滿,減番一毫子畀你囉?你覺得呢一、兩毫子對你的人生,係唔係好重要呢?

我知有人想大鬧:林忌你 d 唔知人間疾苦的人渣,一毛呀!你估一、兩毫子唔係錢呀?你知唔知一毫子對你可能隨時跌左去,但好多人係辛辛苦苦靠上討論區鬧你,打幾廿隻字先賺番來o架?近牌五毛黨跌價,得番一毫子一個 post,鬧你兩次先得果兩毫子,一日坐兩程巴士計,總共要鬧你四個 post 先賺到四毫呀!

對對對,就當巴士公司會好有義氣咁減番果兩至四毫畀你,知唔知道結果會係點呢?我地這些偉大的環保朋友,佢地以為多人坐的車,就係環保的車,因此以為多 D 巴士行紅隧,就係環保,情形就同建議免巴士收費行紅隧一樣,簡直就係環保大使呀!

很悲哀的,現實和這些偉大的智能不相乎--各位有行紅隧的司機,大家來見個證--可知道由於紅隧的巴士收費特低,全香港絕大部份的巴士--包括旅遊巴、私家小巴、村巴、大陸旅遊巴,無論係有客,或者冇客,或者係純粹調配,佢地都會照行紅隧,而唔會行東隧西隧?可知道繁忙時間有幾多架空車旅遊巴,不停穿梭紅隧?可知道紅隧港島入口的垃圾設計,令大量港島南區出九龍的大型車輛,在隧道口不停由最右線切去最左線入隧道?令紅隧港島入口,永遠比起九龍入口更塞車得多?

對,這些用自己幻想發音的網友,佢地係唔會做實地研究的;不過就算唔做實地研究,只要上網查一查東西隧的巴士收費,就可以一目了然明白,點解大量的大陸旅遊車,都寧願在繁忙時間塞爆你的舊隧,而唔肯行東西隧!

東隧收費:
# 7.公共及私家單層巴士:HK$50
# 8.公共及私家雙層巴士:HK$75

西隧收費:
#7 公共及私家單層巴士 法定 HK$120 實收 HK$80
#8 公共及私家雙層巴士 法定 HK$175 實收 HK$115


答容好簡單,單層巴士的三隧收費分別係 10 : 50 : 80;雙層巴士的收費分別係 15: 75 :115

點解旅遊車司機寧可行舊隧,明了嗎?如果你開始明,恭喜你,你明左事實的四分一!價錢舊隧平太多了!

咁另外的四分三呢?乜仲有其他原因的嗎?當然有,係囉,點解旅遊巴司機咁弱智,改一改高登用戶「朱茵莫望報」的問題: 「紅隧好多旅途巴都係得一個人,點解佢地咁傻仔呢?唔怕繁忙時間塞車嗎?」

哈哈哈哈哈,第二個原因?就係有巴士專線!

冇理由o架,大陸旅途巴都可以行巴士專線o架咩?乜巴士專線唔係只限我地新巴九巴城巴o架咩?

對唔住,根據運輸署的講法,隧道口的巴士專線,係咩巴都可以行!簡單而言,大陸旅途巴即使只係一個人開,都老奉行巴士專線打尖o架!根據路面觀察,繁忙時間可以連續來十幾架巴士(過半係空車),老奉由巴士專線打尖入隧道,一些又噴黑煙又入大陸油又老又殘的巴士,因為極度遲鈍,都仲可以施施然由我地的巴士專線打尖入紅隧,再慢慢老爺行車「慳油」!哈哈哈哈哈,而家咁多大陸遊客來香港,當我地香港人個個為左返工,先被迫塞車塞都阿媽都唔認得的時候,原來霸佔我地隧道空位的,唔係呢班人「幻想中」的私家車,而係呢 d 旅遊巴,偏偏仲有偉人唔單止唔去解決呢個問題,仲走去建議--巴士免隧道費!

冇錯,為左慳「兩毫」(如果滿車,就得番一毫),我地要為左呢d 人的愚蠢,再付出幾大代價呢?不如舊隧畀哂大陸人行好唔好?

第三個原因,就係私家唔係傻的,傻的係網上的真心膠--好多車寧願行番紅隧而唔係東西隧,除了錢,更大的原因就係時間!

咩話?紅隧咁塞車,都塞紅隧慳時間?你講野呀?

這個世界最奇怪的,就係當見到眼前的事實--司機用腳投票的時候,我地偉大的「第三者」,唔係深入研究對方為何要這樣做,反而卻一口咬定對方係傻佬!巧威威呀!全世界都係傻仔呀!你睇佢幾白癡?為左慳雞碎咁多的隧道費塞車呀!好心呢 d 又要威,又要戴頭盔的私家車車主,全部唔好開車啦!

果少少錢,唔識行東西隧的嗎?哈哈哈哈哈,點解人地寧可塞舊隧呢?原因就係想行東西隧,都行唔到--中環塞車,灣仔銅鑼灣塞車,北角都塞車,咁點行呢?飛過去呀?

九龍果邊一樣塞到飛起--旺角塞車,太子道西、太子道東都塞車,龍翔道都塞車,油麻地、佐敦都塞車,度度都咁塞,你行得愈遠,就愈到更多塞車位,結果?最快都係舊隧塞過去!

當事實就係位於最中心,最需要多條行車線的舊隧,偏偏就係冇擴闊,車來車去,出發地同目的地都係港島中央地帶,結果中間一塞,兩邊都一定照塞,塞車時你又點樣由東開去西,又點樣由西開去東呢?

仲有,我地的偉大政府在接改東西隧的道路,當然係差到冇朋友,因此想去都去唔到!

大家大大聲話分流,口口聲聲話行遠 D 講就易,事實就係好多地方做唔到,你就算畀多一大筆錢,行遠一倍車程,結果可能都係得個吉,完全慳唔到時間!

有些真心膠以為,加貴紅隧就可以達到目標--哈哈哈哈哈,今日東隧已經飽和,繁忙時間例塞車,如果本來經紅隧的車,再全部行遠 D 去東西隧的話,保證維港兩岸的交通仲差過今日!因為大家都行遠左,將會有更多的分流匯流,行的距離更長,未又係往往要經過中心地帶--港島的銅鑼灣同灣仔,以及油尖旺一帶,結果就好似紅隧口的大車 cut 線,愈 cut 愈塞!

舉例說,港島五成人口居住的東區,日常如果要開車去薄扶林的香港大學,有 99.99% 的機會,慢過開車去位於大埔的中文大學。

這些現實的經驗,當然不會被那些又不做功課,又不實地考察,只會看圖作文的弱智官僚及懶惰記者所理解;當弱智官僚和記者口口聲聲要「三隧分流」時,那些讀完弱能報紙的網友,就拾人齒慧,琅琅上口當係自己的哥倫布新發現,只要畀佢地機會,就會忍唔住出來發音炫耀一番!巧威威呀,其他人真係自私!其他人真係弱智!

至於第四個原因就更簡單了--立即可以區分這些人是用口開車,還是用手開車的!用手開車的司機,當會計算到一升油成十四個幾,塞一塞,就立即燒左去啦!又點會走去為左慳十蚊八蚊隧道費,要走去塞車呢?那些真係要慳錢的司機,更加會經常計住自己的油錢,又點會唔知道寧可畀貴 d 隧道費,莫要塞車燒油更浪費呢?

最唔計較燒油的司機是誰呢?當然就是柴油車和石油氣的司機了!特別是大陸的旅遊巴,大陸柴油更平,燒得更抵,塞未由佢塞下囉,塞得再多都係毒死你班香港人之嘛,關佢地咩事呢?

最後一點,就係不妨研究一下 1988 年至 1993 年地鐵以失敗告終的繁忙時間附加費,就可以發現加價,永遠只可以有好短暫的作用,最終根本唔會減少客流量。(連倫敦的電子道路收費,都一樣係咁死款)

連會考的經濟學,都已經教咩叫 inelastic demand--沒有彈性的需求,你加幾多減幾多,到頭來都係一樣會塞番,但偏偏永遠有一大堆唔識經濟的人士,卻以為可以人定勝天,懶到以為乜都唔做,單靠加減價,就可以改變其他人的習慣!(都仲要未計,你加完價,西隧東隧立即跟進的結果)

再比較一下柏林、巴黎、倫敦的塞車情況,大家都係百年古都的大城市,偏偏搞收費的倫敦,就係搞得最差果個,仲要係差好多!以收費調節擠塞,保證死得更快更徹底,這點下次再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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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車官商勾結證據
逆市加價潮
福佳有理:建第四條海隧──比普選更難?
腦殘政府系列:強推通脹紅隧加價
西隧又加價
東隧專營權
港珠澳大橋較新海隧重要?
私有隧道建設的錯誤
馬桶令排泄增加
改善塞車之事實勝於雄辯
立即興建第四條海隧聯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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