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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 12月 23, 2010

Lorry Jean X Bow Tie Hip Hop聖誕歌 「超錯 2010」



Ringtone

全首mp3

超錯 2010
詞: 林忌/(banky)/行內人/福佳歌星群
編/監: 行內人
演出: 權@fmtp
剪接: 曾志
Rap: 福佳歌星群

(超錯... 又錯... hehe... 錯晒啦)

香港所有高官 超錯!
聖誕權個弱智款 超錯!
官商勾結夠未?超錯!
香港笨實行騙區 政府超錯!

狗up 希望我啱聽
平時睇新聞 笨實聽到你個名
上網 search下 又有福佳曾蔭權
多謝李生 同特首最有緣!

玩特權 政界商界要啱 Feel
Rap 得唔好聽 希望我地唔掟蕉
官商勾結 包冇搞錯
香港人幾時有開心過?

北京老人 一味要我地乖
想揀特首? 但係專揀福佳
想要唐阿斗定係震英狗
Either way 我地都走夾唔抖

香港所有高官 超錯!
聖誕權個弱智款 超錯!
官商勾結夠未?超錯!
香港笨實行騙區 政府超錯!

高鐵 669 億? 超錯!
申亞 551 億? 超錯!
講民主又玩失憶? 超錯!
香港笨實行騙區 政府超錯!

(福佳始終有你...)

全港人 睇你特首玩 facebook
*msn message聲* 變咗Skype This is a joke
香港人起錨去救劉曉波
都好過 聽你唱歌

年青人返去 eat yourself
但係呢兩年你d product就好好sell
你知而家開始左 334
所有學生都一齊黎中你 (遵理)

yo mc jin, do u know wut these mean
matter fact they mean "fxxkin wrong" so stop rappin 'dis fxxkin song
Happy New Year from Lorry Jean
聖誕權 你就真係 囉黎賤

拒絕平反六四 超錯
聖誕權隻弱智歌 超錯
官商勾結夠未?超錯!
香港笨實行騙區 政府超錯!

超錯... 超錯...

星期二, 12月 21, 2010

回覆 Melody Chan: 誠信不是道德審判

獨立媒體的作者 Melody Chan 回應了林忌的文章《維園阿哥任亮憲--社運狼來了的故事》,然而再次顯示了此作者仍然搞錯了幾個重點,因而必須回應之。

1. 誠信不是道德審判
『筆者前文《任亮憲事件的花生倫理》引起討論,博客林忌撰文回應,網友謝冠東也特別留言補充觀點。幾位的回應相當情況下頗能代表普羅大眾的想法,就是:任亮憲本身為人無誠信,你叫我們如何信他?

但這裡漏掉沒說的卻是,究竟我們信的是什麼?我們是信涉事人沒有非禮強姦,抑或是信他是一個道德公眾人物(moral man)?』

獨媒作者再次偷換了一個概念,就是我們信不信任亮憲,和他「道德」、「不道德」根本無關,而是我們相信不相信他的說話;一個誠實的人,他說話誠實;一個有口齒的人,說話就有口齒,一個有信用的人,一言就九鼎;一個有公信力的人,他的說話就是可信,就是這樣簡單,請勿把道德和信用混為一談。

請獨媒的作者不要忘記,為何公眾願意相信「有名的公眾人物」說話,而不是張三、李四、或者匿名的小人物說話呢?原因就是其「公信力」--因為他以往的說話可信,因為他的名譽、地位可信,大家才願意相信;公眾一向是多疑的,一個小人物在公開場合說話,大家從來都半信半疑,只有一個長期說真話,只有一個牙齒當金使的人,其說話才會變得可信。

Melody Chan 的說法非常奇怪,如果我們相信任亮憲沒有強姦、非禮,那麼請問報案的女事主做了甚麼呢?就是女事主在任亮憲沒有強姦、非禮的情況下,走去報警,要不就是浪費警力濫用公權,甚至是報假案了;為甚麼我們要不相信女事主的說法,而要相信任亮憲呢?因為任亮憲是泛民主派?因為任亮憲口說民主?因為任亮憲是公眾人物嗎?這豈非比起我們「不相信任亮憲說話」,更加危險得多?

為何泛民支持者認為,民建聯的政客不可信呢?不是因為民建聯的政客不道德,而是民建聯的政客沒有口齒、沒有信用;任亮憲的情況一樣,我們從來不因為他的個人道德問題(例如花不花心),來說他可不可信,我們從來只是以他公開說話的可信性,來評定他說話的可信度。

2. 傳媒是第四權,而不是刑事法庭
強姦有冇罪,任亮憲有冇犯法,這是法庭決定的事;我們只是從任亮憲對公眾的說話,去評定任亮憲對公眾說話的可信度;一個永遠說真話的人,才有信用令大家相信,他的公開說話是可信;一個公開可以說謊,而且對此不作道歉,不作檢討的人,公眾自然會因此對他的說話打了折扣;請獨媒作者不要忘記了,我們不是法庭,我們也沒有能力去判案,我們只是作為「公眾傳媒」的一部份,對一個公眾人物的對公眾說的話,作出「是否可信」的判斷;不可信的,不代表其真或假,只代表公眾願不願意信任一個人的說法。

照牌事件就說明了,這是和公職相關的事情說了謊,而且更絕非她幫任亮憲「圓謊」的說法:『任亮憲的證監會牌照過期,乃是他有瀆公職的表現,大家可以向證監會投訴,我們亦希望局方/公權力跟進,但「牌照過期」一事無法推斷他私德有虧』--重申一次,任亮憲的牌照問題絕非只在於「過期」,而是沒有九號牌聲稱有九號牌,以過期四號牌扮九號牌,為甚麼獨立媒體的作者偏偏要在這問題上,重申一次任亮憲的「官方說法」,而對事實不屑一顧呢?明明問題就是沒有九號牌聲稱有,為何要用任亮憲再次不盡不實的「續牌論」,來為任亮憲圓多一次謊?

證監會是否執法,是一個司法程序的問題,傳媒不是法庭,從來都不作法律的判決;獨媒作者在此開創了一個荒謬的先例,就是鄙視公眾媒體監察公眾人物的第四權,那府請問獨立媒體的存在價值是甚麼?發展商犯法,為何不去報警而要報上傳媒鬧?政府官員違反程序做事,為何不去申請司法覆核而要上傳媒追擊?

獨媒作者搞錯了一個最基本的事實,就是媒體其中一大功能,就是用來監察媒體,一個公眾人物利用公眾媒體發表公開言論,就是要接受公眾的監督!一個公眾人物在私人場合說甚麼,公眾無權過問’但一個公眾人物在公眾媒體上發表一些言論,公眾當然有權就不實的謊言追究,而最簡單亦最文明的追究方式,就是對一個公然說謊的人以後的說話打問號,對他的說話不再「假設是對的」,對他的言論不再「照單全收」,而是存有疑點!

3. 痛罵強姦絕非因為性偏見
Melody Chan 說:『林忌坦白道出了他的性/別偏見,相信很多人未經細想也會認同:「幾乎每一個性罪行都會得到相同的待遇--就是痛罵,以及冷笑,特別犯案者如果是名人,更加罪加一等」。我們首先要問,為什麼性罪犯會特別得到「痛罵和冷笑」,而為什麼是名人又更罪加一等——是因為我們本身對「性罪行」有獨立於其罪行以外的猥褻想像以致污名嗎?』

為何性罪行會特別得到痛罵、冷笑、齒冷的待遇呢?首先我們要問,為何強姦罪可判終生監禁?不是因為我們「歧視」強姦犯案者,而是強姦犯案者對受害人帶來的嚴重精神創傷;同理的,為甚麼要有非禮罪呢?難道是因為我們歧視男性嗎?不!是因為非禮會為受害人帶來精神的創傷;林忌對 Melody Chan 把社會公眾對性罪行的鄙視,視之為林忌個人的「性/別偏見」感到極度驚訝!只有在一些某些宗教的極度神權國度,才會對包庇強姦者,反視被姦的女性為罪人。在開放多元的西方社會,例如接受同性婚姻的社會,都同樣會有性罪犯名單等政策,去保護兒童及婦女,難道任亮憲是同性戀者、變性人等少眾,才受到痛罵及冷笑嗎?不!而是他是性罪案的疑犯!把性罪行視為反多元價值,是大錯特錯的觀念混淆!在英國,同志也可能犯上等同強姦的性罪行,性罪行絕不是「多元性價值」的一部份,而是舉世(除神學士政權以外)反對的罪行!

還有一點大家一直忽略的:在香港指控強姦案的女事主,是要承受超大的壓力以及創傷,除非當事人能夠提出明顯的證據,證明這是一個老屈的案件,否則傳統上公開媒體都是傾向相信受害人的說法,而非法庭刑事標準的「無罪假定」。

亦因此,任亮憲不應有特權,不應例外於一直以來的標準。

4. 動機的研究
最後而最重要的一點,就是獨媒作者搞錯了一個基本的概念,就是一個人的欲望,和私生活,和其案件之間的關係;舉一簡單的例子說明,貪錢的人,較易因為貪財而失義,好色的人,較易因為色字頭上一把刀,做了一些和性慾有關的錯誤決定;傳媒政治娛樂化,把公眾人物的私生活放大當炒作,這是傳媒本身操守的問題;然而研究疑犯會不會有動機,研究疑犯可不可能犯案,這本身卻有其道理,而不是「歧視」。

一個同性戀的人,是否比較不可能走去強姦一個異性呢?一個異性戀的人,是否在正常情況下,比較不可能去雞姦一個同性戀者呢?一個億萬富翁,是否比較不可能走在街頭行劫路人呢?這是客觀常理及動機的研究,絕不是因為歧視同性戀者,或者歧視窮人。

某人如果是從來都不傳緋聞,公眾就當然會更加質疑報案者,甚至會覺得案情難以置信,這絕不是歧視,而是常理。同樣的,一個常常在社運界傳出緋聞責罵,甚至不止一個受害人出面舉報非禮,當然在出事時會令大家質疑此君,這叫做合理懷疑,為何作者可以把合理的分析扯到歧視去?我們這個社會何時歧視過大男人三妻四妾?何時歧視過男人多情?任亮憲是否離婚,是在討論他有沒有說謊,為何竟可扯到去甚麼基右的核心價值是一夫一妻制去?這是莫名其妙的無限上綱。

總結:事實與偏見
縱觀全文,獨媒作者不斷以不相關的課題,套在市民、社運界、泛民支持者的頭上,把大家反對任亮憲、不滿任亮憲、不支持任亮憲的原因,統統歸納到絕不相干的道德審判,甚至子虛烏有的性別偏見去;為甚麼呢?從一個最簡單的例子可以說明-- 獨媒作者第一篇文中隻字不提任亮憲虛報牌照,到第二篇文提到了,卻偏偏把等同虛報學歷的虛報牌照,使用絕不成立的任亮憲官方說法--續牌問題;續牌與否,根本和有沒有虛報九號牌無關;舉例說,虛報是碩士,被揭發仍在讀學士,怎可以「未完成學士」為由,來為虛報碩士學歷作解釋呢?這個如此簡單的事實,這個如明白的事例,為何獨媒作者會一再搞錯?這就說明了一點,真正帶有偏見的,不是公眾而是這位作者,她個人對任亮憲私人觀感,令她連最基本的客觀事實--虛報牌照問題都可以視而不見,因此這種充滿偏見的看法,就把大家最重視的誠信問題,視作不合理;把傳媒最重要的監督公眾人物的第四權,視作不重要;以偏差的論點,帶來超錯的結論,實在非常可惜。

伸延閱讀:
維園阿哥任亮憲--社運狼來了的故事

星期一, 12月 20, 2010

維園阿哥任亮憲--社運狼來了的故事

我從未為獨立媒體的焦點文章開戰,今次乃第一次,亦希望是最後一次,因為我見到了一篇超錯的文章,為其錯誤觀點感到震驚。

『上週五(十二月十七日)傳出任亮憲因涉嫌非禮及強姦罪被捕迅速引來迴響,facebook上「花生」之聲此起彼落,大都有「睇你今次唔死一身潺」之意。任亮憲的確樹敵甚多,身邊社運朋友亦坦言對他無甚好感,更別提因其早前在社民連發動倒閣行動,令不少社民連朋友對他恨之入骨。』

但憑個人喜惡而公開對任亮憲落井下石,卻有其他公共後果。其一比較明顯的,乃是大家似乎認可,政治人物私生活不檢點的污名,是打擊個人政途的好工具;而任亮憲因涉嫌非禮強姦被捕,已足以令其無法再在政黨立足,是故有「清黨」一說,意味著無論最終罪名是否成立,單是曾牽涉事件,任亮憲都已經失去其政治公信力,將來無論往參選或在政黨內,都將被污名綁手綁腳。』

樹敵甚多,無甚好感,這就足以令人「恨之入骨」嗎?舉例說,黃毓民樹敵夠多了吧?為何才半年之前,在五區公投期間,幾多和黃毓民有仇的人,幾多曾被黃毓民有理無理攻擊的泛民,為何都肯放下成見,為黃毓民拉票,甚至投下支持黃毓民的一票呢?

作者第一謬誤,就是以為一眾泛民網友,是「憑個人喜惡」而「落井下石」;這位文章作者,可有從歡呼喝采者的角度設想過,為甚麼?為甚麼有這麼多社運朋友,以及泛民主派成員會在 Facebook 歡呼喝采?為甚麼?為何這麼久以來在「社運界」或者「泛民主派」,從來都未試過會有一位成員,會在犯了一個嚴重的刑事指控之時,會居然得不到主流的聲援,卻得到多數的花生冷笑?

一個最簡單的問題就是,群眾歡呼的原因,是否就因為我們的「但憑個人喜惡」呢?例如當年程介南被捕,有泛民支持者歡呼狂賀,這又是否屬於我們對程介南的個人喜惡呢?當年梁錦松「漏報」五萬蚊下台,也有泛民支持者冷笑,這又是屬於我們對梁錦松的個人喜惡呢?

答案就是:當事人究竟做了甚麼--如果任亮憲好似楊匡,是因為示威衝突被捕,是因為以言入罪被捕,是為了社會伸張正義被捕,即使最憎恨任亮憲的人,包括他最大的政敵,不敢說會全力搶救,最起碼都絕對不會出言嘲弄吧?這是在於理,而不在於親;我們支持楊匡,不止是因為他是「社運人士」,主要是為了他無理被捕;我們嘲弄程介南,不止是因為他是出賣香港的民建聯,而是為了他以權謀私被揭發!

好了問題來了,請問任亮憲的行為,值不值得我們同情?請問任亮憲目前被指控的,是否值得冷笑?

強姦和非禮,屬社會最不見容的行為;香港每年有大量的性罪行,幾乎每一個性罪行都會得到相同的待遇--就是痛罵,以及冷笑,特別犯案者如果是名人,更加罪加一等,請問香港人見到有犯罪指控,是否應見到犯案者是「社運界」,就「另眼相看」?是否因為犯案者是「自己人」,就應該「同情」而非譴責呢?請問這種護短的態度,和我們所譴責的特區政府,以及中國共產黨有何分別?

我們同情楊匡,是因為我們從楊匡的社會道德及案情的證據之中,堅信楊匡是清白無辜;我們同情陳巧文,是因為陳巧文根本沒有動機,也沒有體能走去襲警,我們同情社運界,是因為深信當事人絕對沒有犯了被指控的罪行,而是清清楚楚的誣告!這是幫理,而絕不是幫親!

同理,大家可記得長毛梁國雄,以及教協張文光,都曾被人老屈非禮?再近期一些,公民黨的老外司馬文,被人老屈打人,為甚麼大家都會同情他們?難道因為長毛是自己人嗎?難道因為張光文是自己友嗎?難道因為司馬文是老外,而且是「公民黨」嗎?

不,獨媒的作者你全錯了,大家之所以完全不相信指控,而相信他們是無辜,不是因為他們的政黨,也不是因為他們的支持社運或民主運動,而是清清楚楚的,市民及泛民,都不相信他們會犯上這樣的罪行,因此他們被傳犯案,再看看所見到的「所謂證據」,根本沒有人相信。

問題來了,為何任亮憲被控,大家居然不信任亮憲呢?難道是因為任亮憲乞人憎?難道是因為任亮憲得罪人?難道是因為任亮憲搞倒閣嗎?作者是否看扁了市民、泛民支持者以及社運界人士的智慧了?

答案很簡單,就是因為狼來了;第一次說狼來了,大家相信;第二次狼來了,大家半信半疑;第三次狼來了,除了死忠還有誰相信?


看看這篇 2010 年 5 月份 U Magazine 的文章,這就是無數篇在當期時訪問任亮憲的一個例子,這篇文章的作者,是林忌認識多年的人,她不是一位胡亂作故事的寫手,而是一位負責任、有承擔的作者,看到了嗎?甚麼叫做「鑽石王老五」?當記者問任亮憲,應該有很多女士「飛撲」過來吧,你現在有沒有拍拖時,他怎樣回答記者的提問?

「沒有啊,實在太忙了,這樣對身邊人很不公平。我媽媽已經慨嘆:老公經已從政,依家連個仔都搞政治。你看她這樣感慨,就知道要很多包容和體諒,星期六、日都忙到嘔。」

這是怎樣的一個回答?請問誠實是否香港社會重要的核心價值呢?還是誠實原來只是所謂「道德」的一種,因此選擇「不道德」,是個人的權利與自由因此大哂?為何中國會有毒奶粉?為何中國會有豆腐渣?為何中國會有這麼多不負責任的奸商與不負責任的「民眾」?原因就是文化大革命等共產統治,令中國幾個世代的人民,喪失了最基本的價值--誠實,如果任亮憲不想回答記者的問題,他大可以說:「私人問題不回應」,再不是說:「私人感情不談」,為何要講大話呢?為何要以「孝順母親」為理由,講一個因此而不拍拖的大話呢?任亮憲究竟是一個社運人士,還是一個靠娛樂圈搵錢的明星?究竟任亮憲是以他的理念去說服選民,還是賣弄他的「鑽石王老五形象」,去吸引異性呢?

難道任亮憲母親今日就不再既嘆,因此要任亮憲去拍拖嗎?重讀這一段會感到諷刺與可笑嗎?見到一個人在你面前如此公然說謊,會不會影響他的誠信,令你對其誠信質疑?這是第一次狼來了。

任亮憲死撐續緊牌 被爆已過期逾年
如果說個人感情是私德,這個牌照危機正正就是獨媒作者所忽略的嚴重事實。當初民主黨的黃成智,純粹因為忘記續社工牌,在立法會網頁申報了為社工,結果受到廣泛的質疑,黃成智因此要出來向市民鞠躬道歉,當時香港人網的高級會員及確認會員怎樣說呢?「俾人造佢多.........不過 自作孽 不可活...........」、「呢個垃圾民主黨,連呢d咁少的野都做錯,叫佢不該啦」、「佢自己攞喱衰,反對家暴條例不得人心,所以一有事冇人撐佢,底撚佢死!!!!!!!」

任亮憲呢?看看其支持者如貓姐說可信的東周刊報導:『被視為激進派明日之星、上位神速的「維園阿哥」任亮憲,一直以金融業專才自居,聲稱自己是「證監會資產管理牌照持有人」,但本刊收到一位金融業人士的電郵,說他查閱過證監會的資料,發現任亮憲個名早在八個月前已剔除。按規例,如果佢老哥繼續聲稱持有證監會牌照,就好有問題。

此外,他原來所持的牌照,只是「就證券提供意見」的第四類牌,而非「資產管理」的第九類牌,層次較低,報料人士對他過往自稱的資歷有疑問,因為只持有第四類牌的人士,不可以幫顧客管理資產。』

而要重要是下面的一段:『最近他幫一份財經雜誌寫專欄,作者簡介中同樣有這個quali。即是說,到最近他仍然公開說自己有這個牌照,令人質疑他是否涉嫌作「虛假陳述」。』

如果說在社民連網頁申報冇咩明顯利益,那麼請問在財經雜誌寫專欄,作出虛假陳述的問題是否嚴重得多?

『本刊收到該人士報料後,即登入證監會網頁中的「持牌人及註冊機構的公眾紀錄冊」上查看,果然發現任亮憲於今年一月已列入「被刪除的持牌人╲註冊機構」名單中,證實他再沒持有證監會「受規管活動」的任何牌照。網頁亦列明他曾經持有的牌照屬第四類,而不是「資產管理」牌。

九號牌是俗稱 Fund 佬牌,負責管理資產;四號牌則只是「提供意見」,情況就好似律師 (Solicitor)和師爺 (Paralegal) 的分別,冒充專業資格是否嚴重的誠信問題?當時任的四號牌都仍在「續牌中」,而從來都未有過九號牌,請問這是「私德」還是「公德」的問題呢?為何獨媒的作者對此隻字不提呢?如果民主黨的黃成智都要鞠躬道歉,社民連是否應嚴肅處理任亮憲的誠信問題,而非因為「幫親不幫理」,而對此輕輕帶過?畢竟虛報的其中一個重要來源,就是在社民連的網頁呀!這件事,就是第二次狼來了。

好了在今年十一月,有網友翻看六四新聞發現,2009 年 5 月 31 日的 TVB 新聞,竟然見到一直聲稱單身,被傳媒雜誌長期報導為「怕羞仔」、「鑽石王老五」、「冇機會接觸社運靚女」、「冇時間拍拖」的任亮憲,居然只在一年多之前,帶妻女上六四遊行,主動接受無線六點半新聞訪問。事發後,被揭穿公然說謊的任及其支持者,如任的老友星屑醫生,居然反指這是卑鄙的行為。想問一句,在一年多之前,在全日收視最旺的新聞節目--六點半無線新聞主動接受過無線訪問,居然可以不到一年之後,一而再、再而三地公然說謊,說自己未婚,認自己是鑽石王老五,讓雜誌報導是「怕羞仔」、「冇時間拍拖」,企圖或意圖以此形象去吸引女 fans 或女選票,這是合理的行為嗎?這是有誠信的表現嗎?

任亮憲接受蘋果 VDONext 訪問
4:17 任亮憲:呢一刻冇另一半
4:32 任亮憲:真係冇機會接觸到呢 d 社運靚女
4:33 任亮憲:暫時未有呢 d 豔福
4:48 記者:有車曾經有樓都冇女?
4:51 任亮憲:因為冇時間
6:53 任亮憲:從政最大風險,我就覺得應該冇乜大風險,或者自己都遺忘左啦,「涉」高床板諗下有咩係好大危機, 我諗我都會主動搵 VDOnext 主動投案

任亮憲對此有何解釋?就是在報紙一而再、再而三宣稱自己已離婚,可是現實呢?十二月十九日的明報報導:「任亮憲一直向外人說自己單身,有人上月到婚姻註冊處翻查其結婚紀錄,發現任亮憲仍未與太太離婚。」為何又再不盡不實呢?牌照不盡不實,如今則連有否完成離婚,都同樣的不盡不實,這樣的誠信問題嚴不嚴重?分居就是未離婚,正如同居就是未結婚,一日法庭未判令,一日都不可稱自己為「已離婚」,最多叫做「已分居」,或者「已打算離婚」,連正式申請都談不上!這是第三次狼來了,這樣屢屢說謊的誠信,又如何令大家相信佢係清白的?

和英國的法律不同,英國自 Sexual Offence Act 2003 之後,為保護今日的女性修訂了法例,清楚列明男方必須舉證,令法官或判審團信服,男方是得到了女方的授權,才屬合法性行為,香港今日的強姦法仍屬普通法的案例,要由控方(政府代表的女方),去證明男方沒有授權--如女方有反抗等,在香港要控告強姦的要求,比起英國更嚴更苛刻,案例更證明了很多女士明明被強姦,最後卻因「證據不足」,無法證明被告 Beyond Reasonable Doubt犯了刑事罪行,而令強暴者得以消遙法外。

強姦、非禮案件,在法律上就是看法官相信證人(受害者),或者相信被告(疑犯),因為問題除了環境證據之外,就是看誰的口供可信一點;如果任亮憲完全沒有和受害人發生性行為,是被完全誣告,如長毛、張文光的例子說明,他應該立即出來說清楚,例如根本沒有接觸受害人,那麼相信全香港的泛民主派支持者,都會相信他、支持他;反之如果任亮憲無法說明此點,即有性接觸,問題就在於有沒有得到女方的授權,這就是信與不信的問題,市民不是法庭,法庭保障他有公平審訊的權利,但市民是否相信被告,則是市民自己的自由,舉例說,為何「姪女案」市民不滿判刑呢?難道市民不尊重法治嗎?合不合理,市民當然有權利作出判斷,也有權利對此發表在符合法律要求的意見。在這種情況下,誠信好者當然有利,狼來了者就要為自己以往的謊言付上代價。

亦因此,我衷心希望獨立媒體的這位作者明白,食花生者自有其理由,而在了解食花生者的理由之前,請勿妄下判斷--例如為何你相信,而我不相信;同時亦衷心祝福任亮憲先生,如果他是無辜的,如果他沒有強暴非禮過,他會得到最公平的法律待遇或審訊,不會被胡亂誣告。但同時希望任亮憲以及其支持者明白,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香港核心價值其一的重要基石,就是誠實,虛報資料欺騙市民,作為一個從政,打算競選公職者,無論你有甚麼理由,請公開道歉而非死撐。

星期二, 12月 07, 2010

論名校

一篇《名校教了我什麼——女校生的反思》的文章,引來年輕一代很大迴響,網上紛紛見到留言討論;有出言嘲弄的,有憤憤不平的,有人有感而發,有人學術討論,朋友勸林忌寫一篇,一開始不大願意--寫自己的情感,不符每日一膠的作風;寫甚麼名校故事,身世唔夠草根的我,已經常被人笑是「極右」,甚至說是甚麼好似「一些較有良心的資產階級對窮人的憐憫」云云,我唔認同,卻很無奈。

無論喜不喜歡「世代論」,香港這十幾廿年的變化,令昔日的世界已變得模糊;米字旗變成了五星旗,大學三改四,高中四改三,由十優、拔尖到直資,不下筆,這個逝去的年代就會從此消失,想了良久,決定下筆,原因不是為了抒發情感,而是留下一個歷史記載。

題一:名校有甚麼了不起?
林忌曰:名校之所以「了不起」,一為傳統文化、二為友輩影響、三為人脈關係、四為各類(師資、物資)資源、五為課外活動等比賽際遇;上述每一種因素,都絕對不能保證名校生會成功,但缺少這些因素,特別在今日這個社會階梯流動機會愈少的香港,卻容易變成「輸於起跑線上」。

題二:名校生有甚麼特別?
不少研究顯示,青春期--即是初中、高中的成長,的確會有莫大的影響;一個秘而不宣的事實,就是社會上有個「名校圈」文化,名校由於長期競爭,或長期由類似相近「較富貴」人士子女就讀,由於「物以類聚」,部份名校生甚至能夠分辨到,每間名校之間的氣質分野,往往知道了某人的當年是哪一間名校的時候,就會產生「哦!唔怪得咁熟口面啦」的了解與共嗚。

題三:名校的老師特別好嗎?
這種所謂「名校氣質」,常常有一種誤解以為是和「師資」有直接關係,是因為有好老師,才產生有好學生嗎?很多名校生會不同意;的確,有些好老師令人一生難忘,但名校的「傳承」,主要來自上述所說到的「文化傳統」以及「友輩影響」,因為師兄師弟、師姊師妹都較傾向某種因素,或校方鼓勵往某一種因素發展,因此同時期成長的學生,就會有一些共同的特質,而這種特質,就是我們常說的「名校生氣質」的來由,極端點,某些名校的老師教得不好,學生卻反而學會了自學與獨立,這是特例。

題四:名校對學生很嚴格嗎?
這是一種天大的誤解,以一眾名女校的標準來說,的確比較乖;但以一堆最著名的名男校來說呢,往往卻是最自由的。在港英最後的十幾廿年間,一些著名的男校有如「冇王管」,學生常上堂發夢,甚至自由走堂;一些出現在「逃學威龍」的情節,卻會在現實發生。今日常見到一些地區名校學生投訴的「多功課」、「多測驗」、「多考試」的情形,不但在名男校罕見,名女校間亦少見;至於對校服、校規、記過、缺點等等的處罰,則由於「中國人意識」在回歸後才變得常見;一些較自由的名校生,從不知道缺點、記過是何物,在課室掟爛檯椅,甚至踢爛玻璃等等,都是等閒常事,從沒有聽過甚麼記過、缺點的,這是典型的「自由經濟」--監管愈少,反而表現愈好。

題五:名校生很努力讀書嗎?
努力讀書的一群不是沒有,但通常成績最好的一群,卻是不甚讀書的;生而不公,有些人就是擁有一些令人羨慕的天才,最簡單莫如擁有視像記憶的,臨考前把書看一遍,就可以在試場內倒背如流的人實在不少;近年一句「潮語」,叫做「高分低能」,其實往往就是指這一類人,即使沒有思考,也沒有甚麼特別技能,但天生就是會背書,配合補習名師的標準答案,輕而易舉就可以令根據標準答案改卷的人,給予高分成績;的確擁有這種能力的人不太多,但卻佔了高分人士的一大部份。

題六:名校價值是「識時務」嗎?

視乎不同名校的風氣而定;有些校方比較「家長式」,有些到今天都沒有學生會,好處是開明專制的校方無微不至的照顧,如搞音樂會都提供酒店住宿,營養午餐、小吃等;這種「家長式」的校方,當然不會太抗拒「家長式」的特區政府;有些名校的傳統卻是反權威,學生常喜歡有破壞、冇建設的搞搞震,學生的質素自然較良莠不齊,但能從中得益的,卻反而成長得更加茁壯。

題七:名校的「課外活動」是甚麼?
每間名校重視的都不同,有些重視田徑體育游泳音樂等,凡比賽則集體放假,全班都移師去為同學加油捧場,這種對課堂外活動的重視與自由,培養出一批又一批有這些專長的學生;有些名校卻重視關注社會,例如凡有突發大事件,如當年的六四、波斯灣戰爭、南斯拉夫內戰、九一一等等,學校會開放電視設施直播,讓有興趣的學生互相討論學習等等;很不幸的,那位蘆葦不是成長於後者這類名校,因此才寫了那篇《名校教了我什麼》的文章吧。

另一方面,一般人到大學才有機會參與的課外活動,名校生往往提早在中學時期已經參與、經歷過,因此反而大學專心讀書而拒絕上莊。

題八:名校生是可有典型?
一些「貴族名校」家境真的較富貴,可是其學生就不一定有甚麼特長之處,因此變成了鬥有錢、鬥名牌的場所,外人看起來卻非常豔羨,男的總是高大英俊,女的總是貌美如花?原因就是「人靠衣裝」的分別;某名女校自初中就教導學生要化妝返學,某名校有專人指導學生禮儀,加上高級質料的專人設計校服,加上自細教導流露出來的自信,又豈不自信過人?早在十幾年前,一些專業界別的家長,細細個就已經教導小朋友如何觀察他人眉頭眼額,從鏡子中學習流露不同的表情,還有如何在適當的時候說適當的話等等,這些「貴族教學」,當然會形成同輩的「貴族學校」了。

至於「精英雲集」,當然會帶來一些優勢--世界之大,無奇不有,有些人天生就擁有一些特殊的技能,有人跑得快,有人跳得高,有人出口成文,有人可以心算快過計數機,有人聽一次某份曲譜就可以倒背出來,現實是有天才的,問題是你遇不遇得上而已;和不同的天才一起成長,眼界視野當然會有所不同,乎知己,亦知彼也。

題九:名校會沒落嗎?

人有三衰六旺,地有三元九運;不同時間,自然有不同的人,影響不同的際遇與成就;表面上,回歸前是英文的世界,可是留學的是少數,甚至是留學生之中,說得一口冇中文口音英文的都係少數;回歸以來,鬥英文卻比以往更瘋狂了;大量有錢人家與高官子女,都讀國際學校,留洋前往英美,幾十萬、甚至幾百萬學費換來英、美著名大學文憑回港的人愈來愈多,以往即使在回歸前的移民潮期間,每級離港的只有幾個人,近年一些直資名校的中六、七班別,往往走了一半學生,名校變為「過渡」,名校文化固然會因而衰亡了;可是名校不是因為制度變得更平等而亡,卻是因為制度變得更不平等而亡,近年一些專業界別的好工,除了看閣下的成績之外,更留意閣下的門第、出身、家世,你爸是李剛嗎?你爸的朋友是李剛嗎?最起碼,你爸當年的同學是李剛嗎?這就是現實世界的一個橫切面,讓大家了解一二。

伸延閱讀:
蘆葦:名校教了我什麼——女校生的反思
庫斯克的床:關於名校... (傳統男校回憶)
葉一知:名校

星期一, 11月 29, 2010

回覆陳大文之《我看社民連》

賣花讚花香,朋友與讀者常說,看林忌的文章痛快淋漓,痛快是來自於「真」,淋漓是來自於「盡」,既不會轉彎抹角廢話連篇,也不會嬌揉造作扮野拋書包;這「真」和「盡」兩字,其實就是檢驗一篇文章真與假的最好試金石,當一個人講大話的時候,往往會連佢自己都不知道在說甚麼。

曾幾何時,林忌都欣賞過一位作者,他的筆名叫做陳大文;曾幾何時,陳君寫文也得到「真」與「盡」的兩字真義,可是最近此君卻「撞了邪」,幾千字都不堪入目,必須全力駁斥之。

陳大文:『馬草泥對社民連及社運抗爭的貢獻不容小覷,他的學歷、背景、膽色及策略等等,客觀來講勝過我們平日所見的八十後抗爭青年,三十一歲的馬草泥有能力( 除非他變節 ) 做社民連第二把交椅,這符合了元老黃毓民常說的「社民連永遠有朝氣,是年青人、活力的政黨」。馬草泥並非本文章重點,只是簡介一下他對黨的重要性及為社會帶來的正面影響,受港英殖民統治完全馴化的香港人,缺乏社會抗爭意識,即使面對不公義,抗爭也要得其法,馬草泥我個人認為是一個良好的藍本,他是大時代巧合地出現的一個奇人,奇人遇上奇妙政黨,做奇妙的事,他和社民連可以幫助港人體會到公民抗命的可行性和實用性。』

在把陳大文這段文字寫入《當代擦鞋文章大全錄》之前,林忌要提醒陳大文,閣下曾在多次談話中,提及「好老實講,陶君行果邊有好多問題,但馬生亦唔見得好幾多囉。」更多次寫這位適合做「社民連第二把交椅」的人是「煩膠、好悶、無論佢參加咩選舉,我都會叫身邊好友唔好投佢,膠人一個」;這種公開文章及私下評價天與地的現實,令林忌不得不懷疑,或許陳大文最近被人 Hack 了戶口,或者陳大文在不到半個月內對馬君有一百八十度的改變,也許陳大文是一個人格與品格分裂的人,他一方面向林忌表示上述內容,一方面又寫出了這篇偉大擦鞋文,不過無論如何,陳大文上述作品絕對有挑戰當代中國第一文棍余秋雨的功力,寫出「含淚勸告社民連黨員」的偉大文章,對此文林忌極度期待。

陳大文寫:「黃毓民在上周以毒誓爆料,指前副秘書長季詩傑用盡古惑招數企圖奪黨權,包括向黃聲稱曾帶黨主席陶君行去新花都夜總會耍樂,以此作為要脅...」,寫了一堆黃毓民所說的話,然後話題一轉:「問題是毓民可以用家人性命及其人格聲譽作毒誓指證季詩傑,加上季自從入黨後緋聞多多,又巧合地有了季詩傑,社民連不知怎解經常出內部紛爭,現在毓民爆出嚴重指控,社民連內鬨圖畫似乎越來越清晰。」

季詩傑是何時入黨的?林忌不是社民連成員,不過總記得好似早於 2009 年 6 月的鵝頸補選見過他出選,當年的社民連好似沒有今日的甚麼嚴重的內部紛爭呀,更沒有甚麼倒閣、抹黑呀、甚至說黨主席去叫雞的醜聞等等;詭異的是,季詩傑當選社民連秘書長的日子,根據維基百科的資料,是 2010年1月31日,這是五區公投推行得如火如塗的日子,奇哉怪也,如果五區公投期間社民連不知怎解經常出內部紛爭,好似最近又倒閣又抹黑的話,怎麼傳媒全面沒有報導呢?陳大文先生,你寫出上述句子引何經何典呢?

陳大文寫出「社民連不知怎解經常出內部紛爭」一句,卻忽然詐起傻來了,難怪不盡不實,文章變得又長又醜陋,因為理不直,氣就不壯,說謊就會變得無恥,就算不知道社民連內部的消息,單單看看這幾年有關社民連的大爭大吵,都知道真正經常引起內部紛爭的那位人兄,不是別人,而是社民連的創黨主席黃毓民。由勞永樂到夏韻聲事件,由陳士齊等五行委請辭到「反牛派」,到最近兩次高調在網台炮轟季詩傑,在網台多次發炮,引導言論的都是黃毓民本人呀?陳大文可以認為黃毓民是對的,也可以寫出黃毓民在每一件事上如何是對的,可是事實就是--經常引起內部紛爭的是黃毓民,而絕對不是 2010 年才上台做秘書長,不到一年就退黨辭職的季詩傑,對嗎?

「自從入黨後緋聞多多,又巧合地有了 XXX,社民連不知怎解經常出內部紛爭」這句陳大文名句,上文已證明絕非事實,然而這句道話用在誰身上最合切呢?當然是陳大文口中的奇人,網名馬草泥的任亮憲了;記憶所及,任亮憲約在 2010 年 5 月才加入社民連,傳媒曾以不同形式多番報導他是「鑽石王老五」;甚麼是「鑽石王老五」呢?這是一句廣東話的俗語,典故來自後來成為毛澤東妻子江青在 1937 年所飾演的電影《王老五》;王老五是何許人呢?口說無憑,看看維基的劇情簡介「王老五是個流浪漢,雖然生性善良,但由於貧困,35歲了還沒有成家。

王老五的意思,就是已經一把年紀,都仍然沒有成家立室,留意:絕對不是指妻子已經離異,而是指從來未結過婚的意思;而鑽石王老五,當然指有錢而又從未結過婚男士了。馬草泥多番利用這個「鑽石王老五」形象,成功吸引女 fans ,因此得以多次現身政治版以外的八卦雜誌,加上後來更在社運圈以及雜誌中傳了幾段緋聞,「自從入黨後緋聞多多」這句說話,相信用在任亮憲身上比較合適吧?

至於後面那一句「又巧合地有了 XXX,社民連不知怎解經常出內部紛爭」呢,看來也是用在任亮憲身上比較合適一點,不是嗎?社民連和公民黨合作五區公投,黨內氣勢如虹,直到 516 結束那天,也看不到任何「經常出內部紛爭」的問題吧?可是看看 5 月 18 日的新聞:『近月加入社民連的「維園阿哥」任亮憲正積極考慮參選,爭取經驗,成為自己於2012年參選立法會港島區的「前哨戰」。』看到了沒有?一個剛宣佈入黨不久,就立即可以隨便宣佈自己有意代表黨出戰港島區立法會,以及置富區區議會補選,而完全沒有和友黨協商,最後引發大量甚麼「讓路」爭議吵翻天的是誰?就是任亮憲也。 5 月入黨就發生補選爭議,7 月就參選行委發生爭議,9 月 10 月就發生地區支部爭議,還未計退選、辭行委、倒閣等等,短短 5 個月左右的時候,就發生了「能人所不能」的大量紛爭,無論以任何標準計算,陳大文這句「又巧合地有了 XXX,社民連不知怎解經常出內部紛爭」,季詩傑都必定輸任亮憲十條街以上,對不?

不煙不酒不賭不蒲不滾的林忌甚有潔癖,對在夜店出沒的人,向來沒有甚麼好感;另一方面,對中共間諜滲透經常懷疑的林忌,一向對過往複雜,曾和建制派關係密切(如黃毓民一度力捧的勞永樂,甚至曾為此狂鬧林忌)的人也沒有甚麼好感;林忌不似黃毓民般兼容並蓄,和盛傳是中國共產黨員,民建聯的創黨主席的曾鈺成食飯的事,林忌是絕對不幹的,因此老實說,如果我是黃毓民,絕對不會容許季成為社民連秘書長。

沒有好感是一件事,判斷是非卻絕對需要講道理,然而陳大文的方法卻是歪理--「用常理去估計,黃毓民指控遠比季詩傑個人信譽可靠得多」--幸好陳大文不是陪審團,用他的標準,積犯、樣衰、乞人憎、個名衰,保證一定被定罪,凡名人、有錢人、家世良好、品學兼優等等,就必定冇事,咦,這不是陳大文多年來長期都反對的嗎?為何譴責法官判案時就一個標準,自己套用時就另一套標準呢?

這種講一套、做一套的雙重標準,實在令人感到很沮喪;就算假定黃毓民真的比較可信好了,作為一個合情理的人,是否應該把兩者的說法作一對比,然後再找黃毓民回應比對?在比對之前,是否可以立即得出一個「較可信」的判斷?連陳詞都未聽完,連口供都講完,陳大文就已經採取了「自由心證」,宣判黃毓民較可信,季詩傑不可信,這又是否陳大文口中說八十後的「讀書不足,政治理解一塌胡塗」呢?

黃毓民的指控包括了多方面,除了「帶陶君行去新花都跳舞,跟住同我講仲要恐嚇我」之外,也說了一句:「成日飲醉酒就亂 X 咁 Up」,問題來了,究竟黃毓民所說的季詩傑對話,是在甚麼場合呢?季是否飲醉酒呢?黃毓民所說的「恐嚇」,是否真的擁有恐嚇成份呢?恐嚇是如何發生呢?這一切都有待說清楚。

不過就上述口供來說,反季派的指控卻有一大邏輯弱點

1. 季詩傑以陶君行的消息要脅黃毓民
2. 季詩傑和中共統戰部有往來,因此是中共間諜


乎「要脅」,就必定有所要求;請問季詩傑要脅黃毓民做甚麼呢?要取代陶君行做黨主席嗎?以陶季被當為一個集團被人網圍攻,這不似相似;要脅黃毓民投共嗎?用陶君行的消息來要脅,是否荒謬了一點?特別是在黃毓民的兒子被鎖在大陸之時,如果你是中共間諜,你會選擇以黃毓民的兒子性命安全來威脅,還是選擇一個不相干,又不太聽話的陶君行的「秘密」來威脅黃毓民呢?

亦因此,如果季詩傑真的有威脅黃毓民,那麼他必然不是中共間諜,因為絕沒有捨以心肝寶具兒子要脅,而走去用陶君行來要脅之理;反之,如果季詩傑是中共間諜,則絕對沒有以陶君行消息來威脅之理
兩件事件之中,只有一個事件對,又或者全部都是錯的,因此

可能 1:季詩傑是中共間諜,因此他不可能以陶君行來威脅黃毓民,陶君行的事件是另有原因,可能是 1A. 季飲醉了(黃毓民語),可能是 1B. 黃毓民誤會、聽錯、或在網台表達失準。

可能 2:季詩傑不是中共間諜,因此他可能以陶君行的消息來威脅黃毓民,威脅甚麼呢?威脅內容呢?由於陶季似交好,不太可能是要陶讓位予季,這需要更多資料來澄清。

當然還有可能 3: 季詩傑既不是中共間諜,也沒有威脅黃毓民,而陶君行一事另有原因,或者 3A. 季飲醉了(黃毓民語),或者 3B.黃毓民誤會、聽錯、或在網台表達失準,還有沒有太多人相信的 3C. 黃毓民故意說錯。

而陳大文最後的結論,就真的令人嘆為觀止了:「現在已是十一月尾,快到聖誕,社民連的管理層還要胡混到幾時?據已掌握的資訊所得,保皇派最高興見到的並非社民連內鬥,而是鬥爭中那班走精面及被既得利益滲透的現任管理層,當然還包括一眾胡混的管理團,胡混的人自必然由滲透者操控,同時掌握黨核心權力,保皇派無須要打擊社民連每一個人,只須操控關鍵人物就可以,保皇黨從來精於計算,重點滲透成本遠比整體操縱為低,只要略加少許生意頭腦不難打出如意算盤。」

社民連的管理層如此重要,如陳大文所說的社民連三子就絕對應該當仁不讓,為何在五區公投時走去「接班」?可有見到球隊要踢歐聯決賽,卻走去派新人、二線球員落場踢接班的?這個接班命令是誰下的?是誰人決定的?用同樣的邏輯推理,要不就是有人認為五區公投不重要,即使這些不夠格的行委都可以求其應付;要不就是有人嚴重犯錯,居然在重要關頭胡亂變陣,再一次任用私人;當初祝福陶君行的是誰?難道如今又要由創黨主席再祝福一次嗎?

作為一個追求民主的政黨,既然接受制度發動了倒閣投票,失敗就必須接受民主選舉的結果,如果連黨內的民主制度都不接受,憑甚麼去說服香港人,社民連真的相信民主,真的接受民主?曾蔭權說過一句垃圾話:「當民主去到極端的時候,就會變成文革」,難道陳大文相信一個好似毛澤東或鄧小平般的「普通黨員」,因為地位重要而炮打司令部之後,行委就必須立即總辭?這還叫做民主嗎?還是如曾蔭權所講,這是文革?

相信民主制度的人,從來不會說沒有了誰就不行;只有獨裁政權,才推崇有些偉大領導不可取締的地位;因此李柱銘接受民主黨的投票結果,而不會出來炮打司令部,正如著名小說《銀英傳》中的楊威利,即使面臨最爛的民主,都不會走去搞政變推翻民主制度。「現在已是十一月尾,快到聖誕,社民連的管理層還要胡混到幾時?」好急嗎?好趕嗎?還有兩個月就是社民連的黨大會,內鬥了大半年,原來連等多半個月一個月的耐性都沒有嗎?難道這是建高鐵,一日都不能等?難道社民連當自己是特區政府嗎?想說服市民相信民主,但原來從政者自己都不相信,這樣的民主,豈不可以休矣?這種荒謬絕倫的說法,就正如最近見到有爭取民主者說:「幾席議席不重要」一樣,也難怪市民如此的冷感--連從政者都覺得議席不重要,那麼他們為甚麼要去投票?香港投票率低,民主發展停滯不前,除了中共之外,就數這些人及歪理,傷害最大! 

星期五, 11月 19, 2010

小心寶藥黨騙徒!政府呃市民撐亞運

警察廣告常提醒市民不要受寶藥黨、高科技零件黨、電話救親友黨欺騙,可是偏偏特區政府自己,就做了最離譜的寶藥黨,以免費相片的利,支持本港運動員的情,去欺騙市民支持香港申辦 2023 亞運。

就在博覽館等候區,最少幾千人等待看清明上河圖時,特區政府卻在此報下了寶藥大陣,利用市民對香港運動員的愛,利用市民以為這是支持香港的運動員的情,再以免費相片作餌,引誘市民影下免費的政府宣傳照--市民必須看到相片,才知道原來已經上當!有哪種政府才會這樣做?就是無恥之極的政府。

民政事務局政治助理徐英偉在 Facebook 說:「香港國際機場亞洲國際博覽館三號展館,市民拍下自己的笑臉以行動表達對香港運動員和香港體育發展的支持。」好一個支持呀!原來支持運動員都會變成支持香港申亞!香港體育發展的支持原來就一定要支持 2023 在香港舉辦亞運會!這種無恥之極的手法是否此曾相識?冇錯,根據維基的資料,呢位曾擁有加拿大國籍,但在出任政治助理前自行宣佈放棄的徐英偉,於2006年成為民建聯黨員,更於 2007年被選為青年民建聯副主席!好一個禮義廉,果然是無恥之極!用呢種賤招呃市民上當,就等如以「民主建港」作招徠,卻一直食言,次次都推遲普選時間表一樣咁無恥。

徐英偉政助,你可唔可以出來向市民解釋一下,點解以微笑支持香港運動員,最後會得出一張支持 2023 年香港申辦亞運會的相片呢?

(照片:丘文俊提供)
地點:博覽館

星期四, 11月 18, 2010

誤人子弟荒謬邏輯大觀

林忌筆鋒下向來少殺無名之輩,可是有兩位自稱「今日明師」的 X 品教育,卻走去都市日報寫甚麼《回購隧道粒弊多於利》,網友叫林忌必定要嚴詞駁斥之。

這兩位「名師」自稱對經濟有很深切的認識,可是一評時事就令人發笑了,各位讀通識的同學,找到這兩位補習「名師」的錯處嗎?


『...有現有情況下,此舉(回購隧道)有利益輸送之嫌,亦未必能解決塞車問題。
議員一向反對官商勾結,利益輸送的不義之舉,而回購隧道卻擺明是「塞錢入財團袋」。』

林忌曰:「塞錢入你袋」?原來政府「買野」就係「官商勾結」?原來買野唔需要睇價錢?地產商強拍你層樓,佢都係塞錢入你袋,原來佢同你勾結?乜唔係高於市值先會有乜乜勾結之嫌咩?唔講價錢就變成勾結?有冇腦呀?

『但透過行政權力,強行利用巨額公帑向財團購買其資產,在兩條私營隧道尚有數年經營權的情況下,政府議價能力有限,財團必定獅子開大口,這不是把納稅人的利益轉移到隧道公司嗎?』

林忌曰:為何小業主面對發展商收購其資產,其議價能力又不是有限呢?為甚麼市建局「塞錢入你袋」買小業主單位,其議價能力又不是有限呢?原因無他,政府除了行政權力之外,還有立法權力,政府有心做,明明私有產權的一層樓,都可以被強制拍賣;明明是私有產權的大廈,都可以被市建局強買回來重建,如果政府有心回收隧道,為何不可以立一條「強制收購隧道法」呢?香港的法律就係由香港特區政府訂立,為何政府對付市民就用法律,對付大商家就只餘下「無能」的「行政權力」了?難道這兩位「名師」選擇性弱智嗎?

不要說強制收購唔合理,正如市建局收地,或者政府收地建高鐵,都可以有一個公開公平的合理機制,去計算收入;隧道收入每年的變化不會大起大落,政府有心做的話,甚至可以引入一些國際級的仲裁機構,去評定一個合理的賠償金額,為何這兩位「名師」在沒有任何證據,也沒有提供任何數據之下,可以口輕輕說出「政府議價能力不高」呢?

不要說持有隧道股權的上市公司「中信泰富」在 08 年金融危機期間,其總市值只跌到 150 億港紙,買起佢地全間公司都只係百幾二百億,點解買隧道會做唔到呢?這兩位名師可否答下我?

還有一點,正如深圳市政府,都可以建免費的梧桐山二隧,去迫收費貴的梧桐山隧道減價,為何香港政府卻連深圳都不如,不能建第四條海隧,去迫西隧平價賣盤呢?

至於有關公帑運用方面,這兩位「名師」的邏輯論據就簡直笑大人個口了,大家必然要好好欣賞佢地的弱智邏輯:


「另一方面,以公帑調低收費從而減低香港人過海的負擔聽來理實氣壯,但必須其於所有香港人(特別是低收入人士)都會使用過海隧道(或使用率一樣)這個假設。若不,此舉變相等同由沒2有使用隧道的納稅人(或使用率比其他人少)補貼經常使用隧道的人(特別是運輸業),只是收入再分配,社會整體利益不見得會增加」

林忌曰:睇到呢度真係 O 哂嘴,咩話?佢地教經濟?

1. 特別是低收入人士?請問香港每一件貨係用咩運的?係用鐵路運去港島?定係用飛機直接空投港島?定係貨櫃碼頭直泊港島?請問低收入人士需唔需要食野?去廁所需唔需要買廁紙?BB 仔需唔需要飲奶粉?定係呢位 Fred 同 Jeromy,佢地買貨全部都係用隨意門,唔需要車運的?

2. 原來運輸業係善堂,佢地畀多了的隧道費,係全部自己出o架!佢地唔會轉嫁畀消費者o架!Fred 同 Jeromy,你地有冇坐過的士過隧道?你知唔知道的士過隧道,乘客要畀隧道費(甚至雙倍隧道費)的?

3. 但必須其於所有香港人(特別是低收入人士)都會使用過海隧道(或使用率一樣)這個假設--真係威力無窮,第一個要反對的高鐵的 669 億,因為返大陸的人更少;第二個要反對的就係亞運,因為運動場所的使用率,係運動員最高,關我地市民咩事?第三個要反對的所有新界區呀,偏遠地區的所有基建,因為根據呢兩位天才的原則,連港島都係唔公平的補貼,咁更少人住,更少人去的郊區,所有建設都唔應該做啦

4. 很有趣的,呢兩位天才提出了「納稅人」這個名詞,用呢兩位天才的邏輯,港島住了最高比率的納稅人,特別係半山區呀、山頂呀納的稅,比起天水圍多好多,因此根據呢種邏輯,政府開支應該把絕大數用在港島、九龍豪宅區的人身上,而偏遠地區、窮區就應該唔理了。


「如隧道減低收費,使用過海隧道的機會成本下降,根據需求定律,這會導致部份市民從公共交通網絡如鐵路及巴士轉為使用隧道過海,總車量增加,不環保之餘,亦未必能解決問題...塞去中環」

林忌曰:最後最荒謬的一點,就是這兩位天才說隧道減費,就會用引致「需求量增加」;唔係嘛?乜經濟學唔會教咩 elasticity o架咩?經濟科當年最鍾意引用的教材,不是以隧道為 inelastic demand 的典型範例嗎?養一架車要幾多錢?比起泊車費、牌費、油費,隧道費對於大多數私家車擁有者都是九牛一毛,隧道費根本影響唔到市民買唔買車,至於中環的泊車費之高,月租四千,時租廿幾三十蚊,隧道根本影響唔到市民泊唔泊車入中環,需求量增加都影響唔到大局。

更好笑的係,呢兩位經濟學天才竟然忘記了,香港的商人係好醒o架,佢地除左識對政府獅子開大口之外,更會對市民獅子開大口,因此如多了市民泊車入中環,第一個有反應的當然唔係政府,而係車位擁有者,立即加泊車費啦!幾時先輪到政府去有反應呢,係唔係?

死識書叻唔係罪,教人考試都唔係罪,不過唔識野卻亂發音,上報紙誤人子弟呢,呢 D 就係天條死罪啦;唔識扮識,這是最冇品的教育,收皮啦唔該!

星期三, 11月 17, 2010

大陸化的香港

一篇普通的議題文章已經無法表達我的憤怒,抽身望一望這幾天的新聞,大家見到甚麼?

1. 解放軍擴權草案,特區政府要出賣香港人,十一月十一日蘋果:「變相為解放軍利用相關土地作商業用途大開方便之門;又將原本只容許駐港解放軍毋須擁有香港駕駛執照在港駕車,修訂為適用於所有解放軍及其隨員。

2. 十一月十一日蘋果:『有關《領港條例》的修訂亦建議,將過去「女皇陛下」船隻可豁免強制領港的安排,改為「中國人民解放軍的船舶,或屬於中央人民政府並純粹用於非商業服務」的船隻獲得豁免,但對「屬於中央人民政府並純粹用於非商業服務」的定義含糊不清,擔心此安排會對本港海上安全造成影響。』

3. 十一月十二日蘋果:『中國交通部屬下的廣州打撈局被控欺詐索償,打撈局提出源於皇室豁免權的「官方豁免權」,獲法官接納。』

4. 十一月十三日菜園村遊行,幾百人的短短人龍,突然被警察從中切斷,警方既不疏導交通,令塞車可以盡快經過,亦不儘早讓人龍通過,令塞車早日通行,卻無故切斷一百人的龍尾,甚至出現警長級人員推撞示威者,在旁觀者一遍嘩然之聲下,經過近一個小時的爭取,警方才放行。
(當時 a. 救護車經過被封路段,無阻礙立即順利通過 b. 近十多名警方人員企在長江中心門口保衛李家產業,但從來冇任何示威者企圖或意圖接近長江中心 c. 警方派出三四名警員企在自備的樓梯上,面對面用射燈照著路邊的示威者拍攝,極度挑釁 d. 警方無理封路,行人可以通過,卻不容許示威者通過 e. 車輛無理被警方的阻礙造成花園道落中環嚴重塞車近一小時)

5. 十一月十三日蘋果:行政會議召集人梁振英近年挖空心思包裝成關心基層、重視民意的政治人物,但他昨日到中文大學演講時「露底」,為了向北京獻媚,竟然認為下令血腥鎮壓八九民運的已故中共領導人鄧小平,應該是「第一個攞諾貝爾和平獎嘅中國人」,而非曾參與民運的劉曉波。言論引起在場學生譁然,支聯會炮轟梁振英侮辱六四英靈,港人絕不會饒恕他,梁為競逐下屆特首而累積的民望將「一鋪清袋」。

6. 十一月十五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駕臨,澳門政府前日踢走支聯會代表後,昨日再拒絕五名沒有政治背景的港人入境,經盤查後將五人遣返本港。被遣返的五人分別是社工、宗教團體工作者及普通市民,他們質疑港府向澳門當局提供港人資料,令他們被列入黑名單,要求保安局局長李少光公開交代。

7. 十一月十六日:大亞灣核電廠在短短半年內發生兩宗洩漏輻射事件,最新一宗「 1級(異常)事件」發生在上月 23日,核電廠 1號機組核反應堆,一條盛載冷卻水的鋼管,出現三條最長三吋的裂痕,並洩漏 2毫希輻射。身為核電廠大股東的中華電力未有吸取 6月遲報另一宗漏輻射事件的教訓,事隔三周後昨日才公佈。政府要求中電檢討公佈核事故的發放安排,以增加核電廠的透明度。

8. 十一月十六日:特區政府在行政會議成員、鄉議局主席劉皇發漏報物業事件處處護航,力撐他已經補交申請,連特首曾蔭權也發聲明撐劉皇發「沒蓄意隱瞞」;特首辦常任秘書長麥靖宇昨天卻在一委員會上在議員窮追猛打下,坦承劉皇發在申報問題上「違規」,但補鑊指劉絕非「蓄意」。

短短幾日之內,大家見到一些怎樣的新聞?如果這些事情發生在九七前的香港,每一單都可以是連續幾日頭條的新聞,可是今日呢?勉強可以上一日頭條,然後立即消音再也沒有跟進;當荒謬已經變成習慣之時,市民已經對今日的亂局感到麻木,連膠都廢時畀了。

特區政府對保障人權,增加民主自由的事情,甚麼都不會做,可是保障一中共以及親共人士權益,卻永遠細心照顧。大開香港法例的中門,去修例迎合解放軍,置市民的安全於不顧,特權政府做得到;坐視大陸一些官商合一的企業,借古舊的「皇室特權」,即使違反最基本的合約、商業原則,破壞香港作為一個經濟城市最基本的商業價值,特區政府都做得到;劉皇發幾十項樓宇買賣,再加上兒子的八宗買賣唔申報,特區政府瞓身護航,愛護劉皇發佢地做得到;大亞灣核電廠隱瞞事故,令全港市民生命安全受威脅,任由大陸方面亂來,特區政府照舊開心做得到。

更要不提出賣港人資料畀澳門當局任意封殺來往港澳的自由了;為何連參加一下遊行都會變成被澳門特區封殺的對象?特區政府「一國兩制」?特區政府會和「回歸前」一樣?單單是去澳門的權利,對很多表達一下自己政治意見的市民來說,回歸前後已經很不一樣了!在九七年之前,即使英國皇室有特權,可是皇室特權這種中古遺物,是受到英國國會的明文禁管的;凡英國國會有的權力,皇室的特權就自動消失,皇室是由民主議會監管,是民大於皇;今日的香港呢?無皇的共產制度,居然可以恬不知恥引用殖民地的皇室特權?

香港特區政府的公信力己經係破產級別,佢地無法令市民相信佢地會任何事情,在是旦一個民主社會,這樣的政府已經倒了台唔知幾十次,而在香港,佢地就靠官商勾結以及傳媒控制,來繼續佢地無能無德的無恥統治;因此大陸常見的荒謬現象--如出核電災害不通報傳媒,強拆收地賤價賠償菜園村,胡亂禁止市民入境澳門等,也變得「理所當然」了--這就是 2010 年中共統治下的豐功偉績。

今日的香港,已經再也沒有資格自稱香港,而是大陸最愛的稱呼「中國香港」,因為加了中國二字,香港就變得很陌生,很遙遠,在香字之下,離漫著一股大陸化的惡臭。



星期五, 11月 12, 2010

政府不建隧道的謊言

刊於 2010 年 11 月 12 日蘋果論壇版

第四條海底隧道的建議,得到運輸業界的廣泛支持,可是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卻在立法會說:「新隧道有好大難度,隧道最重要有接駁道路,港島北亦無土地興建更多隧道的接駁點。」

運動場無必要在海旁
局長這種說法不盡也不實,在港島北海底隧道入口旁,有一大片相連現有舊隧的土地可作發展新隧道的用途,包括佔地最大的灣仔運動場以及附近的愛護動物協會與油站等;運動場根本無必要建在海旁,為何要在最塞車的地方留一個運動場?

這些土地本身已和目前的過海長龍相連,如灣仔告士打道東行就有三條行車線用作排隧過海之用,而目前排長龍的主因,就是舊隧容量太細,要五線化作兩線過海;由於合流會導致車速緩慢,過海隧道的車流往往減到每小時十至二十公里,這才是舊隧塞車的最主要原因,亦因此港島去九龍,絕大多數時間都比起九龍去香港塞車。

只要政府搬走灣仔運動場,就有足夠的土地用來建第四條海隧,最保守估計,只需要四條行車線(即多一條舊隧),或者更好的六條行車線,就可以解決最嚴重的舊隧塞車問題,而由於距離短,建築費亦絕對不會高。

對於建議用隧道分流,忽視一個最基本的事實,就是大部份車輛都是要來往港島中以及九龍中,而兩者的中部之路面已經飽和,如果分流要令車輛繞路,只會令原本已經最塞的港島中、九龍中塞車更惡化。

另一方面,補貼西隧的隧道費根本不可行,因為西隧的法定收費已經一百二十元一程,難道政府可以補貼一百元一程嗎?因此要改變西隧的收費,唯一的方法就係回購。
雖然東隧專營權二○一六年屆滿,然而東隧九龍東入口附近的接駁道路,距離九龍中部極遠,除

非政府再興建一條跨越啟德的新天橋或隧道,否則東隧再多車,都無法分流去到九龍市中心,而且路程、耗油、廢氣、以及需時都多一倍以上。

快易通減人手仍收費
另一方面,用電子收費「快易通」過隧道,隧道公司減省了人手成本,卻仍要收取每個月三十五元行政費,令收費亭不足的獅子山隧道塞車惡化,特區政府常以做不到為理由,實際上卻在維護一些特權商家的利益,敬請各議員及傳媒明察秋毫,勿再為政府宣傳錯誤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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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 11月 09, 2010

第四條海隧港島有位起

由林忌在蘋果日報寫呼籲興建第四條海隧,至今已經三年有多,一直得到最清楚前線發生咩事的運輸業界支持,亦因此迫到連民建聯及工聯會都要出來支持,偏偏泛民不為所動。

「有議員建議興建第4條海底隧道 2010-11-09HKT09:22

在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上,議員王國興關注一旦紅隧加價,東隧減價,會影響商業車輛營運,尤其是的士司機的成本,又建議政府興建第4條過海隧道或跨海大橋。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表示,顧問就改善3條隧道流量提出的建議,並不是賞罰制度,面對塞車,車輛耗油,對環境有影響,對於商業車輛的影響,政府會詳細諮詢。

至於議員建議興建多一條過海隧道,鄭汝樺認為,有好大難度,隧道最重要有接駁道路,港島北亦無土地興建更多隧道的接駁點。」

鄭汝樺根本就不知所謂,港島北冇地?望望林忌提供的呢張 Google 地圖,看到紅圈沒有?這紅圈內的地方是甚麼?

1. 灣仔運動場

2. 愛護動物協會
3. 油站
4. 香港汽車會會所
計埋再遠少少,奇力島的香港遊艇會

這些都是政府的公地,運動場點解起在海邊?為何要在最塞車的地方放一個運動場?眾所周知,運動場旁的灣仔告士打道,就係港島全日都最塞車的地方,這有由三線入隧道去九龍,最後這三線要和來自東區的一線,加上南區的一線,另加巴士專線一條,即係六線變兩線,亦因此,永遠港島過海塞車過九龍過海!

只要特區政府搬走灣仔運動場,就有足夠的土地用來建第四條海隧,最保守估計,只係需要四條行車線(即多一條舊隧),或者更好的係六條行車線,就可以解決最嚴重的舊隧塞車問題,而由於距離短,建築費亦絕對不會高。

所有建設隧道分流的人士,根本忽視一個最基本的事實,就係車流主要都係來往港島中以及九龍中,無論港島及九龍都有同一個問題,就係中部的接駁位已經飽和,如果分流行遠左,只會令原本已經最塞的中部更惡化,而做唔到疏通中間塞哂的問題!

另一方面,補貼西隧的隧道費根本不可行,因為西隧的法定收費已經 $120 一程,難道政府可以補貼 $100 一程嗎?因此要改變西隧的收費,唯一的方法就係回購。

至於東隧專營權 2016 年會屆滿係事實,但望望東隧九龍東入口附近的接駁道路,距離九龍中部極遠,除非政府再興建一條跨越啟德的新天橋或隧道,否則東隧再多車,都無法分流去到九龍的中心地區,因為距離太遠,行車時間太長,要半個鐘(路程多一倍,油多一倍,廢氣多一倍,時間多一倍以上)

更不要提到西隧九龍方面,極缺道路去九龍中心地區,甚至想去九龍塘都冇路駁,唔係塞入旺角市區,就係塞去葵涌再行龍翔道,唔塞車都時間加倍!

促請泛民所有議員以及傳媒報紙,不要再幫政府做不實的虛假聲明,港島北就係有地起隧道,問題係政府起唔起--特區政府要維護西隧持有人的吸血商業利益!正如用電子收費「快易通」過隧道,隧道公司減省了人手仲要收每個月 $35 行政費一樣,令獅子山隧道的塞車問題無故惡化!
九龍入口可能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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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日, 11月 07, 2010

大家樂與太刻薄

一場荒謬的明加實減人工鬧劇,以一個更奇怪的全面投降告終,蘋果:『聲稱為配合最低工資立法,而將員工用膳時間剔除工時的大家樂集團,在全港罷食壓力下終於「跪低」,昨日宣佈撤回扣飯鐘錢的安排,員工已獲得的加薪則繼續保留。』

在評這場既荒謬又奇怪的事之前,先聽聽飲食界的功能組別議員張宇人講乜?

張宇人:「大家樂事件反映最低工資問題非常政治化

好好笑呀!最低工資立法本身就是最政治的政治問題,一個政治問題不政治化,難道要娛樂化?雖然飲食界」係一個唔民主的功能組別議席,張宇人的 IQ 唔係低到連一個政治議題當然政治化都唔知道嘛?唔怪得咁怕普選啦,唔係連最低工資係一個政治議題都唔識嘛?下次張宇人出來會唔會同大家講:「阿媽事件反映阿媽係女人而且非常阿媽化?

和唔知食過幾多次又話罷食的田北辰不同,以前我真係成日食大家樂,想當年大家樂率先以流水式作業減省人手,有質素訓練令員工服務質素高,唔使成日睇茶餐廳伙記面色;快餐都有一定質素,更有款式創新,大家樂的成功,曾經係香港成功故事的一部份,亦係一個一直深受大家喜愛的商標牌子;大家樂作為一間連鎖式快餐店,持平地說其管理仍佳,在對員工的待遇方面,比起很多食肆都要好,就算真係引入最低工資 $28,對好多公司的影響都遠大過佢地,陳光俗絕對係枉作小人與自毀長城;今次「明加實減」人工,即使唔需要面對罷食,結果都係把多年經營的商譽毀於一旦,賠了夫人又折兵,絕對係政治弱智的代表作。

其一,就係香港社會的所謂「仇富」現象,其實係「仇官商勾結」;的確社會怨氣眼紅等等都係事實,但為何大家樂當災而唔係其他待遇更差的食肆呢?原因就係陳裕光身兼最低工資委員會的公職。特衰政府本身就係一個堆積了十幾年民憤的火藥庫,而陳裕光攬住呢 D 火藥都唔知,仲要火上加油「明加實減」,冇病嘛?你地真係當市民係唔識反抗的嗎?你地真係當香港係大陸,可以畀你班大商家官商勾結惡哂?商家要忠於自己,就唔該遠離政治權力,以為可以透過建制去出千,結果就連老本都賠埋。

其二,就係市民真係好好彩,遇著第一個幾近政治白痴的大家樂,如果今次唔係「明加實減」,而係「加減相抵」,甚至係「加少少」人工,故事的結果就會好唔同;首先唔會有罷食,亦唔會有工人出來抗議,佢地更可以大條道理說:「我地只係調整計薪的方式」,而唔會遇到反抗,而結果就係午飯時間必定唔計鐘,而唔會再有人討論食飯時間必定要計落人工當中。

在此之前,林忌苦口婆心不斷強調,商家有無數對抗最低工資的絕招,仲有好多人當係耳邊風,仲有好多人話係林忌太有創意,事實證明就係由議員到工會,從來都冇認真諗過任何堵塞漏洞的方法,加了最低工資,減去了你現有的工時,好彩就可以早放工,唔好彩好似前排傳過的九巴咁,返幾個鐘,放幾個鐘,再返幾個鐘,到時打工仔就嘈都冇得嘈。

其三,就係今日的香港係一個死局;做老闆果班的心態,今次大家應該見得到,佢地對個社會完全脫節,甚至搵埋政治顧問公司,都仲係用番上世紀的滅火思維了事,以為這樣可以滿足市民大眾的要求--市民不滿的,係對整個制度的不滿,係對沒有話事權,任由「阿爺」、「上頭」任意玩弄控制的不滿,在沒有民主制度的競爭下,所有民生議題都隨時爆炸,你唔從根本去解決問題,結果就係隨時隨地都會爆發問題。

其四,低落的企業文化冇人敢提及;回歸後的特區香港每況愈下,比起日本甚至台灣,員工往往由上至下敬業樂業的態度,距離越來越遠。香港全面大陸化,老闆無知又自以為是,在一堆尸位素餐的高層包圍下集體腐化,腐敗無能的管理作風,把私營公司都搞到好似污煙瘴氣的共產國營企業,賞罰不公、拉幫結派、皇親國戚等,搞到真正有才華又有能力的,因為「懷才其罪」而被排擠,專用廢人的結果令到公司生產力低下,而低下的生產力又令到呢班老闆寧可以刻薄價請人,都唔願付出合理價錢去人盡其用。

中國人的作風就係,表面勤力第一,生產力第二;和工作時間短,但生產力驚人的法國人唔同,香港的員工經常要加班工作,浪費了員工的私生活時間,卻提高不了產能,結果令人工不斷拖低,或者被高薪而垃圾的管理層浪費了(望望政府就知了),結果就係雙輸--職員浪費生命,公司浪費資源,雙方都係玩 game theory,由鬥蛇王和賤低薪對決。

其五,香港的密集平價勞力經營模式,在引進最低工資之後必定會改變,當機器平過人,老闆都會用機器而唔用人(隧道公司以快易通來屈每月三十五蚊行政費另計)。一大堆低學歷、大年紀特別是新移民,將會因此被洶汰。

不改制是死,改制也是死,今日香港就好似社民連內鬥咁,唔係 slow burn 就係革命,最終永遠都是開出雙輸的結果......

星期五, 11月 05, 2010

明光社擁抱魔鬼鬧天主教神父

由十月廿七日至今,李家傑透過代母產子曝光已有十天,林忌足足等了十天,就是給明光社一個機會,在這個問題上表達他們「義正詞嚴」的道德立場;可是十天過去了,明光社寧願反對李氏力場,寧願去撐發展商反問「有樓就有幸福?」,寧願撐唐英年的關愛基金,由上至下都沒有人出來怒斥商業代母不道德,只有蔡志森個人寫了一篇不痛不癢,錯漏百出的評論,然後就又走去親共了。

不妨給蔡志森賣賣免費廣告,看看他這十天關注了甚麼

2010年11月4日星期四 死無對證 傳媒欺凌
2010年11月3日星期三 關愛無罪 基金有用
2010年10月28日星期四 有樓等於有幸福?
2010年10月27日星期三 借了肚卻借不了親情

當連天主教的副主教楊鳴章神父都忍不住口衝出來,批評李家『做法不擇手段,抹煞人的尊嚴,擔心影響社會風氣和孩子的價值觀,「總係覺得有錢就可以得 o架喇」。』可是平日滿口道德的蔡志森卻隻字不提道德,仲要寫文章幫有錢佬辯護,去批評耶教的同道:

「香港市民仇富的心態已經愈來愈情緒化,好像有神父將超級富豪和連鎖快餐集團比喻為魔鬼,引起不少的爭議。一些大財團的壟斷行為和賺到盡心態的確令不少市民反感,但他們亦沒有作姦犯科,本身並不是黑社會或開賭場「撈偏門」,至於他們捐錢雖然亦很有可能有其他的目的,例如討好未來特首的大熱門,但形容他們是魔鬼,除了泄泄憤之外,有甚麼建設性呢?

很奇怪呵?明光社天天批評香港呢樣唔道德,果樣唔道德,說香港人唔重視道德;可是講到基督教其中一種核心價值--反對撒旦的金錢誘惑,為何蔡志森冇立即引經文,提醒香港人不應過份重視物質生活,而改善精神生活,反而好擔心社會「仇富」,走去攻擊天主教的神父,批評李嘉誠係魔鬼「沒有建設性」?為何明光社關心有錢佬多過基督教義?

馬太福音 4:8 魔鬼又帶他上了一座最高的山、將世上的萬國、與萬國的榮華、都指給他看、
馬太福音 4:9 對他說、你若俯伏拜我、我就把這一切都賜給你。

馬太福音此段所記載的,乃耶穌被魔鬼試探而不為所動的故事;在今日這個世界,香港社會風氣教育的是麼?就是賺錢!努力讀書,是為了賺錢;嫁個好老公,也是為了富裕的物質生活;這種只顧錢,不顧道德的立場,為了錢而不擇手段,明光社蔡志森為何不去反對,反而走去攻擊天主教的神父呢?看了蔡志森這句:『他們亦沒有作姦犯科,本身並不是黑社會或開賭場「撈偏門」』,林忌真的很想笑!法律是道德的最後防線,如果連法也犯了,就唔需要道德的明光社出來,而只要交由警察、廉署等去處理就可以了,又何須勞煩明光社呢?

亦因此再看看蔡志森支持關愛基金的偉論,你就會更清楚他選擇性道德的取態:

「諷刺的是馬會在每年捐助不少慈善活動之餘,其實同時亦製造了不少病態賭徒,卻被不少人視為大慈善家、甚至救世主!另外,又好像不少電視慈善籌款晚會一樣,一些有錢人捐款不過是為了沽名釣譽,但無論是假意或是真心,能夠達到關心愛護貧窮人的果效總是一件好事,是否需要大力鞭撻呢?」

套用蔡志森的說法,馬會亦沒有作姦犯科,本身並不是黑社會或開賭場「撈偏門」,而是合法的博彩娛樂,和蔡志森無視的炒樓、炒股票本質並無二樣;大商家靠炒地皮,搞投機發達,蔡志森認為鬧佢地魔鬼冇建設性,那麼建設性是甚麼?馬會搞慈善蔡志森又鬧?社會批評關愛基金,是批評這個制度的不合理,在政治益某些人助選,而且關乎大拿拿五十億公帑的運用,還有私相授受的嫌疑,蔡志森卻顛倒是非,把反對關愛基金視作仇富,再借來抽天主教神父水,鬧勇敢對抗金錢魔鬼大商家的神父冇建設性,最不道德的是誰?就是寧支持魔鬼,不支持教友的蔡志森了。

這位打著基督旗號,卻賣儒家寶藥的蔡志森在宗教、道德、神學問題上邏輯混亂,已有大量前科;商業代母產子最大的問題,有幾個禁區蔡志森完全避而不談。

1. 富豪的性取向--他是異性戀者、同性戀者、還是雙性戀者?
2. 如果同性戀者透過代母產子「領養」自己的骨肉,明光社的取態會否一樣?
3. 明光社經常要求政府道德立法,強制立法規管 ABCDEFG,可是商業代母在香港明明已立法禁止,條文更清楚寫明連在其他地方 (elsewhere) 進行都觸犯刑事法律,為何蔡志森及明光社對此隻字不提?他們不是最最最鼓吹立法的嗎?如果立了法都可以畀人有錢大哂,佢地唔係應該修正法律的嗎?如果連佢地都覺得唔需要規管,咁點解要保留呢條針對窮人的法律?窮人代母產子就要送去坐監,而有錢人就可以例外?

用基督教的例子去看,連耶穌都是代母產子--瑪利亞處女懷孕,而若瑟(約瑟)就是耶穌的養父,養父母未必好得過親生父母,但蔡志森卻發表這樣的謬論去「小罵大幫忙」:

「根據一些研究被領養小朋友心理的書表示,就算養母痛錫他們,但他們未懂性開始,已經會由於被生母遺棄而產生強烈不安的情緒,影響他們不容易與養母建立親密的關係,以及將來對其他人的信任,若果處理得不好,對他們的成長會帶來負面的影響。」

究竟蔡志森是在反對養父母,還是反對商業代母產子?還是所有代母產子都反對--包括因為缺乏生殖能力的個案?

有錢人、大商家、即使可能是同性戀者,明光社對這樣的「大開中門」都視而不見,而不去積極反對,當全香港的道德撐衛者期待明光社出來大力譴責富商不道德之時,蔡志森卻選擇發表一篇不痛不癢的言論,仲反去怪責天主教同道「冇建設性」,為甚麼他們永遠如此的雙重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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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志森究竟是不是一個基督徒?
明光社信李嘉誠得救?
明光社蔡志森再為中共發言
吳宗文是賣主的猶大
明光社與黃賭毒
期待香港的馬丁路德
從歷史看福音教派
梁永泰!「突破」是靠擦政府鞋出來的嗎?

星期三, 11月 03, 2010

論誠信

在香港的網上討論區,常見有人想不開,出來豪賭說:「如果....的話,我就裸跑!」、「如果... 的話,我就自切生殖器」,通常結果都非常慘烈,豪賭一方常常成為落敗被恥笑的對象,可是想不到的是,最近這股風氣蔓延到去政界。

先有黃毓民「唔知」保皇黨會拒絕參加公投,對「再辭職公投直至成功為止」食言,再有劉慧卿對自己在立法會的承諾食言;劉慧卿回應說:「網上隨即有人轉載我在立法會討論政改的片段及報導,指責政府現時建議的提名門檻過高,我應引咎辭職。」

劉慧卿當時的發言:『我亦都講過,我希望果個門檻,係唔好太高,最好就十席,令到所有的政黨都可以參加,如果過兩三個月出果個文件,個門檻係過高,好多人都覺得「啊原來係呃人嘅,淨係益某 D 黨o架o即」,我講左,我會馬上引咎下台...」

長期以來,林忌都非常尊重劉慧卿議員,亦都好欣賞劉慧卿議員對香港民主運動作出的貢獻,但事實係,劉慧卿親口在立法會作出了擲地有聲的莊嚴承諾,承諾過市民:「個門檻係過高,好多人都覺得「啊原來係呃人嘅,淨係益某 D 黨o架o即」

問題一:門檻是否過高?
客觀事實全港只有三個政黨,即民主黨、民協以及民建聯,擁有十五席或以上。

問題二:是否有好多人覺得「啊原來係呃人o既...」?
雖然沒有民調,但對不起,連林忌都覺得係呃人o既,因為門檻高得不合理。

問題三:是否有好多人覺得:「淨係益某 D 黨o架o即」?
客觀事實的確係,除非民主黨覺得,其他泛民政黨都可以取得十五席至廿席,對此民主黨有沒有民調數據可以證明?民主黨是否認同,有很多泛民支持者是否覺得這個制度不公呢?民主黨可以回應嗎?

劉慧卿在 Facebook 回應說:「因此現時要求我引咎辭職的原因並不合理,亦非基於對事實的理解。 」--事實是甚麼?由輿論到好多泛民支持者,都覺得政府呃人,都覺得個門檻係過高,而
劉自己的確親口說過,如果有好多人覺得個門檻係過高,原來係呃人的,就立即引咎辭職。

至於民主黨所要求的十至二十席,首先這和劉慧卿的承諾--門檻是否過高,市民是否覺得是呃人無關,再說大家都對中共以及特區政府的保證一向心知肚明;說好了 2007/08 60 席直選,連 1994 年的唐英年都說過相信的,結果都會食言,民主黨和這樣誠信的人去討論「十至廿席」,這不是騙傻子是甚麼?連說過的都可以不算數,難道民主黨蠢到連「冇講好」10 席仲有得「希望」嗎?政府說最低工資 28-29,結果就必定只得 28;你肯接受 10-15 席,結果當然只會是 15 席,又怎可能會是 10 席呢?

很悲哀的,亦希令人失望的,就是民主黨在「通過前」所作出重點宣傳十席,就好似大地產商的縮水樓般「縮水」無法兌現;而且縮水了五成!市民對此失望且覺得被騙,責任在誰?在於民主黨的空口承諾,還是在於市民的不體諒呢?

沒錯,劉慧卿沒有嚴格定義過甚麼叫「好多人」,也許沒有嚴格定義過甚麼叫做「門檻太高」,「最好是十席」也不是一個保證,但加在一起說,加上劉慧卿在立法會的語氣,是否令市民有合理期待呢?正如一個實際已婚的男人,卻對外承認自己係「鑽石王老五」,我們應該怪誰?是怪一廂情願上當的人,還是怪那個誤導市民的人呢?

與其被嘲笑兩年,去到 2012 立會落敗,倒不如今日乾乾脆脆,負上責任引咎辭職,既救了民主黨,也向一些經常嚴以待人,律己以寬的對手,顯示甚麼叫做誠信吧!政治的成敗,不在於一時的輸贏,但為了眼前的輸贏,失卻誠信的話,這種行為終要負上無止境的代價--在鏡頭面前說過的,在電台節目錄過音的,怎可以不算數呢?


星期四, 10月 28, 2010

明光社信李嘉誠得救?

一位陳永浩博士,即明光社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的研究主任,在明光社網站發表文章,攻擊網民的李氏力場 Parody,不是寫文勸網民信耶穌,卻反過來為李嘉誠及有錢人護航,為「仇富」情緒憤憤不平。

明光社陳永浩原文:我信「李氏力場」?
『上星期世紀超級颱風「差一點」襲港,本港市民關注的重點,不約而同都落在「有冇颱風假放」上。有人在網上搜尋資訊,「發現」天文台原來以前是隸屬前經濟發展及勞工局(現時則隸屬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開始譏諷前經濟發展及勞工局的天文台偏重商界,為了賺錢而罔顧香港市民安全,八號風球永遠只在放工後的晚上發出,日間只會有三號風球云云。

作為一個專業的機構,天文台的職責是將各類天文、氣象的資料分析及發放,就像前天文台台長林超英先生所言:「風是一樣的風,雨是一樣的雨,前後幾小時後果迥異,究其原因就在『人的一方』[1]」。為何香港卻會將「放不放假」的決定,硬生生放在一個只「睇天做人」的專業部門和風球上,而不是由相應的決策局負責?這對天文台公平嗎?』

林忌曰:陳永浩用了三百幾字,去講解網民「搜尋資訊」,那麼網民的批評是否對的?網民的批評有沒有道理?網民的質疑有沒有合理的原因?網民用甚麼理由去質疑當局,這位陳永浩隻字不提天文台是否掛上正確風球的科學問題,卻反過來問市民:「這對天文台公平嗎」?陳永浩博士,你是否天文台的員工?你這個問題對網民公平嗎?對市民公平嗎?

『強颱風鮎魚「埋門甩腳」,除了叫市民掃興,更為有趣的是變成了「李氏力場」的惡搞:網上流傳香港首富李嘉誠發明了一個能阻擋颱風吹襲香港的「力場」,因此令近年香港較少受到颱風正面吹襲而導致停工停課云云。當前香港社會對官商勾結(今次更是「風商勾結」),甚或是仇富心態,社會上已多有討論,但值得注意的是大家對網上「亦真亦假」的訊息,不但全盤接收,更是樂此不疲的你傳我傳,出現愈作愈多的現象與嚴重性。』

林忌曰:陳永浩偷換概念,市民「惡搞」、「全盤接收」、「樂此不疲的你傳我傳」,都是一種最基本的概念,就是諷刺;在基督教源頭的西方,諷刺是流遠悠長,極度常用的文學、文化概念;在中國,諷刺當權者的劇目、笑話、順口溜,更是中國文化最精采的一部份;請問市民接受諷刺,樂此不疲又得罪陳永浩博士甚麼了?難道陳永浩的科學低能到相信「李氏力場」是一種真的科學現象嗎?難道陳永浴博士的智商真的相信,香港市民把「李氏力場」作為一種科學現象,是認真相信嗎?

『在Web2.0的互動連結世代,網民除了是網上的閱讀者(Reader),更已成為參與者(Contributor)。可能有人覺得,這些「李氏力場」的惡搞,人人都知是假東西,只是「玩玩下」無傷大雅的小事,但試想像當這些資料,在Facebook, MSN, Blog中以超乎想像的速度和廣度流傳,到一天只要在搜尋器打上「李」字就出現「力場(牆)」,這正如經濟學上的劣幣驅逐良幣(Bad money drives out good)理論一樣,嚴肅討論的文章,往往被惡搞,低俗的內容取代了,這是網上之福嗎?』

林忌曰:荒謬絕倫的陳永浩又在偷換概念,甚麼叫做「惡搞」呢?這是一個中共的惡劣用字,原文是 Parody,就算當陳永浩博士英文水平低,不明白甚麼叫做 Parody 好了,用 Google Translate 查一下,就知道意思是「滑稽模仿」--請問滑稽模仿就代表「低俗」嗎?

滑稽模仿在西方的歷史亦相當久遠,歌劇 Opera 的原產地--意大利,其歌劇的主要題目,都是大玩滑稽模仿的內容,去諷刺人性的不同面貌(如 Rossini 的 The Barber of Seville);陳永浩博士,請問歌劇低俗嗎?陳永浩博士一棒偷換概念,就把所有 Parody 打到「低俗」的地獄去,理據何在呢?請問陳永浩博士,Parody 如何低俗呢?

『尤記得在數年前「沙士」期間,有網民「自製」疫埠新聞而引起風波,後來又有由網上討論引發而來的銀行擠提事件。當然我們明白「李氏力場」並不會引來新一論的社會仇富行動,但當我們一而再地Forward這個「李氏力場」時,我們算是驅逐良幣的幫兇嗎?』

林忌曰:從陳永浩博士上述的文字,只能得出兩個可能性的結論
1. 陳永浩博士真的相信李氏力場,認為李氏力場有如幾千市民去銀行擠提一樣的真,以及好似有網民相信疫埠新聞的真
2. 陳永浩博士明知市民唔相信李氏力場為真,卻惡意中傷市民相信,再把兩單市民真的中招相信的事,說成一模一樣的事

如果答案是 1,對不起陳永浩博士相信要去驗腦,因為事實證明,陳永浩博士已經神智失常,會連李氏力場是否一個科學理論,還是一個文化諷刺都分不清楚。

如果答案是 2,那陳永浩博士認真惡毒,明知而說謊,為求一己之私,不知是為了撐李嘉誠,還是為了抹黑網民,居然把兩種完全不同性質的事混為一談;要留意散播擠提和疫埠,都是刑事罪行,難道李氏力場的諷刺都要說成刑事罪行嗎?這種行為是最卑劣的惡意中傷,行為可恥。

再說銀行擠提一事--即年前的東亞銀行,是東亞銀行有貨真價實的經濟不利消息--蝕了大筆錢,市民擔心而去提款,是不應該嗎?難道蝕哂冇得取回,保衛商家利益在陳永治博士眼中更重要嗎?

最後一點--明光社還是不是宗教機構呢?聖經出埃及記記載,神分開紅海畀猶太人通過;科學上不可能的事情,神卻有可能做得到,請問陳永浩是否不信神的大能?李氏力場在科學上不可能做得到,但在神學觀點來看呢?對於一個真心相信神的基督徒來說,奇蹟是可能發生的,但發生不是靠李嘉誠,而是全能的主。 

神愛港人颱風轉向,不打來有大量基督信仰的香港,這原是最好的傳教機會!陳永浩大可出來批評李嘉誠不是神,大可出來攻擊網民神人不分,可是佢卻對這個最重要的宗教論點隻字不提,只是攻擊網民「仇富」、「惡搞」李嘉誠、散播諷刺李嘉誠的做法,這些問題關關明光社咩事?難道我們得罪了明光社背後的老闆嗎?請問明光社信的係李嘉誠,定係耶和華?

由網絡、報紙到天文台,都在嚴肅討論一號風球的定義,都在討論事實上天文台和特區政府一時一樣,當市民同佢地討論實際情況--如風大危險,就不應拘泥於風球定義時,他們就以「風球定義」為準,如派比安的風力不達八號風球等;當市民以今次鯰魚質疑一號風定義時,他們就反過來說「實際情況」--風力不足,卻隻字不提一號風球的法律定義。

這種討論的目的是甚麼?就是市民的安全,就是人命無價;就算市民想放多一日假,難道得罪了明光社?放一天假陪家人或對主祈禱,得罪你明光社甚麼了?各大商家的損失關明光社甚麼事呢?原來主張做金錢奴隸的,是明光社嗎?

星期二, 10月 26, 2010

李氏力場遊戲

李氏力場遊戲 由 JL製作 高登網友赤沙之狐提供graphics同對白 每日一膠提供發佈連結 力場無限好歌詞




















星期六, 10月 23, 2010

鄭汝樺的荒謬隧道算盤

無恥之極的鄭汝樺局長,在明知東隧已申請加價四成的情況下,如私家車由每程 $25 加到 $35!政府卻繼續以舊收費舊數據呃市民,說要把東隧的收費降至 $20!
紅隧擬加價補貼東隧減價 2010年10月23日蘋果日報:

【本報訊】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表示,下月初將公佈有關改善 3條過海隧道流量的顧問研究報告,再諮詢公眾。據悉,鄭汝樺已否定回購隧道的可能性,但接納顧問建議紅磡海隧加價,額外的收費用來相應減低東區海底隧道收費。倘市民支持,會盡快試行。

不考慮回購隧道
政府顧問曾研究不同方案,包括回購各條隧道,但顧問指回購的價錢會引起爭議,需時又長。而且,東隧專營權到 2016年便到期,只餘 6年多。回購後若要政府在紅隧不加價下,讓東隧和西隧減價,反會刺激整體用量上升。若要紅隧加價來補貼東隧和西隧,便不用回購也能做到。顧問直接建議採用紅隧加價,讓東隧相應減價,便能吸引部份車輛由紅隧改用東隧,達到分流目的,例如紅隧由私家車 20元加至 25元,東隧則由 25元減至 20元,估計紅隧每日可減一萬架次。至於實際加減多少,則要待諮詢後才決定。

無恥政府打算點樣做?第一步,先否定了任何建新隧道,以及回購隧道的建議;第二步,宣佈把紅隧的收費加五蚊,用五蚊紅隧的收費,去補貼每一架行東隧的車,製造一個假象,令大家以為紅隧加完價,東隧會減價,令大家同意紅隧加價;第三步,批准/被迫批准/打官司(好似上一次東隧加價)之後咁,令東隧收費增至 $35!

結果 A: 紅隧新收費 $25,東隧新收費增至 $30(減去五蚊補貼),每架車都畀多五蚊
結果 B: 紅隧新收費 $25,東隧收費維持不變 $25(加完五蚊價再減去五蚊補貼),每架車行紅隧畀多五蚊
結果 C: 紅隧新收費 $25,東隧減價至 $20(政府補貼東隧 $10-$15 一程,成功爭取官商勾結

再看看政府的估計:估計紅隧每日可減一萬架次--這個數字是如何解讀呢?

可能性 A:深夜時間行紅隧的私家車改行東隧,係可以減少行紅隧的架次,但對改善塞車有幫助咩?當鄭局長把夜晚十點到第二朝六點的紅隧車流減少一萬架(搬去東隧) 之後,佢就可以同全世界慶祝:「我地成功爭取紅隧塞少一萬架車呀!」
可能性 B:日頭行紅隧的私家車改行東隧,慳唔到幾多時間之餘,行遠路(如港島東去九龍塘,行紅隧係十公里左右,東隧係廿公里,即一倍距離)單計油錢都已經幾十蚊啦,何況係行多左路,燒多左油?增加左廢氣排放?
可能性 C:繁忙時間東隧已經大塞車,鄭局長成功把超級大塞車的紅隧減少一萬架,搬去原本大塞車的東隧,令東隧塞上加塞,而紅隧的塞車卻沒有甚麼改善,那麼這樣做又有甚麼用?

要改善塞車有很多方法,但連最基本的事政府都唔做;如就改善下東區全區入東隧的道路網,如改善一下九龍東--觀塘繞道接駁龍翔道唔使塞燈位,很多車輛為避開轉入東隧的塞車小路,因此寧願西行去紅隧;另一方面自從在東隧港島入口加左兩個快相機之後,每一百架車有九十幾架都去減速廿公里,這對改善塞車造成幾大反效果呢?

上述歸納證明,無論鄭汝樺的算盤點打,上述加減五蚊的方法,都根本無法解決塞車問題;而最荒謬的一點,就係鄭汝樺的真正原因其實只有一個,就係借東隧過橋,去加紅隧價,而對紅隧千千萬萬的塞車原因--例如大陸旅遊巴空車以每程十蚊再打埋尖行巴士專線,全香港所有重型車行紅隧慢慢塞等,全部視而不見。

既然有高幹鐵路價值 669 億,只需要去到九龍西就夠;立法禁止私家車進入將來的高鐵站吧,仲有立法禁止大陸人坐私家車或旅遊車來港島,叫佢地全部坐港鐵呀?

星期五, 10月 22, 2010

力場無限好

力場無限好 /改詞:林忌

多經典的鯰魚 一霎眼已走
纏綿著賓賓的山丘 轉向佢會嬲
這個剎那照舊 拒絕永久
李氏力場還是未惡夠 還是怨咒

多好玩的一仔 風向會轉西
無視港英的好規例 三仔掛到底
愛李愛到一個地步 便命令收制
枉當初呼呼作勢 最勁的風帝 最後化爛泥

力場無限好 打風已黃昏
返工最實際 去換最燦爛一生
奢想放日假 帶來更永恆傷感
力場無限好 八號被人昆
消失的快感 轉向不幸
感恩李氏不肯等人 老友盡快瞓

等塞車返港島 一句李老母
長存在海底的傾慕 收費要細數
每秒每晚彷似大盜 偷走的青春一天天變老
樓可追憶到 想追追不到


力場無限好 打風已黃昏
返工最實際 去換最燦爛一生
奢想放日假 帶來更永恆傷感
力場無限好 八號被人昆
消失的快感 轉向不幸
感恩李氏不肯等人 老友盡快瞓

ParknShop多的是 加價平常事
然而廿蚊買到的 永遠不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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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詞:林忌
(其中幾句從高登網友轉寄得到靈感)
力場無限好、返工最實際、去換最燦爛一生、奢想放日假、帶來更永恆傷感--維園周霧雲
打風要黃昏--貧道

原曲:夕陽無限好
歌手:陳奕迅
作曲/編曲/監製:E.Kwok
原詞:林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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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 Jony Ho 版本:

多經典的風后 一霎眼已走
纏綿著廣東的山丘 福建那裡走
作勢嚇怕宇宙 震撼永久
李氏力場還是未惡夠 如像噩咒

多好玩的三仔 只掛800咪
連同特區這好兄弟 呃到你冇計
愛李愛到一個地步 落命令收制
枉當初呼呼作勢 最勁的風帝 最後化爛泥

力場無限好 打風已黃昏
本想放日假 李氏卻說絕不肯
即使那頭近 佢話要繼續搵銀
力陽無限好 卻是近黃昏
打風的快感 轉向不幸
今晚李氏不肯等人 你要盡快瞓

星期三, 10月 20, 2010

李氏力場之狙擊一號波

每次颱風,網絡上都會出現很多個李嘉誠;最初只是李超人的招牌笑容,一副疇躇滿志極度得戚狀,最新從高登討論區看到的版本,已經是化身成為三國演義的諸葛亮,羽扇綸巾,談笑間颱風轉向。

這個「李氏力場」的傳說,已經成為香港廿一世紀的集體回憶與共同信仰,點解?因為官商勾結,政府信用破產,特別是 2006 年的「最強三號風」颱風派比安,創下每小時68.7公里的香港風力指數(HKWI), 比起九號颱風杜鵑(2003年9月3日)的每小時67.6公里還高;鏡頭前面看到的,是派比安吹襲香港期間,各區市民紛紛在瘋狂的大風下上下班,甚至街邊的垃圾筒都被吹飛,把路過的師奶撞倒在地;數據有歷史強風,現實有市民被撞倒,鐵證如山,不動的卻只有天文台的死撐;亦因此市民開始相信,就和香港其他所有事一樣,連天文台掛不掛不風球,所謂的「專業判斷」,其實都是大商家的決定。(文末有派比安襲港期間的影片)

失去了公信力,從此天文台不是常被市民質疑,就是市民的將信將疑;在互聯網年代,一切數據都變得即時化、透明化,香港天文台雖然努力跟進,包括連手機都推出即時天氣報告軟件,但最基本的氣象預告節目,其包裝和製作卻仍然維持落後的八、九十年代水平,連放上 Youtube 的影片都充斥著環境雜音;網站雖然有即時的天氣報告,但網民的胃口比起天文台提供的大,亦希望天文台可以做得更好,特別是既然天文台本身擁有最詳盡的資訊,為何不可以再把資訊進一步提供給市民呢?天文台做一個掛與不掛的決定,除了宣佈結果之外,是否可以同時在網站宣佈原因,以及背後支持的數據呢?

這幾年來的香港天文台,就好似香港特區政府一樣,面對市民投訴和不滿,只會採取「龜縮」戰術,由「清晨」的定義,到颱風訊號掛與不掛的問題,在一個資訊透明度愈來愈高的社會,正確的做法絕不是龜縮,而是主動清楚解釋原因,以及主動公開數據,而不是躲在圍牆背後,採取一副十九世紀醫生的態度:「我有資訊你冇,我係專業你唔係」。

以今次強颱風鯰魚為例,根據天文台自己的數據,早於 2010年10月19日下午 2 時,鯰魚已經位於香港東南的 770 公里;根據天文台自己的定義,一號風球表示「有一熱帶氣旋集結於香港約800公里的範圍內,可能影響本港。」

770 公里的鯰魚,當然位於香港約 800 公里的範圍內;那麼甚麼叫做「可能影響香港」呢?天氣本身就是最複雜,最多變化的系統,不要說到「量子力學」的可能性,一般人相信的可能,就是「有可能」。一個自 79 年以來最強的颱風,一個 2010 內全球最強的颱風,在大陸、台灣、日本、南韓、美國等預警都認為,此颱風會非常接近香港的時候,這種「可能」,還不夠「可能」嗎?澳門天文台與 19 號晚上 7 時掛一號風球,遠在香港以北三十公里外的中國深圳市,更早於 19 號的下午四時掛和香港一號風球一樣的 (800 公里)的白色預警,為甚麼連遠過香港的深圳都掛一號波,而香港天文台直至 2010年10月20 日凌晨 3 時多,都不掛一號波呢?

有些人認為,天文台只會在風球迫近香港的廿四小時前,掛一號風球;如果這是真的,這是大錯特錯,簡直就是離譜的行為;颱風可快可慢,既然訊號的定義清楚寫明是 800 公里的「警戒線」,就必須認真對待嚴格執行,而不是「可能影響香港的廿四小時前」。中國人「差不多先生」的病,就是常常在一堆混帳、混亂、混淆不清的定義團團轉,卻從不知道嚴格定義,以及相同標準的重要!更荒謬有網友說,颱風可能掉頭走,因此天文台不應在未確定颱風吹向之前,就急急掛一號風球--那究竟一號風球的定義,是「可能」影響香港,還是「必定、絕對、幾乎一定影響」香港呢?假設美軍的防導彈警戒線是 800公里範圍,你認為美軍會不會要看看中國製的導彈,會不會在空中自己爆炸,或者因為常打不準,就不發警告呢?白紙黑字的風球訊號定義,在天文台及其支持者眼中純屬一堆廢紙,北洋艦隊在威海衛覆滅了百多年,中國人的思想方法,可有進步過?

警告的作用是甚麼?就是勸人小心,及早準備變數;一號風球的定義很清楚,就是 800 公里內有颱風,而且今次不是一個小小的熱帶氣旋,而是一個強颱風,甚至超強颱風,對 2010 年未受颱風吹襲的香港來說,對相信十月不會打風的香港市民來說,早掛好過遲掛,提早預警可以叫人準備,叫人安排行程;一位友人身在外地,由於不知道風暴會在周末來臨,如果安排了周末的機票,必要趕回香港的話,是否需要及早提醒,令此人可以早日安排行程呢?同樣的,對很多忙得很的香港市民來說,及早知道周末可能打風,如果有必要的活動要更改時間,是否應該早日得到警示及早安排呢?沒有,甚麼都沒有;當澳門天文台做了,連遠過香港的深圳天文台都做了,香港天文台卻決定不動如山,坐視市民無法及早安排,讓深圳市民及早改動航班機位,讓澳門市民及早改動航班機位,而無助、無奈的香港市民,就像當初特區政府去接載泰國旅客慢三拍,仲慢過澳門一樣,再次令市民失望。

這種不符合邏輯的做法,只會令市民有更多的疑問與陰謀論,根據 2009 年 4 月 16 日蘋果日報的報導《消委會踢爆 七成貨品周五最貴》:「調查顯示,百佳 71.9%貨品在周五最貴,惠康也多達 54.9%最貴,兩超市更乘機「劏客」,以萬歲粟米油 946毫升為例,其間有多達 14次在周五加價,如 10月 3日星期五,價錢由 33.9元加至 37.9元,反而星期六減回 33.9元。」今次颱風鯰魚可能在周末抵達,如以「李氏力場」的傳說來分析,是否有人不希望市民在周五之前提早購物?是否有人不希望過早提醒市民,令超市有時間改動價錢加價呢?超市的價錢會否在颱風襲港消失宣佈之後,偷偷加價?事實就是每個星期五都可以加價,那麼颱風襲港呢?市民是否有權作合理懷疑?

及早示警,讓市民有時間準備與防範,以及改動自己的計劃,免得狼狽失算,在明知消息而不作公佈時,這是天文台不能推卸的責任!天文台理應根據已公佈的定義去做決定,而不應任意代替市民作決定!

伸延閱讀:
李氏力場
維港以外不是人

派比安襲港期間的影片:

星期一, 10月 18, 2010

官商勾結 3.0 之「錢來自德成」

毛孟靜今日在信報的文章《施政報告的魔鬼》,提及「官商合作」的100億元「關愛基金」:『這個基金講扶貧,即是慈善,捐錢自然有得扣稅。但100億元當中,有50億元本身就來自政府的稅收,餘下的50億元,表面上是商家「捐獻」了很多,都是社會上發財立品的善長仁翁,可是扣了稅後,商家是否只是把原本用作交稅的一部分錢,改為以「捐獻」名義送交政府?兩者相減之後,究竟商家真正捐獻的有幾多?
...
原本這筆錢是政府堂堂正正的稅收,交稅是一項義務,可是經過財技的一輪粉飾,改名為「關愛基金」之後,這筆錢就變成了商界的額外捐獻了。把常規、有正常程序處理的稅收,改為幫助商家改善形象,同時造就花錢賣廣告「都未必有咁好」的媒體宣傳,這果然是一項「官商合作勾結」的偉大德政,特區政府為紓緩「仇富」情緒,為了商界的形象努力,實在是用心良苦。』

官商勾結 1.0
老老實實呢條橋真係好得,先把稅收改作可扣稅用的慈善用途,再加上原本已經交左稅的五十億政府錢,一夜間全部變哂做特區政府為商界洗底,賣免費廣告的錢;原本政府應該做的事,以後就大條道理:「拿拿拿,李家已經關懷左你,香港係自由市場,既然商界已經關懷你,政府就應
該退出福利市場,等佢地關懷你就夠啦,唔使政府做啦」。 

看到呢度,你開始意識到問題,對唔住你太太太太善良啦;你以為上述的問題,係事實的全部?以上的答案實在太簡單,你諗得明證明你有多少經濟學底,只係有資格做「官商勾結 1.0」;各位讀者,睇野啦!

官商勾結 2.0
去到呢一刻,好多同林忌一樣善良的人,都仲未意識到係發生咩事--畀錢,梗係好啦;派錢畀你,有邊個會拒絕呀,大家留意啦,傳說中下屆的特首唐英年有野講:『唐英年昨日撰文,指發揮「及時雨」作用的「關愛基金」,援助項目不拘一格,項目可以包括特殊藥物、食物援助、家居安老、青少年學習和拓闊視野等』

明唔明呀?你以為商界果五十億援助,一定係錢?呵呵,既然商界做生意,點解一定要捐錢,而唔可以捐服務、捐實物先?你地太、太、太老實啦,林忌只係用多左幾秒,就已經想像到個畫面:試想一下,牛頭角的順嫂原本返工好辛勞,賺埋果少少都係畀李家賺番,然後佢賺你一千,送番一百畀你,然後日日都影住「李家關懷你」、「李家呵護你」、「李家愛惜你」關愛津貼,由內衣津貼,關懷到送埋「李家商界關懷福佳洗底褲津貼」,免費送你一百張福佳洗底褲券,順嫂又豈不感激流涕,不知所言?既然有福佳超市,你地窮嘛?倉底有咩貨送畀你,咁未一商家便宜,兩商家得著,官商合作一番囉,明冇?由政府出錢,向商家買倉底貨,然後把倉底貨,唔等使的垃圾,或者已經跌價跌到暈的垃圾,全部用原價--即係電視遊戲節目成日自稱唔知幾多萬,唔知幾多十萬,完全唔等使的垃圾呢,全部用原價送畀「有需要的你」,然後跟原價開數,再把呢 D 倉底貨的原價,或者作大價,計作慈善用途的扣稅!絕呀,送得愈多,商家賺得愈多,林忌真係好佩服諗出呢條福佳絕橋的人,呢個咩「官商合作關愛基金」,真係超越哂以往的官商勾結慣例啦!

官商勾結 3.0
你以為官商合作勾結的故事,去到呢一刻就結束?你未免低估左香港商界的能力嘛?留意啦,特區政府今次這個「關愛基金」,唔係由傳統負責社會福利的勞工及福利局負責,而係交由「我來自德成」的民政事務局去分配!點解要由民政事務局去分配呢?究竟曾德成「何德何成」,可以取代傳統的福利局去做野呢?以往民政事務只係地區的咨詢機構,專負責 D 街坊小事,點會突然「升呢」,幾百億幾百億咁倒落去由佢地負責呢?究竟特區政府咁做,有咩目的?

記得唐英年講過乜嘛?「青少年學習和拓闊視野等」都算「關愛基金」的一部份呀!咩叫青少年學習呢?咩叫拓闊視野呢?記得特首施政報告仲講過乜嘛?冇錯啦,就係「德育及國民教育科」,以及資助中、小學生最少一次北上去大陸交流啦;有去過、聽過、感受過呢 D 大陸交流團的朋友,當然明白呢 D 節目其實係咩一回事--點解要搞呢?就係有些人借愛國愛港為名,行上下其手之實;表面上,國家資助呢樣,資助果樣,令到好多香港的青少年呀、學生呀,可以「受惠」,平價去大陸玩,實際上呢?去邊度玩?去邊度交流?去邊度食飯?去邊度遊覽?全部都係一盤大生意;香港人平價北上,點解可以做得到呢?

因為有人補貼;咁邊個補貼呢?原本係國家的、親中的、愛國愛港的機構,補貼你的費用,然後就去另一些特別關係良好的、親中的、愛國愛港商人的生意度消費,以國家的錢,去補貼愛國商人的生意;後來國家發現,咁樣使錢都使得好快喎,國家雖然好富強,但係都唔係話想使就有得使喎!所以,曾特首今次最偉大的發明,就係利用「關愛基金」的名義,交畀「愛國愛港」的曾德成局長,去負責、審批呢一百億點用!究竟係用來資助去某城鎮旅行,定係資助去大陸某鄉村參觀呢?有了這合法的一百億「關愛基金」,唐英年政務司司長,以及曾德成局長就可以大開中門,同全國各地的鄉鎮呀、幹部呀、以及商家一齊研究如何加強「官商合作」!互相關愛一番!

亞運五百億,係錢來自德成--民政事務局負責;一百億關愛基金,都係錢來自德成,都係交由民政事務局負責;原本公民教育由民政事務局負責,將來「公民教育」變成了「德育及國民教育」,呢一筆新的錢當然都係「我來自德成」啦!共產黨真係好想講:「德成顧傭,深得我心」,用呢筆錢同親民建聯的商家「官商合作」,用來收買愛國愛港新移民,資助佢地的地區活動;用呢筆錢來「官商政黨一家親」,把某些政黨收買選票的活動,全部收編入去呢個官商勾結 3.0 的體制之內,絕橋呀!由市民到傳媒評論,到今日都仲係傻更更,哈哈哈哈哈!!!!!!

星期日, 10月 17, 2010

林鄭月娥與地產商的拉人坐監搶樓大計

林鄭月娥通過八成強拍,為地產商強搶民產大開綠燈,當被質問為何 999 年土地擁有權居然可以被強搶時,她說:「我聽到有些朋友說,我如果有一件很珍貴的古董,或有很心愛的手錶,不能被你用八成、九成或多數少數來搶走,但這個比喻是完全不適合的,因為古董和手錶都是你獨自擁有,但多層大廈內的小業主,只是擁有在地段上不可分割的士地業權份數,是一個共同擁有的概念,所以大體上社會上都接受少數服從多數。」

好一個「少數服從多數」,大家聽完一定會覺得,多數超過五成,而家八成強拍比起五成多三成了,你地嘈乜,對唔對?

那麼我們不妨看看規管上司公司私有化的公司條例

《公司條例》第168條規定,要約人在最初的要約文件發出後的四個月內,已收購按價值計算不少於十分之九的要約股份,便可行使強制取得證券的權利把受要約公司私有化。《公司收購、合併守則》亦進一步要求,要約人得到的股份,連同要約人及與其一致行動的人在最初的要約文件發出後的四個月內所購買的股份的總數,須達到無利害關係的股份的百分之九十。

《公司收購、合併守則》亦進一步要求,任何人如擬利用協議安排取得一家公司或將一家公司私有化,有關協議除了須符合法律所施加的任何投票規定外,亦須召開與提出有關計劃沒有利害關係的股東會議,該項計劃必須獲得親身或委派代表出席的股東投票批准,而附於該等無利害關係股份的投票權須至少達百分之七十五。

同時,在有關股東大會上,投票反對批准有關決議的票數,不得超過該類股份投票權的百分之十。

根據《公司條例》第168A條,公司成員若認為他們的權益受到不公平損害,可向法院提出呈請。若法院同意有關呈請,可作出適當的補救方法,包括發出命令禁制公司繼續作出有關的處理方式,或委任接管人管理公司的財產或業務,及將賠償判給該等成員等。

大家看清楚沒有?為甚麼流動性如此高的股票,都要規定百份之九十的的門檻,才可以進行私有化,迫你賣股票呢?為甚麼投票反對超過百分之十,就可以否決私有化?不是大體上社會上都接受少數服從多數嗎?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為甚麼上市股票居然要達到百分之九十才可以私有化?為何電訊私有化要被全民責罵?反之搶你層樓,迫你放棄你的裝修,迫你放棄你的家,只需要八成,而唔係九成就可以了?政府還反咬你一口,說市民是「釘子戶」,說市民是「貪心」,說市民需要「少數服從多數」!

從國際金融中心的股權要九成,看多層樓宇業權只需要八成,這種邏輯倒置荒謬絕倫的現象,可以看出特區政府如何偏袒地產商,而陷小業主於不義;搶你的股票,又唔係要你去死,又唔係要你瞓街,你的股票又唔使裝修,點解需要九成?特區政府有冇考慮通過把私有化的比例,降低去到八成甚至七成呀笨?點解電訊盈科搶你 D 股票,要被全民臭罵?反之 X X 地產搶你層樓,唔係大家鬧佢,反而係鬧你貪心、唔心息、阻人發達?

林鄭通過了八成強拍都未心息,為了進一步打擊小業主,佢打算「刑事化」來對付拒付維修費、管理費的業主,幫大地產商壓迫小業主鋪路--你地對抗地產商?政府就出手拉你去坐監!

「有律師指對檢控拒付修葺費業主建議有保留
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表示, 政府建議, 屋宇署可以申請法庭手令 , 入屋檢查違規改動內部結構的單位. 若果違例業主拒絕遵守當局發出的修葺命令及通知, 會向他們追討檢驗及修葺費用, 以及百分之20的懲罰性附加費 , 而若業主或住戶, 在沒有合理辯解下 , 拒絕分擔檢驗及維修費用, 會被刑事檢控.

政府會就建議向業界諮詢, 年底發出作業備考, 新措施最快明年四月起生效.

律師謝連忠睿, 對政府的建議有保留 , 他認為現時部份舊樓的維修工程 , 只是涉及維修不構成危險的損耗, 未有刑事化的迫切性, 業主拒絕交維修費一旦刑事化, 會對有經濟困難的業主構成壓力 , 政府在執法前應先有充份考慮 .」

你冇睇錯嘛,又最快明年四月生效?半年唔到時間,就可以通過一條拉小業主坐監的法律?好趕呀?點解解決塞車四年、八年、十二年都做唔到,但係要通過一條翻天覆地,拉小業主坐監的法律,就要明年四月「生效」呀?

特區政府的無恥,就係借死人來幫地產商修改法律;上次馬頭圍塌樓,明明屋宇署「已完成更詳盡的馬頭圍道塌樓調查報告,初步有理由相信事件與現場工程有關」,顯示問題不是樓宇日久失修,而是有裝修工程--仲要係拆僭建物的裝修工程,唔合規格做野,才引致今次的意外;可是無恥政府卻用來說是因為舊樓太舊,唔賣畀 X X 地產,因此要通過八成強拍,來做利益輸送。

無恥政府無視自己屋宇署做的調查報告,唔單止唔係去對症下藥,例如加強監管裝修工程,加強監管樓宇工程,而係走去要通過法律,迫你地小業主畀錢,畀左錢就代表做左野?畀得愈多錢就代表愈做得野?點解班狗官收咁多錢,都咁唔做得野呢?貪污腐化的狗官做得野,定係認真做事的人先做得野呢?

根據 2006 年 7 月 13 日的終審庭案例:Grande Property Management Limited v Sun Wah Ornament Manufactory Limied (FACV 2/2006),法團有權通過有追溯力的決議,因此任何維修工程即使不合法、貪污、冇通過任何法律應有的程序去做,都可以事後「補飛」,把非法的變成合法。近年香港就係有無數的官司,為了法團這些不合法、不合程序的問題打生打死,但都因為呢個終審判決變得全無意義。

舉例說,只要 X X 地產收購你座大廈兩成的業權(舉例,佢可以買冇人住的單位--如停車場、或商場)。

Step 1:就係解散你大廈的立案法團,由於小業主業權分散,仲有好多係出租,或者已經移民海外的,在唔齊心的舊樓基本上好易達到;

Step 2:原本法團解散之後,他們透過大量業權選為業主立案法團的管理委員會,透過管理委員會,佢可以立即宣佈加管理費一千倍,或者一萬倍,基本上閣下係冇權反對的。而為免被傳媒報導,佢地最多會加幾倍,然後先出絕招。

Step 3:X X 地產宣佈,要進行一項幾千萬、幾億、幾十億的維修工程,係呢個時候,那些不知所謂的小業主,終於組成一個較似樣的聯盟去對抗,但係 X X 地產控制了管理委員會,佢可以睬你都傻。舉例說,佢地可以通過決議,維修只係做某些部份(例如鑲鑽石的外牆),由於佢地控制的停車場、商場同呢項維修唔關事,佢地可以通過,只需要大廈業主如你畀錢,而佢地就唔需要;理論上大維修必須通過業主大會合法進行,但係佢唔合法,你吹咩?你唔畀錢唔緊要,佢地有新招!

Step 4:工程完成後,佢就用管理委員會事後補飛,把閣下欠交的天價維修費,轉入去大廈的「維修基金」的負債,然後就向閣下發出傳票,要求閣下交呢筆天價維修費。

Step 5:通過 2006 年的終審法庭判決,閣下敗訴,唔止要賠維修費,仲要賠律政費堂費,佢用法團阿公的錢,同你自己的錢打官司,佢地一毫子都唔使出。

Step 6:由於林鄭在明年四月通過,若業主或住戶,在沒有合理辯解下,拒絕分擔檢驗及維修費用, 會被刑事檢控,畀唔起錢當然唔係合理辯解,由於你冇錢在外牆鑲鑽石,特區政府代 X X 地產出頭,刑事檢控你,然後送你去坐監。

Step 7:大量小業主怕了 X X 地產,佢地立即平價賣樓逃離,十室九空的情況下,X X 地產控制的法團管理委員會,通過決議取消看更,取消大堂的燈光,唔知點解又不斷停水、停電、停電梯、停倒垃圾,你吹咩?

Step 8:最後你為免坐監,又或者坐監時你老婆怕左你走佬,於是終於被迫賣樓;賣完樓,X X 地產成功收購重建,再把外牆的鑽石拆落來,準備用作收購第二層樓之用,至於之前你付出/欠交的維修費,全部都倒了落海,因此你實質賣樓的錢,都唔夠你租幾年樓用。

這就是特區政府的無恥奸計,不過上述例子太極端,有部份唔夠狠的人實施唔到,因此曾蔭權在施政報告仲有一條幫 X X 地產出手的絕招,就係立法強迫你請「管理公司」,代為管理你屋企了。

看看建築物條例 (Cap 344) SCHEDULE 3,我地有一條法律可以任玩唔嬲:
「5. (1) 法團會議的法定人數─ (由2000年第69號第24條修訂)
(a) 如會議有決議建議根據第30條解散管理委員會,須為全部業主的20%的人數;或
(b) 如屬其他情況,須為全部業主的10%的人數。 」

你冇睇錯,只需要 10%,就可以通過請一間管理公司,大家梗係認為請管理公司好呀,專業呀,好過 D 阿伯幫你管呀,大家可有想過「請客容易送客難」呢?10% 人數,只要 5% 的業主票(加上主席一票)就足夠通過請一間管理公司,但係要炒左佢送佢地走?不妨留意另一條法律:

Schedule 7
7. 業主立案法團終止經理人的委任
(1) 除第(5A)節另有規定外, 在 為此目的 而召開的 業主大會上, 法團可藉符合以下說明的 決議,發出通知終止公契經理人的委任, 而無需給予補償

(a) 由親自投票或 委派代表投票的 業主以過半數票通過;
(b) 獲總共擁有份數不少於50%的 業主支持。 (由2007年第5號第32條代替)

(2) 根據第(1)節作出的 決議, 只在 符合以下條件下方有效力─
(a) 終止委任通知為書面形式;
(b) 決議中訂有條文, 規定須給予一段不少於3個月的 通知期, 或
不規定通知期而訂有條文規定將會與公契經理人訂立協議以向他支付代通知金, 而款 額相等於在該通知期內本應會累算歸予他的 報酬; (由2000年第69號第25條代替)
(c) 通知附有終止公契經理人委任的 決議的 副本; 及
(d) 通知及決議副本於會議日期後14天內向公契經理人發出。 (由2007年第5號第32條修訂)

請一間管理公司,只需要 5% 的業主同意;但炒一間不合格的管理公司,卻需要 50% 的業主同意,世界上仲有一條比上述法例更不合理的法律嗎?目前已有一條如此不合理的法律,為何特首曾蔭權仲要「強制」法團請管理公司?

管理公司權力大到無倫,舉例說佢地可以幫你蝕哂所有錢,甚至先洗未來錢,事後再向你追討,例如一個月請一百個管理員,安裝美國國防部最新式的防盜系統,然後每日請一百個人的價錢,幫你每日洗十次外牆等等,基本上你係無權制止的;在佢地為非作歹的時候,作為小業主的你可以做乜?可以跟據程序慢慢申請炒左個管理公司,由準備開會到開得成會,就算閣下搵到五成業權的小業主同你齊心投票,都要等漫長的歲月先可以趕佢走,而呢段時間佢幫你造成的赤字,全部都需要你畀。

就算閣下的管理公司係善堂,佢地唔咁樣食你,最有效的方法,就係事無大小都進行無限量的工程,點解呢?因為根據法律,佢地係可以抽佣,每個月的管理費 8-10% 袋落佢地袋係好保守,所有工程進行,佢地都可以堂而皇之,最少收你一成、成半甚至兩成的「監督費」,幫你「好好監督」你的工程--例如上面提到的,X X 地產在你外牆鑲鑽石的「緊急維修工程」;你想趕佢走?搵五成業主又開一次業主大會啦!咩話?好多業主係炒家,炒家就係 X X 地產或者佢地老友?算 X 數把啦!

這就是特區政府美其名幫助你保養舊樓,實際上係幫 X X 地產死到你破產坐監的無良法律;80後天真、無邪、可愛地以為,只要畀得起首期,就可以結婚買樓,換來佢地的美夢,佢地永永遠遠都冇諗過,買到樓就係你地惡夢的開始;發展商頭幾年食完你一大筆樓價,特別你在供樓的時候,佢地通常唔會立即殺雞取卵,至多在會所呀等管理費食硬你一大筆;等到廿年後你供完樓的時候,就係大維修的開始,就係佢地有合法、合理、合情的機會,去要求你在外牆鑲鑽石,用黃金製作你地的信箱,用白銀去鋪停車場的地面,大家以為我在講笑,其實全部都係實情,因為你地需要畀的錢,足夠用鑽石、黃金、白銀去鋪一次,但係現實佢地當然搵到一百萬的藉口,去洗你呢筆費用,卻唔會畀鑽石、黃金、同白銀畀你。

相比之下,樓價只係合法的第一筆奴役你的費用,維修才是閣下黑暗歲月的開始,各位 80後,大家準備好了嗎?

星期一, 10月 11, 2010

「威瑪傳說」的理論與實際

我十分尊重社會學,因為社會學嘗試用理論去解釋歷史發生過的社會,但我更尊重歷史事實,因為理論套用在現實,一旦兩件事差天共地,這些論理就會全部失真破產。

學者陳健民、馬國明、黃國鉅以至許寶強,用了大量篇幅以威瑪時代的德國,來比喻今日的香港社會,然後透過這些理論,來了一場過萬字篇幅的辯論;很多路邊花生讀者,都追問林忌為何不用一般人都明白的語言,去解說一下這場爭論;由於威瑪時代是林忌最有興趣的歷史研究題目之一,因此也插一下嘴,請各位學者恕晚生不敬了。

威瑪時代是指 1919 年 1933 年的德國,由於第一次大戰的突然潰敗,以英、美、法為首的盟軍強迫德皇永遠退位,強迫建立一個先天不得民心的民主政制,到希特拉的突然上台,把毀滅民主美化成向反擊美、英、法等國的歷史。

陳健民比較的對與錯
威瑪德國有幾點的確和香港相似,第一年輕人對政府極度不滿;第二威瑪時代的德國新不如舊,遠比不上當年的德意志帝國,就好似今日的香港特區差過當年港英歲月一樣;第三威瑪德國政府,常受外國政府的壓力被迫屈服,做出種種不得民心的政策,這方面和香港特區政府類似,因為他們經常受於中共的壓力,不斷做出一些不得民心的政策;以上三點的確和香港有些類似,可以作出比較,然而第二、第三點,卻不見諸上述的學者的討論,只見陳健民和許寶強,把問題的焦點放在年輕人上。

說完相似之處,當研究威瑪德國和香港的相異之處:

第一,德意志帝國(第二帝國)由德皇退位起,接二連三出現權力真空,共產黨人、社會黨人、大右派等為爭奪政權,在全國各地出現內戰,因此舊秩序在一夜間瓦解,香港從來沒有經歷過這樣的權威消失的過程。在香港,權威一直緊緊掌管在權貴、名門、商人的手中,從未間斷。

第二,威瑪德國由於割地與天價賠款,令經濟完全崩潰,德國馬克於 1923年8月,由 4.2 馬克兌一美元跌至一百萬元馬克兌一美元,而在同年 11月20日,跌至4.2萬億元(亦即4.2兆元)兌一美元的水平!基本上德國的所有中產階級,都在一年內全部破產,變成失去了一切的人,其崩潰程度遠非 03 年的香港可比,亦除非只有出現如中共一夜倒台,人民幣一夜變廢紙的事件,才可能令事情在香港重演一次;今日的香港,九七前的中產除了少數在 03 年變得一貧如洗外,絕大部份都安然渡過,而且比起年輕人擁有更強的經濟基礎和能力,這和威瑪德國之中,反政府絕大多數由有產者變無產者的情況,完全不同。

第三,威瑪德國在馬克瘋狂年代,令當時的年輕人渡過發達紙醉金迷的歲月,如勉強和香港比較,就是只經歷過九七前長期榮景的一群;在九七後畢業的年輕人,根本從來未見過這種榮景,未有過又如何失?失去的那一批,用呂大樂的分類來說,是接近四十歲那些第三代香港人,而他們卻是親建制,支持政府的一群,而非反政府的年輕人。

第四,威瑪德國的年輕一代,都經歷過第一次世界大戰,根據名作家 Sebastian Haffner 《一個德國人的故事》記載,他們那一代除了親身經歷過戰爭的,還有更多是活在戰爭當中,把戰爭視為遊戲,殺人視為勝利的;因此他們對「沉悶的和平」感到難以忍耐;記得早幾年是哪些人在社會常常說,現今大學生不關心時事政治嗎?記得早幾年是哪些人常抱怨年輕人不再「火紅」嗎?這些人不正就是呂大樂口中,反過來說今日年輕人太激進,年約「五十歲」的「第二代香港人」嗎?今日的年輕人只是和遊戲機與外傭為伍,又何來經歷過甚麼激進歲月了?

從上述的不同,我們反證了一點,就是陳健民比較威瑪德國與特區香港,其實是「捉到鹿唔識脫角」,也許是因為篇幅所限,或者是學術文章比較冗長引致;威瑪德國的基本問題,不是因為少數學者的理論、哲學或文學如何如何,而是因為當時的客觀現實環境,出現了翻天覆地的變化,特別出現令社會由上至下,都感受到的恐怖變化;而要出現這種變化的第一基本條件,就是經濟破產,而今日香港即使不能令人快樂,最少令絕大部份人都可以勉強活下去,特別是有氣有力,年輕後生的一代,這正如陳健民所說的「香港欠缺持續抗爭的條件,第一是貪污不嚴重,第二是沒有重大的違反人權事件。」

馬國明的歷史錯誤
馬國明在反對陳健民歸咎年輕人的問題上基本正確,但在論及德國歷史問題上,卻犯了幾個基本的歷史錯誤。

1.「德國統一有點像秦始皇滅六國一統天下般,是普魯士逐步吞併德國境內為數曾多達千計的獨立王國。」

德國境內的獨立勢力,的確有如秦滅六國代周一樣,是一個持續了好幾百年的進程,但和秦始王最不同的,是威廉大帝與鐵血宰相俾斯麥的德國,不是一個消滅了舊勢力,引來各國貴族反撲的國家,卻結合舊有貴族形成新終統治階層的國家。直至希特拉消滅舊制度之前,即使在威瑪共和之內,德國的地方勢力仍然十分強橫,甚至多次有和柏林中央政府對抗的事件。

2. 「德國統一後,在社會層面上工人階級在沒有對手下成了社會上最大的一股力量,若非實行帝制,德國社會民主黨早已執政。當Kaiser Wilheim II準備發動戰爭時,假如社會民主黨積極組織工人階級抵制,不但可以避免一場死傷慘重的無謂戰爭,更可逼使Kaiser Wilheim II退位」

馬國明忽視了一個史實,就是第一次世界大戰是在鮮花與街頭少女獻吻的掌聲下發生的;當時好戰的不只是一個威廉二世,而是德國舉國甚至全歐洲的人民,包括了社會民主黨人,也包括了英國、法國的民主體制下的人民;假如當年某德國社會民主黨黨人腦頭發熱,宣佈組織抵制,第一個被人民唾棄的,將不會是德皇,而是德國社民黨本身。

3. 「支持帝制的右翼勢力因為德國戰敗而潰不成軍。在這種情況下,羅莎盧森堡提出要追究發動戰爭的責任,此舉不但可以查出真相,更可徹底瓦解右翼好戰分子的勢力。」

德國的突然潰敗,是在無人置信的情況下發生的,希特拉更在幾年後不斷以此為藉口,去創作一個「背叛」、「出賣」的神話;事實上第一次世界大戰的成因複雜,直到一百年後的今日都沒有絕對的定論,羅莎盧森堡無論提出甚麼,做了甚麼追究責任的調查,都絕對無法「瓦解右翼好戰分子的勢力」,因為當時的政府政令不出柏林,更別提其他邦國--如後來 1923 年在慕尼克發生「啤酒館政變」的巴伐利亞邦了。

黃國鉅的民粹問題
黃國鉅的文章點出了重點所在,就是指陳健民「錯用歷史抹黑年輕人罪過」,然而由於黃國鉅一開始又引用了大量學術書藉,同樣令問題複雜化,而非簡化了;而在陳健民回覆之中,更可見問題其實很簡單,就是甚麼才叫做民粹?而誰才是民粹呢?

回應許寶強的納粹理性謬論
至於許寶強把威瑪時代的歷史,扯去通識教育實在是太遠了;而許寶強最荒謬的一點,就是歷史全錯有如下段:『馬爾庫塞指出,雖然納粹主義的哲學強調種族、自然、身體等「血與土」的面向,表面上好像崇尚非理性,但若把它置放於當時的歷史環境中,不難發現,納粹哲學其實是十分(工具)理性的:只關心赤裸的物質利益和政治權力,不談抽象的道德宗教價值;強調的是可操作性,把公義、平等、民主這些普世準則看作為虛妄的意識形態。甚至其對自然欲望(例如性)的歌頌,也是(透過提高生育率)服務於生產、利潤和政治軍事目標。這就是現代社會的工具/科技理性:不管道德上的好與壞、對與錯,只問對應於目標的手段是否合適和有用。也正是這赤裸裸的「務實」邏輯,以全民就業和經濟效率等當下利益作號召,擊敗了馬克思主義的「浪漫藍圖」、「反叛理想」,吸引無數追求工具/科技理性的納粹大軍。
...
循馬爾庫塞的思路推斷,納粹主義的興起,恐怕並非源於威瑪文化中的青年「躁動」,而是對科技/工具理性的嚮往,甚或是過於「以務實態度」來「面對當下的現實面」,才會離棄馬克思主義的「浪漫遠景」或自由民主的普世價值,追隨赤裸地爭逐權力利潤的納粹主義。』

許寶強弄錯了一點--納粹從來都不是一個「務實態度」的政黨,「只關心赤裸的物質利益和政治權力」的,不是納粹黨的精神,也不是納粹黨人的精神,而是大獨裁者如希特拉本身,這方面和史大林、毛澤東是一脈相承的,是個人的野心,而非甚麼納粹黨精神。

至於許寶強說納粹哲學不談抽象的道德宗教價值,更是荒天下之大謬!納粹重造雅利安人的神話,不斷強調子虛烏有的日耳曼「高貴野蠻人」的血統論,這就是納粹的宗教,這就是納粹的「浪漫遠景」--包括要奪取東方的「生存空間」,這都完全是精神而非實用的幻想力量,許寶強把納粹的錯說成是「現實」的錯,這是離譜的,試問 1933 年有哪一位納粹黨員(包括希特拉本人),會相信後來戰無不勝的神話,會真的幸運發生?

更離譜的,是納粹主義從來都不是一個「對科技/工具理性的嚮往」,如果對科技/工具理性的嚮往,為甚麼納粹會反猶呢?猶太人掌握的經濟命脈,連早已因相對論成名的愛因斯坦,以至德國藝術界的精英,都不乏猶太人。納粹的如果強調科技、工具、理性、經濟,就只會大力加強這些「權貴」的力量,而非抹黑攻擊,而不會產生後來的反猶反科學,令大量科學家流亡海外,促成最終美國的原子彈研發。

納粹反公義,反平等,反民主,這全部都對,可是納粹不是透過「理性」而來達致這個目的,而是透過另一套精神的理想(或妄想),透過精神的洗腦來達至這個目的。用許寶強的說話來反問:『擊敗了馬克思主義的「浪漫藍圖」、「反叛理想」』,又何止納粹黨的希特拉,那麼蘇聯共產黨的史大林,以及中國共產黨的毛澤東,難道不是和希特拉的「哲學」一模一樣,「鼓足幹勁,力爭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設社會主義」嗎?

結論:
陳健民一篇文引來這麼多的回應,真的始料不及,林忌真的不明白,為何在這個自稱商業的社會,竟會有如此多「非一般讀者」能夠明白的文字,不斷印刷出市場;然而更不明白的,是大家繞了幾百個圈,浪費了幾萬隻字,斬了幾百棵樹,嚴重浪費地球資源之後,都仍然不著邊際。

陳健民的方向是對的,可是他一直都沒有談論到:
1.特區政府有如威瑪共和政府,是一個比跛腳鴨更跛腳的傀儡政權,遠不如當年的港英;
2.特區政府有如威瑪共和政府,不斷向外來勢力(中共權貴,以至中共權貴的走狗)屈服,不斷做出一些官商勾結而不得民心的賣港政策。

在這樣的情況下,一旦出現 1929 年的經濟大蕭條重演,令中共的經濟一夜倒下的話,香港會變成怎樣?

舉例說,如果港紙和人民幣全部大貶值,樓市股市全部失守瘋狂插水,香港人會變成怎樣?香港的年輕一代會怎樣做?香港的中年人會怎樣做?香港失去退休金的老年人又會怎樣做?

香港會否因為經濟崩盤而出現革命?香港一旦出現瘋狂的歲月,會否出現希特拉?香港今日的當權者會怎樣應變?會怎樣處理?有沒有做過任何沙盤推演?有沒有任何應急方案?

林忌相信,他們絕對沒有;亦因此,陳健民文章最有價值的一點,就是帶出一個可能,一旦香港出現威瑪時代的經濟崩盤,特區政府就會好似威瑪共和國一樣,就此玩完成為歷史。

伸延閱讀: 
陳健民:不安世代與威瑪文化
馬國明:德國社會民主主義在香港——威瑪共和的問題
陳健民:在兩翼夾擊下耐心打造民主 ——回應馬國明的批評
黃國鉅:威瑪青年與香港青年——與陳健民商榷
陳健民:回應黃國鉅 “威瑪青年與香港青年——與陳健民商榷”
許寶強﹕威瑪之後的文化與香港的通識教育

星期日, 10月 10, 2010

國際奇聞:開香檳係刑事罪行

號外:特區政府的香檳奇案已經成為 CNN 的國際新聞

辛亥革命 99 週年,香港發生一宗離奇的案件,一名 22 歲女子在中聯辦門口,慶祝劉曉波獲頒諾貝爾和平獎以及辛亥革命 99 週年,濺濕閘內一名保安員。之後有人向警方投訴,警方以普通襲擊罪,拘捕該 22 歲女子。被捕人士目前保釋候查,將於下月尾返警署報到。

一個自稱「亞洲國際都會」的城市,真的很羞家!甚麼?全世界慶祝活動開香檳,有哪一個國家會被列為刑事罪行呢?試想想一級方程式賽車之中,每一站的得獎者都會在台上大倒香檳,向四周的群眾以及隊友噴射!也難怪香港不准賽車了,原來警方不是擔心賽車危險,原來是擔心香檳濺濕人!

再比較一下之前警方的執法標準:

高官兒子打人合法
施襲過程有片睇 卻說證據不足 前高官子打記者 律政司放生 2010年02月05日

【本報訊】光天化日襲擊記者,竟可逍遙法外。警務處前助理處長施關綺蘿的兒子,去年 11月在高等法院門外,以公文袋故意拍打正在採訪的記者,過程被清楚拍下。律政司考慮雙方供詞、看過錄影光碟後,上星期決定「放生」這位前高官之子,理由是「單有表面證據並不足以支持提出檢控」。香港記者協會譴責暴力事件,並質疑政府部門官官相衞。

律政司相信黑工打人恰當

2009年2月13日, 兩名駐香港記者受一份報章指派調查有關津巴布韋總統在大埔擁有豪宅的報道時涉嫌遭受襲擊。該兩名記者在津巴布韋總統女兒波娜穆加貝小姐的寓所外被一男一女襲擊。該寓所是穆加貝小姐在香港讀書期間的居所。該兩名記者報警求助,並正式投訴遭到毆打。警方對涉嫌施襲者進行問話,但沒有將他們拘捕。該兩名涉嫌施襲者是保護穆加貝小姐的保鑣。

請香港警察解答一下,點解以公文袋故意拍打記者合法,黑工用拳頭打人,打爛人攝錄機都合法,但開香檳濺濕人卻列為「普通襲擊罪」呢?


荒謬絕倫的政治檢控,無恥之極打壓市民,偏幫權貴的是甚麼?

呼籲各位:
1. 如果你需要開香檳,請致電相近警署,查詢如何才可以免受刑事檢控
2. 如果你街上行走,遇到冷氣機滴水等問題,而水又濺中你的身體的話,請你立即報警,要求警方控告冷氣機物主「普通襲擊罪」,以及堅持要屋主回警署口供。
3. 請各位一定要將呢段新聞翻譯成為英文,向全世界的傳媒報料,轉告此國際奇聞!


被和諧的林忌訪問稿

這是一年前被某報和諧的訪問稿,林忌在接受訪問前,已特意叫當事人查證,究竟是否真的會刊登,林忌才接受訪問;然而事實最後就是被和諧了,從來都不見天日。

為慶祝中華民國 99 週年國慶,同時慶祝劉曉波榮獲諾貝爾和平獎,特別得到原作者同意,讓這篇文章「重光」,順道一下解讀者對林忌身份的迷團。

「第四代起義」的末日網絡預言者﹕天行者還是黑武士﹖

答﹕林忌(著名博客《荒謬的香港》作者.出版有《潮童不宜》等)
問﹕沈旭暉
訪問助理﹕張開圍

近年社會常說關心青年﹐但遇上不追隨上一代規範而走自己路的往往難以接受﹐好比葉公好龍。假如第二、三代是葉公﹐網絡神秘爭議人物「林忌」﹐可算是見首不見尾的龍。上一代多覺得他偏激不理性﹐代表新一代的怨憤﹐但「林忌公式」有多項創舉﹕以虛擬身份打入主流、以古典修養定調惡搞文化、復興「三及第式怪論」文體、化身政治預言先驅﹐這都比一般網民走得遠﹐每項都若黑若白﹐值得社會注視。與林忌認識多年﹐他說「見是你才接受訪問」﹐自得保護他的真實身份。難得編輯同意用他設計的匿名照片﹐於是出現了這個《x報》(最後被和諧了)難得一見的訪問。

進可攻﹐退可守﹕為發聲﹖為主流﹖

林忌以虛擬之身行走江湖﹐有人認為他故弄玄虛﹐他表示這是發聲之道﹕「我想反傳統。我常在想看一篇文章,為什麼一定要認識那個人的背後﹖人性化是為什麼?政治評論一定要履歷才有公信力嗎﹖我很不喜歡那種拍拍心口說『你信我啦』的作風﹐希望大家看理據。我寫的雖然是怪論﹐但比好些學者更講理據。」理想的背後也有計算﹐他坦承當下時機不對﹕「很多東西都曇花一現﹐作家、議員只有短暫光輝﹐我為什麼要走出來?現在進可攻退可守﹐出來後無法返轉頭。」利用虛擬身份分拆現實﹐可算第四代公式常態。

但和絕大多數網絡作家不同﹐他的兩個身份開始重疊﹐重疊中又堅持分離。建博客不久﹐他就被《蘋果日報》邀請寫評論﹐讀者越來越多﹐出版社也把他的文章結集。雖然他常批評主流﹐他靠虛擬身份也成功進入主流﹐但越是這樣﹐他越是堅持虛擬化﹐誠一吊詭。這和跟他在網評界齊名的黃世澤相映成趣﹕「我和黃世澤是意識形態盟友﹐但其實與其他新一代抗爭者也有合作﹐與黃也有不同意見﹐他支持綠營、我支持馬英九……更重要的是他認識很多人,要就住,有些人對他有恩、幫過他。我不用就,這是很大優勢。」為善用這優勢﹐他的文章不迴避任何人﹐例如在民建聯前主席馬力逝世後繼續惡搞他的「坦克轆豬論」。無論讚賞還是搖頭﹐社會得知道﹕網絡的隱身文化有其新規則。

霍洛維茲與《資治通鑒》﹕為惡搞﹖為抗爭﹖

雖說步向主流﹐林忌明白他的勢力範圍始終在網上。在那裡﹐他是最早一代本土惡搞政治的先驅﹐其方法為整個文化定了調﹐網民常駐的高登討論區發展了「改圖組」、「改歌組」﹐可能也和他互為影響。他不透露早年網絡風雲史﹐我們只能追溯他玩殘政府宣傳歌《香港始終有你》的成名作《福佳始終有你》﹐這讓他至今自豪﹕「這是最多人認識的作品﹐但其實我最自豪還是我的consistency﹐這些年來我寫了千多篇文章﹐有信心三年後再看不會自打嘴巴。互聯網是有 track record的,我們的公信力比媒體記者還高﹐他們今天講和後天講已可以相反。」他的名作還有諷刺成龍的《崖上的波兒霸王版》、針對曾獻梓的《輪椅跑聖火誰願意》等﹐在youtube都有數十萬點擊率﹐對摧毀建制在新一代心目中的權威有深遠影響。

不少人忽略惡搞背後的功力﹐一來要懂音樂﹐二來要懂國學。從前我也考過八級鋼琴﹐我只能說他的音樂程度比我高很多﹔我曾在他家裡看見一整套《資治通鑒》﹐那是我首次在家以外看見同齡人同一收藏。「雖然我可以寫流行曲,但傳統訓練是古典音樂﹐最敬重俄國鋼琴大師霍洛維茲(Vladmir Horowitz)。很多人質疑我為什麼有這麼多時間寫文改歌,其實受過系統訓練就可以,這對我來說輕而易舉﹐不是難事﹐只要從小開始。」他的計劃有其作戰方略﹐絕非憤青的即興。

三蘇與哈公﹕為透明﹖為怨憤﹖

林忌言論在主流論述中偏激﹐但剔除怪論、激進和戲謔﹐其實也成一家之言﹐當中反映的世代怨憤﹐無論在上一代人眼中是否合理﹐都代表新一代相當群眾。當然﹐林忌有菱角﹐而且極多。他最批判的除了民主進程﹐就是媒體操作﹐懷才不遇、生不逢時的感懷躍然紙上。「在八十年代,《明報》還有荒謬版、怪論家三蘇、哈公等,大家都是看這些長大的。三蘇的文體就是傳統、現代、口語三及第﹐內容比我更偏鋒。然而九十年代開始,整個報業文化窒息了﹐評論版一定要用工整書面語體﹔但你看網路討論區,三及第卻在復興。我希望寫直接和生動的文章﹐現在的文章太兜圈了。」

三及第稿不易投﹐因此提起今天的報紙﹐他極不滿﹕「完全不給機會後生一代,覺得你們是靚仔﹔以前20歲是靚仔,現在30歲是﹐以後40歲也是。究竟發生什麼事?他們只將九十年代成功的公式重複﹐如果不接受就不給予機會﹐是不是應檢討一下﹖」對老編輯而言﹐大概林忌才需檢討﹐特別是好些第四代寫手已冒起﹐包括不少非學者型左翼青年﹔但林忌認為這些是特例﹐反映「一定要有頭銜、人脈、誰是誰的導師」規則繼續主導。他坦承不斷投稿,「反應就是沒有反應﹐就算是《蘋果》﹐要不是老闆邀請﹐也是不理睬的。在外國投稿不登也會覆﹐但香港,我們一番心血寄過去,他們起碼覆下啊﹐第二代人真的這麼忙麼?成日講禮貌講倫理,這是禮貌麼﹖有無成功投稿例子?無。反而台灣《自由時報》主動讓我寫﹐為什麼台灣的空間香港沒有﹖」是他的稿件不符合編輯要求、還是沒頭銜的第四代是受害人﹐不同人有不同研判。重要的是林忌的憤慨在不少年輕作者身上存在﹐反映他們主觀認為媒體準則和政改方案一樣缺乏透明度﹐產生victimization情結。

徐步高與曾蔭權﹕為先知﹖為出格﹖

林忌常發佈預言﹐但他預言了很久的「第四代起義」﹐對不少上代人來說聞所未聞。「為什麼各行各業都這麼悲哀?專業會計師要放八個禮拜無薪假,大律師租檯要三四萬一個月﹐他們都沒有賺過錢,還欠下一身債。第四代是否個個都這麼不濟?還是整個環境讓我們沒有機會?」他對第二、三代特別怨憤﹕「他們想穩定大於一切,有人籍此欺上瞞下,中飽私囊。以往社會有自然淘汰機制,但這機制停止了﹐因為人為干預變了質﹐他們只顧保存既得利益。」於是﹐他鼓動網民起義﹕「我們的起義和從前不同﹐我們是在建制內﹐利用其資源和漏洞去做。例如禮賓府只容許三十人,我們就比三十個﹔話文字挑釁,我們就拆每人一字﹔改歌你說違法,但美國法例是fair use﹐我們就用他們的歌、他們的法。」

這樣想、這樣做﹐因為他深信社會已不需要傳統組織﹕「由七一已看到這不是傳統動員﹐政黨常誤會了。今天連黃毓民也對社民連失控﹐青年覺得連他也不夠激,就自己站出來更激。以前單方面接收,政府、政黨說什麽就什麽﹐現在青年已轉型,學精了,自發了。」基於這認知﹐他預言假如民怨持續、第四代困局不解決﹐傳統精英也會上街﹐「可以忽然一天幾千人圍禮賓府不散﹐屆時是否要血洗金紫荊殺曬所有人?當他們覺得無希望,可能像徐步高一樣﹐這才是政府要考慮的問題。」今天走出來的不多﹐他認為只是時機未到﹐臨界點將是大陸經濟出問題。林忌明白主流批評他為出位危言聳聽﹐但也有不少網友視他為先知。問他假如面見特首會說什麼﹐他一以貫之﹕「曾爵士你快D走,返英國啦﹐買機票飛返去,去歐洲議會訴説香港的悲慘結局﹐你就成爲英雄。」

後記﹕怪論.偏見.精英.理性


回到現實﹐林忌是說話流暢的精英﹐在街上﹐沒人覺得他是偏激的人。他知道傳統精英覺得他不理性不留情﹐被他罵的編輯認為他只是以第四代發聲之名發泄﹐但他認為必需這樣才有回響﹕「我的怪論是可行的﹐第四代確實十分困苦﹐我只是表達方式誇張而已﹐希望代表出不到聲的人。其實我極度保守,個人並沒有怨憤﹐上一代這樣看我不管。只是見到很多激進事情﹐你不出聲,就真的沒有人出聲﹐那唯有出聲吧。」他生活無憂﹐嗜好是看歷史書、軍事書、音樂和旅行﹐偶而也會與讀者分享﹐「只是關於自己的東西不會講盡﹐去旅行不想被人知道在哪里,只說歐洲,不說在丹麥或瑞典。」網絡世界有仿傚他的粉絲﹐但他不以為然﹕「嗯﹐唔好玩啦﹐公式很難複製的﹐而且我所謂小小的成功﹐不能換囘社會地位提升和金錢回報﹐不過興趣而已。」對不同人而言﹐他可以是天行者、可以是黑武士﹔作為他的朋友﹐我只願主流社會和他的距離逐步拉近﹐這才是雙贏。說到底﹐林忌擅長長遠規劃﹐從最後分享一葉知秋﹕「從政﹐從來都不希望,除非被逼上梁山﹐無法選擇﹐像幾位大律師到了23條立法,也沒有選擇得站出來。政府會不會逼我們第四代香港人走出來,就看他們智慧了。假如要以真實身份示人﹐嗯﹐幾年後吧。」

星期五, 10月 08, 2010

熱烈慶祝劉曉波勇奪諾貝爾和平獎!

熱烈慶祝中國揚威國際!
中國人的驕傲!
劉曉波繼達賴喇嘛之後,
勇奪諾貝爾和平獎!

星期四, 10月 07, 2010

邱騰華唔好意思囉


當民憤好似火藥庫的時候,偏偏總有好多騎呢人出來倒電油,今次除了環境局局長的邱騰華之外,仲有港鐵呢班膠人。

行政長官指令威到可以唔理立法會,咁立法會仲用來做乜?咩叫沒有民主,就沒有民生呢?今次再一次係示範!垃圾堆填區的問題,就同幾個月前大陸廣州番禺的情況一樣,點解呢 D 咁關乎民生的問題,政府都要一意孤行?事實再一次證明,這位口說環保的局長,幾時有重視過環保?綠化地變垃圾地,之前同佢好老友的泛民議員,有冇後悔?

港鐵更騎呢,搞了一個「觸動人心」的廣告,硬銷獅子山精神,可是片中的角色卻只有闊太、醫生、經理與老闆,對今日絕大多數的年輕人來說,都係「發夢都冇咁早」的荒謬刺激,再一次證明,一班由老人家組成的「創意」,老到已經和時代完全脫節。

單係今年,地鐵先拆了乘客的座位,改為半企位,再把部份路程八達通的收費,調至高過單程車票,加上偷偷轉售八達通的市民私隱,加上年初和無恥政府合作搞高鐵項目,仲有市民切身利益的沙中線要讓路大陸人用的高鐵,一拖再拖遙遙無期,港鐵的形象跌到有史以來的新低點,佢地仲唔識死,仲要拍一套令人火上加油的垃圾出來,自焚好好玩嗎?

打你一身唔好意思囉,斬你全家唔好意思囉,仲有咩好意思呢其實?郊野公園變垃圾堆填區唔好意思囉,一世冇民主唔好意思囉,唔好意思囉真係好好用,成為特膠政府萬能 key 的最好素材!

星期六, 10月 02, 2010

特區勇奪國際歪理之都

特衰政府不斷變本加厲,為保權貴的官商勾結複合體歪理盡出,劉皇發冇作利益申報炒樓圖利,特首不是出言譴責,卻走去「修改條例」,為持股低過 50% 的公司炒樓大開綠燈!你沒有看錯,劉皇發聲稱子女炒樓的公司與自己無關--『「摩售」單位獲利的「泰極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由兒子及兒媳擁有,個人與公司無關』這是甚麼世界呀?香港今日變成怎麼樣了?

請告訴我--為何作為公務員三代家人都要通過品格審查?阿爸係黑社會,為何兒子不可以當警察?這是甚麼道理和邏輯?原因就是大家都很清楚,在這個「中國人社會」,家族關係之密切非西方社會可比;當劉皇發等原居民死擁抱著「原居民」的身份,緊緊支持滅亡了成百年的清朝所遺下的大清律例,以「維護傳統」為名,用來為家族男丁起丁屋,再否決「非原居民」權利,以及反對女性平權之時,為甚麼去到利益申報之時,劉皇發居然反對維護傳統,放棄視家族為不可分割的一部份呢?

中國人的傳統,就是視家族為一整體,如果父親在行會,兒子又是否可以瓜田李下之時,去大舉炒樓?這是一種恰當的做法嗎?難道發叔好窮,因此佢個仔唔炒樓就要生要死嗎?難道在廿一世紀的今日,佢地連去投資外國都唔識,一定要留在香港去炒樓,先可以生活得到嗎?這是怎麼樣的品德?這是怎麼樣的道德標準?

更荒謬的,特首曾蔭權居然不譴責劉皇發,卻居然出來為佢修例!中共不妨正式為劉皇發賜姓毛主席的毛,毛皇發--無皇法算啦!香港特權階級荒謬絕倫的程度,已經去到大陸毒奶粉的級別;明明錯的是劉皇發,被揭發後卻改例令類似的揭發再也不會發生!呢個係乜世界呢?就係日日口說愛國,當保釣船出發的時候,唔係話消防有危險,就係有老鼠,再唔係就非法載客,同埋「有通報唔係釣魚」,香港還是一個法治社會嗎?特區還有最基本的法治嗎?

甚麼五十年不變呢?關注綜援檢討聯盟的年輕女社工,昨日與家人到澳門一日遊,被澳門特區政府以對「內部保安的穩定構成威脅」為由拒絕入境,即時遣返香港!好危險呀,原來關注綜援檢討都會危害澳門特區的治安!這說明了甚麼?就是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特區政府來說,只是關心一下基層市民的權益,已經構成了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特別行政區的治安!而面對這樣的不公、不義、不平等、不合理、不人道、不之所謂的做法,香港特區政府對香港市民的基本權利被侵犯,甚麼都不做,也甚麼都做不到,請問這種狗屎垃圾、污煙瘴氣的地方與制度,還有半分面目稱為「國際都市」?甚麼國際?「第三國際的蘇聯衛星城市」嗎?

市民已經在溫水煮蛙之中,把不公不義視為習慣;一隻為防警方如往年般以示威品體積過大阻撓前進,為遊行特製只有 1呎乘 4呎半的袖珍棺材,都可以被警方以『棺材屬「大件物品」、「有可能會影響公眾安全」,不得經過中聯辦』請問平日垃圾婆推的垃圾車,是否比起這件「大件物品」更大?垃圾婆是否以後都不可以經過中聯辦,以影響公眾安全呢?

「警方喺遊行開始後,先話唔可以抬棺材,再指大幅橫額唔畀過,之後連人都話唔畀過,真係好離譜」--這就是今日香港執法機關,歪理盡出而恬不知恥,六四屠城展覽像說違反公眾娛樂條例,保釣船出海就說有老鼠、違反消防條例以及不是釣魚;如今屬小木盒體積的模型棺材,卻說成是「大件物件」,連拉橫額的權利都沒有了,這是一個怎麼樣的城市?這是一個怎麼樣的地方?這是一個怎麼樣口口聲聲說仍有法治的「國際都會」?

星期四, 9月 23, 2010

賣港政府證明尖閣諸島是日本的

日前文匯報《廿四味》欄位,有一假冒徐庶的人渣,寫了一篇叫做《公民黨不保釣 賣國奴露嘴臉》的文章,文中結尾好精采,說:「..今日公民黨更明主人心意,豈可忤逆美國佬之意,故隱身不出,保釣不哼一聲,國家主權公民黨就可不聞不問矣,公民黨展示了亡國之顏臉。黨阿爸李柱銘有辦你睇,服未? 」

睇完呢段文字之後,林忌真係好驚慌!點解呢?就係文匯報呢位徐庶兄,洩漏了國家機密也!不保釣,當然是賣國奴露嘴臉--問題是,其實不保釣的是誰呢?究竟是那個「冇去日本領使館示威」的公民黨呢,定係那個當年送保釣船陳毓祥去釣魚台,今日保釣二號、三號以至 N 號,都以無法無天的荒謬理由不得出海的香港特區政府呢?中共官方乜都唔做,連香港人出海都唔畀!唔通文匯報「覺今是而昨非」,看不慣公民黨和中央政府對釣魚台看法較近嗎?

港台新聞:『保釣行動委員會批評警方及海事處扣押保釣船理據不充分
2010-09-23HKT00:37

出發去釣魚島水域的保釣行動委員會漁船「啟豐二號」,被水警截停,押返西灣河水警基地後,4名船員和3名保釣行動委員會成員隨同漁船回航。成員羅就批評水警和海事處阻止漁船出海的理據不充分,重新部署後,會再次出海。

羅就引述警方說,是根據海事處處長要求,把「啟豐二號」帶回水警基地,假如船員拒絕配合,將強行把漁船拖走。

到水警基地交涉的立法會議員何俊仁說,會研究是否採取法律行動,追究責任。

「啟豐二號」昨天下午出發,晚上在蒲台島附近,受到攔截,水警登船要求停駛。

海事處表示,海事處處長根據法例,拒絕「啟豐二號」離開香港水域,指船隻不得載客,並須要純綷作捕魚及有關用途。』

睇完呢段新聞,我地真係好想笑!記得當年陳毓祥去釣魚台游水,都係保護釣魚台;台灣政府要保護釣魚台,第一個重點係在釣魚台的捕漁權!可是賣國的中共與賣港的香港特區政府,卻認為去釣魚台水域釣魚捕漁,都唔係「純綷作捕魚用途」--唔知香港法律上點樣先叫「純綷作捕魚及有關用途」呢?香港法例有冇規定過要點先叫捕魚?

看看六時晚多的新聞:「香港保釣行動委員會成員,下午乘漁船出海,聲稱出海釣魚。

在漁船上的成員羅表示,暫時未遭當局阻撓前進。初試有漁獲之後,傍晚決定向更遠的地方進發。

未有同行的主席陳妙德表示,不排除到釣魚島,他強調委員會已經遵守法例,不希望與當局發生衝突。」

事實就係釣魚船上已有漁獲,有漁獲的捕漁唔係「純粹捕漁」,咁點先叫捕漁?唔知有冇邊條法律規定了,要捉到幾多條魚先叫做「合法釣魚」?又唔知香港法律有冇邊條規定了,一次要賺到幾多錢,先叫做「合法釣魚」呢?

更荒謬的係,香港特區的司法管轄權,只在於香港水域;香港還是不是自由港?為何賭船可以離港開賭,漁船卻連離港釣魚,卻反而唔得?理由居然係「船隻不得載客,並須要純綷作捕魚及有關用途。」

去釣魚台釣魚,本身就係保護中國主權的活動;咁算唔算純粹釣魚?原來日本人說果度係佢地的,從此中國漁民就唔可以去?從此香港漁民就唔可以去?去親就算「不純粹」的釣魚嗎?這是甚麼垃圾邏輯觀念?

香港有冇職業自由?香港人轉職做漁民,使唔使考取專業資格?特區政府可唔可以教導我地一下,我地要轉做漁民,要點樣考牌?原釣到幾多條魚先可以合法做漁民?要有咩專業資格,先令我地可以上漁船做幫工?

咩叫無恥之極呢?望下香港特區政府為了打壓保釣,為了幫助賣國政府出賣釣魚台領土,佢地可以咩垃圾藉口都講出來;上次就話「消防條例」,今次就仲離譜,漁船講明係係出海釣魚,都可以「聽聞」、「懷疑」佢地唔係「純粹釣魚」為「理由」,先行非法禁錮香港的保釣船。

點解廿三條不能立?望下今次保釣船都可以得到如此對待就知;特區政府帶頭知法犯法,帶頭用盡一切非法的行政手段,去打壓香港市民的權利!釣魚台係唔係中國領土?如果係,香港市民去釣魚關你咩事?唔通中國人冇權去釣魚台釣魚?就算釣魚台係日本的,香港人出公海釣魚關你特區政府咩事?

因此,我們應該熱烈祝賀香港占領地行政長官陣前易幟,於平成 22 年(2010 年)回歸大日本帝國!

在香港占領地的行政長官眼中,尖閣諸島是日本的!香港人、中國人與狗嚴禁出海釣魚!咩叫賣港賊賣國賊?咩叫漢奸?望下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果班國賊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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釣魚台強國與紙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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