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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 10月 31, 2009

慳電膽的結案陳詞

蘋果:香港電燈董事總經理曹棨森被問及......如果由電燈公司承擔整個慳電膽券費用的可能性時,他直言政府未曾提及要港燈出錢,但拒絕就此表態。
....
兩間電力公司願意替政府墊支向住宅用戶派發 100元慳電膽券,換來每度電調升 0.6仙的回報。港燈董事總經理曹棨森昨反駁外界誤解慳電膽券令電費增加,收回的 0.6仙並非電費,只是收回派發慳電膽券的開支


從這段新聞我們可以得出甚麼結論?

1. 邱騰華在要推行慳電膽大計之時,居然從來沒有向電力公司提出過,希望慳電費的成本由電燈公司付出,而一開始就「欣然同意」容許電力公司「加電費」去回收成本。這是一個為市民負責任的官員嗎?邱騰華從來沒有捍衛過市民的利益,連提都沒有提出過要電力公司捐助,就要市民埋單!

2. 邱騰華在推行政策之時,從來沒有考慮過一些不會使用慳電膽的住戶--例如使用光管的公屋,強迫他們接收一些沒有需要的東西,這叫做環保嗎?

3. 邱騰華至今從來沒有回應,政府在推行政策之前,有沒有做過市民使用慳電膽的調查;根據綠色和平於 2007 年的調查,有七成住戶已經使用慳電膽,那麼他再強迫在沒有需要的時候買慳電膽的動機何在?政策的合理性是甚麼?這些問題都是司法覆核時,法官必然會質問邱騰華的問題,是否我們不控告政府,邱騰華就不會交待?

4. 邱騰華至今從來未回應過任何有關消委會測試報告的問題,首先他在電台提出了「每個慳電膽可用三、四年」的謬論,卻從來未解釋過如何可以使用三、四年;既沒有證據,連解釋都沒有,根據消委會的報告顯示,絕大部份的慳電膽在運行 2000 小時,即 83.33 日(三個月都冇)就已經變暗,最暗的例子減少了 47% 的光度,而市民可能需要更換;邱騰華為何從來沒有要求加強監管慳電膽,就要強迫市民使用慳電膽?這是一個負責任的官員應該做的事嗎?

5. 慳電膽的物理學設計,就是凡開關次數愈多,壽命就愈短;舉例說,每個家庭都有的廁所,如果使用慳電膽,不但因為初期開燈光度不足要增加輪候的時候,而且更會因為不斷的開關而造成慳電膽更早要被更換,結果只有兩個可能性,第一個就是長期開燈不關,以免不斷開關;第二個就是頻頻要更換這些慳電膽,做成更多的水銀等污染物要被處理,這樣叫做環保嗎?邱騰華為何好似死狗一樣,永遠不會回應這些科學問題?

結論:我們從上述一連串的問題見到,邱騰華由始至終沒有盡一個局長基本應付的責任,即使不談「利益輸送」、邱騰華的慳電膽政策,由始至終都沒有基本的合理性;其一,七成市民已經使用慳電膽,餘下的三成不是使用光管、LED,就是因為慳電膽的技術問題而拒絕使用的家庭,政府要解決這個問題,最應該去做的是監管慳電膽的質量,例如立法規定慳電膽必須在其使用壽命時間內,光度不會減弱於他們所標籤的光度,否則就要面臨罰款等;如果政府能夠這樣做,市民就會有信心全面使用慳電膽,而非被強迫強制。

其二,即使政府堅決要「送慳電膽」,一個負責任的局長,為何不是去找商家贊助呢?根據港燈的發言顯示,邱騰華由始至終「未曾提及要港燈出錢」,連試都沒有試,就要市民埋單,這是一個負責任的官員應該做的事嗎?這是一個為市民利益的官員應該做的事嗎?這是一個「民主社會」下會容許局長做的事嗎?邱騰華由始至終有當過市民是自己的老闆嗎?邱騰華由始至終是為市民的利益出發嗎?

其三,即使電力公司拒絕贊助,對於環保事業香港的各大公司,不是一直都還算慷慨嗎?為何邱騰要急急腳兩個月就去推出這個政策,而非先找贊助?慳電膽的政策有甚麼機密,而不能向公事先公開?舉例說,膠袋稅對民生影響甚至更深遠,對膠袋商人的影響更深遠,為何邱騰華從來都沒有反對事先公開?為何到小小一個慳電膽的政策,卻說成「政府公佈慳電膽券政策前,未有諮詢慳電膽及電器銷售業界,只曾了解兩間電力公司的意見」,這當中有甚麼機密要保守呢?如今政策已曝了光,邱騰華卻一直無法自圓其說,由始至終都提不出一個可信的論點,令大家明白慳電膽政策的「機密」是甚麼。

其四,立法會的環境事務委員會向邱騰華提出質詢,要求解釋邱騰華與電力公司協議的法律根據是甚麼,可是邱騰華對此根本無法作答,在十月廿七日的回應中,完全隻字不提要求兩電送膽再加價的法源問題。

證據顯示邱騰華根本不理會最基本的法律問題,就急急聯絡兩電去推行這個政策;證據顯示邱騰華既不去咨詢公眾,既不去咨詢業界,既不理會同屬政府消委會的測試報告,既不要求兩電贊助,就「欣然同意」兩電加價去收回成本;以上的所有證據都顯示,邱騰華在這件政策上,由始至終沒有盡到一個政治問責局長應做到的本份,為甚麼呢?為甚麼邱騰華要明知故犯呢?是他對工作漫不經心,還是有更大的利益去驅使他這樣做呢?

其五,特首親家從事慳電膽,的而且確和慳電膽的政策是有利益衝突。另一方面,邱騰華的確是由曾蔭權被格提拔,去擔任環境局局長的職務;兩者有沒有關連?當然我們無法確實知道;但這是刑事法庭嗎?我們需要 beyond reasonable doubt 才可證明他們之間的對價關係嗎?同一件事情例如非法佔用他人物件,既可以由律政司提出刑事檢控,亦可以由事主提出作民事索償;這不是一個刑事法庭,邱騰華和曾蔭權絕對不會因為我們在此指控佢,就引致他們要入獄。因此上述的證據,雖遠不足「beyond reasonable doubt」的要求,但「on a balance of probabilities」,證據足以顯示邱騰華不是以市民利益,急急地提出了一個不合理 (unreasonable)的政策,甚至是司法覆核官司中足以推翻成個政策的「wednesbury unreasonableness」。

這樣的結果只有兩個可能性,第一就是邱騰華是好大喜功,做了一件不符合其局長職務要求的事,是不稱職的行為,應負上政治責任--甚至下台;第二就是邱騰華是為了投特首所好,去推動這個政策--可能性包括利益輸送,由於特首親家為「慳電膽大王」,而這樣的可能性的確明顯存在。

因此,我們強烈要求邱騰華必須下台,為慳電膽事件負上政治責任!我們要求立法會對曾蔭權及邱騰華,以甘乃威標準召開委員會提出調查!

「敬啟者:本人XXX,香港永久性居民,本人由2009年10月16日,《明報》、《蘋果日報》和《東方日報》等多份報章得知,行政長官曾蔭權及環境局局長邱騰華在草擬本立法年度《施政報告》時,於處理慳電膽相關資助及回贈時,未有披露行政長官長子的外父,為香港主要的慳電膽經銷商,有關做法涉嫌干犯以權謀私這普通法罪行。現謹要求立法會,引用《基本法》第七十三條第九款的權力,立法會委托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組成獨立調查委員會,對有關指控作出調查,並考慮有關指控是否成立,足以提出彈劾案報請中央人民政府決定。
此事涉及重大公眾利益,以及大筆公帑,請儘速處理為要。

此致
香港立法會申訴部

市民XXX謹啟」

聯絡立法會秘書處申訴部。
辦公時間 : 上午8時45分至下午6時(星期一至星期五)
熱線電話 : 2526 4027
傳真號碼 : 2521 7518
電子郵件 : complaints@legco.gov.hk
地址 : 香港中區花園道3號花旗銀行大廈5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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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 10月 29, 2009

回覆邱誠武的弱智言論

邱誠武﹕高鐵終站在西九不要「吊腳線」【明報專訊】香港人到過歐洲或日本旅行,大多有乘坐當地火車的經驗,感到鐵路最大的優勢,是往返城市之間的方便、快捷,直達市區,免卻乘坐飛機需提早到機場辦手續和安全檢查之費時周章。

只係睇完上面呢段已經想笑;第一個問題:邱誠武你上次去歐洲大陸係幾時?第二個問題:邱誠武你有冇坐過連接英法的歐洲之星?

連傻仔都知道歐洲最興的唔係高速鐵路,而係自行開車自駕遊;再唔係就坐內陸機,今日在歐洲有無數的「內陸機場」,坐飛機就好似坐火車般方便,而不似國際機場那麼費時失事;香港最荒謬的,就係只有一個機場,而且這個機場對所有目的地都一視同仁,如邱誠武要學歐洲,最簡單就係選址開過另一個機場,到時就可以和全中國的城市接軌,而非只係一個廣州。

林忌常在在歐洲坐內陸機,大家好似坐旅遊巴咁勁方便,除了上飛機前要過下 X 光機之外,落飛機基本上查都唔使查,連護照都冇人睇,極度輕鬆方便;而且辦手續的時間,絕對唔會比起高鐵長囉,點解局長好似咁無知o架?

減去貴價機場成本,用平價內陸機飛行,全歐洲都係咁做;如果唔係點會有咁多平價機票、平價航空公司選擇?點解香港飛去北京仲貴過飛去倫敦、巴黎?中間食水深的是誰?

反過來,林忌就試過坐歐洲之星被延誤,點解呢?因為正如邱誠武所講,要提早到火車站辦手續,即使人冇遲到,但同樣係需要手續時間,所以唯有兩個鐘後的下一班車;去日本坐新幹線,同樣係早到時間不足,同樣由拒上車,邱誠武其實你自己去坐過幾多次呢?可唔可以公開回應一下?

「設在市區內,搭一次車便可抵達;要轉車兩次才到高鐵站」
哈哈哈哈哈,有幾多人去「九龍站」係唔需要轉車呢?點解要對去香港島的問題避而不談?

「西九的終站,能在15分鐘內到達大部分商業區;30分鐘內到大部分住宅區。因此,把高鐵終站只看成一個轉運站、接駁站,是不符合用家需要的根本設計失誤。」

全程恥笑--邱誠武你在發甚麼音?要 15 分鐘、30 分鐘先「轉得到」的地方,唔係「轉運站」、「接駁站」係乜?唔通係「終點站」?

其實我地的局長係唔係有語癌?佢係唔係唔明咩叫「終點」?咩叫「接駁」?我地使唔使介紹佢睇癌症醫生?

『又不理解廣州如何利用石壁締造「廣佛同城化」』
再一次恥笑,建在廣州市郊,原來就有一個偉大的構想「廣佛同城化」,反過來香港如果把總站建在落馬州、錦上路等邊境地區,點解又唔係搞緊唐膠年之類的「偉大構想」「港深同城化」呢?反過來,建在西九龍,搞「硬膠同城化」呀?

「在於假設所有人都用九龍站的地鐵線轉車,人人要花12分鐘步行。其實,日後西九必然是一個交通運輸樞紐,旅客會使用地鐵、巴士、的士、汽車,甚至步行至高鐵站和西九文娛區」

發咩音呀邱誠武?日後必然會?唔係你係唔係切個頭落來呢?樞紐就冇啦,西九必然是一個交通運輸毒紐,連今日冇乜車,在圓方門口都成日大塞車;試過想返港島,塞左九個字都過唔到去,舊隧唔解決塞車問題,轉咩車都係塞到爆,因為出去只得一條路。
步行?步行原來今日要 12 分鐘,第日就唔需要?明明明,到時要跑嘛,所以快 d 囉 okay?


「全國的高鐵,從歷史的高度看,可比擬昔日中國大運河,連接大江南北,人貨交通匯流。它的功能壽命遠超2047年。當我們的隔離鄰居用上寬頻、光纖,我們仍在用撥號、銅線上網嗎?」

你同石丹理換位啦邱誠武;全世界的潮流,係短途飛機;當人人都用手提電話 3G 上網的時候,仲有傻仔用六百幾億大力興建用線入屋的寬頻,唔係傻仔係乜?

學下歐洲坐飛機啦傻仔!

星期三, 10月 28, 2009

譚耀宗光宗耀祖護當奴

譚耀宗:社會對施政報告焦點轉移 政府始料不及

2009-10-28HKT13:28

民建聯主席譚耀宗說,今次施政報告的焦點不在推出的多項措施,卻轉移至高樓價、慳電膽及「益弟婦」的事件上,相信是政府始料不及。

譚耀宗在立法會辯論施政報告發言時說,部分傳媒對行政長官的指控,未有足夠證據,但事件產生的民眾心理,值得政府深思。

民建聯果然係民建聯,連發下音都要無恥之極,例如劉江華在甘乃威事件上抽水,連原告人都冇出過來開過聲,就當係有證據要送上立法會去投訴,仲要開埋委員會添;而家對特首的指控,當然有未夠證據的論點,但有證據果 d 呢?為何民建聯唔係為市民做野,唔去處理有證據的事情,卻轉搵 d 冇證據的事情?而且就算冇證據的事,表面證據都比起甘乃威事件的一面之詞可信,為何民建聯仍要無恥地護主?

請民建聯解釋一下,特首親家在一個特別的政策得益,是否有可能出現利益衝突?這個特別的政策,到今日邱騰華都無法交代其法源,到今日環境局都無法解釋如何可以在兩電的利潤管制計劃的法律上,去叫兩電補貼全香港市民的慳電膽券,而可以加電費;到今日邱騰華都無法交代,為何全香港有七成家庭(綠色和平於 2007 年的調查)已使用慳電膽之下,偏要再全香港人送慳電膽;到今日邱騰華都沒有交代,他制訂政策之時,有沒有參考同屬政府的消委會的監察慳電膽的報告;到今日邱騰華都無法交代,在全香港的慳電膽大部份出現光度不足,不符合商品說明之時,政府會做甚麼事去監察這些次貨,可是我們就見到一個荒謬的政府,在乜都冇考慮過之下,用兩個月時間就要好大喜功送去實行;就是因為政策荒謬之至,市民才會覺得完全不合理,既不符合政府一貫的做法,亦不符合優惠市民的原則──到今日保皇黨仍然逃避,當香港有七成家庭都使用慳電膽之時,為何強迫人買貴價(電費)去買慳電膽?

當政府無法自圓其說,在任何一個法庭,法官都有權宣判,說政府的解釋無法利人相信,而因此動機值得令人懷疑!民建聯的「立法會議員」,你們是否對法律無知到這個地步呢?

在政治上就更加可笑了──高樓價、慳電膽及「益弟婦」,這些都是市民最關心的事情,「施政報告」為誰而設?不是為市民嗎?市民最關心的事,施政報告居然沒有提,這是誰的錯?是市民不關心施政報告,還是政府不關心市民?我們見到一份荒謬絕倫的施政報告,作為民選的立法會議員,不是去為市民請命,卻去怪市民與傳媒,「轉移焦點」不關心施政報告,這是甚麼蠢材的智商?

晉惠帝都只係問人民為何唔食肉,譚耀宗更進一步,走去怪責怒罵晉惠帝的人民!其實呢班友用身體邊個部份思考的?這樣水平的「發音」,譚主席真係光宗耀祖,譚家祖宗十八代都共與榮焉!

再再再再再再一次證明,沒有民主,就沒有民生──連最基本「急市民所急」都做唔到,而家連急都要畀保皇狗怒吠,真係唔知咩世界;講多無謂,十一月一號包圍禮賓府見!

星期日, 10月 25, 2009

和諧港台預設立場建高鐵

今日是香港電台城市論壇最無恥的一天。

討論題目為:「高鐵上馬新願景 經濟效益可提升?」,四名嘉賓分別是立法會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主席劉健儀、運輸及房屋局副局長邱誠武、香港工程師學會上任會長黄耀新和新高鐵專家組代表梁啟智;上述四人清一色是支持興建高鐵,連較持反對意見的梁啟智,也只是支持興建替代方案,而非完全反對興建,四個都支持興建,這和中央台有何分別?

好啦好啦,因為有高官不願與菜園村村民同台,因此把題目後半部設定為「經濟效益可提升?」,用來迴避菜園村的問題,可是誰以經濟角度討論呢?為甚麼沒有任何嘉賓可以逐一討論外國的經濟例子--例如歐洲之星?為甚麼把半條題目設定為經濟問題,卻沒有一個寫經濟的人被邀請來討論?最無恥之至的,就是為避菜園村問題,就把問題設定為經濟;可是設定了討論經濟,卻半個經濟人也不邀請!

舉例說,為何獅子山學會沒有未邀請?獅子山學會由始至終反對興建高鐵,更是專門討論經濟的組織,為何港台專門邀請支持意見的人,專門邀請非經濟的人去討論經濟?又例如在經濟日報刊登過反對文章,目前和港台有電台合約在身的時事評論員黃世澤,他也是長期以來反對興建高鐵的「經濟派」代表人物,為何他也不被邀請?這樣的城市論壇,還有甚麼獨立自主嗎?港台有事就叫市民撐港台,到市民有事就唔撐市民,這樣的港台代表到你和我嗎?當立法會尚未撥款,就係度改名叫「高鐵上馬新願景」--港台是否當立法會是透明的?港台還有尊重過市民的意願嗎?

當一切常理都不適用,那麼我們只有從「小道消息」去猜測為何港台會如何無恥--消息人士透露,高鐵是北京某派的官商勾結發大財的方案,因此一早打點了香港的代理人,無論有幾多反對都一定要擺平興建,無論有幾多更好的意見都絕不能退讓--即使政府內部反對興建高鐵的消息都高唱入雲,由於香港的自治根本是假的,因此代理人鄭汝樺、邱誠武之流,只有做兩隻狗,而沒有半點人性。

市民看清看楚鄭汝樺之流還會再做甚麼--傳聞年底公開的三條海隧方案,政府打算再出賣市民利益,包括以一個冇保障的延長專營權方案,去換來暫時唔加隧道費,無恥方式就有如強送慳電膽一樣。

東隧專營權於 2016 年就屆滿,唯一合理而對市民有利的方案,就是收回專營權,不再由目前壟斷東西隧的公司經營;可是政府不但拒建第四條海隧,還有人不斷吹風呼籲,要延續東隧的專營權落去!

請大家全力睇實鄭汝樺、邱誠武!

最後一點:高鐵列車就叫做和諧號,因此高鐵在政治上就是要「和諧」香港,因此一切反對高鐵的力量都被「和諧」了;香港人,你要「和諧號」嗎?香港人你要接受「和諧號」佔領香港嗎?

伸延閱讀:
被報紙和諧的反高鐵文章:邱誠武與石丹理的寬頻之戰
東隧專營權

星期六, 10月 24, 2009

博客哥德係一隻狗

那個叫做 On Goethe 的博客,為了支持高鐵反對獨媒,寫了篇弱智評論討論「人肉路障」車主未獲警賠償的新聞

精采內容如下:「咁,我想講既其實係,今次一定係政府既陰謀喇﹗賠錢之麻,有幾難,一哥都say左sorry,咁政府做咩要拖咁多個月。拖咁耐,仲唔係針對個事主係出事當日咁多野講﹗

well,上面衣段係米好低能﹖我想講既係,律政司做野不嬲都係咁q慢﹗你唔迫佢,佢拖係十年八載都得(well,衣個係比喻)。

所以,前排inmedia有人比律政司追,之後講完一大輪。咁,唔該,得閒去了解下政府既效率喇。」

這位天才智商的博客哥德,寫出以上的垃圾,本來無值得評論之處,但為免這種弱智邏輯造成更多反智的不幸,林忌決定出來串爆佢。

1. 律政司做野不嬲都係咁q慢--係呀,咁點解民間電台案控告司徒華,不告蔡素玉就咁快呢?
2. 律政司做野不嬲都係咁q慢--係呀,點解決定不起穆加貝夫人,決定不起訴穆加貝的兩個非法勞工保鑣,為何全部都咁快?

擺在眼前的事實,就係政府做野可快可慢,一般唔重要的事情就慢,一有政治原因就快,這就是傻仔都明知的客觀現實;可是這位博客哥德,偏偏就用「平時都咁慢」為藉口,就意圖去反對「這是政治」的現實,犯了邏輯學最簡單的定理。

博客哥德係人類 因此 佢有四肢 不等如 佢有四肢 就代表博客哥德係人類

博客哥德可以係人類,可以係猩猩,可以係狗,可以係豬,可以係雷龍,因為除了人類,其他動物一樣有四肢,用四肢來證明佢係人,就係絕對的中國膠弱智邏輯,連小學生都不如,唔該唔好侮辱哲學家哥德之名。

對,有四肢仲要睇下有冇其他特徵,例如用雙腳走路定係四腳走路,才可以分析係人,定係狗;就如同朱凱迪,佢在菜園村之後電話長期被偷聽,這就證明了這是一個政治問題,而不再是效率慢的問題。

用博客哥德的邏輯,狗有四肢,博客哥德都有四肢,因此博客哥德係一隻狗!

這樣簡單的道理,博客哥德又為何會犯呢?引佢最後一句,當有所啟示:「最後,見我寫到成pat野咁,就知我係時候做野喇。呵。」

五毛黨,又或者疑似公務員,你呢篇文零分,發還重作!

星期五, 10月 23, 2009

以後頭痛都唔畀自己買藥?

本港擬加強監管藥物 售賣維他命亦須領牌
2009-10-23HKT18:42
藥物監管制度檢討委員會通過建議,加強製藥監管,包括引入歐盟標準作為藥廠發牌條件,規範藥物生產。

另外,日後售賣維他命或頭痛藥等,都要取得牌照。

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對建議表示讚成,認為有助保障市民健康;醫學會相信即使成本增加,市民亦會接受。

香港呢個社會係一個絕對反智的社會,醫藥分家一路都唔肯推行,次次執錯藥最多就係私家診所,醫生永遠靠冇專業的護士去開藥,出錯大家都唔覺得有問題,又唔需要藥劑師o架喎,搞到而家就連我地小市民去買頭痛藥,都話要有牌先畀賣,呢個咩世界呀?

香港就係一個完全扭曲的世界,大石壓死蟹,一層層的壓迫由上而下,到最底層的黎民就分成三種人,第一種就係斯德哥爾摩症的受害人,被人欺壓到慣左,仲要幫助果班去欺壓人的人;第二種就係變成極度仇視所有「資本家」,把社會不公的錯簡化為用社會主義制度可以解決的人;第三種人則係最痛苦,既了解病源但又無力制止,諗得多仲會癡線。

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對建議表示讚成,認為有助保障市民健康--不如建議賣電腦又發牌,以免市民被電擊燒死;不如建議連賣食物(例如有骨的魚)都要發安全牌,教導市民要考牌「食魚牌」,以免被魚骨哽死;這個反智社會真正需要監管的,例如金管局果堆混帳,就永冇人提出要加強監管;完全冇需要監管的,例如連頭痛藥,就有一大堆膠人提出來要監管!

好啦,以後咩藥都唔畀賣,咩藥都要有藥劑師先可以賣,咩藥都需要醫生處方先可以再搵藥劑師買啦,醫生會開方畀你咩藥劑師?定係你地明知醫生唔使開方畀你,所以你要把頭痛藥等其他市民必須的用品,變成你地自己的「專利銷售產品」呢?定係因為高層班醫生阻擋唔到醫藥分家的壓力,於是就明知係反智卻要批准藥劑師發牌管理頭痛藥等的做法,順手又分一筆呢?

正呀!連頭痛都冇藥食,迫你一定要去睇醫生!正呀,再順勢推強醫金,每個月再屈你大一筆保健費,你班窮人真係病死都冇藥食啦!呢個係乜野黑暗世界呢?

對,邱騰華又話唔知但其實知,電子媒體冇一個敢報,冇一個敢提,即使係林鄭爆出來,都冇一個話係「誠信問題」;甘乃威明明只係兩個版本不完全一樣,就吹到係「誠信問題」;曾德成迫到兩個社工被炒冇左份工,唐英年講一句冇呢件事,就冇人會再查呢件事;甘乃威?賠左錢都仲要去立法會再審!呵呵,社民連五人辭職內鬥?嘩!大新聞呀,電視新聞都立即報埋出來,唔理係真係假,唔理有幾多證據,就好似甘乃威事件一定報出電子新聞!仲要唯恐唔鬥臭泛民唔心息果隻;高官有冇利益衝突,就唔係新聞,因此高官講一句「絕無此事」,就絕無此事;行政會議自己人查自己人,自己話曾蔭權冇利益輸送,就係冇利益輸送,呢個香港今日就係已經黑暗成咁,仲有一班傻仔係度大叫:「唔得!我地一定要跟對方的遊戲規則玩!」

哈哈哈哈哈

後記:TVB 以版權為由,實際上係打壓網上言論自由,去把這一小段片段從 Youtube 刪去,大家快幫忙轉發,林忌決定改片應市。
http://v.youku.com/v_show/id_XMTI3MTQzOTg0.html

星期四, 10月 22, 2009

香港青年會乃中國共產黨支部

「8成被訪者認為公眾人物應有較高道德標準 2009-10-18HKT15:12 香港青年會一項調查顯示,超過9成青年表示,留意近日有關公眾人物道德操守的報道,認為公眾人物的行為對青年建立道德觀有影響力。 調查訪問了約500名18至45歲人士,當中8成人認為,公眾人物比一般市民有更大責任,遵守道德行為標準,受訪者對公職人員或政治人物的要求比藝人高;有7成8人認為,當公職人員被裁定不當道德行為時,立法會應該運用罷免權。 副主席吳偉達表示,受訪者對公眾人物有更高的道德要求,是由於他們有較多的法律知識,不應知法犯法」

本來林忌看完這個「香港青年會」的調查,深入同感之後,在 facebook 成為了此組織的 fans,重新轉載一次他們的調查之後,再留下「支持!根據香港青年會的結論調查,立法會應該立即罷免特首以及邱騰華 」的留言;偏偏留言不夠幾天,這個會就把我支持他們的留言刪去!

我真的不明白,這個會用這麼多錢去訪問青年人,得出個結論發新聞稿畀各大傳媒,點解我地支持佢,佢都要刪除留言呢?副主席吳偉達,你條友可唔可以出來回應一下,點解你地要咁做呢?唔通「道德操守」唔包括貪污?唔包括「利益輸送」?唔包括「誠信問題」?

真係好奇怪,香港就係有咁多神奇人士;甘乃威事件中成班友大聲疾呼,話甘乃威說話「前後不一」--沒有示愛,但有好感,係「誠信有問題」,要上立法會去解釋;但係邱騰華同林鄭月娥兩個供詞前後不一,邱騰華話工廈活化政策同佢完全無關,林鄭月娥卻踢爆工廈活化政策經過環境局的處理--經過佢個局,可以說是完全無關?環境局局長唔係全權對環境局負責的嗎?咩政治問責制係用來做乜的?講到明就係「非公務員」,而要負上「政治責任」;而家邱騰華話慳電膽就冇經過市場調查,林鄭講到明有份的活化政策佢又話完全同自己無關,我想問邱騰華在辦公室做乜?真係好引人懷疑!參考下環境保護署的幾位同仁,可能有所發現!
環保署高官 辦公室睇鹹網 2009年08月03日 (07:42 am) 環境保護署一名首席環境保護主任被署方發現每日在辦公室瀏覽色情網頁,湊巧與早前被揭發同一問題的助理署長是同組上司下屬關係。公務員事務局對兩宗事件正展開紀律行動。涉事的助理署長事發後一直放大假,至今已近四個月,他還去信公務員事務局表示有醫生紙證明工作壓力大引致精神健康出現問題,因此才會「上鹹網」,態度強硬。

唔通邱騰華返工唔係處理慳電膽,唔係處理林鄭話佢關事的活化工廈政策,而係工作壓力好大,導致精神健康出現問題,因此要上鹹網去減壓?我絕對唔相信邱騰華會咁做!因為如果真係咁,實在係香港的不幸啦!冇可能的!絕對冇可能!我打死都唔信o架啦!你地千祁唔好屈我!佢而家咁神氣飛揚,點有可能精神健康出現問題呢?

既然邱騰華唔係返工睇鹹網,我深佢係一個負責任的局長,所以事無大小文件佢都一定有睇,而唔會乜都唔做 right?因此有理由相信,邱騰華絕對會對活化工廈的政策知情,更絕對會對莫家代理慳電膽知情,事實證明邱騰華證供前後不一,係誠信有嚴重問題!亦即係香港青年會所講,係道德有問題!有成九成的青年人,非常介意道德有問題的政治人物,甚至比藝人高,更認同當公職人員被裁定不當道德行為時,立法會應該運用罷免權!

係囉,咁點解香港青年會要刪我支持佢地調查結果的留言呢?唯一的解釋,佢地就係中國共產黨支部,佢地班人根本就係要毀滅甘乃威先去做呢個調查,所有之前說中共冇份鬥臭甘乃威的講法一次過破功,事實證明中國共產黨就係要消滅甘乃威,而所有支持土共消滅甘乃威的人,包括報紙其實都係幫緊中國共產黨的忙,係中了中共的反間計。

更重要的係,我地要立即投訴邱騰華同曾蔭權的誠信有問題,然後要立法會啟動罷免!我地要絕對支持香港青年會的講法,幫佢推到底!

「敬啟者:本人XXX,香港永久性居民,本人由2009年10月16日,《明報》、《蘋果日報》和《東方日報》等多份報章得知,行政長官曾蔭權及環境局局長邱騰華在草擬本立法年度《施政報告》時,於處理慳電膽相關資助及回贈時,未有披露行政長官長子的外父,為香港主要的慳電膽經銷商,有關做法涉嫌干犯以權謀私這普通法罪行。環境局局長邱騰華早前在香港電台聲稱和活化工廈政策無關,事前完全不知情,但卻被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踢爆,環境局事先知情,可見邱騰華前後不一誠信有問題!令人懷疑邱騰華在行政長官的利益輸送問題上說謊;現謹要求立法會,引用《基本法》第七十三條第九款的權力,立法會委托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組成獨立調查委員會,對有關指控作出調查,並考慮有關指控是否成立,足以提出彈劾案報請中央人民政府決定。
此事涉及重大公眾利益,以及大筆公帑,請儘速處理為要。

此致
香港立法會申訴部

市民XXX謹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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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 10月 21, 2009

邱騰華說謊欺騙市民鐵證

號外:林鄭月娥踢爆邱騰華和活化政策有關 確認活化工廈政策事前經環境局評估 2009-10-21HKT16:59 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表示,活化工廈政策經過長時間醞釀,她確認,政策事前經過環境局的評估,因為所有政策建議也要經過財政、文物及環保等評估,但她說,環境局每日要處理不同文件及評估,是否由環境局局長邱騰華親自處理,她無法知道。

一日前:邱騰華解釋:強調土地發展不在其工作範圍內,認為不存在利益輸送,亦會跟從利益申報機制,希望市民以事實為依據看待事件。

原來係咁,林鄭親自踢爆,活化工廈政策事先經過環境局;呢個環境局局長,搞慳電膽,就原來冇做過市場調查,話唔知慳電膽大王係邊個;負責評估林鄭的活化工廈政策,邱騰華又強調土地發展不在其工作範圍內,前後矛盾不一,仲有誠信可言?

邱騰華在本台節目中表示,派發慳電膽現金券後可能令電費增加,但慳電膽壽命約3至4年,能夠持續節省電力。

看到這裏,我立即有幾條問題想請教邱騰華

1. 請問邱騰華,電燈平均佔每個家庭的用電量百分之幾呢?
2. 請問邱騰華,電力公司有沒有向你承諾,會加幾多電費呢?
3. 請問邱騰華,全香港的家庭有幾多百分比已使用慳電膽?綠色和平於 2007 年進行的調查說,已有七成家庭使用慳電膽,那麼他們收了慳電膽券又如何更慳電呢?
4. 請問邱騰華,可否拿出數據證明這些七成已使用慳電膽的家庭,在接受這個政策之後,再接受加電費之後,如何能夠持續節省電力,以及慳到錢呢?


邱騰華之前說,目前的政策絕對和特首親家的利益無關,梁振英更說這是政府討論了幾年的政策,那麼推行這個政策的時候,絕對應該有計算過,究竟每個家庭會用幾多度電,也會計算過,電廠可以加幾多電費,才不會令大家慳錢吧?

政府不斷說慳了電,可以慳錢!對,電費貴就是市民最大的考慮!那麼邱騰華為了釋公眾之疑,是否應該立即回答以上兩條問題呢?為甚麼事件發生了這麼多天,邱騰華都拿不出上面的事實,去解答公眾的疑慮呢?要用電幾多度以下的家庭,才會可以慳到錢?要改用慳電膽幾多度的市民,才可以慳到錢?

還有,綠色和平說,全港七成市民已使用慳電膽,邱騰華這個純屬為環保的政策,有沒有做過同類的市場調查呢?如果沒有,這就證明邱騰華所說的「純粹為環保」是欺騙市民,如果有,那麼為何一直不公佈,以釋公眾疑慮呢?還是公開了,更加無法解釋,為何在如此多市民已使用慳電膽,卻要由電廠去提供呢筆錢,再畀佢地加電費?

5. 請問邱騰華在制訂政策之前,有冇睇過消委會 2009 年 5 月第 391 期選擇月刊的慳電膽測試報告呢?
6. 請問邱騰華是如何得出「慳電膽壽命約3至4年」的結論?
7. 請問邱騰華,根據消委會的報告顯示,絕大部份的慳電膽在運行 2000 小時,即 83.33 日(三個月都冇)就已經變暗,最暗的例子減少了 47% 的光度,那麼邱騰華在推行這個換慳電膽的政策之前,有沒有執行任何政策去保衛市民的權益?
8. 請問邱騰華和兩電之間的協議全文有甚麼?是否包括兩電會立即減少發電,以達到環保的目的?


消委會報告測試顯示,市面上的慳電膽聲稱的壽命,只有 6000 至 10000 小時;價錢則由 $25 至到最貴的飛利浦 $80;6000 小時即 250 日,絕對唔係 3-4 年;我就當每間屋,例如客廳每晚只用 8 小時--即全屋人都好規律同時使用個廳、又冇天陰、又冇落雨、又冇光線唔夠的房間,又唔睇書、又冇人溫書、又冇開夜、電燈又唔燒,都至多係兩年壽命,如何得出「三年」的結論?邱騰華唔係話市面上有 14 隻牌子嗎?消委會測試 12 隻牌子、20 隻型號中,有成 7 隻都只係得 6000 小時的壽命,邱騰華如何得出 3-4 年的結論?唔通佢用人人都買最貴 $80 果隻飛利浦的 10000 小時去計算?邱騰華可唔可以回應一下,如何得出 3-4 年的結論呢?

何況,消委會測試報告顯示,只係用到 2000 小時,絕大部份的型號的慳電膽都已經暗哂,最離譜係得番一半的光度,不夠光的燈如何照明?一半光如何用來溫書?唔通人人都要搞到近視及生眼疾,呢筆醫療成本係唔係邱騰華賠番畀我地呢?

如果就以消委會的 2000 小時為例,就唔夠三個月要換一次慳電膽,咁點樣可以慳到錢呢?邱騰華,你的政策的假設如何得來?再一次問你,你有冇睇過消委會的測試報告來制訂呢項政策呢?定係你認為消委會造假,應該取消消委會呢?


再看看蘋果:「環保政策評議會前日踢爆,曾去信特首辦及環境局等部門,質疑政府採購飛利浦慳電膽問題或涉及利益衝突,希望特首有所警惕,評議會的說法強烈暗示政府中人理應知道莫錦泉的身份。事實上,業界人士亦表示,只要邱騰華向任何業界人士查詢慳電膽事宜,不可能不知莫錦泉是特首姻親,以及他是飛利浦慳電膽最大代理商。

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主席、公民黨黨魁余若薇昨與邱騰華會面,查詢政府推出慳電膽券前有否收集飛利浦慳電膽及莫錦泉的資料,但邱拒作正面回應,余又追問政府過去採用飛利浦產品及莫錦泉承辦政府電力裝置工程數量,當中經過甚麼程序,邱指未能提供有關資料,更稱無打算進行統計。被問及莫錦泉是否飛利浦慳電膽總代理時,「佢(邱騰華)話佢(莫錦泉)唔係總代理,不同地區有不同總代理」。

更令人無法想像的是,環境局昨晚回覆本報查詢時稱,政府公佈慳電膽券政策前,未有諮詢慳電膽及電器銷售業界,只曾了解兩間電力公司的意見。」

根據邱騰華的說法:「政府公佈慳電膽券政策前,未有諮詢慳電膽及電器銷售業界,只曾了解兩間電力公司的意見」--上面的一連串科學質疑,證明邱騰華不但未有諮詢慳電膽及電器銷售業界,更未有看過消委會報告,完全沒有為市民的利益著想,就推出政策!為甚麼呢?為環保?市民慳了電,電力公司是否會減少發電?根據兩電的利潤管制協議,根本沒有減少發電這回事;為市民慳錢?請邱騰華拿出數據,證明電力公司打算加幾多電費,如何不會令市民增加負擔。

在邱騰華的所有理據、動機都全部證明是假之後,我們只能得出一個結論,就係邱騰華係全心欺騙市民,目的何在呢?我地而家見到一個明顯的動機,就係為了飛利浦--即特首的親家的得益。

政府買燈,成日話咩牌子都有買,因為飛利浦係名牌,所以買多唔出奇;目前三成未肯轉慳電膽的市民,原因就係慳電膽的質量問題,到時轉左之後,係唔係全部會轉投貴價、名牌、光度減得少的名牌--如飛利浦呢?到時飛利浦的市場佔有率,又點止今日的比率呀?

邱騰華,請你回答以上問題;各位記者,請隨意轉載本博客的文章,去質問邱騰華直至佢公開回答為止!

後記:港台呢段新聞令我好傷心

立法會申訴報接獲8宗涉及慳電膽事件意見及投訴
2009-10-20HKT20:56
施政報告提出慳電膽現金券計劃引起利益輸送的疑慮,立法會申訴部在過去數天,合共接獲8宗涉及慳電膽事件的意見及投訴,將會轉交當值議員處理。

我地博客咁努力去搵料,昨日邱騰達買工廠一事,一日內吸引過萬名讀者來訪閱讀,全港討論區怒罵連五毛黨都擋唔住,咁多位只係得八個人去立法會投訴,仲少過土共果十七個投訴甘乃威的人?唔係嘛?大家唔通就咁由佢地呢班人玩哂?

「敬啟者:本人XXX,香港永久性居民,本人由2009年10月16日,《明報》、《蘋果日報》和《東方日報》等多份報章得知,行政長官曾蔭權及環境局局長邱騰華在草擬本立法年度《施政報告》時,於處理慳電膽相關資助及回贈時,未有披露行政長官長子的外父,為香港主要的慳電膽經銷商,有關做法涉嫌干犯以權謀私這普通法罪行。現謹要求立法會,引用《基本法》第七十三條第九款的權力,立法會委托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組成獨立調查委員會,對有關指控作出調查,並考慮有關指控是否成立,足以提出彈劾案報請中央人民政府決定。
此事涉及重大公眾利益,以及大筆公帑,請儘速處理為要。

此致
香港立法會申訴部

市民XXX謹啟」

聯絡立法會秘書處申訴部。
辦公時間 : 上午8時45分至下午6時(星期一至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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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莫錦泉的聲明:「飛利浦照明產品在港行銷多年,除電燈熱流外,尚有其他分銷代理及水貨供應商,數以十計,施政報告提出派發慳電膽現金券,市民可隨意使用任何牌子產品,要是將之說為特別向某牌子作利益輸送,並不公道。」

向十四個人送錢,其中一個人出來講:「你報導我唔公平!仲有成十三個人,你地講係特別向我送錢,並不公道。」原來,單向一個送錢先叫做公道?向十四個人送錢,而你只係其中一個就公道?唔通以後要行賄,賄賂多幾個人,就可以合法?問題從來唔係幾多個之中的一個,而係你有份得益就已經足夠!

傳媒市民反感的原因,不但在於莫錦泉得益,而係政策光怪陸離--先叫兩電送慳電膽券,再畀佢加電費,這是怎樣的反智政策?七成家庭已使用慳電膽,為何要再老屈我地接受電力公司加價去換慳電膽?邱騰華解答得到嗎?邱騰華解答得到上面的八大問嗎?

政府的政策,市民絕對有權質疑,監察政府就係傳媒的責任;高官以及親友之所以會被追十條街,原因就係誠信出左問題--例如曾特首,一再在其他事項上講大話,狼來了令市民唔相信,責任在佢自己,而唔在於我地。我地只係小市民,絕對冇能力改變成個香港人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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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環境局「有關謠言全無根據」謬論
邱騰華親弟未卜先知買舊工廈改建酒店
以權謀私邱騰華三大罪
用甘乃威標準處理曾蔭權及邱騰華
打者愛也--香港傳媒對曾蔭權的厚愛
黃世澤:弊案滿天飛

星期二, 10月 20, 2009

回應環境局「有關謠言全無根據」謬論

信報:「環境局發言人今日凌晨一時回覆本報,指環境局局長邱騰華的胞弟邱騰達從事社會公職,其從事物業及酒店發展是公開資料,也是眾所周知的。她續指,環境局局長的日常工作,職責上並無參與發展局的工作,並不存在利益衝突,若有可能存在亦都一定會申報。她強調,資料顯示,西環山市街物業於○八年之前已經購入,改變工地用途亦已得到城市規劃委員會批准,與今年的《施政報告》完全無關,所以有關謠言全無根據。」

第一,根據地契資料,山市街物業是於 2008 年買入,而不是○八年之前購入!環境局發言人你唔係有心講大話嘛?
第二,好一個「有關謠言全無根據」--那麼請環境局發言人回答,山市街物業補左地價未?如果山市街物業到今日都未動工改建,那麼如果它改建成酒店,會不會得到今年施政報告的優惠呢?

如果會,那麼這件事和《施政報告》又點可能無關呢?再退一萬步說,從事收購舊工廈的邱騰達,佢會唔會在今次的措施受惠?佢第時重建受惠,就同莫家賣慳電膽受惠一樣,剛好都係今次施政報告的恩惠也!

所以林忌說,環境局發言人的謬論全無根據!

市民點解有咁反應呢?因為今次施政報告,錢就同我地收,惠就冇我地份,唯一有份的電燈膽,就仲要追加電費賠番唔知幾多出去;偏偏電燈膽就曾蔭權的親家有份,舊工廈就到邱騰華的細佬有份,點解市民人人冇份,但高官人人有份呢?

六大冚家產業,高官闔家富貴,群賊創新天,窮人墜深淵!


【明報專訊】舊工廈不拆但改裝成寫字樓或酒店不用「補價」
施政報告提出用4招將空置率高達6.5%的逾千幢舊工廠大廈,釋放和活化成寫字樓和酒店等支援本地產業發展,如改裝原工廈可免「補價」,或重建時可分期付補價等,為期3年。但測量師指,因工廈和商業樓市值相差高達一倍,售價或租金會有明顯上升空間。

請問重建的補地價政策,山市街物業適唔適用?

「邱騰達從事社會公職,其從事物業及酒店發展是公開資料,也是眾所周知的」
用呢位發言人的邏輯,莫錦泉作為慳電膽大王,都係公開資料,也是眾所周知的,為何邱騰華自己卻知唔知情呢?唔通環境局發言人認為邱騰華講大話?明知而扮唔知?又或者覺得邱騰華細佬邱騰達,仲出名過曾蔭權的親家莫錦泉?

蘋果:環境局局長邱騰華為求護主,昨日罕有地「自暴其短」,稱政策出台前,完全沒有向業界進行諮詢--「即係想講佢哋真係唔知莫錦泉係慳電膽大王」。

邱騰華做到環境局局長,佢都可以大大聲話唔知莫錦泉係慳電膽大王,呢位發言人期待市民「眾所周知」邱騰達物業及酒店發展,你講野呀?

『不過,中大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導師蔡子強認為,有關指控同樣欠缺真憑實證,「《施政報告》的政策涵蓋面非常廣闊,而政府好多官員的親戚工作範圍亦很廣,如果因為當中有任何牽涉就指為是通風報訊,除非有真憑實證,否則對官員以及他們的親戚都不公平。」』

雖然我一向很敬重蔡子強,但係睇完上面段報導,我幾乎以為佢變左法律系教授。
下面係蔡子強在甘乃威事件的精采回帶:

「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導師蔡子強指出,今次事件較一般政客婚外情性質更嚴重,因為事件主角是立法會議員,又以僱主身份涉嫌向下屬施壓,市民一向對公職人員有較高操守要求,因此事件不是男女兩人間的私事,而是涉及公眾利益及立法會形象,民主黨不可能以黨內紀律聆訊機制處理,必須向公眾交代。爆出性騷擾醜聞危及甘乃威的政治前途,蔡子強說,甘乃威會否因此辭職端視事件細節、女事主受到的壓力及公眾的反應,暫時難以判斷」

乜女事主的事件,有實證嗎?連證人都未見過,蔡子強就覺得有實證?原來一面之詞係實證?咁那位在鏡頭前屈長毛非禮佢的傻婆,仲有前排話張文光非禮佢的路人,原來都係有實證?

邱騰華與邱騰達的事,事實擺在眼前,如果邱騰達會因為上述政策得到優惠,如果曾蔭權的親家會因為慳電膽得到優惠,用番蔡子強在甘乃威事件上的評論會點樣呢?

X 子強說:「今次事件較一般官員誠信問題更嚴重,因為事件主角是局長及特首,又以下屬身份涉嫌向上屬輸送利益,市民一向對公職人員有較高操守要求,因此事件不是兩兄弟兩人間的私事,也不是幾個官員之間交情的私事,而是涉及公眾利益及特區政府形象,特首不可能不去處理,必須向公眾交代。」

為何上面呢段話係由 X 子強說出,而唔係由我地敬愛的蔡子強所說出呢?為何蔡子強在甘乃威事件和今次件事,會有完全不同的態度呢?各位其他都熟識法律的朋友,請你話畀蔡子強知道,如果講「真憑實證」,特首、局長的事,遠多過甘乃威事件十倍、百倍、千倍。

如果講「政治邏輯」--傳媒監督冇選票投出來的特首以及局長,應該比起有選民的民選議員更多;特首、高官利益衝突,佢地就唔需要交代,但係一個議員的桃色問題就需要?

有真憑實證,傳媒博客就唔使寫出來啦,有哂證據 ICAC 先去調查,白出糧呀?

仲有最後一點--為何特首同高官今日冇人信?因為狼來了,今年仲已經三次啦!

狼來了第一次:曾蔭權在鏡頭前講狗噏篇,事後死口不認,立法會秘書處仲做埋趙高,指狗為鬥,篡改立法會紀錄為鬥噏,當全香港市民係聾的。

狼來了第二次:曾蔭權當眾質疑泛民點解冇加 s,事後被串爆其實係自己失禮,仲要話泛民冇加逗號。
特首,你搵下政府的宣傳口號,有幾多句加左標點先發音啦,咁爛的藉口都作得出,道歉係唔係使死呢?

狼來了第三次:電燈膽事件--仲搵鬼信你呀?

歡迎所有傳媒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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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騰華說謊欺騙市民鐵證
回應環境局「有關謠言全無根據」謬論
邱騰華親弟未卜先知買舊工廈改建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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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者愛也--香港傳媒對曾蔭權的厚愛
黃世澤:弊案滿天飛

星期一, 10月 19, 2009

邱騰華親弟未卜先知買舊工廈改建酒店

號外:勁呀!未卜先知呀!早在政策出籠之前,已經買定舊工廈申請改建做酒店呀!

邊間公司咁勁呀?之唔係邱騰華細佬邱騰達間帝邦囉!根據施政報告出街當天(即施政報告出街之前最少一天的採訪)的星島日報報導.帝邦執行董事邱騰達表示,是次是帝邦首次進軍經濟型酒店,做自由行及內地旅客生意,將打造成一個新品牌。(注意,呢單新酒店唔係舊工廈,但留意下面)

勁呀!可以在施政報告出街之前未卜先知,買定舊工廈去改建做酒店,簡直係賭神,連股神巴菲特都自嘆不如呀!

留意下面山市街項目,所謂工廠大廈改建酒店,是一項非常高風險的投機,因為要改建要過城規會,先要過環評,就算成功都要補地價,所以買舊樓重建,絕大多數的例子都係慢慢睇準手睇好,逐步逐步落手,而且通常透過幾間不同的子公司,以免被人發覺提高叫價;而好似呢個項目的例子,在 2008 年 1 月 16 日同一天之內,以四倍至十幾倍的溢價急急腳一次過全部買落來,唔通賺梗?買完落來申請改建,當中丟空的租金同按揭利息幾多錢呢?咁樣賭錢法,唔通係賭神?

留意 4 號單位,2002 年上手業主以一百二十六萬買入,佢地卻願意出一千五百萬,以十一倍的價錢買入,工廈價錢一向冇乜大升,唔通果度可以起到豪宅咩?酒店咋喎,仲要係西環區,唔通做酒店--特別係自由行生意的酒店,真係咁好賺?連等下先,慢慢傾價錢各個擊破都等唔切?何況買哂全棟工廠,就代表城規會一定批?就代表唔使補地價?其實呢間公司的作風之勇猛,會唔會令我地產生合理的懷疑?

呢間公司查查下就去左英屬處女島,只希望追落去唔會去左咩澤西島呀,列支敦斯登呀,唔係就水洗都唔清啦......

明報溫哥華版:邱騰華總理胞弟餅印一樣
【明報專訊】前幾日食晏經過金鐘某酒店,碰見近日因紮鐵工潮忙到一頭煙的勞工及福利局長張建宗,我立即上前睇下局長同邊過「撐䒷腳」。行近兩步,便見到一個樣貌跟環境局長邱騰華十分相似的男士,莫非張局長與邱局長有約?睇真點,原來是邱局長的細佬邱騰達(Tony)才真

星島日報:帝邦八億併購西環舊樓
帝邦邱騰達表示,西環項目投資十六億元興建經濟型酒店。(呢單唔係工廈,但係山市街係;而且帝邦專買舊樓起酒店,今次的政策簡直係度身訂造一樣)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2009-10-14
帝邦剛完成併購西環文咸西街及德輔道西舊樓,佔地一萬四千五百七十九方呎,涉資八億元,樓面地價每方呎三千六百五十八元,該公司執行董事邱騰達指出,計畫發展為一間經濟型酒店,總投資額約十六億元,項目共提供五百五十個房間。(呢段同山市街地皮無關,只係想帶出佢係乜水)
...
施政報告亦提出工廠大廈活化政策,包括「按實補價」和定息分5年繳付的建議,市場普遍認為有助活化工廈,釋放舊工廈的發展潛力,迎合不同產業需求,並帶動物業交投,然而,不少業主在施政報告公布後,即時反價達10至15%,部份甚至封盤,市場估計工廈租售價年底前將再升10至20%,未來企業成本勢必上升。
...
帝邦發展消息人士早前以九千八百萬元,購入西環山市街三十二號西環新東大廈全幢,平均呎價約三千四百元,該物業現為一幢工廈
1. 工廠大廈改建酒店
2. 對專買舊樓起酒店的呢間帝邦來說,新政策係唔係度身訂造呢?
3. 買山市街工廈之前有冇內幕消息?
4. 政策係唔係擺明向帝邦利益輸送?
5. 邱騰華唔係又話唔知佢細佬做緊工廠大廈改建嘛?
6. 作為行政會議成員,如果佢明知佢細佬買左間工廠大廈,佢做左乜野呢?
7. 工廈批唔批唔係最主要的問題,問題係在於「不用補價」--目前該工廈仍未改建,一日未改建就一日未需要補地價,而剛好今日新政策出台,真好運!

(黃:該地皮屬於摩星嶺及堅尼地城分區規劃大綱草圖,大綱草圖話呢個地段可以做商住大廈,唔代表果塊地皮可以即刻改商住大廈,或者甲類住宅,仲要現有嘅大廈,正式作出規劃申請諮詢公眾至得。)

依家成個觀龍地區,都係劃成R(A),但好多大廈仲係工廈未改用途。
【明報專訊】舊工廈不拆但改裝成寫字樓或酒店不用「補價」
施政報告提出用4招將空置率高達6.5%的逾千幢舊工廠大廈,釋放和活化成寫字樓和酒店等支援本地產業發展,如改裝原工廈可免「補價」,或重建時可分期付補價等,為期3年。但測量師指,因工廈和商業樓市值相差高達一倍,售價或租金會有明顯上升空間。

曾蔭權施政報告中的重要議題,是有關活化工廠大廈政策,把舊樓重建,改建商廈或酒店。

再一次,我們又見到了對價關係--邱騰華提出「強送慳電膽」計劃,特首曾蔭權的親家就可以因而得益;反過來,曾蔭權又推出「工廠活化計劃」,剛好從事這個行業的,卻是邱騰華的親細佬邱騰達。

真的很奇怪,今屆政府提出的大計,點解隨手都可以搵到原來係由佢地家族的人經營?而且全部都係咁偏,咁「小眾」的行業.你話咩醫生、律師就話成街都係,偏偏賣慳電膽呀,買工廠大廈重建呀,呢 d 偏到唔偏的行業,卻偏偏上榜!

而且仲要係「首次進軍經濟型酒店」--真係準過賭神,勁過股神,首次就遇著政府大開綠燈,呢鋪仲唔發過豬頭?

第一個問題,邱騰華同樣作為行政會議成員,有冇申報佢細佬的職業?佢有冇避嫌唔出席有關政策的討論?

第二個問題,這是否又是另一個明顯的利益輸送?點解特首和邱騰華之間咁密切?由破格提拔,到關乎到又親家、又細佬的行業,全部都同今次的施政報告有關?當中是否利益輸送?

次次都咁橋,果然係曾水扁,咁邱騰華係林德訓、馬永成、定係蔡銘哲兄弟呢?

六大冚家產業,高官闔家富貴,群賊創新天,窮人墜深淵!(借自陳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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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騰華說謊欺騙市民鐵證
回應環境局「有關謠言全無根據」謬論
邱騰華親弟未卜先知買舊工廈改建酒店
以權謀私邱騰華三大罪
用甘乃威標準處理曾蔭權及邱騰華
打者愛也--香港傳媒對曾蔭權的厚愛
黃世澤:弊案滿天飛

星期日, 10月 18, 2009

以權謀私邱騰華三大罪

號外:環評會兩度去信特首辦 查詢使用飛利蒲燈膽百分比
2009-10-18HKT16:54
環保政策評議會表示,今年七月和九月,去信特首辦,及環境局等多個部門,查詢政府使用飛利蒲照明設備的百份比,以及政府如何回應早前經機會指,官商勾結的指控影響公私營合作。

評議會主席樊熙泰表示,曾接獲市民投訴,質疑政府採購大量飛利蒲照明產品,同時特首的姻親經營相關生意,涉嫌利益衝突。

但樊熙泰承認,給予政府的信件,並無提及特首姻親,他認為,特首未必看過他的信件,但如其他政府官員有處理過這些信件,而沒有聯想到慳電膽計劃可能引起利益輸送的嫌疑,就是政治敏感度不足。

他認為現金券計劃的出發點良好,毋須收回,但要擴展至適用於其他電器。

環保政策評議會:7月接有關慳電膽投訴 查詢政府部門不獲回覆
2009-10-18HKT16:01
環保政策評議會指,在7月收到市民投訴,指行政長官曾蔭權的姻親,代理銷售飛利浦慳電膽的業務,質疑政府建築物內,有多少慳電膽是屬於該品牌,擔心存在利益輸送問題,引起市民有官商勾結的感覺。

評議會召開記者會,表示分別在7月和9月致函和電郵多個政府部門查詢,但都未獲回覆。

罪名一:反智政策浪費地球資源


據東方日報報導:環保組織「綠色和平」項目經理陳宇輝亦指,該組織前年進行的調查,已發現七成受訪家居轉用慳電膽,市場佔有率已很高,政府再推現金券計劃成效令人存疑。

當全香港已有七成的家居轉用了慳電膽,那麼再送慳電膽現金券畀佢地,係環保呢?定係浪費呢?請問慳電膽現金券,係唔係要用紙?當佢地本身已經會自動自覺去買慳電膽,咁再強迫佢地收取慳電膽券,要造成幾多額外的浪費?要用斬幾多棵樹,先足以印製慳電膽現金券?要用幾多人力、物力去寄信、去領取、去送運、去核對這些現金券?要引起幾多市民無故浪費地球資源,去取信、領信、開信,再出街採購一些不會即時使用的東西?這些社會的成本由誰去付?這個荒謬政策造成的額外浪費,係唔係環保的所作所為?

全香港的環保機構,請你們拿出良心,去指出問題的核心--邱騰華在全港七成全戶都己經使用慳電膽的情況下,再去浪費紙張、油墨、有關的一切能源,係唔係浪費地球的資源,去做無謂的事情?

單是這個理由,邏輯分析的結論只有兩個可能性,第一個可能性,就係邱騰華係弱智的,佢弱智到會認為,浪費全香港人力物力,去送慳電膽畀七成已經用緊慳電膽的住戶,而當中無法想像的浪費,卻完全唔需要理會;第二個可能性,就係邱騰華明知故犯,為甚麼呢?是為了表面證據去向特首家族獻媚嗎?是為了搞大龍鳳搏出位升官嗎?以上任何一個原因,都只會得出一個結論,就係邱騰華絕對冇資格繼續做環境局局長。

罪名二:前言不對後語,誠信破產
「有熟悉照明系統市場運作的市民,於六至七月間向香港環保政策評議會投訴,關注上述措施可能帶有利益衝突問題。環保政策評議會主席樊熙泰昨指,該會在收到投訴後曾查證,最後接納投訴,並於《空氣質素指標檢討》諮詢文件出台當日,去信行政長官辦公室、環境局、環保署及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對十九項環保措施表達意見。
...
曾蔭權:制訂施政報告的唯一考慮是公眾利益,任何政府決策過程,一直恪守保密原則,符合所有程序規則:「呢件事根本唔存在利益衝突問題。」
...
邱騰華(相關):慳電膽現金券建議由環境局提出,希望減少耗用能源,期間曾蔭權與其他官員曾參與討論,但他無回應曾蔭權是否已經申報利益。
...
香港環保政策評議會:七月份曾經寫信給特首辦,提出推動使用慳電產品時要注意飛利浦市場佔有率,點會解釋為制訂政策時不知有利益衝突。
...
據悉,有關信件內容有寫明飛利浦在環保照明產品的市場佔有率,利益衝突等重點字眼更以標題分段形式列出,但未有提及飛利浦其中一個本港主要分銷商為曾蔭權親家莫錦泉。」

明知有市民投訴,連環保政策評議會都投訴,可是邱騰華卻說制訂政策時不知有利益衝突?那麼只有兩個可能性,第一個可能性,就係政治問責局長邱騰華嚴重失職,在制訂、推行政策方面完全冇做功課,連香港的慳電膽有咩代理,有咩利益瓜葛,有咩可能問題都唔做好功課,就可以胡亂提出這樣好大喜功的建議--影響七百萬人,影響全港市民電費,影響慳電膽價格,涉嫌利益衝突的建議;第二個可能性,就係邱騰華明知有衝突都照搏大霧冇人知,又或者為擦特首鞋即使被鬧都唔理,而夾硬去做。

罪名三:政策不公平、不道德、不知所謂
不公平政策--就算政府決定要送慳電膽,這筆錢為何要由電力公司出?更荒謬的就是政府有甚麼理由去代表市民容許電力公司加電費?衣、食、住、行是現代人類生活的最基本人權,電力已成為了日常生活的必需品,就有如乾淨的飲用水一樣,是最基本的生活需要;如果有需要使用也不能使用,這絕對不是環保,而是專制迫害。

電費本身已經如此貴也要使用,除非加幾倍,否則絕對不會減少能源消耗;政府以一百元的現金券為理由,卻去為電力公司製造加價的藉口,這是一個負責任的政府應有的所為嗎?這是一個保護市民權益的政府應有的所為嗎?這是一個為市民做事的局長應有的所為嗎?

和電廠的不道德交易--對市民來說,慳了電又如何?電力公司要加價,那麼慳來做甚麼?反過來,如果市民減少用電,排放的污染會減少嗎?近年傳媒報導過多少次兩電供電過剩?近年傳媒報導過多少次兩電明明供電過剩,仍要興建新的發電組,再浪費地球資源去製造沒有人使用的電力,以追求達到利潤管制的上限?

蘋果:兩電過去五年剩餘電量

-中電-
2006年: 27.6%  2005年: 24.5%  2004年: 23.4%
2003年: 28.9%  2002年: 29.5%

-港燈-
2006年: 30.9%  2005年: 25.0%  2004年: 24.3%
2003年: 28.7%  2002年: 28.8%

註:國際標準剩餘電量不超過 25%

要環保,是應該去監察電廠,是應該去管制電廠的發電,而不是在七成住戶已使用慳電膽時,去減少用電--用電減少了,供電會少了嗎?供電不減,減少用電是否製造更多的浪費呢?

6個環保團體聯手要求政府在草案中同時限制電廠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應對氣候變化危機。環境局長邱騰華日前接受《明報》記者查詢時拒絕環保團體的要求,理由是二氧化碳並非污染物,只是一種會造成溫室效應的氣體。

邱騰華無知,還是為大財團護航?邱騰華和電廠的關係早有前科,2008 年邱騰華居然說二氧化碳唔係廢氣,唔需要監管電廠的排放,激起環保人士公憤;為何電廠就唔需要監管?為何電廠年年製造過量的電力浪費地球資源,佢又唔監管?市民慳左電,電廠唔慳電有咩用?排放量又有咩分別?何況連排放幾多佢都唔管,咁我地慳來把呀?

不知所謂計劃--西方國家如德國、加拿大,推行電器「舊換新」,都是針對高耗電的產品,例如家家廿四小時長開的高用量電器雪櫃,為何環境局唔推行「雪櫃券」,卻要首創「慳電膽券」?邱騰華制訂這項政策的準則是甚麼?科學上浪費電力雪櫃係好幾十倍好幾百倍;統計上七成家居已經使用慳電膽,而雪櫃卻反而有很多可以減省的空間,為何環境局偏要選一個冇實效的政策去推動?背後的動機和原因,可以取信於市民嗎?
【東方日報專訊】政府硬推慳電膽現金券換領計劃,遭專家踢爆環保謊話連篇,當局限制市民換領的「緊湊型節能螢光燈泡」(CFL)慳電膽,原來含水銀成分,相比新興的發光二極管(LED)燈泡,慳電膽不但未如理想,且在政府沒有足夠能力處理所有棄置慳電膽的情況下,可能令本港環境污染問題更嚴重,甚或淪為向落後國家輸出電子廢料的無良城市。
...
每個CFL慳電膽內含三至五毫克水銀,能慳電之餘亦會污染環境。

若以一百元可購買到三至四個慳電膽,每個壽命約一年計算,全港二百四十五萬用電戶按政府計劃轉用慳電膽一年後,預計有近一千萬個慳電膽被棄置,合共產生五十公斤水銀,污染環境。

政府雖指現有青衣化學廢物處理中心,可處理棄置慳電膽,但許樹源揭破原來亦屬胡扯之話。他說,現時青衣化學廢物處理中心,每年只可處理約八十萬個含水銀慳電膽,但當中一半配額已被政府部門佔用,只能靠餘下配額來處理近千萬個慳電膽,「政府話搵到公司願意回收(慳電膽),但私人公司根本無辦法自行處理呢類電子廢物,結果都係運去非洲、內地的落後地區傾倒,甚至搵當地童工去拆解有毒的慳電膽拿取物料再造,殘害當地兒童。」

天下本無事,庸官迫換燈--燈膽未壞為何要強迫市民換燈?先浪費一批完好的鎢絲燈膽,迫佢地在未壞的時候退役,這些燈膽的製造唔需要地球資源嗎?未用盡先換走,是否浪費地球資源?電廠不減少發電,慳左電力不排少排放,同時製造更多垃圾,這叫做環保嗎?

市民無故換燈膽,免費燈膽會鼓勵浪費,定係慳些用呢?消委會指出市面上很多慳電膽的質量有問題,政府有冇加強監管?在沒有加強監管下,呢批次貨落入市民家中,會造成咩問題?

上面三大罪名,列出了無數個邱騰華的反智政策與理由,為何如此反智的他,會當上今日的位?原因就是曾蔭權破格提拔,令佢好似坐直升機一樣,突然升上做局長;反過來,邱騰華在受了曾蔭權的恩惠之後,為何接到環保政策評議會的投訴,都當冇事發生?表面證據如此明顯,立法會是否應該立即傳召所有相關人等去調查?單是上述列出的三大罪名,邱騰華還有資格戀棧不去,繼續做環境局長嗎?他的誠信、能力、政治手腕,有哪一點合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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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對呀!根據香港青年會的結論調查,立法會應該立即罷免特首以及邱騰華

8成被訪者認為公眾人物應有較高道德標準
2009-10-18HKT15:12
香港青年會一項調查顯示,超過9成青年表示,留意近日有關公眾人物道德操守的報道,認為公眾人物的行為對青年建立道德觀有影響力。

調查訪問了約500名18至45歲人士,當中8成人認為,公眾人物比一般市民有更大責任,遵守道德行為標準,受訪者對公職人員或政治人物的要求比藝人高;有7成8人認為,當公職人員被裁定不當道德行為時,立法會應該運用罷免權。

副主席吳偉達表示,受訪者對公眾人物有更高的道德要求,是由於他們有較多的法律知識,不應知法犯法。

星期六, 10月 17, 2009

打者愛也--香港傳媒對曾蔭權的厚愛

號外:團體稱政府早知悉利益衝突關注 環境局反駁
2009-10-17HKT23:55
香港環保政策評議會聲稱,早於今年7月及9月,去信特首辦及環境局,提問有關政府採購飛利浦照明設備的問題,質疑當局早於施政報告發表前已知悉「涉嫌利益衝突」的關注。

不過環境局公開部分信件內容反駁,指信件提出70項提問,當中無提及政府與電燈泡供應商「涉嫌利益衝突」問題,而是問政府採購飛利浦照明系統的比例。

局方重申,環境局局長是經傳媒查詢後,才知悉行政長官姻親代理電燈泡。

環保政策評議會星期日會召開記者會,公開信件內容。


讀過今日全港的報紙及傳媒,立即就會發現佢地對特首的厚愛,最大的疑團絕口不提,只提 d 唔相干,不痛不癢的事,令特首可以脫逃,香港的傳媒,真的無恥得很。

例如明報,就走去為政府放風,說『事件雖「不致命」 曾商撤派券建議』!嘩!好偉大呀,唔致命都要取消!仲有轉載埋「然而,內部亦有意見認為,既然特首在法理和制度下均沒有犯錯,加上現金券是政府致力推動環保的政策之一,實在沒必要退縮。」呢 d 荒謬到無倫的偉論,對於成個政策的合理性,完全唔提;對於特首和邱騰華之間的對價關係,完全唔提,把問題只係縮窄在「有冇申報」,這其實是「小罵大幫忙」,表面上抽水,實際上係放人,因為「有冇申報」的問題,絕對無法「致命」,所以用佢地的邏輯,事件就唔致命囉--因為係佢地自己設定,唔可以致命也。

係囉,對比起甘乃威事件,又乜野係「致命」呢?冇犯法、已賠償、投甘乃威票的人冇興趣,以上所有理由,都唔能夠制止傳媒無限些綱去追殺甘乃威;反過來,而家特首破格特拔邱騰華,邱騰華今日就「投桃報李」去制訂回贈特首親家的「環保政策」,這些問題我們沒有權利去問嗎?這些事情不是應該由立法會去公開質問他們嗎?我們的傳媒的最後一點良知與最後一點良心,哪兒去了?

政府要推廣慳電膽,有一萬個方法;就算政府要送慳電膽,都絕對不應由電力公司去送,更絕不應該容許電力公司可以因此加價;為何一慣乜都要用「加稅鐵腕」的邱騰華,在呢件事情上突然轉死性,突然要送慳電膽呢?這就是對成件事最致命的一點,亦有在此點上窮追猛打,特別是邱騰華和曾蔭權之間的特殊關係上窮追猛打,才會有效果;偏偏我們看到全香港的報紙,人人忽然白癡,人人突然弱智,連小市民都睇到曾邱二人的特殊關係,偏偏全香港冇一份報導,係針對曾蔭權當年破格特拔邱騰華做局長呢一點。

再看看蘋果今日報導:「03年電線槽改建 規定用貴價膠管 七成學校幫襯特首姻親」,類似的事情,是否早有前科?這只是單純的「忘記申報」嗎?為何次次都咁橋?就有如當年陳水扁案一樣,次次都咁橋?問題的嚴重性,早已經不是「有冇申報」的問題,而是「有冇利益輸送」的問題,偏偏報紙完全唔追利益輸送的問題,卻單在「有冇申報」大造文章,恭喜香港人,我地的傳媒已經爛到擺明有人疑似貪污,都唔去跟進的地步,聯同保皇黨的議員奏出和諧大合唱,因此之後幾日的劇情已經可以想像,曾蔭權一定過骨,因為傳媒咁全力保護佢,成件事又點會有結果呢?最終未又係不了了之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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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甘乃威標準處理曾蔭權及邱騰華

星期五, 10月 16, 2009

用甘乃威標準處理曾蔭權及邱騰華

邱騰華於曾蔭權,就有如路祥安於董建華
政府和親政府的學者說來說去,來來去去都是說,有關提議是環境局提議,就好似問題不再存在一樣;對,環境局局長是誰?邱騰華是也!邱騰華是誰?看看一向反民主派的傳媒太陽報如何報導?

『今年四十七歲、僅屬首長級第四級的新聞處處長邱騰華破格出任環境局局長,升職如坐火箭
...
「步步高陞」的邱騰華昨天會見傳媒時表現得戰戰兢兢,他承認自己是資歷最淺的局長,亦從沒有做問責局長的經驗。邱騰華原本在○五年初已被選定調升做駐北京辦主任,及後港府高層突然變陣,將他調至做一個極具戰略性位置新聞處處長。』

政界眾所同知,邱騰華是由曾特首親自破格提拔,是大家都知道屬於曾蔭權的親信;為何邱騰華會一反慣例而提拔呢?究竟很多市民都極度不滿的邱騰華局長--包括要求的士司機在工作繁忙時間唔去做生意,改去排隊加氣的天才局長,有何特別的能耐,可以得到曾蔭權的一力提拔呢?

看看邱騰華的環保政策,大家看得到的是甚麼?膠袋稅佢要收,而唔係透過超市派環保袋現金券;就連最新的施政報告,佢都提出要向全港的電子產品收 5% 的稅,而唔係以能源效益作計算,要求市民把浪費能源的電器,改為環保的電器!那麼為何偏偏慳電膽卻例外?為何同樣為電器--甚至更浪費能源的電器,如廿四小時長開的超高用電量的雪櫃,卻沒有現金券,而卻要建議收稅?邱騰華局長,可否解釋一下,為何雪櫃沒有電燈膽的優惠?難道是因為雪櫃等電器比電燈膽浪費更多倍的能量,因此會損害發港燈及中電的收益嗎?

對比起甘乃威事件冇證據的一面之辭,今次事件的表面證據已經足夠幾十倍、幾百倍,可是為何民建聯主席的態度在對待甘乃威時卻有天淵之別?為何在甘乃威事件上,保皇黨完全不聽、不信甘乃威的講法,卻要對一位不知名的報導估到十足;反過來在監察政府的事件上,在表面證據絕對成立的情況下,卻說「可以理解特首辦的說法」呢?為何事件未必影響市民對曾蔭權的信任,在甘乃威事件上,卻會影響市民對甘乃威的信任呢?為何一單冇證人出現的桃色案,就要人地辭職,反過來涉及親信搞利益輸送,疑似為升官而擦鞋的私相授受,影響七百萬市民的公眾利益案件,這些傳媒、學者以至保皇黨的面孔完全不同呢?

香港真的很奇怪,同樣是誠信的問題,一件私人的索償官司,當事人講明係私隱不能說明,大家就說是誠信好大問題,議員必須辭職云云;例如在甘乃威事件上,蔡子強說,市民對議員的道德要求特別高,反過來看看特首曾蔭權事件,為何沒有一個學者敢出來說,市民對特首的道德要求比起議員--例如甘乃威更高?
學者:慳電膽事件不致嚴重影響曾蔭權誠信
2009-10-16HKT18:37

有學者認為,行政長官曾蔭權涉及的慳電膽事件,是疏忽多於利益輸送問題。

他們均認為事件不致於嚴重損害曾蔭權的誠信,但必定令政府高層提高警覺,即使利益申報制度不包括的人物範圍,如有問題都應盡早交代。

這個港台連名都不敢報的學者,姓甚名誰?就有如甘乃威事件部份傳媒的記者署名都不敢一樣,當出現這種假新聞、假評論的時候,這些人就連筆名都唔落,原來老吹一句「學者」,就可以報出大眾傳媒?
譚耀宗:曾蔭權未及時申報可理解 2009-10-16HKT15:27

譚耀宗指,曾蔭權未及時申報可理解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譚耀宗表示,根據特首辦的說法,推行換購慳電膽的安排,是由環境局提出,而且事件只涉及行政長官曾蔭權的親家,所以未有及時申報利益是可以理解的。

對於有議員提議擴大官員申報利益的機制,譚耀宗表示,親戚的範圍十分廣泛,擴大申報範圍未必有用,又指事件未必影響市民對曾蔭權的信任,但強調他下次在處理同類事件時,應該更加小心。
連消委會都做了一連串測試,指出市面上大部份慳電膽不合格,要不是光度嚴重不足,有欺騙市民之嫌,要不就未如申報般慳電,更何況外國研究有市民對慳電膽會皮膚敏感、視力敏感云云等問題;環境局對以上的問題完全視而不見,完全不去監管慳電膽的品質,卻一反以往處理環保問題原則,先去叫電力公司用錢,輸送畀慳電膽的代理商;再強迫市民接受電力公司加電費,輸送利益畀電力公司,用台灣陳水扁案名嘴的說法,這叫做一單交易,連剝兩層皮!

如果說甘乃威案涉及誠信,應該由立法會進行調查;曾蔭權及邱騰華集體的利益輸送事件,就更加涉及誠信問題--事件和曾蔭權作為上司,以及邱騰華作為下屬的升官有沒有關?事件和邱騰華為「投桃報李」,以環保為名力用公權力,把環保政策的制定,向特首的親屬的利益報答有沒有關?為何同樣是電子產品,為何耗電量遠低於雪櫃的電燈膽就有補貼,而每日使用廿四小時耗電的雪櫃就沒有報貼?反而可能被列入一連串收取 5% 費用的電子產品稅?這個決定和特首親人經營的事業有沒有關?

聽陳水扁案時常聽到一個名詞,就是「對價關係」--曾蔭權破格提拔邱騰華,到今日邱騰華一反政府的處事手法,作出對特首親家有利益輸送之嫌的政策,這就叫做「對價關係」,曾蔭權有賣官之嫌,而邱騰華則有買官之嫌!


如果甘乃威事件在沒有任何證人,沒有任何可信的證據面前,立法會也要公審,為何這件涉及七百萬人的公眾利益,涉及上億金額的疑似利益輸送誠信事件,就不用公審?立法會是審家事,定係審公事?我們的傳媒是監察誰?

看看明天的報紙吧!市民要制止無恥政府及傳媒的惡行,請立即用盡一切方式投訴,特別是要用甘乃威事件的標準投訴到立法會秘書處!

曰:人有多大膽,就有多大產;欲回報老闆,就送慳電膽!

「敬啟者:本人XXX,香港永久性居民,本人由2009年10月16日,《明報》、《蘋果日報》和《東方日報》等多份報章得知,行政長官在草擬本立法年度《施政報告》時,於處理慳電膽相關資助及回贈時,未有披露他長子的外父,為香港主要的慳電膽經銷商,有關做法涉嫌干犯以權謀私這普通法罪行。現謹要求立法會,引用《基本法》第七十三條第九款的權力,立法會委托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組成獨立調查委員會,對有關指控作出調查,並考慮有關指控是否成立,足以提出彈劾案報請中央人民政府決定。
此事涉及重大公眾利益,以及大筆公帑,請儘速處理為要。
此致
香港立法會申訴部

市民XXX謹啟

聯絡立法會秘書處申訴部。
辦公時間 : 上午8時45分至下午6時(星期一至星期五)
熱線電話 : 2526 4027
傳真號碼 : 2521 7518
電子郵件 : complaints@legco.gov.hk
地址 : 香港中區花園道3號花旗銀行大廈5樓

星期三, 10月 14, 2009

曾特首教英文--加 s 秘訣狂想曲



泛民:Bowtie, keep your promise!
曾蔭權:錯!keep 應該加 s
陳克勤: try my breast!
曾蔭權:錯!應該要加 s!應該係 tries my breast!
曾蔭權再指正:唔係,應該係 Tries my breastS!
(明報)2009年10月14日星期三 12:20 行政長官曾蔭權在宣讀施政報告時,突然指出,泛民議員手持的標語,有文法上的錯誤。曾蔭權在宣讀施政報告時,泛民議員一直有在座位上展示爭取2012年雙普選的中英文標語。曾蔭權在宣讀報告時,停下飲水,他飲水時望向標語牌,突然喃喃自語,指向標語牌說「文法錯了」,之後進一步解釋,「英文單數動詞應該有s」,指標語有錯。(即時新聞)


原片段:

硬膠施政報告即時評論



泛民:Bowtie, keep your promise!
曾蔭權:錯!keep 應該加 s
陳克勤: try my breast!
曾蔭權:錯!應該要加 s!應該係 tries my breast!
曾蔭權再指正:唔係,應該係 Tries my breatS!
(明報)2009年10月14日星期三 12:20 行政長官曾蔭權在宣讀施政報告時,突然指出,泛民議員手持的標語,有文法上的錯誤。曾蔭權在宣讀施政報告時,泛民議員一直有在座位上展示爭取2012年雙普選的中英文標語。 曾蔭權在宣讀報告時,停下飲水,他飲水時望向標語牌,突然喃喃自語,指向標語牌說「文法錯了」,之後進一步解釋,「英文單數動詞應該有s」,指標語有錯。(即時新聞)

連葉劉都睇唔落去了!
葉劉淑儀批評教育及醫療產業不符港實情
2009-10-14HKT14:25
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批評,施政報告提出的教育及醫療產業未符合本港的實際情況。

她指出,撥地興建國際學校吸納珠三角的學生,間接剝奪本地學生的升學機會,亦削弱了本港學生的競爭力。她認為本港的學校未達到國際的教育質量,根本不能夠稱為地區的教育樞紐。

她又指出,有私家醫生指可用空置的校舍作發展,毋須批4幅地作發展私家醫院。

葉劉淑儀說,施政報告在協助鄰近地區發展的同時,須關注對本港的就業影響,以免令香港變得空洞化及邊緣化。

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年底諮詢公眾
2009-10-14HKT12:01
行政長官曾蔭權表示,為減少產生固體廢物,政府會在年底就推行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諮詢公眾。

講左十萬次,新電器慳電,舊電器絕大部份都轉賣去第三世界國家,而家收我地錢做乜?搶劫呀?
曾蔭權:政府不遺餘力推動國民教育
2009-10-14HKT12:36
行政長官曾蔭權表示,推動國民教育,政府一向不遺餘力。

當局會加強中小學各學習領域中的中國元素,組織學生參加配合國民教育課程的內地交流活動,在本學年政府會資助37000名學生參與各項內地交流計劃,並協調45項由非政府機構組織的交流活動,估計有超過2萬名學生受惠。

國民教育亦列為「優質教育基金」的優先主題,基金今年撥款資助多項活動,包括加強國民教育學習成效的計劃,以及內地考察團等。

亞洲國際都會?香港唔係加強英文教學,有錢唔係用來資助學生學好英文,反而浪費來洗腦及擦鞋,呢份施政報告的對象是誰?是內地膠官,定係香港市民?

折騰?折騰乜春?除了北佬誰會用折騰二字?曾蔭權口口聲聲說代表香港人,卻連香港人的語言都唔用,專用大陸的共慘語言,連用市民的語言都拒絕,有幾尊重市民呢?呢個行為本身已經講哂。

仲有,我地要堅決拒絕內地人來港讀中小學,再引進內地的洗腦課程來香港!

星期二, 10月 13, 2009

從靜夜思看溫家寶認錯

「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舉頭望明月、低頭思故鄉。」三歲小朋友都學會背的唐詩,原來是假貨,反而日本版的靜夜思,才是真貨。
據 BBC 新聞轉載日本共同社報道,中國河北省出生的初三學生相木將希三年前來到日本,他在語文資料中發現這首詩與自己在中國學習的《靜夜思》有兩處不同,日語中的「看月光」在中國是「明月光」,「望山月」則是「望明月」。

相木為此和同學一起諮詢了出版資料的出版社,但沒有找到答案。

他們後來通過互聯網查詢、寫信給中國學者等方法得知,日本的表述是李白作詩的原文,中國的表述則是明朝以後為普及詩詞而改寫的。

共同社引述大東文化大學中國文學教授門脅廣文的話說:「有的學者都還不知道的情況,這名中學生卻細心地發現了。」

中國學者一般都同意日本的《靜夜思》和現存最早的宋蜀本《李太白文集》一致,應當是李白原詩。後來包括清朝康熙皇帝欽定《全唐詩》也採用這個版本。

現在中國通行的版本最初見於明朝李攀龍的《唐詩選》,並出現在清乾隆年間蘅塘退士所編《唐詩三百首》,流傳至今。

2008年5月,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訪問日本期間曾前往橫濱中華山手學校參觀,並走上講台,給學生講解唐詩《靜夜思》。他當時用的也是「明月光」的中國版。

這宗新聞再一次證明,在荒謬的中國,假可以當真,真可以當假,為何明明李白的詩是「看月光」,中國流傳的卻是「明月光」呢?為何舉頭明明望的是山月,為何在中國流傳的版本會變成「望明月」呢?

我們的民族,口口聲聲就是幾千年歷史,隨隨便便都抬出老祖宗,說是傳統不容漠視,說是歷史不容篡改,可是隨手一首李白的《靜夜思》,在中國流傳了千幾年的版本,居然是假貨,反而在日本流傳的卻才是真詩,為甚麼?為何人家反而能夠保留真相?為何人家反而可以保留真正的唐代中國文化?

中國通行的版本最初見於明朝李攀龍的《唐詩選》,清乾隆年間蘅塘退士編一本《唐詩三百首》,由官方權威,到學術機構引用,權大就等如理大,於是錯了的事,就變成了真相,明明假的東西變成了真的,反而令千千萬萬的中國人,以為日本人的才是假的。

更妙的就是堂堂國家主席,千挑萬選選來選去,居然選中了一首假詩,去日本丟人現眼,有如去告訴日本人:「今日的中國文化是假的,你們才是真正的中國文化繼承人。」

對呀,論漢服唐裝,日本人保留了,人家的和服才是真正的唐朝服裝繼承人;我們結婚不去穿漢服,卻然去穿滿州人的服裝,還自以為是「傳統」,要著旗袍扮旗人做漢奸;論漢文,保留文言文句法的是日本,而絕對不是今日的爛普通話文化,更有不學無術的垃圾,不斷強調學中文應用普通話,荒謬絕倫之至。

論漢字古音,南方人的方言和日文保留古音更多,正正就是如此,所以日本人才能保留真正的唐詩,能保留真正李白的《靜夜思》,而不會因為失去了漢語的入音,而把唐詩原文都可以弄錯!

不是說林忌馬後炮,可是年輕時已經非常納悶奇怪--為何堂堂詩仙李白,會在《靜夜思》寫出兩個「明月」?為何「明」字會和「望」字相對?根本不合格律邏輯!

可是結果呢?千千萬萬的中國人,卻連續錯了幾百年,從來沒有出版商,敢出來更正我們所犯下的錯,還要荒謬地說:「這是中國版」。

用廣東話讀李白原詩:「床前看月光,疑是地上霜,舉頭望山月,低頭思故鄉。」一點問題都沒有!為何我們不敢還原此詩?從明朝開始錯,到清朝人人都錯,再用國語讀讀李白原詩,當恍然大悟--「望山月」怎也讀不順,也難怪要走去改李白的詩。

如果連《靜夜思》這樣的名著也讀不順,學中文又豈能廢廣東話而用普通話?這樣的道理還需要說明嗎?

為何中國的學者明知李白原文是如此,我們卻不敢還原《靜夜思》?為何我們不敢更正錯誤,要千千萬萬的小朋友與年輕人,千千萬萬年地錯下去?

為何如此明白的真理,我們中國人卻沒有人敢堅持?為何還有這麼多大陸的學生,這麼多大陸的學者,這麼多不學無術的香港弱智人士,敢大大聲出來質疑--為何香港要用廣東話教中文?那些說用普通話讀唐詩比較順口的人,是否應該立即送去槍決,以免浪費地球資源?

各位家長,請 Print 一份 BBC 的新聞,以備不時之需--如有教師再次教錯,請寄一份給他/她,以免再誤人子弟,以免再連我們中國人蒙羞--連老祖宗的唐詩都可以錯,連日本人都不如!

因此,有這樣的背景再去看溫家寶認錯的新聞,大家可能有不一樣的感覺。

港台:溫家寶更正文章內容 網民:嚴謹治學態度令人敬佩
2009-10-13HKT13:07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更正他的演講辭內容,有大陸網民表示,溫家寶的嚴謹治學態度,令人敬佩。

溫家寶致函新華社總編輯室,對該社發表他撰寫的《教育大計,教師為本》文章內容作出更正,並向讀者致歉。溫家寶在信中說,文章提及岩石學的分類,應?沉積岩、岩漿岩、變質岩。特此更正,並向廣大讀者致以歉意。

大新聞!大新聞!原來在差不多先生的中國,連寫錯字認錯,都已經是全國的大新聞,很了不起的大事!!!

對,如果沒有「看月光、望山月」的典故,我們這些受洋教育的人,永永遠遠都無法明白,這件事有何轟動,為何連手誤、字誤、用錯名詞,都可以是「新聞」,都值得網民和學者「討論」。

這是一個怎樣的國家?就是一個沒有常理,沒有邏輯,沒有真相的國家;看看香港大陸化之後,連特首在廟堂之上「狗噏」,立法會秘書處也可以改作「鬥噏」,而從來沒有一間主流傳媒,敢去質疑特首、立法會秘書處沒有「誠信」。

對,原來「前後立場不一」的甘乃威,因為「未能一次過說明所有事情」,「幾個版本有所出入」,這樣就叫做沒有誠信,反過來指鹿為馬,指狗為鬥,就完全沒有誠信問題。

這是一個怎樣的社會?這是一個怎樣的國家?中國人要救中國,唯一的方法,就是去(偽)中國化--因為今日的中國,根本就是假貨!

星期一, 10月 12, 2009

何秀蘭公投討論的荒謬邏輯

港台新聞:對於民主黨的甘乃威解僱女助理事件,何秀蘭說,對總辭方案有影響,特別對港島區的影響較大,但她希望泛民各黨派能將兩項議題分開商討。總辭方案亦會因應甘乃威事件的進展而作適當修改。

何秀蘭又說,泛民將會討論參加五區總辭議員的標準,以及各黨如何支援有關議員缺職期間,有關議員辦事處需要處理的議題,和支援離職議員進行的補選工作。現時已討論原則性問題和實際運作,希望能夠更清晰爭取普選。

看完這篇報導,林忌真的很想問;「何秀蘭,既然甘乃威解僱女助理事件對總辭方案有影響,為何要分開討論呢?」

連何秀蘭自己都承認,兩件事會互相影響,那麼何秀蘭閣下你是否認為,中國共產黨以及民建聯是傻的?原來泛民大大聲說要「分開討論」,中國共產黨和民建聯就會分開處理?

明知事件會影響公投,如何可以開討論?這是甚麼理由?廁所塞了,那麼和去如廁的問題又如何分開討論?這是甚麼反智理由?

就是事情有變化,所以必須把兩件問題一併討論,林忌第一次見到這樣反智的邏輯--因為事情起了變化,所以我們應該把兩件事分開討論!更奇怪的是把問題分開討論了,「總辭方案亦會因應甘乃威事件的進展而作適當修改!」嘩!神奇,分開了討論,那麼結果反而能夠作出「適當修改」,這種神人級的智商,就有如政府告訴我們,應該把「高鐵線」和「落馬洲替代方案」分開討論一樣,這種荒謬邏輯,原本以為只有高官身上才看得見!

對,甘乃威事件會對公投做成影響--其麼影響呢?就是土共必在事件上大造文章,簡單而言,就是甘乃威和民主黨會造成失血,那麼失血要如何補充呢?何秀蘭,我們就分開討論一下,何秀蘭議員你可否回答一下,除了李柱銘方案之外,還有甚麼偉大的構想,可以短期間內補回民主黨所失的血呢?是否何秀蘭親自辭職去公投?

難道何秀蘭認為甘乃威即使一件「沒有證據、沒有真相」的荒謬「疑似民事性騷擾」辭了職,支持普選的市民也會因此而拒絕投一票給李柱銘?何秀蘭,這是否就是你的政治判斷?

好了,歡迎各方質疑林忌一向不喜歡何秀蘭,可是何秀蘭又一向喜歡民主黨嗎?我們不妨談一談一連串的事實;2004 年九龍西民主黨爆發匯標事件,涂僅申從未談過辭職的時候,一眾親何秀蘭的智囊與老友,卻在網上發起「支持何姨姨參加九龍西補選後援會」而成功登上蘋果李八方,連土共都自嘆不如。

政界眾所周知,民主黨基層和何秀蘭系的人馬一向勢成水火,在這樣的時刻,何秀蘭為何要急急腳大大聲親口在記者面前大談要「分開討論」,以集泛民行政手段,去排除李柱銘參選的可能性?何秀蘭,是否你有朋友想參加港島區補選?請你申報一下好嗎?

還有,一向和記者關係極良好的何秀蘭,更和今次很多反甘威派的記者關係密切良好,瓜田李下,江湖傳聞何秀蘭和今次抹黑甘威的傳媒報導千絲萬縷,為何要在這樣的時刻,突然反智地要把甘威和公投的討論分開?分開對泛民有咩利益?為何在何秀蘭沒有、亦無法說明「分開討論」的好處之時,卻居然公開呼籲要泛民「分開討論」?背後的原因是甚麼?服得到眾嗎?還是何秀蘭自也以為懂得「戰略」嗎?

如果懂得戰略的人,又為何會在 2004 年被民主黨告急時,不懂得反告急呢?難道當年的她,已經擁有無上的鴕鳥智慧,認為要把民主黨的告急,和自己的告急分開討論嗎?

再分開討論的話,又要哭訴自己被人欺負了,可是今次的對手不是民主黨,而是中國共產黨啊!

星期六, 10月 10, 2009

女事主出手了!

港台:甘乃威前女助理發聲明 冀事件獲嚴肅處理 2009-10-09HKT20:50

甘乃威前女助理晚上發表聲明,期望外界尊重她的私隱。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甘乃威的前助理發表聲明,表示已向民主黨主席何俊仁及副主席劉慧卿講述她的遭遇,希望事件獲嚴肅處理,為她討回公道。

她又表示,事件對她及家人帶來前所未有的困擾及壓力,不必要的引述、流言及接近消息人士的報道,造成更大的傷害,期望外界體諒她的處境,尊重她及家人的私隱。

她又說,已委託律師處理今次的事,並會研究處理方案。

睇完呢段新聞,林忌好想笑。

民主黨真蠢,蠢完一次又一次,中了計,再踩深 D,再踩又深 D,結果不能自拔,事情往最衰果面發展。

事情一開始,民主黨那種中國膠「凡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的精神,已經深為有心人所了解,因此成個天仙局,就如此佈成了。

就以今日傳媒所流行的版本來說吧,由始至終,甘乃威最嚴重犯的「罪行」,也「只」不過是性騷擾;性騷擾是甚麼?就是一件民事的訴訟,如果事件在法庭審理,最嚴重也不過是賠錢了事,既不是刑事罪行,也交由法庭去審理,對甘乃威以至民主黨全黨的影響,又點會好似今日咁大
呢?

上到法庭,女事主就要接受律師盤問,佢的證供可以由大狀去 cross examination,而唔係好似今日由傳媒公審咁,甘乃威講乜野都係不可信,而女事主則無論如何作故事,大家都必定深信會是事實,這樣的公審,就有如中共或納粹的法庭,可信嗎?

而家民主黨係全輸,打官司最多係賠錢,而家錢又賠左,人地都仲要大大聲說:「希望事件獲嚴肅處理,為她討回公道。」--甚麼公道呢?要刑事化性騷擾嗎?要在沒有公平審訊的情況下,以民主黨的中常委去代替法庭嗎?還是由保皇黨那些別有用心的議員,去審訊甘乃威呢?

審訊結果對甘乃威有利,大家必然話係民主黨護短;反過來,傳媒則一面倒偏幫女事主,這樣一面倒的公審,不用審也知道結果,原來這叫做「追求公道」?原來這叫做「找尋真相」?嚴肅處理?真的想嚴肅處理,不是交由專業的法官,卻交由一個三姑六婆去講數,最終連自己個名都被爆出來,傳媒則玩謝了你,你還想去追求甚麼公道呢?

哦,證明甘乃威有錯,於是佢要辭職,於是原本和這位「女受害人」的同事全部也要一齊冇工開,原來因為一個人冇左份工,大家認為賠錢唔係最好的補償,而係令佢地所有的同事一齊冇左份工係最好的補償,這就是天才智商得出的結論。

對,搞到今日甘乃威已經身敗名裂,原來還不算公道,要把他迫到辭職,令他身邊的助理也全部冇埋份工,好似佢最初被迫辭職一樣,這樣原來就是最大的公道!

哈哈哈哈哈!超公道呀!

「事件對她及家人帶來前所未有的困擾及壓力,不必要的引述、流言及接近消息人士的報道,造成更大的傷害,期望外界體諒她的處境,尊重她及家人的私隱。」

對,是誰造成如此具大的傷害呢?就是她自己所托非人;很不幸的,在所托非人之後,這位女事主好似仍然未醒,她到今日仍然看不見的,就是要置佢於死地的,不是她所投訴的人,卻就是她所「期望體諒」的傳媒;期望體諒會換來安寧?期望體諒會換來尊重她及家人的私隱?呢位女事主,係唔係又係太天真、太傻啦?

從好方面睇:一大班記者落足嘴頭甜言蜜語,想呃佢出來指證甘乃威,令呢場政治謀殺案可以繼續上演下去,傳媒可以繼續發殺人財,透過政治謀殺的血腥和暴力,卻打著「正義」的旗號,用他人的私隱來換銷路賺錢,於是好天真、好傻的事主,就正如佢最初信錯譚香文一樣,繼續信錯 d 傳媒,直至玩到佢冇哂利用價值為止。

從壞方面睇:嘩!政治謀殺民主黨的議員,畀我係中聯辦,都立即有錢出錢,有力出力啦係唔係?咁多親共機構咁多份工,以佢之前份工的人工,立即開個幾倍的價錢畀佢,又有何難呢?而家個名被人揚開左,為左下半生著想,又有幾多人能夠頂得住引誘,去作無限上綱的指控呢?

最差的情況:一生人都未試過咁上位,在全港傳媒的目光之下,在關鍵時刻出來曝光,突然成為明星,一次過累積人氣,搏同情表參加補選搶甘乃威個位又得,2012 先出來選對抗民主黨又得,唔好忘記佢做得議員助理,就代表對政治係有興趣,一大堆師奶同情票谷落佢身上,呢鋪仲唔一夜成名?

取回公道--參加補選取代甘乃威的位置,最公道啦掛!哈哈哈哈哈

民主黨班大老,你有冇覺得自己好天真、好傻呀而家?


止血方案只得一個--甘乃威辭職,宣佈進行普選公投,由李柱銘來代表。
由於以金錢和解的前提已經唔再存在,要求事主把性騷擾案送去法院,由法院審理,再以案件已交由法院審理為理由,不再回應任何問題。

泛民支持者,你地醒未?就當件事最初冇土共、冇中共的介入,事情發展至今,想中共同土共唔介入,有可能嗎?

你地當中聯辦係開東華三院o架?
你地當中共統戰部係食飯唔做野o架?
你地當民建聯班友只係食蛇宴o架?
你地當中國共產黨好似你地班泛民咁,搞政治係業餘過業餘o架?
你地當政府施政報告前夕,推出「政改」方案前來全力搞甘乃威,係「偶然」o架?

醒下啦,朋友!

星期五, 10月 09, 2009

請立法會同時調查曾 X 成、梁振英及李國寶

信報:「身為資深大律師的余若薇指出,甘乃威並沒有就賠償其助理而向立法會申領議員津貼,僅申領該議員的薪酬,因此事件並不涉及公帑,與有否不適當使用公帑完全無關,根據《立法會議事規則》,解僱事件未必屬於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的職權範圍。
余若薇強調,公民黨認同立法會應該秉公辦理,但同時也要依規矩辦事,「如果就一件新的事件以超乎一般機制處理,便不是秉公辦理」,要是另立規則,便會對日後造成先例。她並指出,立法會已有機制處理類似問題,如《基本法》的罷免機制,政治事件應用政治渠道解決,而且民選議員的去留,亦應由選民去決定」

可是,傳媒眾口一詞說,由於誠信理由、婚外情理由、濫用職權打壓炒人理由等等 N 個理由,要調查甘乃威,而甘乃威需要辭職,聽完之後,林忌亦覺得香港人有此雄心壯志,去調查議員的道德,亦不無道理。

但香港的法律,不是人人平等的嗎?林忌在領悟到大家對甘乃威關注的新道德標準之後,覺得我們必須公平公正,去處理所有相同類似的問題--對不對?有關乎以上的問題,我地應該用相同的標準,去對待我們的官員以及議員,才對吧,是不?
港台:議員對擴大委員會權力調查甘乃威事件意見紛紜
2009-10-09HKT16:28
立法會內務委員會討論甘乃威解僱議員助理的事件,對於申訴部當值議員建議,賦予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調查權,跟進議員操守問題,議員有不同見解。

法律界的吳靄儀表示,現有議事規則和基本法明確規定,跟進涉及議員操守的處理方法,包括譴責,不應該因為個別事件,貿然為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擴權。議員馮檢基擔心,類似的道德審判,可能演化成政治角力,對當事人不公平,擔心開了不良先例。

民建聯的劉江華支持由委員會跟進,認為事件引起社會關注,亦涉及對議員誠信的指控,不應在未有任何調查前,貿然啟動基本法及議事規則中譴責或罷免議員的程序。

因此林忌呼籲,我們應該立即去立法會秘書處投訴下列人等,希望交由新成立的委員會同時處理,包括

1. 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疑似以職權打壓炒社工事件
2. 曾鈺成違反議員誠信,曾於 1995 年參選立法會前承諾一旦落敗不會出任臨立會議員,結果卻出任 1997 年的臨時立法會議員事件,與曾鈺成的疑似共產黨員身份是否有關?
3.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目前的伴侶,當年有沒有涉及和曾鈺成上司下屬關係?以及有沒有在未辦完離婚手續前,就進行婚外情?
4. 銀行界議員李國寶,在 2002 年巴黎爆房被報導,這段不倫的婚外情事件
5. 行政會議召集人梁振英,被全國人大代表李鵬飛揭發是共產黨員的違反誠信事件
6. 行政會議召集人梁振英,在香港電台當眾宣佈「第 N 屆唔做」特首,目前卻有意參選下任特首,涉及違反誠信。
7. 立法會秘書處,明知特首曾蔭權在立法會會議上說「狗噏」,卻把文件改為「鬥噏」,當中特首官員有沒有向秘書處施壓?


大家快 d 學土共咁玩,一齊去立法會秘書處集體投訴啦!
既然審甘乃威可以唔跟法律程序做,點解其他人就唔用相同的標準?

泛民支持者,你地係唔係任由保皇黨玩弄法律?

請立即投訴!

立法會秘書處申訴部。
辦公時間 : 上午8時45分至下午6時(星期一至星期五)
熱線電話 : 2526 4027
傳真號碼 : 2521 7518
電子郵件 : complaints@legco.gov.hk
地址 : 香港中區花園道3號花旗銀行大廈5樓

星期四, 10月 08, 2009

甚麼叫誠信?

當林忌把「婚外情」謬論駁到體無完膚之後,「滅甘派」的最後論述只餘三個,一個叫做「性騷擾」,一個叫做「炒人係施壓」,最後一個叫做「誠信論」。

1. 性騷擾
我想問,乜性騷擾唔係一個法律學上的概念嗎?就和香港人選擇性採用西方的邏輯一樣,中國膠最愛的,就係把一些西方的觀念,似是而非用「差不多先生」的手法,胡亂套用;而家傳媒在事件上吹出來的性騷擾,一係就屬於刑事學上的非禮,一係就屬於民事上的索償。

對,甘乃威有冇性騷擾,係唔係傳媒可以公審的事情?係唔係可以未審先判,在冇當事人指證,當事人唔出聲的時候,就可以單方面判定的事情?

甘乃威樣衰,係唔係就等如佢有性騷擾?甘乃威對當事人講過甚麼?究竟係有誰去決定?係事實如何呢?定係傳媒判斷係如何呢?

就算甘乃威係有性騷擾,根據香港法律應該如何處理?就係民事索償;在冇證冇據,就要判定甘乃威係有性騷擾,這叫甚麼?原來香港係人治的社會?

好公平呀!好公正呀,原來男人「疑似性騷擾」,結果唔單止係法律判斷上的民事賠償,原來仲要判私刑,仲要浸豬籠,點解呢?原來就係因為佢樣衰,佢乞人憎,佢係議員,所以就要受到歧視;所以就可以在法律以外,用盡一切的手段去攻擊、抹黑、拉埋人地妻女落水。

法律問題,原來唔係用法律解決,係由三姑六婆的意見,再由傳媒做村長的角色,去動用私刑,去把犯了錯的民事被告一方,以私刑處決,嘩!果然係廿一世紀文明社會的做法呀!

各位傳媒大佬,你地既然認為性騷擾係死罪,不如建議立法性騷擾刑事化啦;例如有老闆對女下屬口花花,就要坐監,我萬二分支持你地咁樣做,我真係想問下,乜原來法律上人人平等,都係你地吹出來o架?定係有錢、有權、有人照,就可以冇事;冇錢、冇權、冇人照,就要罪加十等呢?

2.「炒人係施壓」
上篇已經講過,議員助理係一個助理,助理必須要和議員互相信任,如果信任失去了,如何合作下去?助理就係助理,有議員先有助理;議員有權利去選擇同邊個人合作,這是一個政治決定;可是邏輯混亂的三姑六婆四叔公八姨丈,卻以為助理好似公務員一樣係鐵飯碗,以打工仔的心態「敵愾同仇」,認為炒人就好唔應該。

我地呢個三姑六婆四叔公八姨丈的無知世界,連咩叫「議員助理」都唔知,有意見以為--議員助理等如「副議員」,卻不知道原來議員辭職,第一件事就係該議員的所有助理,立即等如被炒;成班傳媒大大聲,話不合理炒人好唔應該,但佢地而家就不合理要炒甘乃威,以及不合理要炒哂所有甘乃威的助理。

這種弱智的邏輯,最簡單就係引幾個月前過身的 Michael Jackson 做例子;當年有個小朋友出來指證 MJ 性侵犯佢,全世界就用唔相關的證據--例如 MJ 好鍾意小朋友,MJ 的兒童夢幻樂園的住宅,去強烈相信 MJ 的確係戀童;好啦,就算 MJ 真係有戀童的傾向,咁又點呢?咁證明 MJ 有性侵犯過個小朋友嗎?

而家 MJ 死左,當年果位小朋友長大成人,受唔住良心的責備,出來承認當年係老屈 MJ;咁又點?當年有份一齊老屈 MJ 的三姑六婆四叔公八姨丈今日去左邊?當年有份狂踩 MJ 的仆街去哂邊?當年有份一齊謀殺 MJ 的演藝事業,令 MJ 一沉百踩,令 MJ 永不翻身,令 MJ 最尾成為藥癮者的果班仆街,今日去哂邊?

甘乃威炒助理,同佢有冇性騷擾女被告,同佢有冇示愛,未必有絕對的關係;就等同當年 MJ 賠天文數字畀個小朋友,都只係為了息事寧人--因為性騷擾係賠錢,民事官司好多時都係一樣,對錯唔係最重要,只知道有時你可能錯了少少,無神神被人屈,為左最簡單的息事寧人方法,用中國膠的邏輯--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就係畀錢了事。

結果--呵呵,你畀錢,即係你錯啦--這就是弱智人民的思維,就好似 MJ 畀了錢小朋友,佢以為係息事寧人,原來大眾就認為--你肯畀錢,即係你有性侵犯個小朋友!

恭喜,閣下水洗都唔清啦,民主黨班傻仔,呢鋪你仲唔仆街?

3. 誠信論

星期一報導:【本報訊】民主黨立法會議員甘乃威遭女助理投訴性騷擾及無理解僱後,昨日召開記者會,「死撐」沒有向女助理示愛,亦非求愛不遂而解僱對方。不過,面對記者追問為何突然解僱表現良好的女事主,甘乃威即態度閃縮,語焉不詳,以保障事主私隱為由拒絕交代。

今日星期一報導:【本報訊】民主黨立法會議員甘乃威前日改口,承認曾向前女助理表示「有好感」,被質疑與之前否認曾示愛的說法有出入。民主黨主席何俊仁承認,甘乃威之前稱沒有示愛的說法,並非全面的答案,與他向黨團交代的內容也不一致,所以他指示甘乃威必須全面地公開澄清。何俊仁又透露,甘乃威向民主黨交代的事件內容,與女事主的版本有出入,民主黨不排除進行獨立調查後,改變甘乃威毋須辭職的立場。

中國膠就係中國膠,當有人要你死,你唔走去反攻,你就一定死。

咁耐以來,好多朋友都成日問林忌--為何平日的你溫文爾雅,但一到某些時刻,卻偏要推到最盡,偏要有好大的反應?

望下甘乃威事件啦,民主黨的處理手法,簡直就係中國膠的典型--保障事主私隱?哈哈哈哈哈

呢班大大聲的道德塔利班,即係今日果班三姑六婆讀者,真係關心事主嗎?民主黨班大帝,真係好天真,好傻。

不白也不黑,結果就被人染黑,點解中國膠咁愛厚黑學,卻一點也不厚黑?
我是真心相信民主黨班友仔係傻的,因為好簡單,如果佢地真係要講大話,真係有心保護甘乃威,好簡單,第一件事就係全面抹黑女事主。

女事主有太多弱點可以被抹黑,偏偏對女事主最大傷害的是誰?第一個是爆女事主身份的明報,第二個是爆女事主失戀的頭條日報,第三個就是確認事主身份的譚香文。

民主黨,你班傻仔去左邊?睇到未?打著保護女事主旗號,卻打女事主最狠的是誰?就是呢班「打著紅旗反紅旗」的傳媒同「事主代理人」

譚香文,有報紙問女事主係唔係 XXX;譚香文大可以答:「我唔會答,我死都唔會答你呢條問題」,你卻說:「唔通我唔認?」

梗係可以唔認啦,你唔認,班傳媒就要負上爆人身份的責任;你認,就係你係傻婆,因為你認左佢地就可以肆無忌憚地去報導佢身份,你做過立法會議員都咁低能?你癡線o架?你弱智o架?

好多人成日都認唔清的,就係傳媒班大帝的潛規則:記者弱智、讀者弱智係老奉,你解釋唔到畀佢地明白,你就仆街。

不論政治對錯,為何台灣的馬英九,會有一個花名叫做「馬更正」?原因就係佢讀法律,1.1 就係 1.1 ,你班友唔該唔好講到係 1.5,因為 1.5 就可以被人「四捨五入」變成 2。

傳媒老奉就吹,凡係可以用得到的詞語就用,正如莎朗史東事件,正如任何一件可以老屈的事件,只要生安白造加幾個不負責任的形容詞,壞人可以變好人,好人可以變小人。

咩叫示愛?咩叫有好感?甘乃威之前澄清佢冇示愛,代唔代表佢必須同你講,佢有好感?
好過癮的,原來你問佢 A ,佢答你唔係 A,因為佢冇同你講 B ,所以佢就係冇誠信!

我問你有冇同 A 小姐上床,你答冇,原來你同 A 小姐係發展中的情侶,被人踢爆,然後你就叫做「冇誠信」

胡適的差不多先生傳,說盡的就是中國膠的荒謬智商惡疾;曖曖昧昧有感覺,就可以說成是愛上對方,反正喜歡、好感、愛,原來在中國膠那班不知愛情為何物的弱智人士面前,就是同一回事。

掉轉頭,我地又需唔需要班道德塔利班交代,你地拍過幾多次拖?愛上過幾多個人,你地知唔知咩係曖昧?你地知唔知咩係「有好感」?你地知唔知男女之間所有友情都係夭折的愛情?

好明顯,從譚香文的表現看來,用我地的標準,Sorry,佢唔知道,亦唔明白,所以成件事就膠到冇朋友。

呢班道德塔利班,知唔知道為何中國古代要有嚴格的男女之防?為何見要係見面、讀書都唔得的「男女授受不親」?為何伊斯蘭社會的女性要包面?你估人地係乜 ground 都冇的嗎?以為人地係無知,其實自己才是最大的無知。

今日西方社會的邏輯,就係即使男女之間的思想過了界也唔緊要;正如西方的法律邏輯倫理,只有行為才是最重要,腦內的犯罪念頭,唔係犯法。

但係中國膠的邏輯,就係思想過了界,就仆街;咩叫示愛呢?咩叫示好呢?原來佢地的腦內只有一有一個簡單的念頭,以為男人對女性有好感,就等如要上床,以為男人對女性有欣賞的感覺,就只係等如要追求佢地。

所以港男一直說,有些港女就係這樣的一種變態生物,男人望多一眼,就以為男人想強姦佢地;男人從「有好感」的角度,在生物學的原始驅動下獻少少恩勤,就以為男人係要追佢地,同佢地上床。

荒謬絕倫!

反問返所有人,你地的生命之中,又對過幾多人有好感?已婚的人士,又有幾多人對其他異性有少少幻想或者感覺?有感覺又如何,代表係你要出軌嗎?你有感覺了幾多次,又出軌了幾多次呢?

嘔心的變態社會!

最後一點,就係利益申報。
好多人問林忌,其實你同甘乃威之間,有咩關係?你係唔係甘乃威的軍師?你係唔係甘乃威的死黨?

林忌好想反問:那些數臭甘乃威的人,你地又同甘乃威係咩關係?你係唔係佢敵人?你係唔係佢的仇家?

中國膠的邏輯,永遠只有黑和白,我也不妨指天發誓公開,林忌已經接近十年冇同甘乃威面對面講過一句話。

約十年前,林忌在一件和親人有關的對抗土共的硬膠事件之中,得到了楊森以及甘乃威的幫助;佢地的幫助,就好似雷曼事件的幫助咁,做了好多,但實際上幫得到的亦唔多,有心但無力,因為事情唔到佢地控制。

這就是唯一一次,林忌和甘乃威認識、交談的事件;而此後也幾乎沒有任何的聯絡,包括在 2008 年的選舉。

最感慨的,係記得當年甘乃威對住初出茅廬的林忌說:「有時唔使太激動,要保持平和,同佢地慢慢講道理」。

林忌一直都唔認同,一直都認為呢種行為就係中國膠的錯誤,一直都認為呢種「好好先生」的標準行為,必定會累死自己,結果事實證明,在中國膠的世界,做君子,你注定仆街。


冇錯,甘乃威就係這樣的一個人--林忌在博客寫過好多文,有些讚人的,當事人或多或少,都會好識做的走去同林忌聯絡搞關係,希望大家做朋友云云;可是反過來,呢位甘乃威在政治上真係一個單純得可以的人,因為即使我撐佢幾次,到今日佢都未同我傾過一次偈,到今日佢都未搵過我講多謝。

對比起那些在傳媒吹風,那班記者同這個政界人士交朋友,同果個搞關係,那些寫黑佢的記者,背後受咩利益呢?受咩壓力?有種的話,就學林忌一般,全部出來澄清申報下利益吧。

當然,我知道這是對牛彈琴,因為這個社會,是沒有真相的社會。

去到今日,傳媒必定要甘乃威死,點解?因為如果女事主死唔出來,佢地冇新聞炒之餘,甚至會受到反彈--就係佢地根本在冇證據的情況下,老屈甘乃威到一個不合理的地步。

傳媒已經洗濕左個頭,唔係甘威死,就係佢地亡,所以佢地一定要迫死甘威,包括不顧一切都要迫個女事主出來,煽動佢作出任何對甘乃威不利的證供,然後就可以大造新聞,去完成佢地呢一項政治謀殺的使命。

唔係甘乃威死,就係呢班傳媒集體公信力破產,你估佢地會選邊樣呢?

星期三, 10月 07, 2009

中國膠對民主的一場美麗誤會

今日蘋果新聞: 『可是當聽眾問他會否為此辭去立法會議員一職時,他的態度即時轉變,更像前特首董建華上身,認為「個人去留係一件好簡單嘅事」』

我想問一問記者,甘乃威同董建華有咩唔同?
董建華唔係民主選出來的,甘乃威卻係民主選出來的。

記者,問問你自己良心,你係唔係投了甘乃威一票的選民呢?

如果你係,你當然可以要求佢辭職;如果你唔係,你都可以要求佢辭職,但係有冇權要迫佢辭職呢?

我想問,咩叫民主呢?甘乃威係市民用投票選佢出來的;佢而家有冇犯法?冇;佢而家係唔係不能再執行職務?唔係;咁我地投左佢一票的市民,係唔係先係最應該有 say,甘乃威應該去,定係留?

定係民主原來係用把口講?例如,原來為左「民主派」大老的利益,就要「講政治」,對錯唔重要,就好似保皇黨一樣,最重要原來係「政治技巧」?

選民選擇了甘乃威,唔鍾意下次可以唔投佢一票;民主黨要制裁佢,好簡單,把佢開除出黨就是,叫佢退出黨就是,這就是政黨所能夠做得到的事。這亦是為何英國保守黨,都唔敢叫 2004 年的 Boris Johnson (今日的民選倫敦市長)把國會的議席當係私產,可以為政黨的利益,就隨時迫人辭去國會議席,而只係炒左佢的黨職而已。 

選民投了所謂「神聖的一票」,原來係假的?原來在「中國膠」的荒謬道德邏輯面前,就可以當係垃圾?咁如果下次共產黨同你講,在「愛國道德」下,要你放棄民主,咁你又係唔係可以唔理民主?可以唔理果神聖的一票?

正如林忌身邊最少有十票,都投了甘乃威,我地呢年幾兩年都好滿意佢表現,覺得佢比起大多數泛民議員都做得到野,例如在雷曼事件,在水浸事件,都做得比一般泛民議員多好多,因此我地會繼續投佢一票,即使佢搞婚外情、師生戀、或者去一樓一;但係呢班強迫甘乃威辭職的人,你地做緊乜呢?

你地做緊的事,就係運用你地的政治影響力,運用你地的壓力,去打壓甘乃威,去打壓我地呢班投左一票的人的權利,去打壓我地呢班投左一票的選擇的權利。

你要求佢辭職,又需唔需要民主制度呢?定係選的時候就要搵市民來玩,迫走人就可以傳媒做法官,大佬話事就可以當我地市民係死的?

如果甘乃威炒女助理係「上對下的施壓」,係「不合理的權力運用」,那麼傳媒而家你地做緊乜?你地同樣係「上對下的施壓」--對我地呢班投左一票小市民的欺壓,同樣係對權力做左不合理的運用,運用你地的影響力,去迫走我地心愛的議員。

更甚的係,議員助理係跟議員的;如果說甘乃威迫走一個助理係大事,咁而家你地迫走甘乃威,甘乃威的其他議員助理,原本冇事都被你地迫走;如果說迫走一個人係大事,咁迫走更多人,係咩事?

由乜野去決定迫走人的理由,係合理,定係唔合理;由乜野人去決定,令到人冇左份工,係合理,定係唔合理?係老闆(甘乃威),係職員,係選民,定係傳媒呢?定係傳媒自以為係上帝,可以令人冇左份工,都一定合理呢?傳媒你地而家係唔係賊喊捉賊,人地做左一次仆街,你地就要做十次仆街?

我地呢班記者係唔係全部都係政治白癡?我地呢班泛民大佬係唔係全部都係政治觸覺弱智?林忌一篇撐甘威的 post,在 facebook 一夜間超過五十幾個 likes 的推薦,係平時普通文章的五倍;乜原來今日的選舉制度,係計「有幾多人唔鍾意」一個人,而唔係「有幾多人死忠」去支持一個人?

對,民主黨如果繼續強迫甘威辭職,我可以好簡單地話畀你地知,你地係同我地呢班民主派的死忠支持者過唔去;土共點樣串你,普通人點樣食花生,佢地有投過你地一票咩?邊個投你地票?係我地,定係佢地?

民主黨絕對有權開除人出黨,但如果一個政黨因為一個這樣愚蠢的理由,去打壓我地選民的權利,對唔住,我呢一世都唔會再投你一票。
《完》

後記:當然,如果甘威自己唔想做,又或者為以退為進,乘勢推普選公投,又當別論。

伸延閱讀:
明報支持藏獨與李國寶婚外情

比較甘乃威與國際領袖緋聞
反看甘乃威事件
陳大文部落:從阿甘低能鬧劇看愚蠢港喱

明報支持藏獨與李國寶婚外情

香港的傳媒垃圾,早已不是新聞;但垃圾到今日的田地,真係要令人全力恥笑。

對,今次又要取笑的對象,再一次係--明報。

大家睇一睇呢張由明報資料室提供的名單,再望望呢一篇「9諾獎華人得主 8個美籍」的文章,就會發現一個好簡單的錯處。

冇錯,就係點解明明係華人的 1989 年諾貝爾和平獎得主達賴喇嘛丹增嘉措,居然不在明報資料室的名單之上?

達賴喇嘛丹增嘉措唔單止係華人,根據中國國藉法,丹增嘉措在青海省出世,在 1959 年之前更係中共的官員,點計佢都係中國公民,比去上面「認屎認尿認屁」,比實際上歸化做外國人的「華人」,點解反而不在名單之上?

唔通明報支持藏獨,認為西藏唔係中國的一部份,所以西藏的達賴喇嘛就唔係華人?作為近年其中一份「愛國愛港」的傳媒,明報唔通做左美帝的走狗?要強把西藏分裂出去?

唔通明報編輯係漢奸!唔通明報編輯係賣國賊?唔通明報資料室居然連達賴喇嘛都唔當係華人?佢地唔係「公信第一」咩?連小學生都知達賴喇嘛係中國人啦,佢地居然唔知?

定係原來明報為左擦中共的鞋,因為知道今日的中共政府唔鍾意達賴喇嘛,所以就要為政治原因,係篡改名單,故意擦去達賴喇嘛的名,去欺騙全港的讀者?

由於明報進行分裂國家的活動,我建議台灣的國民黨政府,要好似對待達賴喇嘛訪台一樣,任何國民黨的官員,都唔再接見明報呢間機構的所有成員。

同樣的,大家近日談到甘乃威婚外情事件,再一次引起無限討論;第一個要佢辭職的原因,係佢「婚外情不道德」;聽完一連串一連串的道德討論之後,林忌開始被感動,覺得好同意,因此決定成立一個全港立法會議員道德審查的委員會,每年對呢班議員發出「道德審查報告」。

第一件事,林忌就立即去搵搵舊聞,再次發現原來七年前,即係 2002 年,我地的立法會議員李國寶,在巴黎婚外情爆房被影到,因此林忌聽完之後,感到我地必須要李國寶一齊辭職,否則對甘乃威好唔公道 right?

拿拿拿,點解李國寶爆完婚外情,大家都會繼續選呢個咁不道德的人,而特首仲會搵呢個咁不道德的人做選舉經理呢?唔通特首認為婚外情好道德?

有人又說:係「性騷擾」、係「施壓」,林忌聽完立即 O 左嘴..

咦?乜性騷擾唔係法院審理的嗎?如果係刑事罪行,乜可以未審先判,假定有罪嗎?如果係民事訴訟,咁當事人和解左,我地有權調查嗎?

點解咁多人要干預司法呢?點解咁多人大大聲要妨礙司法公正呢?我到而家,都對呢 d 荒謬邏輯諗極都唔明。

比較甘乃威與國際領袖緋聞

林忌新戰略構想:土共想迫甘乃威辭職?好呀,民主黨快 d 宣佈以退為進,先以甘乃威辭職,來做普選公投的工作,由民主之父李柱銘參加補選,來領導民主公投!

香港常以英國的制度為榮,可是香港的社會價值,卻是一個怪胎,既不中又不西,甚至在有些方面,是取其所最差的。

最可笑的一個論點,就係說一個政治人物交代佢私生活不清不楚,就係冇誠信,就係不可信任,應該要辭職。

真的嗎?這是邊個地方的慣例?這是哪一個國家的道德倫理?香港共和國?

看看中國,幾日前在天安門城樓之前面掛著誰的相片?毛澤東搞江青,乜唔係婚外情咩?乜唔係人所共知的「不道德行為」咩?點解人民幣仲印住佢個樣?乜唔會教壞細路咩?

仲有在城樓上面,果位更近期的搞婚外情的人是誰?江澤民包二奶幾乎係內地人所共知的舊聞,人名就唔開啦,咁點解我地香港的報紙冇一份更挑戰老江?要佢下台辭職?定係香港人個個都搞港獨,認為香港人唔係中國人,中國的領導人同佢無關?

再數早 D,孫中山三段婚姻,佢同後來做左中共國家副主席的宋慶齡,最初都係婚外情呀,咁我地點解仲要尊重孫中山?點解我地仲要叫佢國父?點解仲有好多學校放「孫中山壽辰」的學校假期?佢咁唔道德,做咩國父呢又?

道德?咩道德先?中國人的道德?中國人的道德一向就係三妻四妾,呢個就係中國幾千年的傳統,點解要被「西方列強」控制呢又?

好啦,就當係共產中國都實行一夫一妻制啦,咁老毛呢?咁江澤民呢?點解我地偉大而中肯的傳媒,提都唔敢提佢地的「婚外情」呢?

好啦好啦,我幫你搵個藉口啦,就係甘乃威係民主選出來的,所以同上班班獨裁大帝唔同。

真係?法國總統不斷同佢下屬搞婚外情,意大利總理搞到全國皆佢,佢老婆公開鬧爆佢,佢 d 選民都不為所動,點解呢?

好啦,我又再幫你搵個藉口啦,法國、意大利佬係外人,我地又睇下英國點樣好唔好?

以城市對城市,我地又再搵倫敦市長 Boris Johnson 來比比,好唔好?

Boris Johnson 在 2004 年被揭發公開在報紙講大話,已婚的身份仲搞大另一位女士的肚,仲畀錢人地落仔,要被當事人的母親踢爆,才急急承認之前的「否認」係大話。

So what?當時的 Boris Johnson 都係保守黨的國會議員,英國保守黨有冇要求佢辭職?冇;英國的傳媒有冇要求佢辭職?冇;保守黨做左乜?都只係炒左佢的「黨職」,結果佢的政治前途點樣?四年後一樣高票當選倫敦市長。

講到呢度,我真係好想問下要求甘乃威辭職果班人,咦?你地自稱的道理,係咩地方的道理呢?邊一條法律?邊一條鄉村的條例?邊一個國家的真理?

中國唔使辭,英國唔使辭,連克林頓做到美國總統,都唔使辭職,我真係唔明,香港的立法會議員有咩咁「巴閉」,對道德的要求居然高過哂英國、美國、同我地的祖國。

點解呢?因為發達的民主國家的人民知道,一個政治人物的私生活,同政治人物的能力無關;我地點解要選議員?係因為我地需要佢幫我地做政治的事,而唔係做聖人。

我真係好想知道,例如甘乃威幫左咁多人,例如雷曼苦主,例如連曾特首同民主黨開會,都特別點名走去問甘乃威問題--如果係你,你會點處理... 有關金融監管的問題,連水管爆左,一眾「政治任命」的局長、副局長冇影的時候,都係甘乃威出來,我真係唔明,究竟甘乃威的私生活,會點樣影響到佢的做野能力?

真係好奇怪,例如民建聯的立法會議員,多次公然講大話,例如承諾佢地支持 07 08 雙普選,最尾又反口,點解冇報紙用追甘威的方法去追殺佢地呢?點解政治問題反口,就冇人理,但係私生活「前後不一」,就係天條大罪呢?

點解議員在議會瞓覺,局長在議會打機,我地的傳媒都覺得當事人唔使辭職?但反過來,原來佢已婚而向人表達好感,就要辭職?

定係香港人覺得,我地的政治道德水平勁過英美,領袖的條件高過中國領導人呢?

星期二, 10月 06, 2009

反看甘乃威事件

林忌新戰略構想:土共想迫甘乃威辭職?好呀,民主黨快 d 宣佈以退為進,先以甘乃威辭職,來做普選公投的工作,由民主之父李柱銘參加補選,來領導民主公投!

其實看來看去,林忌都不明白,為何甘乃威事件會一再成為報紙的頭條。

對,這篇文的立場是「明幫甘乃威」,不喜歡勿看,因為全港各大報紙可以在沒有當事人出來指證的情況下,全靠一面之詞去砌低甘乃威,而且在絕不中立的情況下扮中立,那麼作為投了甘乃威一票的選民,林忌亦絕對有權出來表達自己的意見。

一個甘乃威的前助理投訴「甘乃威向佢示愛」,後甘乃威「求愛不遂」就將佢「不合理解僱」,其實講左咁耐,就算以上投訴全部都係真,佢犯左咩法呢?根據香港的法律,以上所有事都不涉及刑事。


1. 不合理解僱論:
不要忘記,議員助理的職位係「助理」,何為「助理」?即係不能獨立工作,而是幫助另一個人工作的職位--去幫助一個理事也;一向在商場上的慣例,凡助理者,合則留,不合則去,單係老闆覺得有人好樣衰,對住某人食唔落飯,或者無法再信某人,佢都有權將某人解僱也;反過來,唔通某人突然同陳克勤拍拖,你都冇權把佢解僱?解僱佢的理由,又係唔係「干預下屬私生活」?

議員助理唔係公務員,一個政黨的助理更加唔係公務員,議員助理就係政治,就係政治鬥爭的最高角力場,那麼要一個議員,和一個他不再信任的人一起工作,這是甚麼來由?這是甚麼邏輯?

最神奇的係,呢一份人工又低,工作時間超長,工作內容極苦悶,卻處理了最多政黨內部的機密,處理最多政治的鬥爭,以中共一貫的歷史慣例,就係最容易統戰的場所,就係最多間諜,偷取最多機密的地方;例如泛民飯盒會內容,例如兩大黨的「最高機密」,永遠兩日就爆上報紙,為何呢?原因就是擁有大量的「爆料者」。

當政黨懷疑有人爆料,當然唔會咁易有證據,如果為左自己政黨的利益,在冇證據之下去解僱某人,咁又係唔係「不合理解僱」?定係原來一定要證據確鑿,先可以解僱?好似國民黨被共產黨滲透的間諜,到國民黨遷台之後都捉唔哂,咁係唔係要香港的泛民主派,在搵唔到證據(好似今日咁,日日都被爆料),但永遠都唔可以解僱助理?

勁呀,遲 d 泛民總辭,議員助理可唔可以出來投訴議員不合理解僱佢地?唔係用法庭去解決,而係投過親共報紙傳媒去解決?其實香港人的邏輯係唔係有問題?

2. 示愛論
甘乃威有沒有示愛,唯一關我地事的,就係佢已婚;但究竟係甘乃威自己發姣,定係個女議員助理發姣,所有事情都係一面之詞。

連法庭對刑事案當中,有關非禮、強姦等一面之詞,都要採取好嚴格的取證規定,當事人的大律師,有權盤問證人,以搞清楚證人可唔可靠等等,但係今日呢件事上面,我地見到一個非常嚴重的指控,而當事人卻可以唔出頭,任由譚香文出來 hearsay,而唔需要面對盤問。

如果連非禮、強姦的嚴重罪行,證人都需要面對法官與傳媒,咁呢「求愛」的指控,又係唔係應該最起碼有當事人的親身指證呢?

甘乃威已婚走去求愛,當然有可能,但更有另一個可能,就係有花癡發花癲,大家在當今社會都見唔少,例如有歌迷發花癡向華仔示愛云云,雖然甘乃威其貌不揚,但最少係半個成功男士,在冇證據,未見過當事人的現身說法之時,傳媒可以一面倒去指證嗎?

法國總統可以狂搞緋聞,意大理總利甚至可以狂搞o靚妹,果然係國情不同,我地香港的議員原來在冇證冇據下「示愛」,都可以成為頭條;咩叫示愛呢?示咩愛呢?洋派作風絕對對「示愛」這個膠 term 不以為然,可是留在香港,就變成「地球好危險,我地快 D 返火星啦」的一件大事!

3. 可笑的「消息人士」
『消息人士對有線電視指出,甘乃威確實有向黨團其他八位立法會議員承認,曾對女助理表示好感,並承認「做錯咗」,遭黨主席何俊仁訓斥「好唔啱、好唔道德」。何俊仁又指女事主其後被甘乃威解僱,「任何人睇落去,都會覺得係求愛不遂引起」,認為事件一旦公開,甘辭職的機會極大。』

拿拿拿,由最初傳非禮,傳傳下跌到落去得番「示愛」,再由「示愛」跌到落去消息人士的「表示好感」!其實香港係唔係一個道德塔利班的社會?「表示好感」同「示愛」,好似係兩回事喎?我有少少喜歡佢,到我非常愛戀佢,中國人的邏輯係唔係就係可以如此互相偷換?

拿,甘乃威有冇向女方作出承諾,例如要離婚先?
拿,甘乃威有冇非禮女方先?

即使佢已婚,佢就唔可以欣賞其他女性,對其他女性表示好感?呢一點係甘太管的,關民主黨 X 事?定係以後凡係見到政黨工作的女性,所有人就唔可以向佢地表示好感?

又反過來,原來香港係嚴禁辦公室戀愛,所以凡有人表示好感,就係犯法?又或者最起碼,上司就一定唔可以向女下屬表示好感?

如果我係甘乃威,我只會答:「我係鍾意佢又點?吹呀?乜辦公室戀愛係刑事罪行咩?」

如果有日 A 君做左立法會議員,然後佢見到個女助理著得幾靚,讚佢一句:「嘩!你今日好靚女,好吸引我」,咁係唔係向佢示愛?

條女聽完發狂,大大聲說:「你結左婚,你好唔道德,你不知所謂... 下刪一萬字.....」

你見到條女道德塔利理上腦,覺得佢唔適合在做你助理,好後悔你見工選人時,只係取佢外表,冇睇佢內涵,咁又係唔係「示愛」之後的「不合理解僱」?

睇完甘乃威事件,第一件事好肯定的,就係呢世都唔好做議員,因為做議員要服務的,係一群弱智的人。

第二件事好肯定的,就係民主黨成黨都係膠;一件小事要搞咩紀律聆訊,愈搞愈膠愈多荒謬內容,然後人地就借你自己搞出來的膠,來打你自己,而唔係實質有咩錯。

第三件事好肯定的,就係泛民主派成個派都係鬼;泛民有邊次自以為係「機密」的事被爆料?成個黨都係鬼,成個派別都係鬼,可是乜都做唔到,想入去做到野?老共知仲早過你自己。

第四件事好肯定的,好多人想甘乃威死,無論係共產黨派的女特務,又或者佢自己發花顛不知所謂,由親共傳媒到泛民友好,都好多人想做低佢--這叫做槍打出頭鳥。

第五件事好肯定的,泛民內部好多人更多私生活上唔到檯,呢班友仲發白日夢想上位,祝佢地早死早著。

第六件事好肯定的,請泛民同民主黨多多上網睇下民意,大家對甘乃威事件,由頭落尾都當係一件笑料來睇,例如「譚香文指甘乃威兩次示愛」的標題,被高登網友評為「重口味」(幻想好似 d 爛 AV 片咁),例如兩位當事人的外表,就係成班網友花生討論的目標,示於甘乃威有冇示愛,佢係「企圖婚外情」,定係「妄想婚外情」,大家都係一口花生一路講,who fucking cares?

第七件事好肯定的,就係林忌一樣有幾路「消息人士透露」,女事主係一位好過敏的人,根據網友的看法,不少「港女」都有「被追妄想症」、「示愛妄想症」,咁件事究竟係乜?甘乃威就算認錯,代表只係「保守派」、「道德派」的看法,而絕對唔乎合時下年青人的標準。

第八件事好肯定的,就係民主黨如果決定要迫甘威辭職,係荒謬絕倫;咁鍾意辭職,辭職來普選公投,把壞變成好事啦寧願!

《完》


Facebook Group: 甘乃威乘勢辭職,民主之父李柱銘領導補選公投雙普選!

星期六, 10月 03, 2009

以國家之名行騙

林忌到今天都不明白,為何那些口口聲聲要市民改變生活習慣,要幾廿歲阿婆買麵包都冇膠袋去為環保,可是卻對這個所謂「國慶」的浪費由始至終視而不見,為何沒有一個環保團體,敢出來統計一下這幾天香港浪費了幾多無謂的資源?

(圖片:朱榕基出席六十年國喪活動時,在天安門城樓以黑衫黑呔黑超的喪服打扮,內地網民熱烈討論不久即被「河蟹」全部被禁)

港台:西九龍舉行國慶巡遊 過萬名青少年參加
2009-10-03HKT15:46
持旗手代表之一、歌手謝安琪乘坐老爺車揮動國旗。
多個青年團體下午於西九龍舉行國慶巡遊活動,過萬名青少年參加。

活動中展示一面由北京空運到港,長89米、闊60米、重510公斤的中國國旗,又邀請60名本港各界代表擔任持旗手,乘坐開篷老爺車於尖沙咀一帶巡遊。

觀察一:林忌真的想問問,為了這面重 510 公斤的國旗,仲出動「空運」,增加了幾多炭排放?浪費了幾多人力、物力、資源去搞這樣的無謂活動?這樣一個「過萬名青少年參加」的活動,對地球、對人類,對全世界有咩益處呢?如果說某些電視節目好無聊應該停播,點解環保觸覺潛哂水,唔敢出來開記者招待會,大大聲話畀全香港人知,呢 d 無無謂謂,又冇人睇又冇人有興趣的垃圾慶典活動,其實係最浪費地球資源,應該立即禁止呢?

這樣的一個現實,就是永遠的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由阿爺到政府無論如何浪費,無論如何胡亂做不環保的事情,那些口口聲聲說要規管的人,就全部無影無縱;反過來,要去欺壓小市民,連一個膠袋都要管,連五毫子都要收,連幾廿歲的阿婆阿伯都冇轄免,連去食火鍋都話係錯。

這就是為何小市民到今日,都堅決覺得環保唔關我地事的原因--原因就係政府帶頭浪費,政府帶頭作惡,政府大頭四圍放火,可是我地那些口口聲聲說正義,口口聲聲為地球做事的人,卻沒有一個敢企出來去指責政府就是最大的魔鬼,反之卻專門找弱小的,找可以被欺負的小市民去欺騙;連儒家都會說,不均寡,患不均,一個不公平的制度,一個不公平的分配,如何能令市民去接受,為何次次都只是要犧牲我地,而唔係班高高在上,卻造成最多浪費的人?

沒有人要求「絕對的平等」,但最起平等的價值,應該得到尊重;以國家的名義去浪費,數一數各區區議會的製造了多少垃圾出來吧!如彌敦道、英皇道沿線的旗海,例如全港區議會用來「表忠」的一大堆垃圾裝飾,為了紀念殺人屠夫毛澤東在城牆上發音的日子,我們還在做幾多件破壞地球的事?如果說個人權利要為地球而付出,那麼以國家之名行事呢?原來就屬於「例外」?那些口口聲聲把環保天天掛在口邊的人,你們可有對自己默不作聲的行為,感到一絲羞愧?

觀察二:
對,這個爛節目的旗手,就是這兩年不斷唱出時事歌曲的謝安琪。

因此,對於甚麼事都是政治的共產黨來說,這就是必須除之於後快,用統戰來收買的頭等大事。

所以夏韶聲唱搖滾?民建聯歡迎你;所以謝安琪唱喜帖街、年度之歌?共產黨就安排國旗揮舞畀你。

再反過來,為何支持總辭的李鵬飛冇得去北京觀禮,為何反對公投,鬧泛民大黨「不民主」的馮檢基可以被邀觀禮?一個被稱為人人應該慶祝的日子,為何原來又是政治活動?為何只有土共與保皇黨被邀?

很簡單,既然這是中共的統戰政治活動,我們就絕對不應被統戰,亦絕對不應慶祝;正如希特拉當年把德國變成納粹私產,愛德國人同樣不會為納粹慶祝一樣,愛中國的人,也絕對不應為中國共產黨的所謂「建國」而慶祝。

觀察三:


看看 Youtube 短片,香港的執法者選擇性執法,已經去到無恥的地步。

平日任何廣告、旗幟插在路邊,永遠都很快被移除--例如法輪功;反過來如今成條街都係旗海,根據平時的做法,執法者永遠都說,因為路邊插旗會影響駕駛人士的視線,影響道路安全,必須移除及必須執法,可是去到所謂「國慶」,好似路人的安全又突然變得不重要了,路人會否被撞死,在「國慶面前」,又是全部你死你事了。

反過來,長毛抬了十幾年棺材,十幾年來都冇做成咩危險,偏偏合法又得到不反對通知書的申請,警方卻可以選擇性執法,又無神神禁止市民做合法的行為,理由是甚麼呢?法理上的根據是甚麼呢?全部又可以一夜消失,變得完全不重要。

再比較一下警方在六四晚會人數統計,以及警方在屯門煙花人數統計的兩種態度,為何今日的示威者都如此氣憤?為何香港警方的公信力每況愈下?為何香港特區政府做乜大家都不相信?鐵一般的事實證明,香港連最後的核心價格--公平、公正、開放、自由、法治等,都已經去到接近喪失的邊緣。

以國家之名行騙,去欺騙大家的感情,以感情去矇騙你的理智,由寶藥黨到納粹黨,由民建聯到中國共產黨,都係用同一種手法--拒絕國慶,就是理智與道德的打戰,就是對抗魔鬼誘惑的不二法門,因為混帳國慶根本就是政治,因為混帳國慶根本就是洗腦!

星期四, 10月 01, 2009

中國只有六十歲?

很奇怪的,中國的年紀就好似某些奇奇怪怪的女士一樣,時大時小時老時嫩,轉軑比起我們那位立法會主席還快。

就是嘛,不是甚麼歷史文明古國嗎?為何五千年的中國,突然變成了六十年?明明只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六十年慶典,卻有人要偷換概念成為「中國的慶典」--中國是美國嗎?美國就是七月四日建立的,中國從來都不是十月一日建立的,那麼說甚麼生日呢?

更奇怪的是,如果中國是十月一日建立的話,那麼台灣就絕對不是中國的領土了,因為中國從來沒有統治過台灣;可是中國的領土,中國簽的條約,就好似中國的年紀一樣,永遠可以隨立場轉換--明明是中共仍承認大量不平等條約,可是無線電視的節目,可以跟隨內地的電視台報導,說自中共成立以來,所有不平等條約都得到廢除!這種無恥的作風,就和香港某政黨一樣,果然是同一個派別的產物。

把一個政黨上台改成建國,把一個政黨的建國看成古代的朝代,這就是那些口口聲聲說廢除「封建主義」,實際上卻在搞皇朝復辟的混蛋所為;一個六十年的朝代,頭三十年當爛掉了,尾三十年經濟好了點,少部份富起來,大部份人還是在貧窮線上生活,這樣的一個爛朝代,還敢自稱盛世,還敢自稱富強,還敢勞民傷財搞閱兵,卻怕老百姓如怕賊,我們生活在一個怎樣的國度?比起世界各國,這樣的中國是怎樣的一個爛國家?連言論自由都沒有,中國就是這樣一個連第三世界都不如的地方。

就如龍應台的大江大海 1949 一樣,應該感到光榮的,就是當年不幸的失敗者,而絕非當年愚蠢的勝利者;就如那些被納粹征服而屈服,被蘇共蹂躪而沉淪的地方一樣,真相總有還原的一天,而今天那些和日本右翼份子一樣篡改歷史的河蟹與無恥之徒,還敢拍甚麼「建國大業」的九流藝人,這些無恥的行為總有被清算的一日。

在香港,十月一日從來都是國殤;香港為何在 1945 年之後繼續成為英國殖民地?原因就是共產黨統治中國,而共產中國卻連收回英國也不敢,要死守不平等條約,直到 1997;香港多數人口都是來自內地,就是因為當年被搞到家破人亡,被搞到赤貧走頭無路,才多少人投奔大海,又或者離鄉別井來香港;沒有這樣的一個爛國家,沒有這樣的一筆歷史爛帳,也就沒有今日的香港;因此口口聲聲叫人不要忘記歷史的中共政府,請不要雙重標準叫香港人忘記歷史,請不要雙重標準認為這筆帳可以不用還也不用算,歷史永遠的教訓--人在做天在看,算帳的日子總會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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