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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 7月 30, 2009

支持領匯上市--歷史不會忘記

評:當年支持領匯上市的「反大班遊行」都係工聯會屬會發起o架!
太陽報 2004-12-23

現時因領匯事件而激發的反政客亂港遊行中,由工聯會屬會發起、約有一千會員的香港證券及期貨業職工會將發動「萬人大遊行」,譴責個別政客只為私利,令五十一萬名投資者及證券從業員蒙受損失,要求政府、議員及政客「多一點良知、少一點私心」。

林忌曰:在知道廉恥為何物的日本,一個人做錯了,會選擇切腹以謝天下人。
在不知廉恥為何物的中國以及香港,一班人做錯了,會選擇看不見就不存在,立即 180 度改變自己立場,繼續去攻擊人。

看看四年前的傳媒怎麼說?看看四年前這些親政府、親共傳媒如何攻擊盧少蘭,如何攻擊鄭經翰,這班人當年大大聲把凡反對領匯上市的人,都打成「亂港」、「港奸」、「出賣港人利益」的政棍,如今他們居然可以面不紅、耳不熱,大大聲走去領匯門口示威,說領匯乜乜物物?

領匯再乜乜物物,都是這班人一手造成的;一手容許領匯上市,就打成是「不尊重法律、濫用司法程序」;同一班人今日不容許領匯「合法謀利」,說領匯這些合法的做法「冇良心」?這班人又唔使「尊重」法律?唔使「尊重司法程序」拿?

1980 年的大公報,大大聲支持中國杯葛莫斯科奧運;2008 年的大公報,大大聲反對任何人杯葛奧運,這件事都最少相距了二十八年;領匯上市至今不過四五年,呢班記者,呢班傳媒,呢班民建聯、工聯會的人渣,可以當我地係失憶的嗎?當年這些大大聲撐領匯到底的人,今日仲可以當冇事發生過,扮正義代表出來反領匯?

民建聯最無恥!工聯會最無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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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金融中心的“9.11”事件」
67歲的老太太盧少蘭扳倒了號稱是全球最大的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的上市計劃。昨日(20日),香港領匯基金(2382.HK)的一紙公告,讓51萬香港散戶的聖誕禮物泡湯。此次認購領匯基金的散戶人數佔到香港總人口十分之一,他們本來預期在領匯的上市中能獲取約20%的利潤...然而,就在大家等著收取來自香港特區政府的“聖誕紅包”時,67歲的香港老太太盧少蘭打碎了所有人的夢。

作為領匯的承銷商之一,高盛(亞洲)董事總經理胡祖六接受《第一財經日報》專訪時表示:“因小失大,非常不幸,非常意料不到。這反映出香港特區政府資產民營化進程中遭受到了一部分社會特殊利益集團的阻力,遇到一定挫折。”

  香港媒體普遍認為在盧的背後有其他人的支援,其中包括香港立法會議員鄭經翰的支援。12月7日,鄭經翰入稟法院,提出司法復核,禁止政府房屋委員會分拆旗下的商場和停車場上市。鄭經翰提出,他按照《房屋條例》第四條,代表一位受影響的公屋租戶。該訴訟得到資深大律師戴啟思和潘熙以“人情價”相助。鄭經翰申請禁止令,延遲領匯基金上市日期。而在盧少蘭和馬基召的上訴過程中,鄭也不止一次表示要在財政上給予支援。

  香港特區政府高官也紛紛公開表示遺憾。財政司司長唐英年批評:“某些人利用香港人尊重法治的精神。”唐英年表示領匯基金上市計劃已經通過18個月的商討,廣大市民、各階層人士對該計劃本身有充分的討論,但不應該在“最後一分鐘”才提出反對,令上市計劃擱淺。

太陽報 2004-12-28
民建聯副主席葉國謙稱,民建聯已與大聯盟商討加入遊行的安排,但該黨不是組織者,不會帶頭遊行,或會高舉抗議橫額。葉指出,該黨所以參加遊行,是不贊成利用各種事件製造衝突和矛盾,對香港要有承擔。

星島 2004-12-20
民建聯副主席譚耀宗指,他對房委會或需擱置領匯上市計畫表示遺憾,因為領匯上市對房委會改革管理商場方面或有幫助,而且,市民認購反應亦相當熱烈。然而,有人卻利用現有的司法程序「搞事」,令計畫要擱置,對香港社會沒有好處。

明報 2005-1-18

不過,是否資助盧少蘭的建議遭受多名房委會委員非議,會議充滿火花。民建聯陳鑑林批評對方根本無誠意,談判只是「嘥氣」,又說:「已給人摑一巴致臉紅,現出錢讓人摑另一巴,看看臉不臉紅!」他指,房委會是受害者,應反過來追回堂費。

明報:斥領匯「賤賣」 不如責其「賤租」 2005-11-28
【明報專訊】領匯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0823)上周五終於上巿,收巿價高見11.8元,較散戶認購價高出約兩成,以收巿價計算,領匯巿值驟增約40億元,隨即有壓力團體指這代表了領匯當初訂價過低,屬於「賤賣資產」云云。

領匯租金收入一年只升1%

其實,收巿價高於認購價兩成,並不同巿值便真的上升了兩成,因收巿價只屬上日最後5宗成交的平均價格,在經濟或財務學上屬於「邊際價格」,不等於所有領匯單位可同一時間以相同價格成交。試想,若所有領匯持有人同一時間拋售,則不要說可以以11.8元的價位成交,反而隨時跌破招股價﹗

更有趣的是,壓力團體斥責政府「賤賣」資產,如理據成立,則更應指摘房委過去一直「賤租」資產。過去一年領匯旗下商場租金只上升了約1%,同期私人商場租金有上升數成,更有改裝、翻新及重訂租戶組合的商場,其租金升幅可以超過1倍。如領匯旗下商場租金升幅可及私人商場平均升幅的一半,則不單止不用「賤賣」資產,當初領匯每單位訂價超過15元也不出奇。

領匯商場「賤租」,是否一定可惠及公屋的消費者﹖一個有趣的現象﹕最近和朋友在天水圍一大型公屋商場內的中式酒家午膳,埋單約要180元,但在對上一周在同區一個私人商場的酒家內午膳,點了相若的家常菜式,收費卻只是120元。

新唐人粵語一週新聞追蹤 2004年12月25日
:香港「領匯」基金推遲上市后,一些親共媒體開始發起輿論攻勢,矛頭直指支持公屋居民上訴的民主派議員鄭經翰。鄭經翰接受本台記者專訪時,批評部份傳媒有組織抹黑,指他沽空期指云云。鄭經翰已入稟法庭,控告親共報紙《大公報》誹謗。

19.陳鑑林先生強烈反對資助盧女士上訴他認為對方存心阻撓領匯基金上市,他不相信對方會有誠意解決問題。況且,盧女士是綜援受助人,如果她有法理依據,法援署不會拒絕她的法律援助申請,可見她的理據薄弱。既然房委會已在原訟法庭及上訴庭勝訴,房委會應該有信心會獲得最終的勝利,無須因為急於安排領匯基金上市,便資助對方上訴。此外,陳先生又認為對方提出的訴訟不公平、不公義及不合理,如果房委會資助對方上訴,便會把胡亂興訟的行為合理化,亦會令社會大眾誤以為房委會理虧。房委會在今次事件上才是受害者,若仍然資助對方的法律費用實在有悖情理。
20.陳先生又指出,即使終審法院很快便可作出裁決,領匯基金不能如期上市所造成的損失已無法挽回,同時在領匯基金再度上市前,很多工作都需要重新再做,領匯基金也不能在短期內再度上市。
21.陳先生續稱,即使房委會同意資助盧女士上訴,他估計仍需 3 至 6個月才能完成所有法律程序,因為終審法院已明確表明,其沒有權力縮短既定的司法程序。故此,他認為應尊重既定的司法程序及安排,按照正常的程序,處理對方的上訴事宜,何況正常程序也有時限,對方不能無了期地拖延下去。如果對方有心拖延至最後一刻才有所行動,社會大眾便更能看清楚對方的企圖。再者,傳媒報導已有人公開表示願意在金錢上支持盧女士上訴,房委會更無必要接納盧女士的要求。陳先生表示,雖然葉國謙先生與他的觀點相同,但他沒有與任何人,包括葉國謙先生,談論督導小組電話會議的內容,他與葉先生的意見只是不謀而合。
22.葉國謙先生補充,他只是從主席出席的一個電台節目得悉盧女士的要求,他認為資助盧女士上訴以期讓事件獲得完滿解決,是危險的做法。據他了解,倘若沒有人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上訴法庭的裁決已是終極判決,因此他認為不是必定要經過終審法院裁決,事件才可當
作完滿解決。
23.葉先生又認為,盧女士的法律援助申請被拒足以證明她欠缺上訴的理據,房委會不惜使用公帑務求領匯基金可盡快上市,是否真的符合公眾利益,值得深思。

東方日報 A03 | 港聞 2004-12-17

倒鄭大奸遊行一呼百應

領匯上市計畫受官司風波影響而波折重重。一手策劃今次官司的立法會議員鄭經翰備受千夫所指,網民前日開始於網上留言板發動元旦反鄭經翰大遊行,獲得熱烈回響,至昨晚的一日多時間內,已有近一千個留言響應,部分響應者更定出集合時間廣邀市民出席,有網民更指若領匯取消上市,遊行應提前於後日舉行。

倒鄭大遊行一呼百應,近一千名網民回應支持。網民提議「反政客亂港大遊行」元旦早上十一時,在中環遮打花園集合,先圍繞立法會一周,再遊行至政府總部;亦有網民建議將遊行起點改為銅鑼灣維園,終點則為鄭經翰的住所。

網民留言炮轟鄭經翰,指「一於聲討鄭大奸,包圍立法會要佢下台」,又指「現在香港人天怒人怨了,那些所謂民主政客,只為一己利益,禍港殃民,你們有沒有想過其他香港人的權益?」亦有網民強烈譴責鄭經翰是本港投資者公敵,斥責鄭經翰「無資格做議員,是千古罪人,要佢下台,要佢負責,要佢向全港市民道歉。」

西貢居民後悔助鄭拉票

不少市民以傳真向傳媒指摘鄭經翰。署名「西貢區眾多市民共同心聲」,批評鄭煽動無知居民阻止領匯上市,與全港市民為敵,該團體坦言,鄭以前是他們偶像,因為鄭在電台節目中為民喉舌,故鄭參選立法會時,他們都發動投票支持鄭,現在發覺是一次錯誤決定。他們不諱言,不少西貢居民有認購領匯,希望賺取利息幫助生計,但被該政棍破壞,經過今次事件,若鄭再參選,會將他視作「過街老鼠人見人打」。

署名「一顆香港人的良知之心」,向興訟居民盧少蘭致公開信,希望她認清身邊人,不要被蒙蔽。信中強調,「我也不滿政府,但我絕不會用香港市民的利益,賠上一個真相被掩蓋的一場官司上」;又說「他們比他們要打倒的更虛偽更破壞」。

不少市民致電電台節目,促請上訴居民勿糾纏下去。何小姐說,若領匯不能如期上市,將嚴重打擊本港金融中心地位,外資公司可能撤資,屆時受害者為全港普羅大眾。

東方日報 A24 | 港聞 2004-12-24

鄭經翰被嘲老鼠屎搞壞一鍋粥

【本報訊】律政司司長梁愛詩昨出席一活動後,被問到領匯事件是否有人濫用司法制度,她未有正面回應,但強調在法庭解決爭執是市民基本權利,要有道理才可提上法庭處理,作起訴或司法覆核,但最終把關權在法院。假如法院認為沒有起訴理由,就不會批准司法覆核,她期望市民好好利用法律程序,總之以尊重司法制度為大前提。

而京華山一國際(香港)有限公司首席顧問劉夢熊,今日會在報章刊登題為「叉一粒老鼠屎搞壞一鍋粥!」廣告,指領匯上市原本是「多贏」的大好事,他形容鄭經翰等人幕後操縱事件,是「政治恐怖主義」者對香港經濟版的「911 」襲擊。

上市前一日發難居心叵測

劉夢熊認為,如鄭等人真的為香港好,為何在長達十八個月的諮詢期不出聲,偏要計算到上市前一日發難,利用上訴期與上市日的時間差令領匯夭折;如鄭等人真是「爭取正義」,為何要躲在幕後,找一文不名的阿婆來做「炮灰」?劉指鄭等人拉扯這幕木偶戲,是二次大戰淪陷以來對港人尊嚴最大的侮辱、最深的傷害。劉最後更正告鄭等人「多行不義必自斃」。

太陽報 A04 | 本地新聞 2004-12-20

過街老鼠乞人憎市民議員齊炮轟鄭經翰論壇成箭靶

【本報訊】《城市論壇》昨日出現罵聲震天的場面。被指是領匯事件幕後黑手之一的立法會議員鄭經翰,出席論壇時成為眾矢之的,每次發言時均被群眾以粗口炮轟,「畀天收」、「不得好死」之聲不絕於耳。論壇討論期間更是火藥味濃烈,鄭經翰不僅飽受其他嘉賓冷嘲熱諷,更遭名校學生質疑他何以支持「以一小撮人的意見影響本港營商環境」,令「名嘴大班」疲於招架。

昨日《城市論壇》罕有地人頭湧湧,不少巿民一早便到場,當中不乏揚言要聲討「鄭大奸」,為防不愉快事件發生,大會安排專車接送鄭經翰,警方亦增派人手戒備。鄭經翰離去時,在場巿民噓聲不絕,痛罵他是懦夫,有巿民更不畏危險,上前拍打接送車輛的車門,遭警察及維園職員制止。

巧言狡辯圖卸責

論壇進行期間,凡是鄭經翰發言的時候,台下市民均聽不入耳,邊聽邊噓之外,更有維園阿伯升欲拿起「大聲公」大罵鄭經翰,可是多次嘗試亦不成功,遭在場警員制止。

論壇上,金融服務界立法會議員詹培忠可謂毫不留情,不諱言「有人反中反國」,罔顧巿民利益而達至其所謂的「正義」、政治目的及可能不可告人的利益。中原集團主席施永青亦批評,玩弄司法程序的人絕不可稱為正義之士,呼籲巿民要「諗清楚邊個議員先應該支持」。

鄭經翰面對來自四面八方的責難,辯稱政府才是「玩政治玩大冲」,應負上最終責任,又揚言自己必會承擔任何政治責任,卻又多番強調並非以議員身份協助盧少蘭提出訴訟。對於盧少蘭何時決定是否上訴,鄭經翰表示,代表律師最少需要數天準備,要「睇晒全世界關於公產私有化的案例」,才會出席應訊。

阻領匯上市 鄭經翰幕後黑手 2004-12-14

【東方日報專訊】定於本星期四正式掛牌的領匯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五十一萬名認購者的投資大計可能被阻。高院原訟庭昨審理兩名公屋居民申請司法覆核,要求禁制房委會出售商舖及停車場之訴訟,房委會代表在庭上將矛頭直指立法會議員鄭經翰,指鄭利用公屋居民在幕後操縱整宗官司,目的是爭取政治利益,認為法庭不應容忍。

兩名公屋住戶盧少蘭及馬基召,上周在領匯上市前的最後關頭入稟申請司法覆核,要求禁止房委會出售名下商舖及停車場。由於事件緊迫,法院安排昨日緊急聆訊,主審法官夏正民在決定處理是否受理申請之同時,一併裁斷誰勝誰負。港府內部估計法官今日會有裁決。

替申請人付訟費

房委會的代表資深大律師馮華健指,房委會早於去年七月已公布出售商場計畫,居民如有反對,當時已可申請司法覆核。申請人現在事隔一年半才興訟,已超過法定的三個月期限,法庭不應處理。而申請人指領匯上市會令租金物價上升等純為臆測,不足以成為推翻決定之理據。

馮華健又撕破捲入這次訴訟的鄭經翰有背後動機,法庭應保存司法尊嚴,不能被人利用作表達政治訴求的場所,在過去年半,房委會已就出售產業作諮詢,社會亦已有足夠渠道表達意見。

馮華健點名指鄭經翰在入稟前,不斷向傳媒表示將興訟阻止領匯上市,更在報章專欄裏自認是本案幕後指揮,甚至明言會為申請人付訟費,證明他扮演的角色。

馮華健續稱,申請人在上市最後關頭才興訟,之後又試圖加入新論點,對房委會察閱文件的要求又採取拖延策略,可見其興訟目的,其實是要拖延上市,令房委會尷尬。馮指鄭並非公屋租戶,無資格參與訴訟,案件勝敗對他亦無直接影響。種種證據顯示,本案申請人大有可能是受鄭支配而興訟,為鄭爭取政治利益;而據普通法原則,法庭對這種做法不應加以容忍,因此更不應受理案件。

港府作兩手準備

鄭昨晚到庭旁聽聆訊,對於馮華健的猛烈批評,他回應表示,律師都以客戶最大利益出發,對此並不介懷,但他說興訟的兩名長者「食鹽多過我哋食米」,不應將他們侮辱成跟小孩子一樣被利用。

代表兩名申請人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向法庭重申。若將商舖出售,經營者純以商業考慮經營,居民負擔勢增。關於興訟期限,他指應由房委會上月簽約出售產業起計,故並無過期。

據悉:港府高層對於領匯官司充滿信心,認為法官不會批准司法覆核,但鑑於今次領匯上市涉及二千八百億元的龐大資金,港府高層亦不敢掉以輕心,早作兩手準備,包括要房委會預備兩套不同的支票,一套是如常上市寄給投資者的支票,另一套是全數退回給投資者的支票,若果法官真的判政府敗訴,港府會先取消上市計畫,將認購款項全數退回給投資者,然後再作部署。

此外,協助公屋居民興訟的鄭經翰亦私下向港府高官表明,如果今次輸了官司,亦不會上訴,因為已成功爭取了增加分配給本地投資者的比例。換言之,法官的判決很可能已是終極的判決。

案件編號: HCAL 154 / 2004

林炳昌自發控告鄭經翰 文匯報 [2005-01-07]

 【本報訊】領匯事件餘波未了。日前到警署報案指鄭經翰早前支持公屋居民盧少蘭婆婆上訴阻止領匯上市可能觸犯包攬訴訟罪的林炳昌,昨日接受電台訪問時強調,今次行動是他個人自發提出,而他與大班沒有任何私人恩怨,不存在公報私仇。

 林炳昌昨日接受電台節目訪問時表示,「包攬訴訟罪」雖然是古法,但仍然需要尊重法律,不能說因為它是古法便不去檢控,除非將古法取消,否則便沒有理由有法不依。林炳昌指出,最近也有一些古法復活的案例,如較早前針對公務員行為不檢的法例。

 林炳昌表示,香港刑事法律天書2005也有說明「包攬訴訟罪」,其中包括3個重要的元素,「以一個非慈善的動機,資助他人進行民事訴訟,而產生公眾權益的干擾,是屬於刑事罪,可以監禁或罰款。」

古法也要依

 林炳昌強調,作為刑事法律小組的主席,有責任提出問題,不是想對某些人定罪,而是以法律精神為依歸。「大班向來都有自己理論,包括封咪事件,今次我的行動完全無組織,自發性地覺得今次應該要提出,為的是強調法治精神,完成自己作為一個法律工作者應負起的歷史任務。」

 鄭經翰回應時表示,尊重香港市民行使合理的司法權益,我不可以阻止,但對於今次的行動,表示遺憾「現在我是被查對象。」

星島:房委會商業樓宇小組成員陳鑑林認為,房署委託代理人負責為商場招租,總算是一大突破,但距離真正私人經營模式仍有一段距離,因房委會旗下商場的租賃方式始終受到一定限制,難以跟領匯的運作方式媲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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