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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2月 27, 2009

查小欣請切腹以謝香港人

查小欣專欄「小宇宙」 風頭毒癮
2009 年 (星島)2月26日 星期四 06:30

(星島日報報道)都怪曾財爺一板一眼的讀《財政預算案》悶死人,令社民連三子火氣上頭,衝着財爺做場大龍鳳給大家醒醒神,戲分分配平均,逐個走到鏡頭前,表演舉標語,加碼搶講稿、打瀉水,冷不防掟兩隻假蕉暗算曾財爺,連環動粗場面,搶盡鏡頭,又可提早收工,一舉兩得,對得住粉絲選民,對得起全港納稅人嗎?

  嘴裏常大罵官員「唔做嘢」、「做唔到嘢」,要指罵成立,當然要「阻住官員做嘢」。

  真的把財爺講稿搶去就會變成大英雄嗎?就能改善香港經濟?就是為民請命?還是嫌財爺演繹沉悶,打算代勞?出師何名?

  萬一「風頭毒癮」蔓延立法會,其他政黨也加入搶風頭、搶講稿大隊,豈不大亂?

  作為議員,為民喉舌,為何不可以正正經經、有條不紊的將意見理據講出來?

  事後更舉行記者會,將搗亂行為合理化,相信不少年輕人會奉他們做偶像,對老師不滿,便衝入教員室大罵老師,再搶教義,有立法會議員做榜樣壯膽,可以朗聲說:「這是我的表達方式,有錯也是老師的錯,是老師打壓民主訴求。」

  為防風頭毒癮加深,令出位動作不可一、不可再,立法會可能要立法規管議員在議事堂上的行為,自由被曲解的時候,還可以怎樣?

  另一個幫助戒甩風頭毒癮的方法是對症下藥,不論行動加碼至潑水、頂頭錘、灑狗血、斬雞頭,也不會把鏡頭pan過去,免引起觀眾不安。  (小宇宙 查小欣)

陳冠希上庭咁大件事,香港的著名八婆查小欣居然唔講淫照案,突然轉評時事!唔通轉死性?咦?乜佢做左時事評論員咩?成日大大聲在節目要呢個交代,要果個交代,但佢自己對陳冠希事件講左咁多野,事實全部證明係錯的,點解佢唔交代呢?

荒謬論點一:嘴裏常大罵官員「唔做嘢」、「做唔到嘢」,要指罵成立,當然要「阻住官員做嘢」。

阻左曾俊華幾多秒呢?乜原來而家官員做唔到野的「指罵」唔成立咩?唔成立到要用呢個方法去成立咩?查小欣你應該去大公文匯見工!

荒謬論點二:萬一「風頭毒癮」蔓延立法會,其他政黨也加入搶風頭、搶講稿大隊,豈不大亂?

咦?原來香港的政黨係靠搶風頭?就算「大亂」,好似台灣咁,人地有民主選個馬英九出來取代陳水扁,香港可以咩?香港有選票咩?查小欣,你答下好唔好?

荒謬論點三:作為議員,為民喉舌,為何不可以正正經經、有條不紊的將意見理據講出來?

因為正正經經的人渣太多,就好似查小欣就係一位,用人渣人海戰術,用廢話攻勢,令真正要講的事,全部埋沒;好似三倍兄講法,佢經典到咁,都仲可以唔道歉,唔認錯,繼續拿支咪用支筆亂吹,呢個證明左咩呢?佢就希望你繼續乖乖做學生,佢做老師嘛!查小欣老師有錯,你地係唔可以柴佢台的,知冇?

荒謬論點四:原來在查小欣的奴性思想之中,市民係學生,官員係老師,市民選出來的代表,係要好似學生咁乖乖坐聽書,查小欣,有冇睇過英國國會點開會呢?你既然評得時事,唔會連咁的場面都未睇過嘛?

社民連的行為可能過左火,乜學生咁就會亂學?話說回頭,查小欣當眾講大話,學生又會唔會亂學?查小欣幫陳冠希洗脫,學生更關心陳冠希事件,咁查小欣係唔係應該禁止再寫稿同禁止再開咪?

荒謬論點五: 另一個幫助戒甩風頭毒癮的方法是對症下藥,不論行動加碼至潑水、頂頭錘、灑狗血、斬雞頭,也不會把鏡頭pan過去,免引起觀眾不安。

為免公眾不安,請商台立即炒左查小欣佢;請星島立即炒左查小欣佢;為免公眾不安,新聞唔好再播悲劇,學中央台,唔好再有新聞自由!

社民連的手法,睇落係好唔順眼,美感欠奉,又重覆掟蕉冇新意,的確膠膠地,在政治上製造一個被保皇黨圍攻的機會,極度不智;可是,罪有輕重之分,惡有大小之辨,成班土共與土共支持者,對財政預算案不知所謂,對政府政制不知所謂提也不提輕輕帶過,卻追著社民連來打,咩叫保皇黨,未就係呢 d 囉!查小欣有娛樂唔報,有更大的事唔提,偏偏連續兩日寫衰社民連,為乜呢?大家心知肚明吧!


陳冠希庭上首次確認艷照四女星 作證暫告一段落

2009年02月25日 08:39 來源:中國新聞網
陳冠希又指,所有照片都曾傳文件到桌上電腦內,購後幾個月曾經拿過去史可雋的電腦店加裝無線上網功能,該主機至少有一至數天在店內。

比較一年前,查小欣講乜?2008 年 3 月 15 日:查小欣昨天首次證實,“豔照門”總數一萬多張。“警方在陳冠希的私人電腦上,再發現一萬多張豔照,涉及多名女士,據說包括藝人、名人及不知名者,就當是一萬張,每位一百張,即陳冠希至少曾跟一百名女性有床上關係。”查小欣披露,陳冠希安排電腦公司維修時,曾叮囑追隨他多年的司機監視,但司機因事走開了,以致讓人有機可乘。

從以上兩段文得知,事情只有兩個可能性,第一個可能性,就係陳冠希係一個無良老闆,佢決定唔要司機開車,卻要司機留在人地店鋪內一至數天,去「監視」人地「修電腦」;陳冠希的 IT 程度應該和查小欣相若,所以兩個人都覺得,搵一個司機去「監視」人地「修電腦」,就可以確保資訊安全!嘩!開心大發現呀!司機真係衰!失職呀!

第二個可能性,就當然係查小欣又作故事啦,搵司機「監視」人地「修電腦」?真係創作得出 CEO 唔會去修機果位的腦部先創作得出,絕對係天才!

再睇下最初查小欣點講陳冠希對待一眾女星?

2008 年 4 月 30 日查小欣說, 以他和陳冠希的接觸和認識,“陳冠希這個男孩子真的是不錯。他只是太愛玩,玩物喪志

從當年的劉嘉玲的“《東周刊》事件”到近期的“照片門”事件,香港八卦傳媒的表現一直備受關注。在“照片門”最熾熱的階段,查小欣也頻頻在節目中發表自己的看法。提到焦點人物陳冠希,查小欣說:“陳冠希那個道歉會,戲真的做得很好。好多媽媽看了之後都好心痛啊。為了開道歉會,他拿著那個道歉信前後念了幾十遍,他真的很賣力。”雖然陳冠希被千夫所指,但是查小欣卻對他另有評價。“我和陳冠希的律師,以及接受這個案子的警察都有很深入的接觸,很奇怪,他們對陳冠希的評價都很好。都說他其實真的很保護那些女孩子的。”查小欣說,以他和陳冠希的接觸和認識,“陳冠希這個男孩子真的是不錯。他只是太愛玩,玩物喪志”。怕記者聽不懂她特地在記者的採訪本上寫下了“玩物喪志”四個字。

我地再睇睇昨晚明報點講?
2009 年(明報)2月27日 星期五 22:00
張栢芝痛罵陳冠希貓哭老鼠

藝人張栢芝就藝人淫照案,首次開腔,她要求陳冠希,給受害女藝人一個尊重,不要再「貓哭老鼠假慈悲」。

張栢芝接受有線電視娛樂台訪問,談及藝人淫照案。她表示,事件發生時,最難受的是朋友上來拜年,全假裝無事,令她感到很難受。

張栢芝表示,希望陳冠希給受害女藝人一個尊重及一個尊嚴,不要再「貓哭老鼠假慈悲」,他在一年前就應承諾保護受害女藝人。

她希望,陳冠希不要現時才說要保護受害女藝人,這是爭取公眾支持,才說這些說話,但這是再一次傷害她們。她記得一年前,經理人曾致電陳冠希方面,了解事件,他們只回應稱,會回覆他們,但至今他們仍沒收過一個致歉電話。

張栢芝哭着說:「我個人亦要承擔錯誤的責任」。她很感謝家人及丈夫的支謝,讓她渡過難關。


咦?查小欣點解咁維護陳冠希?佢地感情好好?唔係嘛?陳冠希o既 taste 冇咁差掛?點解明明當事人鬧爆陳冠希,而查小欣卻說出:「我和陳冠希的律師,以及接受這個案子的警察都有很深入的接觸,很奇怪,他們對陳冠希的評價都很好。」--借第三者來發音,妙呀!我和查小欣的朋友,以及認識查小欣的朋友的朋友,都有很深入的接觸(點深入?唔好問我),佢地都講,查小欣係最無恥的!很奇怪,他們對查小欣的評價都很差!

猥褻合照 (星島) 2008 年 01月 30日 星期三 06:30AM
(綜合報道)
(星島日報 報道)忽然全城變成電腦專家,鍥而不捨研究陳冠希 分別與阿嬌 和陳文媛 的猥褻「合照」,是如假包換,還是移花接木。
  由照片的背景、布置、光铫、燈柱位置,到驗證阿嬌舊照裏的腳板是否與猥褻照中的相同,看來藝人要及早拍下手手腳腳、腰背後頸腋下鼻窿,立此存照,方便他日對證。
  連藝人的性格品行也成為分析論點,常作出位言論的藝人要注意,言者無心,聽者存檔。
  不是Photoshop專家,暫不從技術角度分辨照片真偽,先從照片來源找蛛絲馬舻。
  一個版本是指陳冠希將手提電腦交人維修,有人乘機盜取了絕密照片放上網,如此有舻可尋,警察早已拉人封鋪破了案。
  別說陳冠希,在下家中電腦故障,也有專人上門維修,”貴為CEO的陳冠希公司沒有技術支援人員,也不至像中學生般,提部電腦落MK或黃金修理吧,此說可信度極低。貴為CEO的陳冠希公司沒有技術支援人員,也不至像中學生般,提電腦落MK或黃金修理吧,此說可信度極低。”
  第二個版本是有人拾獲手機,發現內藏超友誼照,名副其實的「執到」。作為一個整天有狗仔隊亦步亦趨的惹火藝人,身懷激照,豈不是挑戰自己的運氣?
  相信以上任何一個版本都是侮辱智商,不如將層次推高,稱是有少年黑客黑入陳冠希電腦或其Facebook盜取激照,可信度會提高點。

  倒不如又指是一次輸賭行動,贏家是神秘放料人,引起全城關注;輸家是民智,一大班男女圍在一起,與赤裸裸的男女性器官相距不到兩呎,在分析是原裝正版還是電腦合成,品味哪裏去了?
(小宇宙 查小欣 )

由上年到而家,查小欣對佢的讀者聽眾,完全沒有道歉,正正就係佢自己所講,侮辱香港人的智商,侮辱至今,不認錯、不道歉、仲敢厚臉皮撈過界,走去評時事?

查小欣小姐,你評娛樂的紀錄都可以咁差,偏偏有人請你繼續評落去;陳冠希上庭,你犯左咁多錯唔出來評,仲好意思厚臉皮,去為保皇黨抽水攻擊泛民?政府壞事做盡唔評,專做某些人的打手,切腹啦八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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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控
裸照風暴




零智財政預算

每包煙加稅 8 元 曾俊華稱加稅為公眾健康

2009-02-25 HKT 23:18
政府宣布,即時調高煙草稅率 5 成,是 8 年 來,首次調整煙稅。有零售商立即調高香煙零售價,每包加價 8 元。

財政司司長曾俊華說,增加煙稅是為了公眾健康,他寧願加稅之後,額外收入是「零」。

「香港吸煙與健康委員會」歡迎措施,認為可幫助市民戒煙

林忌從來唔吸煙,亦極度唔鍾意身邊有人吸煙,甚至絕跡有人吸煙的場所,可是曾俊華以「公眾健康」為理由,增加稅草稅,林忌就萬二分唔睇好。

更有甚者,就係成份財政報告,幾乎無一可取之處,而大加煙稅,已經成為了「最有討論價值」的一項施政,先不說道理,單從政治學角度分析,曾俊華在最需要「有所為」的時候,乜都做唔到,政治零蛋足證「更上一層樓」的話,只會為香港帶來災難;雖然勉強好過唐膠年,之但係,又好得幾多呢?

林忌向熟識行情的人打探了一下,在港島市區的走私煙,價格約為十二蚊一包,和走私油只集中在新界不同,走私煙實在太方便、太容易了,和加拿大那些國家不同的,就是我們和大陸的關卡每日人流有幾多?唔好話走私,只係每人用合法的免稅途徑,就已經可以大量入貨;我們常常見到有些「道德立法」的正義人士,天天說警方打擊這個不力,打擊那個不力,當然了,警方當然就是打擊不力,以今日的制度,以今日的警力,以今日的管理,你嘈多一億次,佢都一樣係打擊不力,咁點呢?正義人士除了正義之外,對如何實行,永遠只有 O 嘴,或者廢話連篇,今日打擊唔到走私,明日又如何可以打擊到呢?

楊懷康在 2007-03-08 寫了一篇文,談的正是當年的財政司唐英年減免酒稅;如今用曾俊華的邏輯一想,我真的不明白,今日政府加煙稅說可以打擊吸煙,那麼兩年前政府減酒稅,又是否鼓勵飲酒?酒精和香煙一樣會上癮,最近兩年酒業興旺,又會唔會成大量飲酒的後遺症呢?例如醉駕啦,家庭暴力啦,又和酒精有沒有關呢?另一方面,楊懷康在該文章還提到,前財政司郭伯偉在一九六二年削減熟煙稅率五成,而煙稅收益激增十倍,難道減稅一半會增加十倍人吸煙?當然不,這說明煙稅越貴,私煙就越多,就有如正版音樂電影要減價打老翻一樣,只有透過減稅和執法雙管齊下,才是打擊私煙的不二法門。

當然,今日不是 1962 年,因為今日的香港的執法行政效率有所改善,我不認為減煙稅會達到當年的相同目的,但大加煙稅呢?真的可以達到令人減少吸煙的目的嗎?我同樣的不認為能夠;這個社會無數離奇古怪的現象就是,有些所謂「道德團體」,就和古代中國人的「紅顏禍水」理論一樣,永遠「姓賴」;男人敗家,就係壞女人帶壞;皇帝敗國,就係狐妃蠱惑;青少年犯風化案,就係媒體色情的錯;青少年吸煙,就係香煙價格低廉的錯;錯不在己,全在他人,教而不善,刑求重典,不是說儒家精神的嗎?為何來來去去都是要求用惡法去阻嚇?那些常常推廣甚麼中國文化、中國 xyz 精神那些人,點解一去到實踐層面,就來來去去都係用法家的靠嚇?人格分裂,原來神係佢,鬼又係佢,講一套做一套,好一個五千年文化的精萃!

更甚者,就係搵替死鬼,咁鍾意「強制立法」,點解唔「強制立法禁止青少年食煙」?咁鍾意參考外國例子,點解唔參考北歐只拉嫖客,不拉妓女的例子?講到呢度,邱騰華之流的膠官,就會立即脫逃!要真正保護青少年嘛,重判食煙的青少年囉!全面禁止食煙囉?點解唔敢呢?講到尾,特膠政府就係一個欺善怕惡的政府,講道理係冇用的,永遠只係講拳頭!

加稅草稅,我們明年今日看看政府的稅收跌幾多,又比較下私煙的調查,又增加左幾多;講甚麼大學畢業生實習計劃,就真係得啖笑;政府貼錢大學生減價二千蚊,結果就係造成就業市場人工立即急降二千蚊;那些沒有大學學歷的,那些早畢業一兩年仍在浮沉的,祝君好運,特膠政府決定用公帑送你一程;專業界的朋友應該很清楚,這幾年專業界繼續狂請畢業生,卻把做了幾年要晉升的人淘汰,為甚麼?因為畢業生價平,剛入社會未捱殘也;總之就是一堆有權有勢的人士圍圈,圈內人有關係就個個逆市發大財,圈外人就注定瞓棺材,高官當然拒絕減薪了,因為他們就是製造這種「親疏有別」的帶頭人嘛;看看那些甚麼局長助理有幾多人工?再看看市場上同級數的人才有幾多人工?特膠政府這一年來做了甚麼?而這些副局長、局長助理大半年來又做了甚麼?為何增加了這一大堆高薪厚職的「人材」之後,我們的特膠政府卻「凸槌」不斷,錯失萬遍呢?

問題就係出在鑑賞力與弱智的思維嘛,一個藝術上完全不值的老鼠頭,為了硬膠原因叫囂而導致炒上天價;一些能力上完全不值的膠人,居然逆市收天價人工,騎到我們的頭上來作威作福;鼠首與兔首,中國當然不應買回了,因為這樣的爛頭中國已經太多,淨係香港都有無數個,鼠頭成話你知,世上無難事,只怕有膠人!

圓明園歷史餘波

圓明園歷史餘波(蘋果精簡版)

刊於 2009 年 2 月 27 日蘋果日報論壇版


法國大文豪雨果說:「有一天,兩個強盜闖進了圓明園,一個搶了東西,一個放了火……在歷史面前,這兩個強盜,一個叫英格蘭,一個叫法蘭西」──這幾天為了圓明園大水法西洋樓面前的十二生肖獸首像,一大堆愛國青年個個義憤填膺,指摘法國人賣賊贓;一百五十年前的咸豐年的事,真令人氣憤!

一八六○年英法聯軍火燒圓明園,是人類歷史上的恥辱。不過別忘了,真正對圓明園造成不可修復的結果的,卻是之後百多年我們如何對待圓明園。即使圓明園避得過英法聯軍,還有以後的無數次災劫:八國聯軍,軍閥混戰,日軍侵華,尤其中共在文革期間毀滅了多少珍貴的國寶文物。縱使沒有英法聯軍那一把火,今日圓明園的存活率又有幾多?

中國人至今仍活在幻想的「中國神話」之中,別忘了當年的大清,是滿洲人的皇朝,而不是漢人的江山。一百五十年前,只有大清,而沒有中國。如果說一百五十年的「侵略」應該譴責,那麼二百多年前的「侵略」──清兵派軍隊入藏,又應該如何評價呢?

民族主義教育天天都譴責「入侵者」、「殖民地」、「帝國主義」,我們卻忘了大清帝國也是帝國,也一樣搞帝國主義。只不過人家的入侵者跨海而至,我們的入侵者和俄羅斯帝國是匹悍馬,單從陸地發展。

文革毀滅文物多不勝數

漢人的明帝國只有中原的一帶,經歷了異族的「帝國主義」的侵略之後,漢人反佔領了新疆、青海、西藏、蒙古、甚至滿洲東三省,真的要譴責帝國主義,不知道「中國人」是否有特權,只譴責人家,卻不檢討自己呢?

海外藏人抗議中共與漢人侵佔藏人文物,特別是毛澤東年代的明搶明燒,文革毀滅的文物數不勝數,漢人對藏人可有一句道歉?漢人可有譴責過自己是侵略者?漢人要不要把以各種名目侵佔的藏人文物歸還?我們漢人之中,可有半個雨果出來譴責自己的暴行?沒有。英法聯軍一個是放火,一個搶劫,我們的大清與中共就和俄帝一樣,實行強迫佔領,佔領完,無論放火搶劫或者殺人,都理直氣壯。

作為強國仍沒民主人權

一七一八年清兵首次派軍「統一」西藏,至今侵佔的東西,不用歸還原主,我們都自認這是「歷史」的一部份。今日我們又憑甚麼,要求法國人當年搶劫又轉手的後人,把鼠首與兔首歸還原主呢?何況,人家還開到口,只要中國肯改善人權,或者讓達賴喇嘛回國,更願意免費歸還呢?
西藏是不是中國的一部份?達賴喇嘛是否西藏歷史的活遺產文物?為甚麼鼠首兔首就應該歸還,我們卻把活佛放逐而不歡迎歸國呢?至於人權,真是說出來不怕被人恥笑,已經到二十一世紀,作為「強國」,還是沒有民主人權自由等普世價值的「強國」嘛!

今日叫法國人歸還圓明園文物,他日人家叫漢人歸還一大堆甚麼,怎麼吃得消?作為「愛國者」,我寧願面對歷史現實,叫強國用錢買回兩個像吧。憤青去用錢買回祖宗恥辱,真的這麼難嗎?就當是保養費好了,如果這些年不是由法國人代為保管,今日還存在嗎?

話說回來,且看法國人是如何對待被毀文物的?兩次大戰法國受到德國入侵,不少古蹟滅頂,結果法國人是一磚一木把被破壞的東西從舊貌重建。中國人為何到今天不進行重建圓明園呢?就由重建那個水力鐘開始吧,那就不用「任人魚肉」了!

完整舊版:
圓明園的一場歷史債

星期四, 2月 26, 2009

新聞審查與抹黑大戰

今日是悲哀的一天,因為我們的新聞自由,已經跌到新低點;無線新聞在社民連抗議時縮細畫面,同時無線以至理論上負責直播的港台甚至 Cut Mic 唔播聲、同時香港電台對陳水扁新聞選擇性報導,兩者都令人非常失望。

另一方面,中國人用子虛烏有的指控抹黑他人的技倆,又再創新紀錄--今日我們再次見到,在大中華最「乾淨」的政治人物,繼被老屈貪污之後,再被老屈和黑人搞同性戀被偷拍,中國人再次向世界證明,清者自清瀆者自瀆的理論,絕對不適用中國人;作為被無中生有傷害的過來人,林忌非常同情馬英九的遭遇,更特別痛恨那些鄙劣人格的抹黑者。

無線新聞居然可以在直播當中,一見有社民連抗議就縮細畫面,不久之後立法會直播的負責機構,居然再 cut mic,就和上次溫家寶在劍橋被人掟鞋立即 cut 畫面一樣,令人作嘔之至;一次、兩次、三次我們都證明了,香港的新聞自由已死,有突發的即時事件,我們的新聞台居然不是繼續報導,而是立即腰斬直播鏡頭,這是甚麼道理?

再觀察香港電台新聞部的網上新聞報導,又會有開心大發現!昨日陳水扁在庭上突然大量「爆料」,包括「爆」馬英九和陳水扁的好友,曾代陳水扁在傳媒發遺書的黑人丈夫「巧克力」有同性戀光碟之外,還爆李登輝收受中共的兩三億獻金;作為「中立」的官方電台,是否應該把兩件事原汁一味報導呢?可是看看香港電台怎樣報呢單新聞?
陳水扁再度出庭受審
2009-02-25 ( HKT 09:15)

在台灣,陳水扁前總統再度出庭受審。

穿上西裝的陳水扁戴上手銬,由兩名警員押解下,離開看守所,前往台北地法院。看守所說,一度絕食 3 日的陳水扁,今早吃了一碗粥,情緒平穩。

陳水扁昨日在庭上否認所有控罪,批評特偵組淪為政治工具,並指控李登輝前總統洗錢,又聲稱馬英九總統與一名男子有親密關係。

指控李登輝前總統洗錢?這就是香港電台由二月廿四日二月廿五日期間,唯一一次提到陳水扁對李登輝的指控,卻用前後五次報導馬英九「同性戀光碟」;為何兩單新聞的待遇如此不同?不妨看看新城電台,是如何報導李登輝一案的?
新城:特偵組指已另案偵辦李登輝收取中共款項
25/02/2009 3:39AM

在台北 , 特偵組澄清 , 正在調查李登輝前總統和台聯 , 收受中國共產黨款項的指控.

台北地院審理陳水扁家族, 涉及的4大弊案期間, 陳水扁在庭上指, 特偵組檢察官朱朝亮 , 去年 8月搜查他家時, 曾經表示, 手中握有李登輝與台聯 , 拿了中國共產黨, 高達 2至3億元新台幣的資料, 但至今未有提出檢控, 是選擇性執法 .

朱朝亮澄清 , 當日已經向陳水扁表示, 已經接獲相關檢舉 , 正已另案偵辦中, 但陳水扁當時, 沒有提供任何資料給檢方.

同樣是陳水扁走頭無路的「絕地大發音」,李登輝有否貪污、收錢以至還有 1% 的可信性,最少當年李登輝曾是共產黨黨員;可是馬英九和黑人「巧克力」的「同性戀光碟」,荒謬程度去到頂點,如果有一日陳水扁說,馬英九和曾蔭權或溫家寶搞同性戀,仲拍有光碟,唔知港台會唔會同樣的篇幅報導?

看看港台怎樣報這件事:
馬英九不回應陳水扁有關親密光碟指控
2009-02-25 ( HKT 14:31)

在台北,涉及四宗弊案的陳水扁前總統,連續第二日出庭應訊。由於預計庭上各人發言冗長,法院決定除了明天原訂的聆訊之外,加開 3 月 4 日聆訊,連同原定 3 月 3 日和 5 日是陳水扁夫人吳淑珍出庭應訊,下星期將連續三天有關鍵聆訊。

另一方面,對於陳水扁昨日在庭上聲稱,馬英九總統與一名男子曾被拍到親密光碟,馬英九今日出席公開活動時,並無回應有關問題。

陳水扁第二天應訊 馬英九不回應光碟指控
2009-02-25 ( HKT 18:42)

在台北,涉及四宗弊案的陳水扁前總統,連續第二日出庭應訊。

辯方律師在庭上將包括陳水扁在內 17 人的筆錄供詞全部推翻,認為不應作為證據。

對於陳水扁有關親密光碟的指控,馬英九總統則拒絕回應。

有藍營立委認為,事件是無聊炒作,又說,如果真有親密光碟,對方可以公開。

不斷炒作「馬英九拒絕回應」,報到好似真有其事而馬英九唔肯正面面對咁,而事實係如何呢?

看看台灣親綠自由時報的報導:「扁暗指 馬與「巧克力」有親密光碟 府斥非事實 無中生有

連自由時報在 24 號晚到 25 號朝早,都已經報:「總統府斥非事實,無中生有」,可是香港電台去到 25 號,都一直在報「馬英九不回應」,只係搵幾個綠營呀,藍營呀的路人發音報導,「厚馬」而「輕李」,對可信性接近等如零的假新聞,就連報五次,對可信性最少比零高些的,卻連提都唔敢提,李登輝收中共錢三億,就唔敢報;「馬英九光碟」由總統選舉前吹到總統選舉後,睇過肯講的人都講,只係兩個黑影,那個所謂當事人--名叫「巧克力」的黑人藝人,係早排幫陳水扁「公開遺書」,問題人物張瑋津的丈夫!(台灣名嘴馬西屏爆料,全台灣的媒體都搞錯,因為張瑋津並未和巧克力正式離婚)

自由時報報導:「當時政壇傳述,光碟中出現的是兩個男人的背部,一在上一在下,在上者是巧克力,在下者可見臉後側面,影像並不十分清晰。在選舉敏感時刻,這個光碟的真實性也引起坊間議論,相關傳聞也散佈極廣,藍綠陣營都接獲消息,甚至傳出當時立法院幾位重量級立委都看過,但在媒體查證時,這些立委都說,確實有聽說過,但沒親自看過。」

一個連樣都見唔到,就可以吹成係馬英九的影帶,香港電台居然可以連續五次報導,仲講到馬英九冇回應--總統府都答左你啦,想點回應?想叫總統先生出來澄清:我... 我唔係同性戀! 咁呀?

唔知如果傳溫家寶搞同性戀,香港電台會唔會去追問佢是否事實?如果溫家寶冇自己親自回答,你會唔會不停報:「溫家寶拒絕回應同性戀指控」?

由上年到而家,每日一膠寫過幾多次傳媒新聞審查,自我閹割的文章? 社民連應唔應該在財政司的財政預算案時抗議係一件事,抗議的手法高與低係一件事,當冇犯法、冇爆粗的情況下, 新聞直播卻 cut 去直播聲音,就是另一回事;從以上的事情可以看出,新聞自由已經跌到谷底,我地更加需要密切去監察媒體,同時間亦從馬英九都可以被老屈同黑人搞同性戀被拍影片一事看出,中國人的心理真的很有病,這樣的事情也可以老吹、老作、無中生有到呢個地步;兩團黑影的爛片,都可以說成是真有其事;選舉時都唔敢拿出來的假貨,都可以吹到似層層,記得 07 年陳太出來選,有幾多抹黑報導嘛?記得鄭經翰反對領匯上市,有幾多抹黑報導嘛?記得 03/04 年長毛被人抹黑畀錢收錢示威嘛?係囉,對同一條線的盟友,唔知點解總有人要和中共聯手呢?那些抹黑陳太的人,當年不是泛民身邊的老友嗎?

事實證明,中國人最愛就係亂吹同聽人亂吹,唔怕冇人信,只怕你唔吹!另外,新聞自由已死,請加入「抗議香港媒體關掉十五萬選民聲音」的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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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 2月 25, 2009

圓明園的一場歷史債

法國大文豪雨果說:「有一天,兩個強盜闖進了圓明園,一個搶了東西,一個放了火……在歷史面前,這兩個強盜,一個叫英格蘭,一個叫法蘭西」--這幾天為了圓明園大水法西洋樓面前的十二生肖獸首像,一大堆愛國青年個個義憤填膺,指責法國人賣賊贓;一大班所謂法律專家,人人都話要訴諸於法律,取回國寶云云,真的想問一句,我們是否集體時空錯亂了?一百五十年前的咸豐年的事,憑甚麼法律可以取得回呢?

1860 年英法聯軍火燒圓明園,絕對是人類歷史上的一項集體恥辱;不過別忘了,真正對圓明園造成不可修復的結果的,卻是之後那百幾年我們如何「對待」圓明園;即使圓明園避得過英法聯軍,還有以後的無數次災劫在等待,例如 1900 年的八國聯軍入京,例如軍閥混戰那幾年,殘餘的圓明園以及其他清廷遺留下來的古蹟,都大量被搶劫一空,1922 年京畿衛戍總司令王懷慶曾派出數百名工人潛入圓明園,拆下環繞舍衛城的堅固圍牆,更拆除了「鴻慈永祜」的大牆以及巴羅克式建築的磚牆,並將這些材料用作興建自己的達園;京兆伊劉夢庚更強行運走長春園太湖石623大車、綺春園雲片石104大車。到 1924 年,東北軍閥張作霖從圓明園搬走大量漢白玉,運到遼寧去建造自己的墓地;去到日軍侵華佔領北京,去到中共建國後,毛澤東在文革期間毀滅了多少珍貴的國寶文物,就算沒有英法聯軍那一把火,今日圓明園的存活率又有幾多?自己的祖先不爭氣,搞左五千年文化都比唔上人地的蠻夷,最大的羞恥,就係作為中國人自己,可是今天卻從來沒有人談這個,這才是恥辱中的恥辱。

今日的中國人,更加是活在自己幻想--甚至妄想的神話之中,別忘了當年的大清,可是滿洲人的皇朝,而不是漢人的江山;今日大家覺得「理所當然」的民族主義,所謂的中華民族只是一件自我創造的神話,在一百五十年前,只有天朝,而沒有「中國」;只有「大清」,而沒有「中國」,如果說一百五十年的「侵略」應該譴責,那麼二百幾年前的「侵略」--清兵派軍隊入藏,又應該如何評價呢?

一些所謂民族主義教育,天天都譴責「入侵者」、「殖民地」、「帝國主義」,而事實卻是,大清帝國也是帝國,也一樣搞帝國主義,只不過人家的入侵者強力一些,可以跨海去入侵;我們的入侵者和陸地的俄羅斯帝國一樣,只愛向陸地發展,於是漢人的明帝國只有中原的一帶,經歷了異族的「帝國主義」的侵略之後,漢人就佔領了新疆、青海、西藏、蒙古、甚至今日的滿洲東三省,真的要譴責帝國主義,不知道「中國人」是否有特權,只譴責人家,卻不檢討自己呢?

1644 年清兵入關,比起西方的歷史時序來說,不算特別早呀;雖然歐陸還在打三十年戰爭,*英格蘭還未「統一」蘇格蘭,但幾年後查理一世就被斬首,克倫威爾成為護國公,鋪平英國的民主議會道路;去到清兵首次派軍入西藏,已經是 1718 年的事,就當由那年開始計算清朝對西藏擁有統治權好了,到 1860 年英法聯軍的時候,還未滿一百五十年,幻想一下當年如果藏人提出,要清廷歸還藏人文物,以及離開西藏領土,還西藏獨立的時候,不知各位「中國人」,是否認為應該要尊重藏人的要求呢?在網上找一下,可以看到很多海外藏人投訴「中國」侵佔藏人文物,特別是毛澤東年代的明搶明燒,文革年代的文化大毀滅,漢人對藏人可有一句道歉?漢人可有譴責過自己是侵略者?漢人可要把各種名目侵佔的藏人文物歸還?

我們漢人之中,可有半個雨果出來譴責自己的暴行?沒有,英法聯軍一個是放火,一個搶劫,我們的大清與中共就和俄帝一樣,實行強迫佔領,佔領完,無論放火搶劫或者殺人,都是理直氣壯的一回事了,對不?

就是嘛,我們都理直氣壯認為二百幾年前侵佔的東西,不用歸還原主,認為那是「歷史」的一部份,今日我們又憑甚麼要求,法國人當年搶劫又轉手的後人,要把鼠首像與兔首像歸還原主呢?何況,人家還開到口,只要中國肯改善人權,或者讓達賴喇嘛回國,都願意免費歸還呢?

西藏是不是中國的一部份?達賴喇嘛是否西藏歷史的活遺產文物?為甚麼大水法的鼠首兔首,這些「小東西」就應該歸還,我們卻把活佛放逐而不歡迎歸國呢?至於改善人權的另一個可能性,真是說出來被人恥笑,當去到廿一世紀,作為「強國」,也是沒有民主人權自由等普世價值的「強國」嘛!

所以這種選擇性的「民族亢奮」,去到外國只可以用來欺騙不識歷史的外國人;越認識中國歷史,越認識中國國情,對於這種「亢奮」只會感到更嘔心--因為原來要成為他們「愛國」的一員,就要埋沒良知,埋沒道理,埋沒地球人的普世價值,反智到不得了。

今日叫法國人歸還圓明園文物,他日人家叫漢人歸還一大堆甚麼,可真的吃不消啊!作為「愛國者」,我寧願面對歷史現實,叫強國用錢買回兩個像吧,既然憤青說得出「餓死法國人」這一句,又常常就要買起美國,用錢買回祖宗恥辱,真的這麼難嗎?就當是保養費好了,如果這些年不是法國人代為保管,留得到今日嗎?

話說回頭,法國人是如何對待被毀文物的呢?當年兩次大戰,法國受到德國入侵不少地方滅頂,結果法國人是一磚一木,一手一腳把被破壞的地方照舊貌重建;反過來,咦?人人說愛國的中國人,為何到今天為止都不進行完整的重建圓明園工程呢?大水法只是西方人來中國建造的「清代潮物」,何況只餘下了獸頭而缺乏人身,完整重建遠比起買幾個獸頭直接得多呀?為何不重建,而要任人漁肉?難道我們的愛中國,只停留在嘴巴上嗎?

* 英格蘭正式和蘇格蘭統一的年份,是 1707 年;當年英國通過法例 Act of Settlement,正式成為 Great Britain;雖然自從 1603 年 James I 開始,英格蘭與蘇格蘭都共戴一君,但在西方的邏輯來說,這種國體叫做 Personal Union (君合),亦即雖然國王是同一人,但國家卻是兩個。

** 清帝國於 1644 年入關「成立」,當時西班牙、葡萄牙的帝國,已經走下坡好一段日子了;當清帝國「進入」西藏的時候,歐洲剛打完「西班牙王位繼承戰爭」(1701-1714),當時歐洲列強正在瓜分西班牙帝國的昔日遺產;西班牙葡萄牙都擁有龐大的「殖民帝國」,也是中國人常常譴責的帝國主義嘛,大清搞的同樣都是帝國主義,於是積弱時命運就和西葡兩國一樣,土地被瓜分,成為列國的傀儡--大清對付弱者時,還不是同一套嗎?

星期二, 2月 24, 2009

鬼卒還看邱騰華

邱騰華:難以全面豁免的士停車熄匙
2009-02-23 HKT 16:55

環境局局長邱騰華表示,的士業界要求全面豁免遵守停車熄匙的規定,無論在執行及效益上,都有困難。

邱騰華出席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會議時說,政府已提出修訂,將豁免數目由的士站首 2 輛的士,增至 5 輛,如果全面豁免,將與計劃的目標背道而馳,其他車種亦會提出類似要求。

至於的士業界要求在雨天時豁免停車熄匙,以免無空氣調節,的士擋風玻璃蒙上一層霧氣,影響行車安全。邱騰華表示,參考過外國的做法,並無類似豁免。

他又說,會繼續與業界商討,期望在今個立法會期前,提交草案。

幾日唔得閒,原本都想寫 d 新的題目,但係條膠人又出來發膠音,真係唔鬧爆都唔得。

我地偉大的邱騰華局長,相信係除兩曾一唐之外,見報最多的高官;由上任以今帶來種種的政策,都充滿爭議,點解呢?原因就係邱騰華應做的就唔做,唔應做的就做,假環保之名,專搞假大空的「三面紅旗」式的政策,為求佢單方面的方便,而枉理市民的切身需要。

成段新聞最憤怒的一點,就係講冇雨天豁免;局長的理由係乜?原因係外國都冇豁免。

真過癮,先唔講點解外國冇,局長一見外國冇,佢就話我地要冇;而外國有的呢,咁點解我地又冇呢?

多倫多的廿七度以上氣溫豁免,外國有啦掛,點解我地冇?

外國有我地冇,外國冇我地就更加冇,唔通香港人係超人?氣溫高可以頂得住,濕度高都可以頂得住,連個窗起哂水氣,睇唔到外面,都可以頂得住?邱騰華,你識唔識理科o架?唔係睇小閣下係港大文學士,但閣下對搞環保的行為,由始至終都唔證明閣下對最基本的科學有認識囉!

係囉,點解外國冇呢?因為加拿大內陸城市的濕度與溫度,絕對低過香港好多;但連咁簡單的科學問題,邱騰華都可以當冇事發生,可能性只有兩個--第一,佢對科學一無所知;第二,即使有所知,佢都對現實發生咩問題,漠不關心,因為你死你事,佢最緊要有得上位。

停車熄匙的缺點有無數個,林忌由兩年前寫到今日,已經寫左無數次;但呢條膠人都繼續當我地係唱歌,繼續堅持要倒政府米到底,為了令讀者方便,我再做一次總結,去把呢個缺德政策的所有缺點一次過寫哂出來,鬧爆佢直至邱騰華下台為止。

1. 停車熄匙係一個值得提倡的行為,但絕對不是一種值得立法的行為,因為強制執行的成本很高,就好似強制立法「停視熄電視機」、「停煮熄雪櫃」、「強制熄燈」、「強制停止呼氣」一樣,嚴重影響自由和帶來無數的後遺症。

2. 假設停車熄匙得到「有效率」的執法,對香港空氣帶來的正面影響,都微乎其微,由於 1. 主要的空氣來源不來汽車 2. 即使是汽車,柴油車帶來的影響才最大 3. 油價高企,無事大家都會停車熄匙,只有極少數人有條件去燒油,以高額的社會成本執行之後,對空氣質素的貢獻,絕對不會超過過百分之一。

3. 人的本性是自私的,在另一方面,肯付出燒油的高額代價去「停車不熄匙」,都有不同的需要,法例只能針對「停車不熄匙」的行為,卻不能針對「不停車,就免熄匙」的行為,就好似立法禁止「假廿蚊紙」,卻不立法禁止「假一百、假金牛」一樣,不但無法帶到預期的目標,反而只會令情況更壞--唔印假廿蚊紙,就印硬高額的假銀紙囉!唔畀停車時熄匙,就唔停車,在路面上漫遊囉。立法禁止除褲放屁咩?咁著褲放囉!立法禁止停車排廢氣咩?咁開車來排囉!

4. 「唔停車」的後果非常嚴重,香港的路面非常擠塞,就例如中環一帶,幾架車慢駛,就可以令成個地區塞車;所以只要原本「停車」的車輛,為冷氣、避濕、免犯法等任何原因變成「開車」,只要原本「停車」的百分之幾「不停車」,就可以造成全港大塞車。

5. 塞車帶來的廢氣,比起原本唔塞車的多幾千倍、幾萬倍;例如柴油車,歐盟前期及一期的巴士、貨車等,一架車的污染,就等如百幾架私家車的污染;而車輛越大,受塞車的影響就越大,排放的廢氣就越多,後果是因環保之名,製造幾千幾萬倍的污染。

6. 對守法的司機,或者在某些情況下(如的士站)被迫守法的司機,停車熄匙就代表沒有空調;同時,因為香港的天氣遠比起多倫多熱,如在太陽照射下,空氣不流通等原因影響,車廂氣溫比起街外氣溫高十度是一般的數字;人是生物,而非死物,在高溫下會帶來很多後果,其中之一就是影響判斷力,而開車本身卻需要時刻保持清醒的判斷力,就正如酒精對人體有影響一樣,高溫一樣對人體有不同程度的影響,高溫下開車的安全性,特別對長期開車的職業司機,是災難性的。

7. 當處於極高溫時,冷氣根本無法有效冷卻車廂,一方面是車主要求司機提早開車去冷卻車廂,最終又帶來不環保的結果,另一方面要司機不斷忍受五十度的高溫,絕對不人道。

8. 不斷開車關車會造成機械問題,而開車關車的「反應時間」,會令路面更擠塞,而擠塞造成更多廢氣,又是原本的幾十倍、幾百倍、幾千倍、幾萬倍。

9. 除了高溫會造成危險,濕度高玻璃窗會起霧,會嚴重影響司機的能見度,而強烈影響路面安全。

10. 帶如明愛事件一樣,塞車會造成救護車無法到達現場的後果;香港塞車已經非常嚴重,任何導致塞車惡化的政策,都絕對不應草率施行。新任倫敦市長 Boris Johnson 的交通政策,就是盡量減少塞車,以達到減少廢氣的目的;我們的環保局長,就正如對發電廠的二氧化炭排放,對油公司加快減慢,對上年的士司機排三十分鐘才有氣入,對隧道旁大塞車的灣仔加氣站居然平過不塞車的柴灣等荒謬政策都視而不見一樣,同樣的對「強制立法停車熄匙」帶來的任何後果視而不見。

11. 就和無數「道德立法」,卻完全忽視實施的政策一樣,打擊所謂「停車熄匙」有極高的執法難度,根本無從施行;結果只會令原本守法的人,誤墮法網(例如,為了私人恩怨去舉報或誣告),而令真正造成污染的人,帶來更多污染(不停車,就不如熄匙,何況真的停車不熄匙,又有幾多人手去打擊呢?)

12. 為了避開「停車熄匙」的法例,當車輛出現「不正常」現象是勉強自己繼續開車,因為停車路邊開著車檢查,是犯法的;而不開著車,根本無法檢查,所以勉強自己開吧!感到有些不舒服,突然眼瞓,停車忍受高溫會更不舒服,不停車勉強開會造成危險,這些一切一切,都根本完全沒有必要。

一個政策帶來的「好處」如果勉強多過「壞處」,還有一些道理;當一個政策的壞處遠遠多過好處,豈有實施的道理?停車熄匙可以如何改善空氣質素?有誰保證過會帶來改善,而不是惡化呢?連最基本的「環保」要求都達不到,卻要市民冒生命危險,冒健康惡化,冒失去自由,甚至帶來交通意外等一切可以發生的後果,這項政策是有史以來香港最愚蠢的法律,可是我們的局長卻偏向虎山行,偏要為了自己的偏見,而拿我們的生命作為賭注--贏的,只有他自己的前程;輸的,卻有我們全港市民付出一切--包括生命。

應做的不做--如減少「高污染」的發電廠排二氧化炭,不應做的就做,甚麼叫做「眼前鬼卒皆為妖」?,還看邱騰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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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反燃料污染立法
建議立法強制停視熄機
電子呼吸收費計劃

星期五, 2月 20, 2009

秦檜與趙高自嘆不如

刊於 2009 年 2 月 20 日蘋果日報論壇版

九名民選(直選)的香港立法會議員被拒進入「一國兩制」的澳門,議員查詢澳門是否有入境黑名單及要求中央政府處理,李少光卻表示:「已向澳門有關方面查詢過,對方說沒有黑名單。」

奇哉怪也,接近三分一的香港民選立法會議員,居然在「沒有黑名單」之下,全部因為「個別事件」而不能進入澳門,荒謬至此我們的香港政府還要表示「尊重」澳門的決定,覆述謊言臉不紅耳不熱,當今的中國已經進入無恥的新紀元!最少當年秦檜要殺岳飛,還會答一句「罪名莫須有」,而不會好似今日的特區政府那樣說:「這是不同個案,我們不會個別評論」──起碼秦檜還有些少承擔,不會學今日的特區高官,做了不認,還想欺騙市民當沒有事情發生過一樣,如果他們生在南宋,連秦檜都要自嘆弗如退避三舍:「冇呀!岳飛乃個別事件,我們不會個別評論!」

打倒昨日的我
從李少光的發現我們可以得知,原來特區政府是這樣處理問題的──事情發生了,原來他們只會向有關方面查詢,而無論查詢出來的結果有幾荒謬,他們都覺得自己已經盡左力,不需要再跟進,就好似今次澳門覆一句「冇黑名單」,事情就結束一樣,當初泰國包機事件,不是很相似嗎?明明泰國有危險,是否泰國方面說一句「冇危險」,我們的政府就決定不再跟進,直至要有人死亡?當泰國方面說機場沒有位,我們的政府就決定不再動腦筋,決定不派包機?這種敷衍塞責的態度,正是特區政府接二連三出錯的主因,用甚麼政治化妝術,亦終歸無補於事。

當年趙高要欺騙秦二世「指鹿為馬」,只不過是呃一個人;今日特區政府卻把這種精神發揮光大,如曾蔭權在立法會明明說的是「狗噏」,政府新聞處卻可篡改為「鬥噏」,公然「指狗為鬥」,打算欺騙全香港人;這種現象由上到下,由領匯到電盈,不是都很常見嗎?2005 年一眾「愛國愛港」人士發動鋪天蓋地的攻勢支持領匯上市,抹黑反對的盧少蘭、鄭經翰等不遺餘力,結果到今日卻可以倒轉槍頭,不斷拉隊去領匯門口示威,抗議領匯狂加租云云;自己作的孽,不道歉、不認錯,還可以厚著顏以今日的我打倒昨日的我,恬不知恥。

無恥遠勝古人
又例如「電盈私有化」,早在 2000 年李澤楷收購後幾個月,股價已下跌了三分之二,股價低迷多年全因收購帶來的千億負債!可是當年口口聲聲說「為國家」,而鼓勵、慶祝李澤楷「蛇吞象」的「愛國愛港」人士,隻字不提當年為「擊退」新加坡電訊而帶來的代價,也不提 2006 年中方反對電盈賣盤與予澳洲、美國商人的事實,又厚著顏帶領小股東去電盈門口示威──如果賣給搞實務的新加坡,又怎會要負上如此巨債?又怎會搞到股價跌到今日那般?論無恥,今人遠勝舊人,連「國寶級」的秦檜與趙高,統統要企埋一邊!

星期四, 2月 19, 2009

支持環保減少消費

議員指膠袋徵費沒有迫切性
2009-02-19 HKT 18:20

立法會一個小組委員會討論膠袋徵費安排,政府希望委員會能夠在下月中或之前,完成審議工作,並在今年7月實施有關計劃。

有議員(方剛)認為,措施並沒有迫切性,擔心計劃只能收短暫效果。

邱騰華一眾「大計劃」之中,膠袋稅已經屬於「最唔膠」果個;唔計佢又 1. 成日呼籲議員要儘快通過佢的法案 2. 膠袋稅的法例當中,居然包括入屋搜查權呢兩點之外,我雖然個人不認同膠袋稅的成效,但亦能理解呢條法例的良好意願,起碼大超市會受到規管,而唔係只係針對小商戶與小市民,還有一定的合理性。

問題來了,正如方剛今次所說,政府在回收的配套乜都未諗,我地偉大的邱局長就次次都繼承左特膠政府的荒謬特色,佢地要負責的部份,就永遠慢到癡肺,要議員負責的部份,就永遠趕到不知所謂,審議法案的合理性,審議法律的重要性,你估邱騰華你一個人講哂呀?立法會唔係用來審議法例,成日都「希望議員盡快通過」,你咩態度呢?市民的監督你有冇尊重過呢?法例通過有事你係唔係自殺以謝天下呢?又唔見你對付油公司「加快減慢」等情況,肯聽下市民「盡快完成」的呼籲?呢種工作態度,實在令人反感。

膠袋稅帶來有三種可能性,雖然亦可能三種都同時出現;第一種就是市民非常自動自覺,日日出街都會自備購物袋,這亦是局長及一眾議員所盼望的事,但通常這種良好樂觀意願,結果都係得個膠;第二種可能性,就係市民當佢係傻的,簡單而言就係錢照畀,減完一輪使用,慣左畀呢 d 稅,使用量又再次直線上升,就好似倫敦的電子道路收費,玩唔夠幾年,收費增加左成倍,結果五年後路面使用量又打回原型,而且收番來的錢有四成幾都係行政費,市民白畀左錢卻乜都做唔到,帶來種種的不便,呢種可能性絕對不細;而最後一種可能性,就係市民改變消費模式,對於真正熱愛環保的人士係福音,但對於香港呢個「經濟城市」來講,就祝各位好運。

望望超市車上買野,有幾多貨係「必須」的呢?超市這種模式之所以成功,就係在於其自由自在,所以變相大家都買多左野;有好多食物、飲品、消費品,實際上都係冇需要的,但在我們以往的消費模式當中,卻已潛而默化習慣了;如今加入膠袋稅,很即時的影響就是,當你身邊冇帶購物袋時,就會拒絕消費;時間有限,又要交通,慢慢地以往的消費量就會減少,而越少買野,就越唔想買野,這種心態在市道好時可能問題不大,在今日的市道來說,零售業要面對的,就是另一回事了。當台灣大發消費券鼓勵消費的同時,我們香港卻有膠袋稅去鼓勵減少浪費,不要忘記浪費就是最大的不環保,買好多無謂的東西,其實都好唔環保;林忌一向真心支持環保,也因此好少買野浪費,亦同時好少胡亂消費,但一般人又如何呢?如果大家一齊拒絕大魚大肉,拒絕以往香港人那種奢華的消費模式,對成個已死死地的市來講,會帶來咩短期的影響呢?唔知道邱騰華局長,有冇同財政司司長傾過呢個可能性呢?唔知萬一真係令百業蕭條,到時佢又會唔會負責任呢?定係講一句,我只係負責環保,其他野唔關我事呢?
議員批評食環署使用大量膠袋 未有以身作則
2009-02-19 HKT 16:54
立法會一個委員會討論膠袋徵費的安排,政府希望委員會能夠在下月中或之前,完成審議工作,爭取在今年 7 月實施有關計劃。

議員方剛擔心有關計劃只能收短暫效果,陳偉業則質疑,政府部門,例如食環署,使用膠袋的情況,十分嚴重。

出席會議的環保署副署長林啟忠回應,食環署使用膠袋的數目,由 06 年 530 萬個,減至 07 年的 450 萬個。

環境局局長邱騰華亦在會上說,政府需要以身作則,推動環保。他又說,膠袋徵費只是第一步,希望議員能盡快完成審議。

係囉,原來邱騰華都知道政府應該以身作則,我期待邱騰華幾時宣佈放棄佢架 3000cc 的燒油坐駕,日日坐地鐵返工的一日,唔知邱騰華幾時出來以身作則呢?

定係學油公司「加快減慢」,議員就要快,市民就要快,政府就要慢,自己就要慢呢又?

星期三, 2月 18, 2009

陳水扁應移民香港

黃世澤:香港何時變成獨裁者洗黑錢天堂?據英國《星期日泰晤士報》報道,把經濟搞得一團糟,通脹以天文數字計,全國霍亂橫行的津巴布韋獨裁者穆加貝(Robert Mugabe),被發現在香港大埔購置豪宅,並打算在中國開設鑽石加工場,為他倒台後奢華生活鋪路;穆加貝的女兒,則由英國倫敦大學轉到本港城市大學就讀。西方記者在香港追訪穆加貝夫人時,更遭到武力對待。

雖然世界各國致力吸引外資,招待來自各國的豪客消費和投資,但絕不是替那些惡名昭彰的獨裁者和貪污高官洗黑錢,或成為獨裁者倒台後的資金避難所。非洲不少獨裁者,搞得自己的國家 民不聊生,賺這些不義之財只會令自己的國際形象蒙污...... 像陳水扁的黑錢便是反洗黑錢組織艾格蒙聯盟(The Egmont Group)通報機制下,由瑞士、新加坡方面報給台灣當局。順便說一句,台灣、香港都是這反洗黑錢組織的會員,但中國不是。

津巴布韋獨裁者穆加貝(Robert Mugabe)在港置產,香港變成洗黑錢天堂,其實都不是第一日的事;近年香港的豪宅市場,再遠些看看澳門的賭場,無數的內地豪客人仔橫飛,當中的錢又有幾多張是白的?以國家公務員的薪資,以國內官商勾結的互相包庇,大家都心知肚明,哪一張銀紙可以沒有黑痕?

就是嘛,丹麥的國殤之柱藝術家被拒入境,無數中國的民運份子、台灣有些少綠色拉上邊、或者單純相信法輪大法的人士,這幾年都被香港拒絕入境,就和我們九個立法會議員,被拒入澳門一樣,都證明了穆加貝之流才是中國的好朋友,才是特區政府的好朋友,不斷提醒我們,原來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及特區護照上面的中共國徽,上面那五粒星其實就和越共、北韓是同一回事,都是同級數的強國!今日再加上一個津巴布韋加入呢個大家庭,簡直就普天同慶啦;我終於明白點解特首與財政司成日都講,要搞伊斯蘭金融,原來佢地的算盤就係吸引全世界未有民主,或者貪污腐敗搞到污煙障氣的國家,來香港洗黑錢!以香港原本的金融地位,全世界真係冇乜幾多個肯畀人來洗黑錢,所以香港肯做,大把獨裁者排住隊入來,強呀!隨時搞搞下伊斯蘭金融,到時哈馬斯,拉登等大家族都入來洗錢,真係要開香檳慶祝呀!

所以說,陳水扁真係好傻,阿扁錯了嗎?錯在不認識中國的國情嘛,要貪污就梗係回歸祖國好,洗錢使乜洗到去瑞士等海角七億定係海角七百億呢?洗來香港,洗來大陸得啦,國際貪污之都你估講笑o架?如果支持統一,錢留香港,你估港府會通知艾格蒙聯盟咩?你估中共會畀艾格蒙聯盟查到你咩?瑞士果筆錢死在艾格蒙聯盟手上,真係唔抵,如果支持「一國兩制」,未可以保證貪污冇人查到發大達囉,使乜洗得咁辛苦?點會畀人查哂出來?

阿扁錯了嗎?當然錯了!搞咁多野買寶徠、一品苑被揭發,陳水扁真蠢!學穆加貝去大埔買龍成堡又得,再唔係仲有更適合佢身份的豪宅--戈林!咩話?納粹德國的二號人物、希特拉的指定繼承人、首個國際法庭--紐倫堡審判的頭號戰犯,最後成功畏罪自殺的戈林空軍元帥,居然成為香港的豪宅名稱?o岩哂囉,好多人成日講陳水扁好似希特拉,如果佢搬來香港住在《戈林》,真係人都醒神 D,加上中共的保護,又使乜坐監呢又?

少李老光之沒有黑名單

李少光:澳門稱沒有入境黑名單
2009-02-18 HKT 13:37
保安局局長李少光表示,曾打電話給澳門的保安司,了解過有香港的立法會議員,或政黨人士被拒入境原因,是否因為曾簽署反對澳門 23 條立法文件,而澳門當局表示,是就不同個案的情況,作出決定。

李少光在立法會回答議員的質詢時說,對有港人被澳門拒絕入境表示關注,他亦感到不自在,政府尊重但不會干預澳門有關方面決定。

有議員關注澳門是否有入境黑名單及要求中央政府處理,李少光說,已向澳門有關方面查詢過,對方說沒有黑名單。

唔怪得泰國包機要有港人死,香港政府先識做野啦,睇下佢點處理港人被拒入澳門的問題?李少光說:「已向澳門有關方面查詢過,對方說沒有黑名單。」--嘩!原來澳門政府講冇黑名單,問題就已經結束,佢老哥就唔會做野;可以想像,例如當初泰國政府覆李光光講:「機場冇問題,泰國冇危險」,然後李少光大人就會同大家講:「已向泰國有關方面查詢過,對方說沒有危險。」我地偉大的保安局局長,原來係咁做事o架!

沒有黑名單,有冇白名單?有冇紅名單?有冇青名單?有冇藍名單?明明我地香港七八個民選立法會議員被拒入境,你話係個別事件,有咩事件呢?莫須有?我地香港政府、澳門政府、中央政府的所作所為,仲衰過南宋屈岳飛的秦檜,最起碼秦檜都要答你一句:「莫須有」,而唔係答你:「是就不同個案的情況,作出決定。」又或者「岳飛的問題,係個別事件,我唔會評論。」

係囉,例如我地被拒入境的包括香港的執業律師、執業大律師,如果佢地犯左法,如果佢地有任何危害香港安全的事情,佢地唔能夠再執業o架喎,如果澳門當局係合理的,就拿出證據揭發佢地嘛,當我地香港人係傻的嗎?如果乜都冇,就被拒入境,呢 d 唔係黑名單係乜?澳門的叫法特別唔同o架?而家光天化日之下,一個所謂「一國兩制」的政府可以公然說謊,另一個「一國兩制」的政府可以公然當市民係傻的,人地話冇就冇,果然係北韓的好朋友,講「冇核問題」就冇,講六四冇死過人,講政府冇利益輸送私相授受,講請劉皇發入行會唔會政治交換,搵鬼信啦垃圾!
攝影記者協會抗議澳門拒絕南華早報記者入境
2009-02-18 HKT 23:09

香港攝影記者協會對南華早報攝影記者被澳門當局拒絕入境,提出強烈抗議。

協會表示,記者王智強持有有效旅行證件,並已向當局申請合法採訪及取得記者證,但卻以「個別事件」等原因被拒入境,協會認為澳門當局的做法極度不合理、毫無理據及透明度,嚴重妨礙新聞自由,促請澳門保安司盡快解釋事件,確保香港新聞工作者能繼續自由進出澳門採訪。

按:熱烈呼籲:用 BNO 入境澳門啦香港人!佢唔畀入境,就向歐盟投訴!香港政府係廢的,呼籲歐盟報復杯葛澳門人入境,先有用o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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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兩制正式玩完

星期二, 2月 17, 2009

政教勾結邏輯分析

性文化學會發聲明回應「反宗教右派遊行」

例如所謂「政教勾結」和「專權」,就純粹是一個毫無理據的標籤,宗教團體對政府的司法部門全無影響力,過往很多司法覆核的判決對宗教價值觀就相當不利;宗教團體亦沒有任何行政權力,在今次《家庭暴力條例》的修訂中,以及數年前的賭波合法化,宗教團體是與政府對著幹,這是哪門子的「政教勾結」?對立法機構中,宗教團體的影響力亦相當有限,頂多只是與其他香港公民一樣向議員表達和遊說而已,將這些行動等同強制別人接受宗教價值,更是誤導的說法。至於所謂「宗教右翼霸權」的說法根本沒有事實根據,只是用來攻擊和標籤異己的武器。

性文化學會肯回應遊行人士的示威,是值得肯定的;對於性文化學會一直表示:「維護家庭價值的基督教團體,一再澄清並沒有反對保障同性戀同居人士,只是要求將包括他們在內的同居一室人士,也得到同等的法律保障,特別是有需要的同住好友、金蘭姊妹、同住長者,這更合乎博愛和平等人權的精神。」這點亦是值得肯定的;可是上面那段文字,就說人家屈你「政教勾結」.就真係得啖笑而欲蓋彌彰,一定要出來直斥其非。

考考大家邏輯,上面果段「性文化學會」的文字有咩邏輯上的問題?大狀在法庭上一種常用的技巧,就是把一個「似是而非」的邏輯,套用在一件較清淅的事情上;用一個比較易明的例子,就好似數學上有一條 formula 好難解,你轉一轉個排位同角度,用另一種方式表達出來,就會立即清楚易明;性文化學會的硬膠邏輯在於,你反對過賭波,你同政府有不同意見,唔代表你就冇「政教勾結」--正如林忌夠反對泛民好多野啦,唔通你就話「我反對過泛民」,因此就係「保皇黨」?

何謂「政教勾結」?就係宗教與「政治」勾結,政治有好多種,而唔單止係講緊政府;乜政就只係代表政府?邊個講o架?先把「政」字只解作政府,再把「政府」解作「三權分立」,拖埋法院落水,一開波就講法院的判決成日對你地不利,鬼唔知香港有司法獨立呀?連政府都經常影響唔到法院的判決啦,你影響到香港仲洗要呀?廢話連篇而迴避問題,我地一直講緊呢 d 宗教團體,同保皇黨勾結,同中共勾結呀,點解性文化學會避而不談?基督教同無神論的共產主義邪惡政權勾結,講左咁多次你都當聽唔到?我地而家係針對緊,呢 d 所謂「極端主義教會」的「選擇性道德」,對邪惡政權、弟兄姊妹受到迫害視而不見,卻只選擇性地,對「性」的問題特別感興趣;我真係想知,為何呢 d 宗教團體,只係會成立一個「性文化學會」,卻唔成立「人權學會」?唔成立「道德學會」?唔成立「公義學會」?乜原來福音派的基督教教義之中,原來獨獨係對性「情有獨鍾」?

性文化學會說:「立法機構中,宗教團體的影響力亦相當有限,頂多只是與其他香港公民一樣向議員表達和遊說而已,將這些行動等同強制別人接受宗教價值,更是誤導的說法。」--真的嗎?性文化學會又突然失憶了,當示威的矛頭更多指向淫審條例的時候,性文化學會就只係講《家暴條例》,網民當然關注《家暴條例》,但更關注的係《淫審條例》的修訂,要立法規管互聯網,這些指控都是鐵一般的事實,性文化學會既然有咁多資源,點解唔自己去建立 content filtering 畀自己的教徒使用?成立一個 proxy server 要幾多錢? 福音教派呢幾年又「發現挪亞方舟」,有成日搞咁多大 show,唔好講 content filtering,開一間 ISP 做埋寬頻服務又有幾難呢?乜唔係有位叫做黃寶財的教授同你地好老友的嗎?佢老哥有好充分的 content filtering 的經驗囉,咁鍾意立法,教會點解唔自行訂立教規,必須要使用你地提供的 content filter 去上網呢?否則未踢教徒出教會囉,就正如你對普通市民要加的規管一樣,非教徒睇乜關你地咩事?點解要非教徒接受你地的道德標準?

講到人地向佢示威,性文化學會就大談「維護家庭為人權公約確認的普世價值」--原來性文化學會都認同,呢個世界上有些事,叫做「普世價值」--對,包括佢地行使的言論自由、遊說議員、以及佢地堅持的人權,呢 d 都係普世價值,都係普世基督教會所支持的價值,係囉,想問下教會,全世界近二百個國家,有邊個仲係冇民主冇普選?所有的「已發展國家」,除左伊斯蘭教的新加坡,又有邊個係冇普選冇民主?乜福音教派想改宗伊斯蘭教咩?

性文化學會為「宣揚」佢地的「價值」,選擇同反民主、反自由、反人權的政黨合作,選擇同減少他人民主、自由、人權的政治力量聯手,去提倡佢地的理念;當講到佢地的理念自由果時,佢就話支持人權與自由;但講到他人的理念同自由的時候,佢就選擇同獨裁者、共產黨、希特拉、毛澤東之流,去消滅人地的自由;我想問,普世教會的普世價值,有邊個基督教會係會同共產黨聯手?美國的「右翼教會」可會支持反對民主選舉的政黨合作?就正如當年選擇同希特拉聯手,一方面消滅猶太人,一方面就話佢地有自由去選擇同希特拉合作的宗教團體一樣,下流偽善與可恥之至!全世界的基督徒,都將會以這些選擇與撒旦交易的「假先知」為恥!

維基
:1931年希特拉參加德國選舉,由於希特拉並宣揚仇恨主張而被天主教驅逐出教會,教皇並下令天主教徒不得投票給希特拉。從此希特拉與天主教決裂。在基督教會的支持下,他後來上台即取締天主教,統一成為德國教會,為此贏得了不少仇恨天主教的路德宗原教旨基督教會支持,使其可全面控制德國的宗教思想,為日後之政權打下基礎。

今日的「香港塔利班」,做的就是這回事!最醜惡的就是這群人,他們自己就要有「民主、人權、自由」,卻支持希特拉之流,去消滅他人的民主、人權與自由!

伸延閱讀:
Hitler: The Man who used Evangelical Christians to Massacre Atheists (希特拉--那個利用福音基督教派屠殺無神論者的人)
期待香港的馬丁路德
從歷史看福音教派

星期一, 2月 16, 2009

呼籲民建聯立法反收購、禁止私有化

呢幾牌見到好多人對電盈好大意見,林忌亦深深認同;記得當年有些朋友從事 IT 界,都和香港電訊有唔少淵源,不過自從畀李澤楷買左之後,原本好地地賺錢年年派息的香港電訊,就變左蝕本炒人,最後搞成今日的局面。

係囉,點解李澤楷會搞成咁,係唔係李澤楷的生意做得特別差呢?記得八、九年前,香港電訊好似搞互動電視失敗,固網同手提業務都已經開始走下坡,去到今日 Now 能夠殺出一條血路,甚至連對手有線電視的英超都敵意收購埋,基本業務唔算搞得衰喎,最少冇其他競爭對手咁多投訴先,咁點解電盈搞成咁?

我都非常同意小股民,以及同情小股民的看法,就係佢地真係好可憐,特別係高價買落果班,就例如今日有線新聞訪問,有位同民建聯一齊去示威的苦主,佢講買果時三十幾萬,而家得番萬幾,話私有化之後冇仇報云云;我非常同情佢,但卻不認同佢觀點--冇仇報?你估唔私有化就有仇報咩?唔係嘛?電盈股價沉左幾多年呢?要果萬幾蚊升番上三十幾萬,除非港紙好似辛巴威或者冰島的貨幣咁啦。

個道理好簡單之嘛,就好似負資產一樣,明明冇果筆錢,靠借人地的錢去收購香港電訊成千億喎;唔好講成千億,就當一個冇收入,冇本金的人,無神神問銀行借一千萬去買樓收租,你估會有咩結果呢?李澤楷同閣下的唯一分別,就係佢阿爸係李嘉誠,你唔係,佢有本事借到錢,就好似有個有本事的阿爸開張附屬卡畀佢一樣,問題係,佢買起左之後「資不抵債」,未賣野囉,cut 呢度,cut 果度,問題就係班小股東,點解當年要同意佢收購香港電訊呢?成班傳媒講話而家好有問題嘛,真的好想問,咦?乜係人的問題咩?乜而家電盈變成佳寧咩?乜而家變左騙案咩?我同意有欺騙成份,最大的欺騙成份,就係明明佢冇錢,點解可以畀佢收購呢?果班出錢畀佢收購的人,果班支持佢收購的人,去左邊?

因此我建議,政府出錢買起電訊,將呢筆錢同捐畀四川的錢互換;然後呢,由民建聯帶頭,通過一條新法例,就係禁止電盈的悲劇再發生,立法強制禁止公司私有化,再立法禁止公司進行收購,仲有要立法廢除「敵意收購」的條例,根據呢條條例,個別人士持股量超過 30%,就要提出全面收購,變相製造「私有化」,既然「私有化」咁不仁不義,大家就立法禁止左佢啦!制度出問題嘛,就立即禁左佢囉!有些人堅持電盈同雷曼事件「一樣」嘛,第一件事就應該由立法會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電盈由收購香港電訊成立的前因後果,第二件事亦應該好似雷曼咁,立法收緊制度,立法禁止私有化、禁止收購、廢除強迫全面收購的持股限制,咁就一天都光哂啦!

係囉,李慧瓊呢個寶貴的意見聽唔聽到呢?葉國謙對呢個寶貴的意見又聽唔聽到呢?民建聯唔好只係做個樣,立法會議員的作用,唔係用來立法唔通用來示威?咦?咁你地未比你地口中的長毛「更長毛」?日日搞搞震,卻唔立法,乜你地棄暗投明,加入左泛民咩?

係囉,當年阿爺搞出來的收購電盈嘛,民建聯又點敢反對呢呵?不過就算唔各對,都可以立法禁止「蛇吞象」--以小吞大o架?當初盈動只係賣概念,點解可以收購香港電訊呢?立法禁止「蛇吞象」囉好唔好?我舉腳支持,問題係民建聯敢咩?呢班友只係扮為苦主做野,真係有用的事佢地敢做咩?

星期日, 2月 15, 2009

美使館遇襲與反塔利班遊行

美國駐京大使館昨日證實,大使館曾在春節期間遭襲擊。三名中國男子駕車撞向使館大閘,之後被中國公安拘捕。中國外交部昨日證實事件,並指涉案的男子懷疑患精神病。這是美國駐北京新大使館成立以來,首次遇擊;也是自 1999 年南斯拉夫中國大使館遭誤炸事件後,美國駐北京大使館,第二次遭襲擊。

事發於 1 月 28 日(年初三)下午3時。當時三名男子駕駛一輛大眾汽車,撞向使館人員出入口的大閘,隨後被公安帶走。據大使館發言人布安甘(Richard Buangan)昨日表示,三名施襲男子的身份不明,事後已即時被中國公安帶走,使館的保安人員也正在向中方查問具體詳情。該名發言人續稱,事件並沒有對使館的保安造成嚴重破壞,亦沒有人員受傷,僅大閘被撞凹、無法開而已,大使館的運作和工作一切正常。

三個男人開一架德國廠的福士車撞向美國領使館,中國外交部指涉案男子懷疑患精神病,你又信唔信?撞左咁多日,到今日都係「懷疑精神病」咋喎,連癡線都要懷疑半個月有多,到今日都檢唔出係真癡定係假癡,你又信唔信?有冇精神科的醫生可以留言答下我,呢位開車撞試館的人,係唔係癡得真係好勻?勻到半個月都本唔出係唔係真係有「精神病」?撞過去的動機係乜?

件事發生唔夠半個月,就輪到民建聯要「進攻美國領使館」,你話大家應唔應該擔心?當年 67 暴動,成班土共就製造炸彈的恐怖份子,燒死商台主播林彬,帶頭人楊光,仲得到董建華頒金紫荊畀佢,表揚佢當年做恐怖份子的功績;比起迪迪尼果位小朋友,聽到民建聯及其他一切土共組織話要「進攻美國領使館」,係唔係值得大家擔心一些?當年林彬之死,警方到今日都未破到案,你點知幾時又話出現幾個「懷疑精神有問題」的人,又開住架福士撞向香港的美國領使館o架?

國內著名博客《錢烈憲要發言》的作者徐來,昨日在北京出席書店活動時遇襲,中了兩刀胃部出血,暫時經手術後無生命危險,以香港的尺度來說,「錢烈憲要發言」的尺度真的很溫和,但看看在內地會有甚麼後果?當年鄭經翰遇襲,早兩年何俊仁遇襲,到今日為止,幕後兇手都逍遙法外,就是嘛,受傷的、被斬的不是自己,大家都談得很輕鬆,想一想,遇襲的是你的朋友,是你的親人,你又會有怎樣的感覺?就是因為如此,某些政治勢力,某些收了利益,某些腦部思考力比較低落的人們,就常常呼籲「反政府」的人「必須要企出來」,要批評時事的,就要公開自己的私隱,結果是甚麼?結果就是造就對方襲擊你的機會,而襲擊後大家所愛的博客、電台節目,就一夜消失,沒有了,因為被暴力所毀滅了--他們就是希望,暴力可以消滅真話,武力可以消滅真相。

講起恐怖份子,就不得不提今日「反香港道德塔利班」的遊行,這是有史以來,第一次有網民集結去反那些道德塔利班的遊行,可是傳媒如何報導呢?

港台新聞:逾百人遊行抗議  爭取家暴條例修訂
2009-02-15 HKT 12:18

遊行人士拉起橫額,抗議宗教團體反對修訂家暴條例(周曉暘攝)
發起遊行的召集人秦晞輝表示,不滿少數宗教人士及明光社,將個人宗教價值強行加於他人身上

超過 100 人,在長沙灣集合,準備遊行抗議部分宗教人士及立法會議員,針對家庭暴力條例的修訂,發表歧視言論。

發起遊行的團體召集人秦晞輝說,他們本身並非同性戀者,但不滿少數宗教人士及明光社,發表混淆視聽的言論,將個人宗教價值強加於他人身上,是忽視人權。

遊行人士到達一個基督教教會門外,在鐵欄綁上藍絲帶,表達訴求,他們將繼續遊行到明光社辦事處。

港台新聞把遊行的主題,改為「爭取家暴條例修訂」,已經令人氣憤,可是更令人氣憤的,就是所謂專業的有線新聞台,卻居然報也不報此遊行
有線新聞報導:

電盈小股東抗議私有化 13:30
截訊個案涉廉署湯明解釋 13:05
科大設法助畢業生度難關 12:03
有指政府將資助聘大學生 09:01

好了,如果說百幾人(根據現場的相片再次證明,絕對唔止百幾,係幾百)的人太少唔報,我真想問,為甚麼由民建聯主辦,由李慧瓊、葉國謙帶頭的
電盈小股東抗議私有化 」示威佢地就報?

「十多名電訊盈科小股東,不滿電盈通過私有化議案,早上到電盈在鰂魚涌的總部抗議。」

才十幾個小股東,人數少十倍;早幾日示威過啦,再示威一次又有咩特別新聞價值呢?新聞價值又少十倍,點解寧願報電盈,都唔報「反香港塔利班」?係唔係有線新聞部的主管買左電盈?定係有線新聞部已經由 X 光社佔據?日日都有「小股東」示威,例如呢幾個月幾乎日日都有雷曼苦主示威,為何偏偏係民建聯帶隊去電盈的呢次,就特別多篇幅呢?

除左狂播民建聯議員示威叫口號之外,有線新聞仲訪問一個小股東,話佢 99 年用三十幾萬買入香港電訊,今日值萬幾,係呀,咁點解有線新聞的記者,唔即刻問佢,咁 2000 年李澤楷買入果時,你點睇o架?當年中方為左防止新加坡電訊買入,所以搵小小超出來買,咁你又點睇?2006 年中國國家信息產業部,說電訊網路涉及國家安全和利益,不宜由外資擁有,因此中國政府一方面透過中國網通表達反對賣出畀外資,呢位小股東又點睇?有冇考慮過呼籲身後的李慧瓊,帶佢地去聯通(併左網通)同埋中銀示威,要求大陸買番佢,等佢可以「返家鄉」拿番呢三十幾萬?

每個月畀三舊水睇一個咁的新聞台,我真係覺得好唔抵;呢一刻,我真係想 cut 左佢。

伸延閱讀:
民建聯成功爭取狗噏合法化!
民建聯成功爭取進攻美國領使館
民建聯成功爭取李家收購香港電訊!
民建聯成功爭取領匯上市狂加租!
曾蔭權三款狗噏電話鈴聲歡迎下載
囍帖街之狗噏篇
曾蔭權狗噏 mp3 歡迎下載
原來立法會容許狗噏

轉載《中共煽動香港暴動的罪行》:

一九六六年,左派人士在澳門藉氹仔擴建學校事件,最終釀成暴亂,澳葡政府武力鎮壓,最後在中共多方施壓下,澳督無奈向澳門左派人士公開道歉及答允澳共的一切要求,包括不允許國民黨人士在澳門合法活動,親共份子至此全面控制澳門。一九六七年四月中旬,新蒲崗人造塑膠花廠發生工潮,香港的左派份子因為受到澳門左派份子的影響,企圖將香港演變成第二個澳門,積極介入工潮活動。五月六日,塑膠花廠工人與防暴隊發生衝突,二十一人被捕。左派工會工聯會到場聲援,開始與港英政府在街頭上對抗。五月十六日,工聯會領導人物楊光等人成立「鬥委會」,公開呼籲左派人士走上街並使用暴力與港英政府抗爭,後來左派暴徒更在街上開置自製炸彈,嚴重影響市民生活,有市民、消防人員、英軍、警員和拆彈專家因而斃命。

五月暴動發生後,商業電台率先起來抨擊左派人士的暴行,在林彬的主持下,有兩個節目專對港共暴徒而發。一個是「大丈夫日記」,一個是「欲罷不能」。林彬、尹芳玲等領導全體播音員,將暴徒每日所作壞事搬上播音台,當時劇中人物包括光頭費、牛精楊、四眼芝、阿達、達嫂、阿奇和胡抵周等是諷刺當時左派陣營中,幾位積極發動暴亂份子,每日用這批人的名義播出,聲音笑貌,宛如其人,在收音機旁的聽眾一聽到就知道誰是費社長出場、誰是楊主委出場、誰是傅明星出場。如聞其聲,如見其人。「欲罷不能」從表面看是譏笑左派欲罷工不能。實際上是笑左派想休兵也不行,那時候全港最少有一百萬人每天到時到候聚在收音機前聽「欲罷不能」。

八月二十日下午,暴徒在北角清華街擺放炸彈,八歲女童黃綺文及其兩歲弟弟黃兆勳出來遊玩,無知觸摸炸彈,即時被炸得肚破腸流、死狀至慘。消息傳出,全港市民同感悲憤,並齊聲責罵。林彬當時痛罵為野獸行為,指斥左派人士喪盡天良。由於清華街慘案深入人心,加上林彬廣播理直氣壯,言辭動人,聲淚兵下,更掀起人們的共嗚。到了這時,左派覺得非對付林彬不可。

這一段期間,林彬曾經接到過無數的恐嚇信,文滙報更把林彬的名字改為「臨殯」公開聲明要置之於死地,友好都替林彬擔心,勸他謹慎,林彬却毫不理會,這時他住在窩打老道山,自己購買了一層洋樓,堂弟林光海和他住在一起,林光海尚未結婚,經林彬介紹,在商業電台擔任技工,平日努力上進,作事盡責,對父母十分孝順,每月所得薪金除去吃飯之外,全部交與父母,商業電台同事對其孝行皆十分欽佩。

林彬有自己的車輛,車牌號碼為AF7268。八月二十四日上午八時四十五分,林彬與林光海照常上班,兩人上車後由林光海負責駕駛,剛轉入文福道近文運道處,前面有數人在修路、打手勢叫停車。林光海想不到會有問題,當即停下。這時有四個年青暴徒上前,先向車頭澆了一桶汽油,然後丟進去火把,頓時汽油燃燒,車頭變成火海。林彬打開車門出來,已經渾身是火,在地下滾了一時,仍然未熄。林光海在車頭就未能及時走出來。此時樓上居民看見趕快下來撲救,最後火雖被滅熄,但兩人均已氣息奄奄。警察到場後,暴徒已逃匿無蹤,兩人即送往伊利沙白醫院急救,林彬於次日(八月二十五日)不治逝世,而林光海昏迷至八月三十日亦告不治。

林彬遇害的消息傳出,全港市民,除少數左派外,無不切齒悲憤。各界人士,並紛紛自動捐款慰問林氏遺孀鄭女士,警方懸紅五萬元緝兇,商業電台立即增加十萬元,成為香港有史以來最高的花紅,但是暴徒行兇之後,當時有消息稱早已準備特別船隻逃往澳門,由於當時左派在澳門已經無法無天,兇徒逃到澳門後便無法緝獲。
港共頭目所以要謀害林彬,是想藉此嚇倒不同政見人士,結果却適得其反,所以本來反共、罵共的人沒有一個退縮,大家只有更勇敢批評左派人士的暴行。左派的新晚報居然不知恥刊登一位名叫「鋤奸隊」的來信,聲稱將林彬「正法」,一時更引起讀者的憤怒,自由報紙撰論,勸告港府對暴徒要採取堅定行動以疏導民憤,否則只要有人振臂高呼「撲殺左仔為林彬報仇」,相信最多半天的時間,所有共黨在港的機構不論通訊社、報紙、國貨公司及電影院,一切左派機構及人員將一掃而光。

星期六, 2月 14, 2009

民建聯成功爭取狗噏合法化!

蘋果李八方:民建聯組軍攻美

東方日報:野戰「攻美領館」惹政治風波

「進攻美國領使館」一事終於推上報,本應「老懷安慰」,可是看看內容隻字不提迪迪尼案,實在有點失望。

最令人失望的,就是證明我們這個社會,擁有非常荒謬的邏輯,去假定有些人不會做有些事,而不是從客觀的現實去評估,簡單而言,就是小市民或網民隨時是恐怖份子,但有名有姓的「名人」,卻一定不會是癡線的。

記得陳冠希案嗎?由始至終大家都不曾懷疑,陳冠希自己就是源頭;相是他拍的,相是他擁有的,從拍攝角度看,他是否有「自我欣賞」的癖好呢?一個會自拍幾百幾千張自己器官的人,是否可以有一個合理的假定,就是擁有這種自戀的癖好,不排除同時擁有與他人共同欣賞的癖好呢?這就是客觀的假設,擁有這種客觀的假設,就絕對不能排除他自己就是源頭,可是警方卻只對其他「轉載者」嚴懲,對原始發佈者呢?誰是真正的「奇拿」?真的純粹是那個不負責任的電腦維修員嗎?不是聽過說,「源頭」不止一個嗎?

今次「進攻美國領使館」風波,東方報導:「由於外國駐港領事館在香港受到保護,故有關訓練項目極為敏感,據悉美國領事館曾致電民建聯查詢此事。」--事實證明,我們不是杞人憂天,連美國領事館都是非常關心的,試試如果有外國團體,在這兒搞一個「進攻中聯辦」的軍事訓練,不知今日這些報章又會有甚麼反應?我們這個社會的反智雙重邏輯,已經去到極點;尤其是發生過迪迪尼案,裁判官林嘉欣都講過:「在生命中有些事情不宜拿來開玩笑...好像...『美國領事館』等字眼,在這個世代尤其敏感。」,偏偏傳媒隻字不是「迪迪尼」,隻字不提警方「大細超」,見係網民就立即搵十個人去拉人,見係民建聯,就立即繼續冇影,當冇事發生。

試下是旦一個網民,在網上討論區開個題目,係野戰軍事訓練,目標係「進攻美國領使館」,你睇下警方會有咩反應?你睇下傳媒到時又會點報導?在今次事件之前,嘩,肯定大造文章,成班媒體肯定好似報迪迪尼案咁,當係「開心大發現」來報導,然後就搵專家去譴責網民,話網上言論要負責,話唔應該做埋呢 d 事,話對社會的安全帶來嚴重危險!不過多謝民建聯,全靠民建聯成功爭取,以後我地開一百個、一千個「進攻美國領使館」的題目,大家都會當睇唔到,點解?望望下面陳偉業在立法會講狗噏就知,今次立法會主席同林公公,大家都當聽唔到,傳媒事後亦會當聽唔到,點解?全因為特首講過,佢地當聽唔到,所以以後個標準就變成,狗噏可以任講唔嬲。



你話我地係唔係又應該多謝曾鈺成的民建聯成功爭取,我地以後在立法會狗噏任講呢?在曾特首講之前,你試下是旦一個民主派講,佢會有咩反應?嘩,好似當年梁耀宗講一個「臭罌出臭草」,仲唔立即趕人?社民連三子嘈少少都畀人趕,好了,原來特首講完之後,標準就立即放鬆哂,在議事堂內 mp3 任播,播完大家收哂聲,原來狗噏、狗噏、狗噏係立法會可以使用的語言!

搞到最尾,我地真係要多謝民建聯成功爭取言論自由,搞多幾個「進攻美國領使館」、「自殺式恐怖襲擊的活動」,令我地的網民唔使再好似迪迪尼案咁畀警方拉;亦希望特首同曾鈺成,講多幾次都批多幾次粗口,下次講下其他唔同的句子,等我地的立法會議員,可以放寬標準同特首大人睇齊,令粗口可以在議事堂內堂堂正正地廣播!非常感激!非常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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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2月 13, 2009

民建聯成功爭取進攻美國領使館

從「聞.見.思.錄」看到一張民建聯東區支部副主席黃建彬的單張,看完之後我感到非常不安,因為佢地在單張上聲稱,佢要進行「青年郊外野戰軍事訓練」,而其中一項訓練,就係「進攻美國領使館」。

記得 2006 年 9 月有個廿一歲的「傻仔」,在網上討論區「狗噏」,說有意向「迪迪尼」發出「自殺式襲擊」,結果警方點處理?

「香港警方得到互聯網供應商合作,掌握充份證據後,於前晚採取行動,在九龍灣將該名網民拘捕。該名網民現年21歲,林姓男子,報稱任職髮型師。行動中檢獲兩部電腦,但現場並沒有搜出任何製造炸彈工具或材料。現時該名網民仍被警方扣查,案件則繼續由商業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調查。該名網民涉嫌觸犯《香港法例》第二百章《刑事罪行條例》第五十四條「企圖導致爆炸意圖危害生命或財產罪」,最高可被判監20年。

現場並沒有搜出任何製造炸彈工具或材料。現時該名網民仍被警方扣查,案件則繼續由商業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調查。該名網民涉嫌觸犯《香港法例》第二百章《刑事罪行條例》第五十四條「企圖導致爆炸意圖危害生命或財產罪」,最高可被判監20年。

案件去到 2007 年,星島 06月 01日 報導:

「一名男子在網上留言,聲稱想查詢製造炸彈方法,想炸迪迪尼和美國駐港總領事館,被控浪費警力罪名成立,押後判刑。裁判官表示,被告罪行非常嚴重,不排除判即時監禁。被告獲保釋外出,控情指,被告在去年八月,用朋友的電腦署名真主教恐怖份子,在一個討論區聲稱想炸迪迪尼和美國駐港總領事館,被警方拘捕。拘方表示,被告的行為浪費大量警力,警方需要兩度到迪士尼搜查,每次派三名警員,用了近兩個半小時,十名罪案技術組的警員到被告及他朋友家中,檢走兩部電腦,加上化驗時間,又用了近一百六十小時,連同其他調查工作,總共用了二百一十三小時,成本達至三萬二千多元。辯方律師求情時表示,被告只有二十二歲,而且事件已令父母非常擔心,加上案件的性質並非屬於最嚴重,所以要求法官判處罰款。但裁判官表示,事件非常嚴重,在911事件後,爆炸、美國總領事館和恐怖份子都很敏感,法庭要在言論自由和公眾安全之間作出平衡,不排除判被告即時入獄。

看完迪迪尼案的判決,我真的想問,民建聯的議員係唔係有特權?點解一個廿一歲的青年只不過好似特首咁「狗噏」,警方就派幾隊人去拉人;而家民建聯的東區副主席,唔止在網上發音,仲公開在街上貼 poster,有埋時間、地點、日期,帶埋「野戰裝備」有組織地去「進攻美國領使館」,我真的想問,警方幾時派人去拘捕黃建彬?定係因為佢好似陳冠希一樣,係有關係、有背景的名人,所以警方唔會拉人?

迪迪尼案 2007年6月23日明報報導:

【明報專訊】在網上討論區聲言要用自殺式炸彈襲擊「迪迪尼」及美國領事館的年輕髮型師早前承認浪費警力,裁判官昨判刑時指明白被告沒有襲擊上述地方的意圖,但直斥被告「開玩笑都要有個限度」,需要為其愚蠢行為負責,故判以12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賠償1萬元。被告林嘉樂(22 歲)的報告指林精神健全,亦沒有使用暴力傾向。裁判官林嘉欣相信被告沒意圖實踐於討論區中虛報的襲擊行動,但指出,社會必須在言論自由及公眾安全之間找出平衡點,縱使只是開玩笑,亦要知道分寸裁判官認為:「在生命中有些事情不宜拿來開玩笑好像『恐怖主義』、『美國領事館』及『炸彈』等字眼,在這個世代尤其敏感。」裁判官認為被告紀錄良好,但須為自己的愚蠢行為負責,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外,報稱月薪微薄的被告依然要就警力浪費作賠償,並須於兩個月內繳清。 辯方大律師昨求情時指出,被告在討論區自稱「真主教恐怖分子」,卻於留言中選用希特勒的圖像,顯然並非一個真正伊斯蘭教徒的作為,事件由始至終都是玩笑一場,只是被告低估了受眾的認真程度。【案件編號:KTCC855/07】

大家都係進攻美國領使館,網民在討論區講,就立即拉人封艇,派咁多人去查,證明係警方硬膠的結果,都仲要告個網民「浪費警力罪」;而家民建聯的東區支部副主席話要「進攻美國領使館」,有哂時地人,有埋組織、有埋「野戰裝備」,點解警方隻眼開,隻眼閉?又話網上世界的法例應該同現實一樣?點解而家係上網仲嚴過現實世界?點解貼埋 poster 在街,警方都不聞不問,但有條傻仔在網上發音,就要嚴懲?

裁判官林嘉欣說:「在生命中有些事情不宜拿來開玩笑...好像...『美國領事館』等字眼,在這個世代尤其敏感。」--2007 年 6 月法官都已經咁講,去到 2009 年作為民建聯的區議員,黃建彬冇理由唔知道o架?因此合理的猜測,黃建彬係認真的!民建聯作為一個經常反美的組織,連李柱銘去一去美國發表意見,都攻擊佢係「漢奸」;美國和邊個國家有仇,佢都成日走去支持!而且經常去美國領使館示威!因此有合理懷疑,呢個組織極度仇視美國,因此舉辦一個野戰軍事行動,要進攻美國領使館,輕則演習,重則認真進攻。

民建聯成日講自己「愛國愛港」,成日代表中央發表意見,例如中央對普選的睇法云云,甚至有好多人認為,民建聯其實係中國共產黨的分枝;今次民建聯要「進攻美國領使館」,是否代表了北京在背後指使?是否有計劃要發一場對美國領使館的攻擊?中國和美國,不是友好的「戰略性伙伴」嗎?還是背後原來,竟有愛國愛港,集中訓練全港黨員,隨時備戰,打算好似偷襲珍珠港一樣,去進攻美國領使館?要知道好「進攻」唔「進攻」,點解要進攻美國呢?日本到今日仍然強佔釣魚台,我地愛國愛港的政黨就算要進攻,點解唔係進攻日本?

諗到呢到,感到實在非常不安,因此為了法律的公平公正,為了防止好似迪迪尼案中警方的講法,「以防萬一」有人要對美國領使館作出攻擊,各位請向警方舉報 crimeinformation@police.gov.hk ,民建聯東區支部副主席黃建彬舉辦進攻美國領使館的活動,令我地好不安!警方會唔會對網友嚴,卻對民建聯包庇呢?

根據黃建彬個人網頁的資料,黃建彬仲係東區撲滅罪行委員會主席( 2006 ~ 2008 ),好想問下警方,比起果位廿一歲的網民,呢位東區撲滅罪行委員會主席,係唔係有特權去搵軍事訓練「進攻美國領使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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膠力多:有關炸迪迪尼的法例

星期四, 2月 12, 2009

中國膠的開心大發現

跨區交津變補貼巴士公司
11/02/2009

【本報訊】港府協助偏遠地區人士就業而推出交通支援計劃,供居於元朗、屯門、北區及離島的市民申請,每人每月可獲六百元交通津貼。隨巴士公司加價及取消即日回程優惠,原本惠及低下階層的交通津貼慘被蠶食,變成政府出錢補貼巴士公司營運。有立法會議員批評,巴士公司的做法是「殘民自肥」,及明目張膽地「打市民荷包」。
...
根據現時的交通費支援計劃,成功申請者可獲在職交通津貼每月六百元,但是他們如果乘搭巴士到九龍或港島區工作,因去年巴士加價及下星期即日回程優惠取消,車費每日增加二至五元,以每月上班廿六天計算,津貼每月便被蠶食約五十至一百三十元不等。

中國膠永遠都膠力十足,佢地平日唔承認自己係中國膠,但去到今日佢地都仲相信孟子果套人性本善,做事時從來不計算人性本惡,次次都大叫「哎呀!喪盡天良呀!點解佢地咁衰o架?」梗係啦,你今年幾多歲?到今日先知班友仔會咁衰?之前開善堂o架?

第一式:「我係君子」
中國膠常最鍾意做君子,而君子最愛的一招,叫做「道德立法」,永遠以為透過「道德」,為良好的動機立左法,大家就會搖身一變成為聖人,乖乖地自自然然去守法;然後佢地道會發現:「咦?點解出面咁多衰人,居然唔守法?我已經立左法唔畀食煙,立左法要停車熄匙,立左法要禁止狗隻去沙灘,立左法要小朋友唔准睇咸片,立左法要煙仔唔畀賣畀小朋友,立左法要過馬路要守綠燈,立左法要禁止超速!」點解仲咁多人犯法o架?我立左法,法律冇人守,一定係人地的錯!證明一樣野,就係執法機構無能!你地食左飯唔做野!你地係衰人!當制訂法律果時,唔需要考慮「可唔可行」的嗎?中國膠話:「咩話?點解唔可行?一立左大家就守啦!執行正義只需要考慮何者為正義,點解要正義的人去遷就邪惡的人?」係囉,道德上贏哂,現實上輸哂,中國膠最愛,就係打「正義飛機」。

第二式:「鴕鳥政策」(或八萬五政策)
咦?乜你而家先知,原來「道德立法」係唔可以改變人心的嗎?改變唔到,咁點算?儒家有咩「路數」去應付呢?子曰:「應付唔到,立即著草」,當冇事發生過,把個頭放入泥土內,把唔想見的事當成睇唔到囉!唔合乎自己「想像」的數據,最緊要當睇唔到,睇唔到就當唔存在,唔合乎自己想法的事,就當冇發生過,大家繼續唔需要睇實際,大家繼續紙上談兵,個個講到口水都乾埋,但都唔理現實發生咩事。

第三式:「愚公移山」

好了,問題嚴重到個個都嘈,唔可以當睇唔到了!於是打著儒家旗號的「中國膠」,思前想後,就會出來「緊急呼籲」某些破壞佢地大計的「不負責任」的「小人」,事情未燒到眼眉,佢地的反應就係繼續「緊急呼籲」、好似一部人肉 mp3 咁(記得林公公講,今日唔用收音機o架啦),連續重播十次佢地的「聖旨」;好似用十二度金牌去追岳飛一樣,我地的偉大中國膠精神,就係當事情行唔通果時,連續重播十二次之前的方法,希望岳飛「良心發現」,會突然改變佢的立場和想法,於是就萬事大吉,歡樂滿東華,大家一齊慶團圓!好開心!好快樂!浪子回頭金不換呀!

第四式:「天下人負我」

當火燒眼眉了,唔能夠當冇事發生,亦唔能夠得把口發音的時候,中國膠最愛就會啟動「發爛渣系統」,把「緊急呼籲」upgrade 成為「強烈譴責」,開始把所有「破壞」佢「大計」的一干人等,全部拉入來狂鬧,都係「天下人負我」,例如交通津貼畀巴士公司以及隧道公司加價食左,偉大的議員就會用感性的語調,強烈譴責巴士、隧道公司「為富不仁」!最衰都係呢班衰人,點解佢地要咁衰呢?最衰都係食煙的人不負責任!點解佢地要繼續在公眾場所食堂呢?最衰都係班司機不負責任,點解佢地停車唔肯熄匙呢?最衰都係小販不負責任,點解佢地要賣煙仔畀小朋友呢?點解?因為佢地係衰人!因為佢地唔正義!因為佢地唔潔淨!因為佢地唔聽話!(原來,你今日先知?梗係啦!點知佢地咁衰呀?吓?你唔知咩?你講風涼話梗係開心啦!--問題出現前,你話你講哂呀?問題出現後,你話「你講風涼話呀?」簡單而言,中國膠就係唔接受任何反面的意見,無論事前事後,都係天下人負佢!)

去到呢度,中國膠就開始分流變種,有一隻叫做「董建華病毒」的,原型係百幾年前英法聯軍時發發現的「兩廣總督葉名琛病毒」,隻病毒本來叫做「不戰不和不守、不死不降不走」,簡單而言,就係當冇事發生過,由第四式「天下人負我」回到第二式「鴕鳥政策」,再慢慢開始重新計過。

第五式:「加強阻嚇力」

另一隻病毒,叫做「法家病毒」,佢地就會使出第五式:「刑求重典」,好似以前教細路咁,進行體罰,講唔聽就打,打唔聽就再打,再打唔聽就繼續打到聽為止!

對付自己細路,就可以日打夜打,對付外人,佢地就會要求加強刑罰!加強阻嚇力!罰重些!罰嚴重些!靠惡,就可以解決問題!唔怕你唔正義,最怕你唔夠惡,所以葉劉之流,在廣大的中國膠眼中,係有唔少 fans 的;因為中國膠係唔會承認自己犯錯,中國膠的腦部係直線思考問題的,見到眼前有牆,佢地的反應唔係繞路行,係會大叫「朕受命於天!」,希望牆會自己消失;如果唔消失,佢地就會下令身邊的人去拆牆!如果牆太硬,佢地就會狂鬧那面牆,甚至叫人用大鐵槌、攻城櫓、甚至核子彈,把眼前的牆炸左去!佢地永遠唔會怪自己個腦有病,卻會怪「點解牆咁硬?」、「點解要用到核子彈你先肯改過?」「敬酒唔飲飲罰酒!」

所以,亦因為中國膠,衍生左另一批中國膠,佢地就係「膠官」的代表;佢地本身亦係「直線思考」的動物,但為左迎合中國膠的需要,佢地會選擇搵一塊荒地,事先睇過:「咦?前面冇牆喎,可以直線行動喎」,然後去行直線;可是行行下,發現地下有個坑,發現前面有地雷,佢地就會重覆前面的三式,輸波賴地硬!當然唔會怪自己啦,就係怪:「點解有人暗算我?點解有陷阱?陷阱真係賤格!衰人!」

再一次送上例證:有立法會議員批評,巴士公司的做法是「殘民自肥」,及明目張膽地「打市民荷包」--公司唔係為自己的賺錢打算,為「社會良心公義」?開善堂呀?你制訂政策果時,係假定佢地全部都係善堂呀?係囉,所以「稅務學會」建議,全港都送「交通津貼」囉,大家而家明未?

好似「強制停車熄匙」咁,未唔停車繼續排廢氣囉,係係係,我知道中國膠會再回應 1. 都未發生過,你點知呢? 2. 我地唔可以要「正義」的人去遷就「邪惡」的人!係!收到!你膠飽佢啦!

星期三, 2月 11, 2009

奧斯卡新片《讀愛》違反兒童色情條例

鐵達尼女主角琦溫絲莉的新片《讀愛》(The Reader),一人憑電影獲得金球獎最佳女主角及最佳女配角兩獎,還得到今年奧斯卡最佳電影、最佳導演、最佳女主角、最佳改劇劇本四項提名;然而警告各位,這套電影違反了香港的兒童色情條例,在網上發布此電影的 Youtube link,有機會被警方控以「發佈兒童色情物品」,最高可判坐監八年!

故事簡介:(轉自電影雙周)
二次大戰後的德國,15歲的米高愛上比自己還要大21歲的漢娜(琦溫絲莉飾),兩人縱情於性愛,女方更經常要求小男生為她朗讀文學小說,直到有一天,漢娜消失再也沒出現。
長大的米高(賴夫費恩尼斯飾)研讀法律系,卻在某次參與法庭實習時,意外發現漢娜坐在被告席上,成了二次大戰的戰犯,而且還是個文盲,內心充滿掙扎的他,將如何面對一切…。

留意男主角的年齡,係 15 歲的米高!讀讀法例吧:
第 579 章 - 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
S(2)(1)“兒童”(child) 指未滿16歲的人;

色情描劃”(pornographic depiction) 指—
(a) 將某人描劃為正參與明顯的涉及性的行為的視像描劃,而不論該人事實上是否參與上述行為
(b) 以涉及性的方式或在涉及性的情境中,描劃某人的生殖器官或肛門範圍或女性的胸部的視像描劃

問題來了,男主角雖然在片中扮一個十五歲的男孩,但佢現實有十八歲,豈不是不用違法了嗎?

請看看法例:
兒童色情物品”(child pornography) 指—
(a) 對兒童或被描劃為兒童的人作色情描劃的照片、影片、電腦產生的影像或其他視像描劃,不論它是以電子或任何其他方式製作或產生,亦不論它是否對真人而作的描劃,也不論它是否經過修改

關鍵字就係「被描劃為兒童的人」--即使男主角的真實歲數係 18 歲,但由於電影公司聲稱,佢扮演的角色係 15 歲,以法例的定義來說,呢部戲已經犯了法!

從「色情描劃」(a) 部份的定義,可看出即使男主角的器官即使打了格仔,甚至完全冇影過,但只要是「正參與明顯的涉及性的行為的視像描劃」,就己經屬於「色情描劃」!片中 Kate Winslet 同男主角發生關係,唔單止部戲本身,連電影劇照都已經犯了兒童色情條例!

好了,有沒有 Defence 呢? S4 有些條款,可能有用:
S4(1) 被控犯第3條所訂罪行的被告人,如證明以下情況,可以此作為免責辯護—

(a) 被指稱構成兒童色情物品的描劃具有藝術價值;或
(b) 被指稱構成兒童色情物品的東西根據《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第390章)經評定為第I類或第II類物品,或在指稱為犯該罪行之時,該東西經如此評定為第I類或第II類物品。

分析:(a) 部份好模糊,荷李活電影係「好有藝術價值」,定係垃圾?有邊個敢肯定個官會覺得有藝術價值呢?當大衛像的相都曾經被評為不雅,你有冇信心呢部戲一定有「藝術價值」?何況,條文係寫成「描劃」具有藝術價值--即使部戲有藝術價值,可能有關色情、性行為部份的,法官都覺得呢 d 部份冇需要,完全沒有「藝術價值」,或者品味低劣云云的,咁呢個抗辯理由就失效了。

(b) 呢部份最過癮,簡單而言,部戲在美國上年就上畫,在香港上畫送檢之前,呢部戲都係違法,因為未經過淫審處評定過。

加上電影係送去影視處分級,而唔係淫審處送檢,兩者係兩個標準,唔可以當一係二,當二係一;如果冇人送去淫審處,咁呢個免責辯護係唔係「不成立」?如果不成立,任何睇「管有」呢部戲的人,廣播的戲院職員、平面及電視廣告、或者純粹在 blog 發佈呢部戲的香港網站,係唔係全部都違反了兒童色情條例?

再睇下 S3 有關刑罰方面,實在嚇死你!香港硬膠政府與反智議員定出來的法律,真係嚇到你傻,原來一部荷李活隨時問鼎奧斯卡四大獎,已經贏左兩個女主角獎的「猛片」,居然可以 prima facie 違反兒童色情條例!居然可以令全部睇的觀眾以及轉載的朋友最高坐八年監!

更恐怖的係,就算套戲過到淫審處,唔代表套戲的「截圖」過到淫審處,一但冇證據證明你有「免責辯護」,個 defence 就唔成立,恭喜你,你犯法了!

最得人驚係 S3(4),連電影公司賣廣告,博客播 trailer,巴士站貼廣告宣傳海報,都違法了「任何人發布或安排發布廣告宣傳品」的條文,都係最高判八年呀大佬!

作為「亞洲國際都會」,居然連「四項奧斯卡提名」、兩奪女角金球獎的歷史電影《讀愛》,都可以違反兒童色情條例而引人犯法,呢 d 法律係唔係膠法?同大衛像被評為不雅一樣,係唔係荒謬到冇朋友?入場的觀眾暫時冇事,但買 DVD / VCD / 下載來睇,就隨時犯了「管有罪」,都可能要最高坐五年監,隨時重過「醉酒駕駛」加「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我不如出去醉駕暴走撞死 d 高官,好過買正版 DVD 睇戲啦不如!


章: 579 標題: 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 憲報編號: L.N. 232 of 2003
條: 3 條文標題: 關於兒童色情物品的罪行 版本日期: 19/12/2003
(1) 任何人印刷、製作、生產、複製、複印、進口或出口兒童色情物品,即屬犯罪—

(a) 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罰款$2000000及監禁8年;或
(b) 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罰款$1000000及監禁3年。

(2) 任何人發布兒童色情物品,即屬犯罪—

1 (a) 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罰款$2000000及監禁8年;或
(b) 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罰款$1000000及監禁3年。

(3) 任何人管有兒童色情物品(除非在該兒童色情物品中他是唯一的色情描劃對象),即屬犯罪—

(a) 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罰款$1000000及監禁5年;或
(b) 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罰款$500000及監禁2年。

(4) 任何人發布或安排發布廣告宣傳品,而該廣告宣傳品所傳遞的訊息是某人發布、已經發布或有意發布兒童色情物品或該廣告宣傳品相當可能會被理解為傳遞該項訊息,即屬犯罪—

(a) 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罰款$2000000及監禁8年;或
(b) 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罰款$1000000及監禁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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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 2月 10, 2009

民建聯成功爭取李家收購香港電訊!

強烈要求民建聯、網通、中銀及李嘉誠立即收購電盈 (0008)!
維基資料:2000年,香港電訊的母公司英國大東電報局(Cable & Wireless)有意接受新加坡電信有限公司收購香港電訊的建議。消息傳出後在香港引起憂慮,擔心香港最大的電話系統公司會落入競爭對手新加坡當中,中央政府也表示反對把香港電訊售予外資(即使大東電報局也是英資公司)。不同於電視台,香港法例並沒有規定固網公司不能控制在外資手上,只禁止反競爭行為。及後盈動加入競投,最終盈動在中國銀行牽頭的銀團提供的110億美元巨額借貸成功收購,使盈動由一間小規模的資訊科技和地產公司,搖身一變成為香港規模最大、同時提供固網、無線電話、網際網路等綜合電訊服務以及發展地產的公司,市值超過2500億港元。兩家公司在同年8月合併成電訊盈科。有傳言認為,該次收購行動,香港及中央政府在背後支持,使盈動能透過中資銀行借得巨款,收購香港電訊。在收購消息加上科網熱潮,盈科數碼動力在2000年2月15日以HK$28(股票五合一後實為HK$140)收市。

香港有班無恥之徒真神奇,好似當香港失憶咁,當初英國的大東電報局賣香港電訊,本來係新加坡電信出來買,半路殺出個李澤楷,咦?佢係乜水呢?點解中國銀行肯借錢畀佢?唔知黎智英如果想買,中國銀行借唔借?如果法輪功想買,中國銀行借唔借?李澤楷如果唔係愛國商人李嘉誠的仔,而係法輪功李洪志的仔女,作為國家的代表,作為次次選舉叫哂自己員工投民建聯的中資機構,會唔會無神神借出 110 億美金去買起香港電訊?

係囉,就好似當初領匯上市,大班、陶君行等全力反對,果時邊班友出來話大班係「大奸」,話大班阻人發達呢?盧少蘭被邊班友日日抹黑呢?邊班人走去法院告大班呢?邊班人日日在報紙傳媒話大班係「包攬訴訟罪」呢?呢班土共果頭大力撐領匯上市,幾年後的今日就日日去領匯示威,反對領匯狂加租,想問一下,今日領匯上左市係邊個造成的?當初係咩人支持的?之唔係就係呢班土共同迷信股民囉!

係囉,當初李澤楷入主香港電訊,嘩?成班股民反應幾好?果時訪問班友講乜?「我信李嘉誠,我信國家,一定發!」幾多媒體封李澤楷上神檯?幾多港女曾經何時迷上了 Richard 的 IT Look?嘩,為國家買起英資香港電訊呀!嘩!國家的銀行出錢畀個後生仔「蛇吞象」,明明冇錢,全靠國家借錢去買起一些佢根本買唔起的公司呀!呢 d 孽是誰作的?用借來的大筆的錢去買起一間公司,間公司根本就賺唔到咁多錢,搞到蝕到仆係度,咦?邊個的錯呢?如果當初香港電訊賣畀星加坡,個結局會唔會一樣呢?係咩人出來要「中國人」買起佢呢?

凡大陸有咩好事發生,民建聯都講到自己同中國係一整體咁款,香港電訊搞到今日 PCCW 的田地,係咩人搞出來的呢?如果唔係借左咁多錢去「蛇吞象」,要還咁多息,咁股價會唔會在 IT 泡沫爆破後,跌到瞓街呢?就同成功爭取領匯上市一樣,香港電訊賣畀李澤楷,都一樣係呢班土共成功爭取的,搞到衰哂,呢班契弟就反轉豬肚就係 X,話係人地的錯,仲要屈番民主派,念念不忘李澤楷在選舉捐左錢畀泛民,立即出來指鹿為馬做打手,嘩!好兇狠呀!

咁兇狠,民建聯快 d 反埋李澤楷阿爸李嘉誠呀!
2006年6月,電訊盈科證實澳洲麥格理銀行及美國基金新橋資本,有意收購電訊盈科大部分電訊及媒體資產,但不涉及收購電盈股權,作價約為550億至600億港元之間。李澤楷計劃在收購完成後派發特別股息,然後將電盈清盤。電盈第二大股東中國網通集團對此計劃提出反對,因為網通入股電盈時曾和電盈簽訂協議,當電盈的控股權易手時需要得到網通同意。但由於此計劃只涉及出售資產,而不涉及公司股權,故網通的反對並無效力,亦將不會影響交易能否成功進行。

然而,中國國家信息產業部認為電訊網路涉及國家安全和利益,不宜由外資擁有,因此中國政府一方面透過中國網通表達反對,另一方面則透過政治途徑向李嘉誠和李澤楷施壓。 7月10日,花旗集團高級顧問梁伯韜在香港表示,由他全資擁有的公司斥資91.6億港元,收購盈科拓展控有的電訊盈科23%股權,每股作價港幣6元。[3] 李澤楷並私人拿出約14億港元作為特別股息派與股東。由於小股東的得益不及把資產以600億港元出售,電訊盈科在7月11日復牌後急跌8.11%,跌至港幣5.1元,完全抵銷了特別股息的收益,翌日的股價更曾跌穿5元。中國網通的股價在同日也下跌了5.15%。

雖然李澤楷是盈科拓展的大股東,但由於梁伯韜的部分資金來自李澤楷的父親李嘉誠,新加坡交易所視之為關聯交易,李澤楷於是失去了出售資產的投票權。

到了11月中,梁伯韜公佈的買家名單中包括李嘉誠基金會,引起李澤楷不滿,並表示「樂意見到收購方案被盈科拓展小股東否決」。李澤楷在11月17日回覆立法會的信件中更表示「對李嘉誠參與其中感到遺憾。」最終,收購方案於11月30日以76.3%反對票被否決,交易告吹。
2006 年李澤楷要賣盤畀外資,是誰反對呢?中國國家信息產業部!「電訊網路涉及國家安全和利益,不宜由外資擁有」咁唔妥,未買起佢囉,電盈第二大股東中國網通集團對此計劃提出反對,卻又唔肯收購喎;梁伯韜公佈的買家名單中包括李嘉誠基金會,最尾交易告吹,邊個做出來呢?原本好好的香港電訊,賣畀中國的友邦新加坡,你唔畀;賣畀澳洲佬美國佬,你又唔畀,咁點呀老闆?民建聯不如問中國銀行借錢,向李澤楷全面收購電盈囉好唔好?拿,李澤楷都可以「無本生利」,「蛇吞象」買起香港電訊,今日電盈跌到傻,平左咁多你先鬧爆佢係唔係先?搞咁多都係因為電盈令人蝕錢,所以就鬧爆佢,咁民建聯阿爺係中國政府,中國政府大些,定係李嘉誠大些?中國政府有錢些,定係李嘉誠有錢些?既然中國政府有錢些同大些,咁未由中國政府作擔保,搵中國銀行借錢,買起電盈佢,未唔使私有化囉,係唔係?

既然民建聯咁鍾意向電盈示威,我建議各位電盈的小股民反客為主,一齊去民建聯、中聯辦以及中國銀行門口示威,要求阿爺再次出招,搵網通呀、中國銀行呀、民建聯呀等一齊,聯手買起電盈!!!

2000 年果時,中國銀行肯借錢畀李澤楷,冇理由 2009 年唔肯借錢畀民建聯o架?仲有國家的網通又去左邊?點解唔肯全面收購電盈呢?係囉,快 d 買起佢,救小股民出生天嘛?再唔肯,由中國外交部出面認錯,再要求澳洲呀、新加坡買番電盈啦!

李嘉誠咁衰,買一半唔買一半,中央快 d 叫李嘉誠出手啦!唔知民建聯會唔會帶頭,杯葛李嘉誠的所有工商業呢?一眾親中愛國報章,會唔會立即杯葛李家「不義之財」的廣告呢?

強烈要求民建聯、網通、中銀及李嘉誠立即收購電盈 (0008)!

Facebook Group 回帶:民建聯成功爭取中資李家收購香港電訊

精采回帶:2005年1月1 日 香港金融界反政客亂港大遊行


伸延閱讀:
民建聯成功爭取領匯上市狂加租!

星期一, 2月 09, 2009

的士閉路電視變相鼓勵醉駕

業界聲音 安裝閉路電視防罪案

對於紅磡海底隧道管道發生的士劫案,市區的士司機聯委會主席郭志標表示,為保障的士同業的安全,較早時與警方的防止罪案科研究後,已落實稍後在的士內安裝閉路電視監儀器,但有關細節有待工程師稍後敲定設計及警方批核後確定。

由市民到警方天天宣傳不要醉酒開車,呼籲飲酒人士切勿開車,我真的不知道,他們打算呼籲醉酒人士應該坐甚麼。

就是嘛,難道是等午夜巴士?難道是行路返家?如果私家車車主飲左酒,你叫佢唔好開車,咁最有可能取代私家車的是甚麼?

對了,是的士;好了,你呼籲班有錢仔夜晚落完蘭桂唔好開車,要坐的士,例如周刊娛樂版成日報果 D,班友仔落完 pub,一男一女果 d,多數去邊?

係囉,就算唔去九龍塘,好似果 d 喜愛自拍的明星咁,你估佢地就算係返家,佢想唔想畀人影到?好啦,又或者唔係人人認得的大明星,晚晚去蘭桂的好多人,你估佢地想唔想坐的士被人影到?

如果的士安裝閉路電視,如果連坐的士在車廂內做乜,講乜野的私人空間都冇埋,你估,呢 d 成日坐的士的米飯班主,會有咩睇法?呢 d 切切實實最會坐夜更的士,最有需要坐的士的人,佢地的私隱感受,唔知政府同各位的士大佬有冇考慮過呢?

新聞報導,除左安裝閉路電視之外,好似外國咁,多數係在車廂內安裝鐵欄等保護裝置,可是的士行業的「主流意見」認為,安裝鐵欄望落去好似「好危險」,令人覺得香港的治安唔好云云。

我真係唔知道,呢班的士大佬的意見,係從佢地自己的出發點出發呢,定係從乘客的角度出發呢?作為乘客,望住鐵欄,我唔會覺得不安!如果望鐵爛就不安,咁日日望住政府總部的鐵欄班官未不安到自殺?反之,我肯定會對閉路電視更不安,因為你唔知道將來呢 d 影帶,會用來做乜;經歷過陳冠希事件之後,有誰肯相信拍低的事情,會傳去邊?

的士上的所謂攝影系統,所謂好安全有邊個信?理論上只係警方同法庭可以睇,但舉例說,好似前兩日在新界幾十架車連環被打爛玻璃打劫,個系統就唔可以成個搬走?搬走就唔可以 hack 入去睇?

如果坐的士o既係明星,有些傳媒狗仔隊連垃圾都敢去搵,有邊個保證的士司機唔會為左錢而出賣乘客的利益爆人私隱?就算的士司機唔會,又有邊個保證唔會有 d 下三濫的人,走去偷架的士來偷資料?

仲有,警方有權利睇就已經係唔安全的保證,咁多單警方的資料曝光外,例如咁多年投訴警察的資料都可以放上網(例如劉山青),有邊個相信警方百分百安全?警方的資料都多次有人爆畀傳媒,又有誰人可以保證,影像唔會從警方到漏出去?就算唔漏,又有誰保證呢 d 資料唔會被濫用?

舉例說,名人 A 君夜遊坐完的士之後,街邊的道友又剛好打劫架的士,於是警方一翻睇影帶,就突然無意發現名人 A 的私隱秘密,咁名人 A 的私隱,又有咩保障?

雖然我唔夜遊,雖然我唔飲酒,但係以上的一切都可以預測得到;如果我係夜遊加飲酒人士,對唔住,在的士安裝閉路電視之後,我一定唔坐的士,因為我對呢一切,半點信心都沒有;更何況,對 1984 Big Brother 的故事,我感到更不安;點解我去邊,坐的士同身邊的人講乜,都要坐部錄影?舉例說,如果作為一個刑事的律師,在的士上討論案情,豈不是全部被錄了音?之前有單案有執法者非法偷聽偷錄被告律師的談話,令辯護人的利益受損;如果連的士都安裝錄影帶,有誰可以保證呢 d 資料可以百分百不被濫用?定係好似政府一貫的做法,衰左就求其道歉了事?

的士行業為求安全當然重要,但安裝錄影系統就絕對係自掘墳墓趕客;近日就係經濟差,特別係夜更成街都的士冇人坐,安裝閉路電視後就連夜遊人士都趕埋,以後搵鬼坐?

成班大帝呢頭話要打擊醉駕,果頭就在的士裝閉路電視趕客返去開車,不如咁啦,學一百年前的美國或者今日的伊斯蘭國家,強制立法禁止賣酒算啦?再立法禁止婚外情、性濫交、未婚性行為,咁未唔會有私隱問題囉!

不過到其時,冇哂人夜遊,經濟差又少左人 OT,夜更的士搵鬼坐呢?我地偉大的政府同議員,唔知有咩計劃呢?不如強制立法大家要夜晚坐的士,好唔好?

孫柏文回應:最愚蠢的係,只需要用一蚊買個醫學口罩,就可以打敗成套系統!
當然,除非班友假設所有打劫的人,都好似昨日在隧道打劫條茂利咁弱智,連口罩或絲襪都唔識戴就走去打劫!

林忌再回應:天才!天才政府、天才業界,究竟係真蠢定係假蠢?立法禁止人戴口罩呀笨?立法禁止人戴口罩上的士呀笨?定係根本搞閉路電視,係為左其他目的,而唔係保護的士司機呢?

香港咩事呀?班友用邊度諗野o架?

星期日, 2月 08, 2009

期待香港的馬丁路德

讀過方潤兄的大作《勿讓反原教旨主義人士自我消融》,特別是以下幾句:「我寧願多點像林忌〈從歷史看福音教派〉的梳理,或者Julian〈基督教保皇黨的誕生〉的踢爆文章。真正的啟蒙只能靠教育而非革命實現,不讓基督徒群體自我覺醒,其他人做任何事都是枉然。」

對方兄的抬舉不勝驕傲,但的而且確,方兄說中了為何我要寫《從歷史看福音教派》的目的,就是把戰場帶回教會。

大家可有想過,這班所謂「保守教徒」,或者叫他們做「異端教徒」(偏離了原本教會的使命),每次在這些問題上指指點點抽水,如果只是在單一議題上和他們對仗,就算他們被打敗了,也可以安然無損地回到自己的「信仰堡壘」之內,絲毫不受損害;簡單而言,就是我們白打一場,他們這些「職業打手」轉頭又開另一條戰線,讓我們疲於奔命,消耗大家的精力、時間與心血,不但沒完沒了,而終有一天,他們期望可以在某些事務上「偷襲、偷雞成功」。

因此,在戰略上我們必須做的,就有如漢尼拔把戰爭帶到羅馬本土,集結所有的力量,直指這些人的教會及教職,直接向全世界的福音教派教會作出投訴,這些香港教會的教徒,出賣自由、公義與理想,與共產黨人合流的鐵證;以及集結所有香港教徒的力量,發起「新馬丁路德運動」,改革香港的教會,把這些把靈魂賣給了撒旦的假基督徒,掃地出門。

當年馬丁路德要改革教會,就是看不慣當年天主教的神父、教士與信眾,已經脫離了真正的信仰,所以才把《九十五條綱》釘到教會的大門上;今日的香港,我們有沒有一位新的馬丁路德,作為「前牧師」或者「前信徒」,寫一條新版的《九十五條綱》,釘到今日香港這些異端教會的大門上呢?

當年循道衛理會之所以要脫離聖公會而獨立,原因就是衛斯理的反黑奴貿易的平權運動,令到基督徒覺醒,不能和當權者的國教合作,而需要面對自己的良心,今日香港的循道衛理會做了甚麼來?連網頁都找不到衛斯理反黑奴貿易的簡介!大家都認識的黑人民權領袖馬丁路德金,他是一位神學博士,亦是一位浸信會的牧師,浸信會更是新教最重要的其中一枝,他們也出來平權!當為「改革」而成立的「新教」變成了最保守、最需要改革的「反動力量」,他們存在的價值是甚麼?我們要做的,就是「再改革」香港的「改革教會」,把社會上單次議題的戰爭,帶回去作全面的宗教的戰爭!

再引方潤兄的幾句作為總結:「學共產黨的說話,我們要認清主要矛盾,團結大多數、打擊一小撮。而不是讓這場運動變成(或者,被人當成)反宗教運動。這樣一定失敗,不單止「反基」不可能做到,就連其他人本來想達到的正當目的(反對原教旨亂港)也做不到。」

「現在問題不是基督徒都心理變態,要發動聖戰控制一切﹔而是有些居心叵測的教中人士,借宗教之名騎劫了基督徒群體(在下稱之為「劫聖經以令教徒」),借基督之名掩飾他們反基督之行,為所欲為。多數教徒或因為心態保守、沒察覺其主張之問題,或因為懾於對方掌握了教會的話語權而不敢反對。於是這些敗類就被當成是基督徒的代表,呼風喚雨叱吒風雲。」

除了有關贖罪券的部份,馬丁路德的《九十五條綱》之中,用在幾百年之後的香港今日,仍然非常貼切,令人格外唏噓。

1. 當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說“你們應當悔改的時候”他是說信徒一生應當悔改。(悔改完後投靠無神論的共產黨人,與共產黨合作,這些還是新教徒嗎?)
2. 這句話不是指著告解禮,即神甫(今日的牧師)所執行的認罪和補罪說的。(上教會聽那些牧師佈道,變得比起教徒自己的內心與上帝的溝通重要,和當年有分別嗎?)
3. 這句話不是僅僅指內心的悔故而言,因為內心的悔改若不產生肉體外表各種的刻苦,便是虛空的。(那些教會用了幾多錢去建教堂?那些幾億幾億的設備與享受,是新教徒應作的事嗎)
4. 所以罪惡的懲罰是與自恨同長久,因為這才是其正內心的悔改,而一直繼續到我們進入天國。 (忘記自己的自恨,卻走去攻擊同性戀等弱勢社群,掛基督的羊頭,賣儒家的狗肉,去的一定不是天國,而是地獄)
92. 因此那些向基督徒說:「平安,平安」,實則沒有平安的先知滾開去罷。(香港走去推廣儒家的牧師,絕對是假先知)
93. 那些向基督徒說:[十字架,十字架],而自己不背十字架的先知,永別了!(神愛世人,同性戀者可在外?那些牧師自己可有背基督的十字架,去為他們流血?)
94. 基督徒應當聽勸,努力跟從他們的頭基督,經歷痛苦,死亡,和地獄。(儒家和基督有甚麼關係?走去傳孔子?)
95. 所以他們進入天堂,要靠經歷許多艱難,而不靠人平安的保證。(絕對不會是那些教會和那些牧師的保證)

題外話:另一方面,梁文道兄等常提到的「右派教會」,其實是為他們而「貼金」--這些人是土共臥底,竊取了教會的高職,借教會來謀取私利,同時幫共產黨醜化全體基督徒!用右派一詞來比喻他們,就有如用左派來比喻共產黨一樣,醜化了全體左派;他們已經成為了法西斯黨人,成為了納粹黨人,不要再稱呼他們作「右派教會」或者「保守基督徒」,保守黨人從不迫害少數人,右派從不迫害少數人,迫害人的是納粹、法西斯、以及共產黨--就是嘛,共產黨也反對與迫害同性戀,這班人的政治立場和「極左派」的土共沒有分別嘛,難道我們又要叫他們作「左派教會」?

伸延閱讀:
方潤:勿讓反原教旨主義人士自我消融
肥醫生:大戰前夕,山雨欲來
黃世澤:宗教改革大風暴吹向香港
莫乃光:選舉中的宗教與政治
燃點希望,拒絕犬儒.共同建立我們的新中國!

星期六, 2月 07, 2009

稅務學會加稅發達美夢

星島日報:稅務學會倡重研消費稅

稅務學會估計,今個財政年度會錄得赤字,與政府估計的七十五億元相若,料○九年經濟環境欠佳下,政府在下個財政年度要制訂數百億元的赤字預算。該會認為目前未有空間減稅,並建議重新研究商品及服務稅以擴闊稅基。

稅務學會會長龔永德表示,該會倡議將目前低收入人士的交通津貼,由四區擴大至全港,預計政府每年要多付三十億元。但他稱政府不宜退稅及減稅,對消費券亦有保留。

該會亦建議一系列個人及企業稅務優惠措施,包括增加一項供養八十歲的父母或祖父母、每年一萬五千元的免稅額,醫療保險費可獲扣稅,最多每年三萬元,又建議深圳與香港政府,研究將薪俸稅率看齊,加強兩地人口流動。

我地香港有好多所謂的「專業組織」,例如功能組別果班既得利益者,在呢個政府無能廢柴的年代,在經濟越差的時間,就越打政府的主意,諗住官商勾結可以搵著數;由老董時代的大量利益輸送,到今日當奴時代的利益輸送,就係當我地香港人係傻仔。

上次立法會 IT 界功能組別議員提出用三十三億搞「智能交通運輸系統」,完全唔理現實香港冇路而用咩智能都係冇路的物理學限制,都只係講緊三十三億的「少數錢」;在面臨財赤之下,政府違反基本法精神都要撥一百二十幾億的錢入去四川,都「仲」係「少數錢」,但係稅務學會呢班友,在基層市民就來爆炸的時候,都仲死唔斷氣係都要搞消費稅,荒死個市唔死咁,點解咁急呢?呢班掛住「稅務學會」的「專家」,究竟有幾多理據呢?

最簡單,拿出佢地其中一個方案,就可以知道佢地有幾膠--「稅務學會會長龔永德表示,該會倡議將目前低收入人士的交通津貼,由四區擴大至全港,預計政府每年要多付三十億元。」同譚偉豪一樣係,佢都係想叫政府倒三十億落海,但呢三十億比起譚偉豪果筆更加不義,咩話?三十億「交通津貼」?

上次林忌在十二月廿四號寫大欖隧道加價果篇「逆市加價潮」已經指出,呢兩年政府畀天水圍交通津貼,結果作為天水圍出入口的大欖隧道的不斷逆市加價,小巴由三年前的 $60 升到 $100,雙層巴士由兩年前的 $75 升到 $120,升幅達六成以上,政府如果把低收入人士的交通津貼,由四區擴大至全港的同時,卻無法控制價格的話,結果只會造成「你派幾多錢,佢加幾多錢」的後果!最終不是政府補貼市民,而是補貼各種公共交通的公司、隧道公司!

對於呢個後果,稅務學會班大帝關心嗎?最好就好似「塞車官商勾結證據」篇文咁,搵一班人出來大力鼓吹「回購隧道」,同時 d 公司就大舉收購隧道股權炒起個市,然後再畀錢 d 打手上傳媒鼓吹,大力提倡要補貼低收入人士的交通費用,絕橋呀!發過豬頭呀!再加上銷售稅,由一大班大會計師行做會計核數做到手軟,一橋幾用!呢次發達啦!

係囉,呢 d 利益團體出來發膠音,乜好多傳媒唔係成日話自己中立,成日覺得要搵 d 相反意見出來平衡咩?偏偏呢 d 「扮中立」的傳媒,在呢 d 問題上從來都唔中立,從來都唔會搵相反意見的評論或者學者,去指出這些山埃毒藥建議的後果;就好似果 d 財經演員唱好某些山埃輪一樣,又或者連咩係雷曼都唔知就叫人買迷債的銀行職員咁,落足嘴頭呃小市民「落搭」,借「專業名義」去呃呢班無知的小市民!

係囉,呢位稅務學會會長龔永德係乜水呢?除左佢同保皇黨o既保皇黨陳茂波咁老友,一齊去民賤聯的講座「推廣銷售稅」之外,佢本身係四大會計師行畢馬威 (KPMG) 的合夥人!簡單而言,如果香港推出「全民萬稅」的「銷售稅」,呢班搞 Taxation 的生意就立即做極都做唔切,因為乜都要搵佢地計稅也!之前銷售稅畀全民圍攻,收歛左一排而家就換個名轉做「消費稅」借屍還魂,再派「全港低收入人士交通津貼」的糖來呃大家,引大家上釣;贏粒糖,輸間廠,佢地就發大達,市民就福大佳。咁多人叫我地香港人出來「共渡時艱」,呢班契弟就專出來「搵傻仔強姦」,希望各位傻佬唔覺唔覺,畀佢地呃到過骨。

當成行都係死市,連台灣都要派消費券去「救市」的時候,呢班契弟居然建議政府去「擴闊稅基」狂加稅?用加稅去救經濟?救邊個的經濟呀?全世界邊一派的經濟理論,係主張逆市加稅救經濟呀?香港呢班專業團體的無恥程度已經去到「神級」,比起無恥更無恥,甚至比起 X 建聯更加無恥!信 X 建聯係「信你一成,相目失明」,至於稅務學會,記係「認住呢個會,陷家o既保證」!

伸延閱讀:
譚偉豪博士超智能發明
塞車官商勾結證據
逆市加價潮
三條海隧早已飽和

星期五, 2月 06, 2009

是誰侮辱中國人?

刊於 2009 年 2 月 6 日蘋果日報論壇版

足本版:「劍橋怎可以賣身投靠這個獨裁者?」一個廿七歲的德國籍青年,在劍橋的溫家寶講座中擲鞋,被控擾亂公眾罪,下周二出庭。

這位青少年甘冒被中國憤青譏為「第一次是英雄,第二次是狗熊」的風險,選擇了擲鞋,而非選擇刀仔、飛標或者炸彈,實在的確蠢了一點!就是嘛,上次伊拉克記者向美國總統擲鞋,國內的著名通訊軟件上,立即「應景」出現了擲鞋的表情的符號,憤青人人爭相慶祝,國內與香港媒體大字標題報導,還不少人對布殊的身手敏捷恨得牙癢癢的,問:「為何掟唔中?」

上綱上線為卑鄙伎倆
從英國警方的控罪判定,當事人只是示威,而非襲擊,因此沒有使用其他有殺傷力的物件,既然飛鞋大腳掘起,而且有布殊回應的先例可援,中國理應做布殊的回應更高明才是,偏偏堂堂的總理與外交部,居然把一件傻佬的小事,上綱上線到「破壞中英關係」的「卑劣行為」,和布殊事件一比較,為何美國總統拿得起放得下,中國政府卻反應激烈呢?在西方媒體上又慘輸一仗。

為甚麼表面上牛仔作風的布殊,在狼狽地避開在面前的兩隻鞋之後,卻仍然可以談笑風生,還有即時的急才,笑笑口說抗議者穿美國 Nike 十號鞋;反之鞋掟溫家寶,遠在目標一米外,根本沒有殺傷力,正是向世界各國示範中國政府的開明與開放的一面的免費宣傳機會!結果呢?口出惡言批判,小事化大的中國外交部,實在是外交零蛋,如果周恩來再世,必定吐血身亡且死不瞑目。

憤青的邏輯很奇怪,當他們為掟美國的民選總統兼元首布殊,甚至 911 恐襲拍爛手掌時,他們從來沒有考慮過這是掟美國的人民,殺美國的百姓;可是溫家寶遇鞋,他們就說成是中國人民受侮辱--不會吧?中國人那麼容易就被侮辱了的嗎?

首先,溫家寶不是中國的元首,胡錦濤才是;即使是中國的領導人,當他不是民主選出來,就無權代表全中國人(,特別是已經有民主的二千三百萬的台灣人民);如果擲鞋就等如侮辱了中國人,那麼憤青們這幾個月侮辱布殊的一切,對美國人的感情傷害又如何計數?同樣一件擲鞋,就如國內的網站一樣雙重標準,尋找擲鞋,只可以找到擲布殊,卻不能找到擲溫家寶,為甚麼?說到底,還是人家掟你的原因──就是因為中國仍然是一個獨裁政權呀,連領導人被擲鞋,也不能公開討論,討論區的帖子,一個一個被網管刪除,對中國人最大的侮辱,莫過於此,就是連討論總理有沒有被侮辱的自由,都要身處外國才有。

憤青以為全世界講錢
憤青最大的悲哀,就是以為中國富強了,全世界的價值觀就應該和他們一樣見錢開眼;數著數著,錢呀錢呀,甚麼餓死法國人,買起美國人,說得一臉口沬橫飛,卻永遠不明白,當你國家仍然是一個獨裁政權,充其量就只能得到蘇聯和納粹德國的待遇──在西方眼中,當年的蘇聯比起今日的中國,富強得多了!人民沒有自由,沒有民主,沒有法治,這種原罪是永遠用幾多錢,都無法洗脫的──就和當年的納粹德國一樣,只會叫人害怕,不會叫人喜愛。就和清朝中國人頭上那根辮子一樣,在割走之前,永遠都是恥辱的標記……

伸延閱讀:
用發展的眼光看老母
掟鞋風度與大腳崛起

星期四, 2月 05, 2009

頭文字富之鄭家富超速

鄭家富超速 20 公里 公開道歉

【本報訊】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副主席鄭家富,涉嫌於去年 8 月在香港仔隧道超速駕駛 20 公里被影快相,案件原定昨日審理,但因當局程序上未及更新其新通訊地址,致他未有收到法庭傳票,令案件要押後到 3 月 11 日再提訊。鄭家富為自己超速、知法犯法向市民道歉。自由黨立法會議員劉健儀認為事件難免影響鄭家富的公眾形象。

近日打入立會十大議員榜的民主黨鄭家富,多年來經常就交通政策發表意見,自己卻違反交通規例,去年 8 月 28 日晚上約 11 時 半,在香港仔隧道內以時速 90 公里駕駛一輛私家車,比 70 公里的時速限制超出 20 公里,違反《道路交通(交通管制)條例》。


香港係一個好虛偽的社會,近年變本加厲的,就係有好多硬膠法律根本冇人遵守,犯法已經成為常態,但中唔中招除了睇「犯法的技術」之外,就係睇你好唔好彩。

舉例說,禁止賣煙仔畀青少年的法律,在沙灘禁止放狗的法律,在沙灘以及卡拉 OK 樓上 Cafe 禁止食煙的法律,有九成九時間都冇人遵守,就正如行人衝紅燈好危險一樣,司機超速亦如是,不過作為行人的多數人,大都會「同情」、「理解」衝紅公仔,但係對於司機快少少,因為自己唔係司機,所以就大鬧特鬧。

至於今次的鄭家富議員,對唔住,唔係佢快左廿公里--香港開車,就正如在香港過馬路,一百個內有冇十個永遠唔超速?狗仔隊跟車次次又有邊次唔超速?被跟的名人又有邊次係唔超速?你試下搵狗仔隊廿四小時跟住 d 拉法拉利的車主,例如田北俊,你估佢地有邊一次開車唔超速?如果嚴格禁止超速,香港應該禁止呢類跑車入口,唔單止「引人犯罪」,而且在現實中,一畀油就超左五十公里啦,咁我地係唔係應該禁止佢地開入市區?唔通有錢佬飛車就合法,鄭議員飛車就唔合法?

但係鄭家富居然在香港仔隧道飛車,呢一點就真係令人 O 嘴;從呢一點可以看出,鄭家富議員的駕駛技術,真係好水皮;除非鄭議員裝左超速雷達感應器(仲要唔一定 work,斷估佢都唔敢裝犯法果隻「反雷達儀器」),否則入隧道飛車的中伏率,一向都極高;好飛唔飛,入隧道飛?唔係嘛?唔怪得又試過被停牌,又被人扣咁多分啦!我對呢件事從來都唔驚訝,因為從佢的交通政策一直可以看出,鄭家富絕對唔係一個理解市道的司機--佢連超速雷達放o係邊都可以唔知?開車前打上台問雷達,開車時收聽警方的雷達位置,以及塞車的資訊,呢 d 香港開車的 ABC 都唔知,就真係好令人擔心,唔怪得唔怪佢平日連香港點解塞車,路面司機遇到咩困難,都唔理解了。

歸心似箭的鄭家富議員,你都知由香港仔隧道開出來,平時有幾塞車;第四條海隧一日唔起,你由港島南區去沙田,行邊度都塞車啦;夜晚黑你就話可以飛到 90km,平日有冇 30 km/hr 都成問題;唔該,支持下第四條海隧,唔好再幻想咩三條隧道分流啦,睇下我篇三條海隧早已飽和的數據啦唔該!

講到交通政策,近日街上越來越多空車的士,市道之差令人擔憂;不過自從貨車開工之後,難得過年暢通的路面立即塞番,呢樣野本身預見到,但最令人氣頂的,係的士大佬越開越慢,一去到街口就玩慢駛的行為。

以前只有空車的士先慢駛搵客,今日卻連有客的士都一齊慢駛,因為難得有客而希望賺多兩三蚊;以往短途賺得少,拖客的比率較低,出現「短加長減」,加上經濟差少長途客之下,一個政府預見唔到的副作用出現了,就是的士拖客製造塞車。

修例堵扣分制漏洞

【本報訊】為杜絕扣滿分司機故意不接傳票以逃避停牌,立法會昨首讀及二讀違例駕駛記分修 條例草案,新例規定只需將傳票寄到違例司機的登記住址便當作司機已收到,司機再不出庭應訊,法庭可下令通緝司機。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昨在立法會表示,在記分制度下,運輸署會向法庭申請發出傳票,傳召被扣滿 15 分的司機出庭應訊。但有一部份被傳召的司機卻避收傳票,例如當專人登門送傳票時,司機不應門,或應門時聲稱傳票所列人士並非居於該地址而拒絕接收傳票。由於傳票未被送達,法庭不能發出逮捕令,而警方也不能逮捕有關司機。


杜絕八折黨的其中一個副作用,就係以往有好多的士「定點跑客」多數係客等車,就唔係車等客;今日「短加長減」完,八折黨係減少了,結果就係多左好多的士在街上慢駛,製造更多塞車引致更多污染;的士的排放唔算多,但係塞一條路,路上果些「歐盟前期」、「歐盟一期」的柴油車,如貨車、巴士引起的排放就好多好多了--從呢樣野證明,只要「強制停車熄匙」一通過,以往「停車唔熄匙」的司機,只要有幾 % 衝出來變成「不停車、不熄匙」,在路面上塞車,保證空氣更差,製造更多唔環保。偏偏香港有班盲毛,永遠唔會睇結果,卻只係沉醉在自己的妄想當中,以為亂推一些法例,就可以達到佢地自己心目中的結果--例如講左加重刑罰咁多年,班大帝到今日先諗到,係喎,原來有好多人可以唔接法庭告原來避免停牌喎!原來咁多飛車黨夜晚可以狂飛車,你今日先諗到呀?飛左咁多年先來修改法例傻的嗎?

我地法律就係咁搞笑,買飛仔車合法,買超硬速的車都合法,但係捉人超速,就睇身份地位運氣與彩數;十二歲少男去召妓合法,但係貼相上討論區就有機會最高坐八年,更會被何漢權之流,認為現行法律唔足夠要加強監管!記得前排兩日有位巴士司機危險駕駛被定罪,佢話第時會唔做司機,改行做看更;我諗佢真係太樂觀了!要知道香港有條硬膠《保安員條例》,規定多幢式的主流大廈的保安員,只可以做到六十五歲,呢位司機做多幾年,就會因為香港法例所限,迫佢再轉番行做司機,而再面對撞死人的陰影與危機!睇左咁多荒謬的事情,我都真係好想問下呢班議員大帝以及政府大帝,你地制訂政策果時,可唔可以用下腦?可唔可以真係搞清楚咩事先來發膠音?

立即興建第四條海隧聯署
李兆富:馬路如虎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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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 2月 04, 2009

用發展的眼光看老母

溫家寶前天在訪歐之旅最後一站英國的劍橋大學演說,後排一名白人青年向他擲鞋,更高聲呼叫:「劍橋怎可以賣身投靠這個獨裁者?」鞋子最後落在講台一米外。

收到幾位網友報料,說香港多個新聞台,特別是免費電視的數碼頻道,在直播溫家寶在劍橋演講時,由於出現掟鞋事件,立即腰斬去播廣告。

第一個問題:溫家寶去劍橋演講,有咩新聞價值呢?幾個台都走去做直播,我真係唔明,今次演講有咩驚世事務要發表呢?香港有幾多個觀眾,對於佢去劍橋演講的內容,好有興趣呢?

演講的題目係「用發展的眼光看中國」,好明顯對像係鬼佬;我真係好想問,今日我地的香港市民,有邊個會用「發展的眼光」,去「看中國」呢?X 建聯同一大堆自稱愛國愛港的人士,成日話咩「沒有國,哪有家?」成日把國家比喻為佢老豆老母,我真係想問,佢地會唔會「用發展的眼光」的去望佢地老母?

係囉,諗下條題叫做「用發展的眼光看老母」,又唔知有幾多位「香港人」,會在深夜十二點起身睇呢個「演講」呢?我真係唔明,點解電視台又要做直播。

就當林忌冇乜市場觸覺,原來大家都好鍾意聽「用發展的眼光看老母」好了,咁突然在直播途中出現大件事,有人出來搞事,咁大單野老奉都要直播落去啦,係唔係?總理遇襲,簡直就係頭條新聞,比起講座本身大件事十萬八千倍,點解會突然腰斬直播,放廣告呢?假設有一日曾蔭權遇襲,被群眾掟臭雞蛋,我地偉大的電視台又會唔會把直播腰斬去放廣告呢?

再對比下有線電視新聞台的報導,記得上次布殊被人掟鞋時,報導的時間長好多,當係大事來報;今次溫家寶被人掟鞋,居然放在報導佢講乜之後;我真係想問,溫家寶講左咩詩詞,引左咩古文,同我地香港人有咩切身關係?佢在劍橋同鬼佬(理論上,應該係講畀鬼佬聽,但點解變哂中國留學生,自己知吧),講「用發展的眼光看老母」,同香港人有咩關係?大佬,溫家寶遇襲喎,國家總理遇襲喎,仲唔係頭條新聞?仲唔係比起佢講乜更加重要?點解同大陸一齊,封鎖呢單新聞消息呢?好多人在內地的 yahoo 新聞等,搵極都搵唔到呢段遇襲的「新聞」,發而係一大堆海外的憤青人人出擊,我真係唔明,我地香港傳媒,幾時變成咁o既款?

劉皇發抽下簽,報紙變左一細段;國家總理海外被掟鞋,報導仲少過美國總統被掟鞋,唔通美國總統比起國家總理重要?唔通佢地人人都唔關心溫總的安危?好奇怪呀!好不解呀!好不安呀!

唔講都唔知,經黃世澤提醒才知道,原來布殊被人掟時,成班憤青在大讚伊拉克記者做法很光明的同時,更在 QQ (國產 ICQ) 搞左個掟鞋的 Smiley。

唔知今次之後,掟鞋的 Smiley 會唔會違反國家安全法,會唔會被「和諧」(和諧社會的取締行為)呢?上次睇人掟得咁過癮,唔知今次佢地又過唔過癮呢?

(圖片:溫家寶遇襲後剎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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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發展的眼光看老母
掟鞋風度與大腳崛起
黃世澤:雙重標準的中國人

星期二, 2月 03, 2009

掟鞋風度與大腳崛起

外交部對溫家寶遭擲鞋表強烈不滿 認為行徑卑劣
2009-02-03 HKT 16:16
外交部發言人姜瑜表示,對於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英國劍橋大學演講時被掟鞋,中方表達強烈不滿,認為是卑劣的行徑,而英方已表明會依法處理擲鞋的人。

總理溫家寶在英國劍橋大學演講時被掟鞋,外交部發言人姜瑜表示,中方對事件表示強烈不滿,英方已向中方深表歉意,並表示將對掟鞋的人依法處理。

姜瑜表示,溫家寶在演講過程中,有人極力干擾現場,破壞演講,遭現場師生強烈反對,該批滋事份子在一片斥責聲中被帶離現場,而這種卑劣行徑是不得人心,也阻擋不了中英兩國友好合作關係發展的勢頭。


經歷過上任美國總統小希殊畀人掟鞋之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總理溫家寶也畀人掟鞋,其實沒有甚麼大不了嘛。

記得布殊被人連掟兩次鞋,那次鞋真的飛在布殊的面前,他幾廿歲人卻一一避開,避完仲笑笑口,仲識得拿起人地隻鞋話係 Nike 的 10 號,你睇下人地做得民主的美國總統,就係同你 d 獨裁政府唔同,即使被喻為係五十年來最差的美國總統,即使係咁乞人憎的性格,佢的即時反應,識得化大事為小事,化劍拔弩張為一伴笑話,呢 d 水平真係領先中國幾百年。

各位憤青,阿 Q 點看開些,中華人民共和國總理終於和美國總統同級,成為全球掟鞋人士的對象,不是證明了中共「大腳崛起」嗎?掟鞋又唔係掟炸彈,仲要掟得咁唔準,交畀英國方面處理未得囉,使唔使發表咩「強烈不滿」,話人地「行徑卑劣」呀?早排掟布殊,唔係成班憤青拍哂手好開心,大讚掟得好,唔少土共仲把掟鞋改圖貼在各大討論區,好開心o架喎,今次掟的唔係布殊而係自己,唔知佢地係唔係立即一百八十度掉轉槍頭,學外交部話人地「行徑卑劣」呢?講來講去,唔通掟美國總統係替天行道,掟中共總理就係行徑卑劣?恐怖份子炸美國、炸以色列,從來聽唔到有人鬧「行徑卑劣」,仲話人地入侵加沙唔o岩,今次畀人掟隻鞋,使唔使咁大反應呀?唔通要大叫「抵制英貨」嗎?

係囉,之前成班友改遊戲掟布殊,又冇人講話係要針對美國人;美國人民選的總統被掟,卻唔係針對美國人民;反過來唔知點解,一個獨裁冇選舉的總理被掟,有人就自稱代表中國人民,就話係中國人民受辱!真係諗極都唔明......

一時又話溫總係好人唔應該被掟,一時又話溫總係代表中國人被掟,咁點解掟佢的唔可以代表佢掟共產黨呢?話時話,除非支持台獨,否則台灣人民點樣承認溫家寶係「中國總理」呢?如果只係「中華人民共和國總理」,而唔係「中國總理」,又點樣代表海內外的「中國人民」呢?

鞋掟溫家寶:


鞋掟小布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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